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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黨的首次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但鄉村振興的實踐早已開啟,并不斷推動我國鄉村跨越式發展。從改革開放40年的歷史動態中認識鄉村發展,就會發現了其理論內涵在不斷豐富;與理論內涵的演進過程相對應,鄉村發展歷經五個階段,即:鄉村經濟的初步振興、改進鄉村治理的探索、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由此形成了四條基本經驗:正確把握農村改革的基本規律、與時俱進地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樹立以農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構建和完善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的鄉村治理體系。
關鍵詞:改革開放40年;鄉村振興;理論內涵;實踐階段;基本經驗
改革開放40年以來,同國家其他事業一樣,農業農村發展也取得了歷史性成就。農業連年豐收,糧食產量曾實現十二年增,2017年總產量達12358億斤,屬歷史第二高產年;農民收入持續提高,1978—2016年農戶農業經營收入年均增長率達到10.06%,工資性收入年均增長高達18.02%;農村生態環境向好、社會保持和諧穩定,醫療、社保、文化和基礎設施得到極大改善。[1]在此背景下,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表明農業農村在持續發展過程仍然存在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處理不當,就會在一定程度上侵蝕改革開放40年農業農村發展的巨大成效。鄉村振興戰略正是對解決這些矛盾的新回應,是對過去鄉村發展戰略的“升級”。這也充分說明,鄉村振興戰略雖然是在報告中首次提出,并賦予了新的內涵,但是鄉村振興的實踐及其歷程早就拉開了帷幕,并在改革開放以后不斷推動我國鄉村跨越式發展。
一、改革開放40年鄉村發展的理論內涵
鄉村振興被黨的定位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重大歷史任務和重要抓手,可見,鄉村振興不是一種短期行為,也不應囿于它開端于黨的的認識;鄉村振興貫穿于農業農村向現代化社會轉型和整個國家現代化的進程,尤其是貫穿于改革開放40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進程之中。正是鄧小平在改革開放之初最先提出了建設“小康社會”,鄉村發展才牢牢的和“百年”奮斗目標歷史地結合起來,才有了可以追尋的黨的理論基礎。鑒此,考察鄉村發展的基本內涵,需要將其放置于改革開放40年的背景中,歷史地、動態地加以認識。
(一)“鄉村振興”源自改革開放之初定位“鄉村發展”的重大歷史任務將鄉村振興與“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聯系起來,最早要追溯到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將鄉村發展定位于建設“小康社會”和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抓手。1978年12月,我國改革開放選擇了率先從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發育最薄弱但卻人口眾多的農村發動,目的是“先把農民這一頭安穩下來”[2],“農村人口占我國人口的百分之八十,農村不穩定,整個政治局勢就不穩定,農民沒有擺脫貧困,就是我國沒有擺脫貧困”[3]。1979年3月,鄧小平在會見英中文化協會執委會代表團首次提出“中國式的現代化”。1984年3月,他在會見時任日本首相曾根康弘時,解釋了“中國式的現代化”,就是“到本世紀末在中國建立一個小康社會。這個小康社會,中國式的現代化”,其中,“農業現代化,不能照搬西方國家或蘇聯一類國家的辦法,要走出一條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符合中國情況的道路”。[4]鄧小平的論述道明了農業農村的現代化,是符合中國實際的、社會主義的現代化,是為實現小康社會的現代化;其路徑是通過“兩次飛躍”,從家庭聯產承包制帶來的生產力改進基礎上,有步驟推動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村分工分業和集體經濟發展;將鄉鎮企業作為集體經濟的典型形式給予扶持,使之成為工農互助、城鄉協調的紐帶,漸進統籌城鄉關系;不斷增加農民的收入,最終實現共同富裕。[5]從這時開始,農業發展、鄉村振興就與全面建設、建成“小康社會”,與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緊密聯系起來了。
(二)從“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在20世紀末21世紀初,中央在有關鄉村發展“穩定論”、“小康論”基礎上,明確了農業農村的振興、發展是建設小康社會的“重中之重”,并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在《給二十位杰出青年農民的回信》中,提出了“實現農業現代化,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農村”[6]的歷史任務。1998年10月,在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上,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做了專門描述,即:在經濟上,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在政治上,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加強農村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在文化上,堅持全面推進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養新型農民。[7]這一時期,中央除了重視發展農村生產之外,著重強調了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提出了要建設高素質的農村基層干部隊伍。雖然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提出了目標,但并沒有確切地提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具體措施。2005年10月,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則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基礎上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并更加明確地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定位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目標的難點和關鍵”、“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不僅明確了“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還系統提出了“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推進現代化農業建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的政策思路與實現路徑。[8]
(三)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2013年12月,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提出,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2014年12月,在江蘇調研時強調,沒有農業現代化,沒有農村繁榮富強,沒有農民安居樂業,國家現代化是不完整、不牢固的。2015年7月,在吉林調研時強調,任何時候都不能忽視農業、不能忘記農民、不能淡漠農村。2017年10月,在黨的報告中,首提鄉村振興戰略,明確了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實行“三權分置”、多途徑發展壯大集體經濟。2018年1月,中央1號文件規劃了鄉村振興的三個步驟:2020年取得重要進展,2035年取得決定性進展,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做到“三個必須”、解決“三個沒有”、警醒“三個不能”、明確“三個要求”、規劃“三個步驟”,正在推動農業農村發展邁入了新時代。[1]新時代的鄉村發展,新在發展思路上,將解決“三農”問題的策略放置于鄉村振興戰略之中;新在指導思想上,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強化為“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新在總體戰略上,從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難點”上升為“實現兩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必然要求;新在基本方向上,從“城鄉一體化發展”轉向“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新在具體要求上,從“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村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深化為“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9];還新在措施部署上,從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推進鄉村綠色發展、繁榮興盛農村文化、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堅持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等十大方面提升鄉村振興的系統性、有效性、針對性。[10]
(四)從歷史動態中認識鄉村發展的基本內涵通過對改革開放40年鄉村發展理論脈絡的溯源與形成考究,透析出“農村經濟改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的演進脈絡,這一脈絡對應了農村“經濟改革———經濟增長、政治改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內涵提升路徑,即從改革開放之初單純強調農村“經濟改革”向農村“經濟繁榮、生態優美、文化興盛、黨建強化、生活幸福”的內涵式振興轉化,構建起“生態新農業—有序新農村—幸福新農民”[1]的新圖景。因此,從歷史動態地考察改革以來黨有關鄉村發展的思想脈絡,有助于理解改革開放40年鄉村發展的基本內涵:它以鄧小平理論為源起,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定位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重大歷史任務,通過強化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與時俱進地解決改革開放40年各階段農民需要與農業農村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不斷推進農村經濟、生態、鄉風、治理、生活全面發展,最終勾勒出“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壯麗圖景。
二、改革開放40年鄉村發展的實踐歷程
改革開放40年,鄉村發展所“擔負”的歷史使命逐漸清晰、內涵意蘊不斷豐富,理論框架已然成形。黨的理論發展與戰略規劃,都來自于實踐。依據改革開放40年鄉村發展實踐路徑不斷拓展的內容和順序,鄉村發展的現實實踐經歷了五個重要階段①*,包括鄉村經濟初步振興、改進鄉村治理的探索、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
(一)1978—1988年初步振興鄉村經濟這個階段是鄉鎮企業崛起,初步振興鄉村經濟的階段。經過改革開放前30年的艱辛探索,農村基礎設施得到了根本改善。但在傳統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城鄉被分割成為兩個相對封閉而又失衡的經濟社會系統,農業農村剩余被過多轉移到了工業和城市,導致農業農村發展落后較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及時調整了經濟發展指導方針。1979年9月,黨的十一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允許在一定范圍內實行“包產到戶”;1981年10月,全國農村工作會議召開并形成《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這份會議紀要后來作為1982年中央1號文件發出,會議確認了“包產到戶、包干到戶”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1983年以后,聯產承包責任制迅速在全國農村得到普遍確立,農業生產力快速發展。據林毅夫(1994)測算,1978—1984年農作物總產值增量中有46.89%來自家庭承包經營制度改革所帶來的生產率的提高。1984年也是鄉鎮企業發展歷史上的分水嶺,當年1號文件鼓勵鄉村工業發展突破社隊界限,進行自主聯合或者個體經商辦企業;1985、1986年中央1號文件和1987年5號文件,繼續放寬對鄉鎮企業的發展業限制,鄉鎮企業異軍突起,推動了農村現代化進程。1988年,農村社會總產值達12078億元,比1978年增長27倍。1978—1988年,農村社會總產值中工業、商業、建筑、運輸、服務等非農產值占比由31.4%上升為53.5%;一大批小集鎮建立起來,農民占全國總人口的82%下降到48.7%,從事農業的勞動力占全國勞動力總數中的比例由70.7%下降為59.5%;由此,農民收入不斷增加,農民人均收入由133元增長到545元,增長了3.1倍。[5]農村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后,我國開始將改革的重心逐漸轉向城市經濟體制改革,“正是這個原因,農村改革初期一系列‘一號文件’的歷史使命告一段落。”[11]
(二)1988—1998年實行農業產業化經營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探索這個階段是改革開放重心由農村逐漸轉移到城市,鄉村發展重在探索產業化經營和基層治理的階段。農村改革10年后,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已經普遍實施,小農戶與大市場的矛盾開始凸顯。為解決小農戶與大市場的銜接,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要以市場為導向,積極發展貿工農一體化經營;1996年中央1號強調要加速農村經濟向商品化、產業化、現代化轉變。到1999年,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已有3.03萬個,其總產值和利稅分別為4902億元和476億元,明顯高于一般農產品加工企業;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帶動農戶3900萬戶,戶均增收800多元。①*家庭承包制度的實施,初步振興了農村經濟,但農村基層組織出現了癱瘓、半癱瘓、軟弱渙散的局面。此時,黨的十三屆八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提出“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是鞏固農村社會主義陣地……的組織保證”[12]。1987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1994年10月,中央召開全國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會議,完善了村民選舉、村民議事、村務公開、村規民約等制度;1997年10月,中央將村民自治的基本內容,包括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寫入了黨的十五大報告;1998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修訂后的村委會組織法,將上述村民自治內容以法律條文形式固定下來。1992—1998年,還分別在《在武漢主持召開六省農業和農村工作座談會時的講話》、《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在江西和湖南農村考察時的講話》、《要始終高度重視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關于一九九九年經濟工作的總體要求》的講話中,明確要求加強農村基層黨的建設。這些舉措有效遏制了鄉村基層組織不斷渙散的局面,一定程度提升了鄉村的治理能力。
(三)1998—2005年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這個階段是中央首次提出要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探索階段,并著眼于農村的經濟、政治、文化建設。通過經濟建設,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顯著提高,農產品供給實現了由長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豐年有余的歷史性轉變,農產品市場體系初步建立;通過民主政治建設,“全國已經建立了69萬多個村民委員會”[13],使農村基層組織面貌有了歷史性變化;同時,也帶動了農村精神文明建設,農村社會得到全面發展。但在1998—2003年間,農民收入增長形勢嚴峻,人均純收入增幅都沒有超過5%,最低年份僅增長2.1%,年均增長4%;農民收入與城鎮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從1:2.47擴大到1:3.24。②**城鄉差距的拉大不僅不利于解決城鄉矛盾,更不利于協調城鄉發展。為保證農民增收,從2003年到2005年底,在全國范圍內逐步取消了農村稅費和“三提五統”,每年直接減輕農民稅費負擔1250億元,加上制止各種攤派、集資、亂罰款等,每年減負總額在1600億元左右。[14]到2005年,中央累計安排轉移支付資金1830億元,保證免征農村稅費后基層政權和農村義務教育的正常運轉。可以說,從2003—2005年這3年,是繼改革開放初期之后,農村改革和發展快速推進的重要時期。經濟上,農村收入分配關系實現重大調整,農業增加值對GDP的貢獻由1998—2002年的4.6%上升為2003—2006年的9%③***;政治上,進一步提升農村民主政治面貌,初步建立起民主化、法治化的農村基層組織制度;文化上,文化科技三下鄉、萬村書庫及各種移風易俗活動,推動了廣大農村逐漸形成健康、科學、文明新風。
(四)2005—2012年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階段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階段。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但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測算,2004年底,全國農村全面小康實現程度僅為21.6%;其中,農村經濟發展、社會發展、民主法治、人口素質、生活質量、資源環境的實現程度分別為12.1%、33.1%、69%、15%、28.7%、-22.4%。[15]可見,隨著上一個階段鄉村發展的實踐,基層黨的領導和組織建設得到加強,農村民主法治取得較大進展;然而,農村經濟發展和人口素質提升遇到了瓶頸,農村資源環境不斷惡化。在這樣的背景下,2005年10月,中央明確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所涉及的經濟、政治、文化建設”基礎上,再增加“生活質量提升”和“環境建設”兩個方面的內容。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來,2004—2012年,糧食生產“九連增”,農民增收“九連快”,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速達到8%;中央財政“三農”投入達到12280億元,年均增長21%;農村基礎設施持續加強,全國新建改建農村公路300萬公里,逐步實現村村通水泥路,解決了4億人的飲水安全、發展3000萬戶農戶使用沼氣、扶持1000多萬農戶進行危房改造,農村衛生環境得到初步改善;農村社會事業持續發展,國家開展了農業創業培訓,培育新型農民;為使農村孩子接受免費義務教育,國家建立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另外,全國所有縣級行政區都開展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參加農村養老保險達到3.2億人。①*2012年12月的全國農業工作會議認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來,是農業發展持續向好,農村面貌變化最大、農民地實惠最多的時期,是鄉村發展的又一個“黃金期”。但是,過去長期忽視的問題,開始凸顯并不斷惡化,即:戰略性農業資源短缺、不同利益主體沖突加劇、農產品安全問題突出、農村生態環境繼續惡化、農民收入增長空間不足。
(五)2012年至今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黨的十八以來,鄉村建設和發展邁入新時代,出現了新情況,首先,農業開始表現出新興產業的基礎特征。黨的十八以來,即2012—2016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入第一產業的年均增長率達到17.4%,高于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速14.5%的速度;2016年,民間資本的固定資產投資只增長2%,卻主要集中在農業投資領域,增速達18.6%。[16]其次,農業具有足夠強大的總量特征。2016年,我國糧食總量12325億斤,排名世界第一,豆類農產品和水產品的生產量也是世界第一;不僅在生產上,總量特征明顯,而且作為人口大國,我國也具有龐大的絕對總量需求。再次,農民增收渠道和空間發生了新變化。2012—2016年,農戶農業經營收入年均增長率達到7%、工資性收入年均增長高達9%,2015年工資性收入第一次超過農業經營收入。最后,農村生態環境的惡化終究得到遏制。黨的十八以來,中央提出“美麗鄉村”建設,強調“兩山思想”的踐行,逐漸遏制住了長期以來農村生態環境不斷惡化的局面。例如,2002—2012年間,化肥、農膜、農藥的使用量年均增長率分別為3.01%、4.47%、3.25%,而黨的十八大以來,這組數據分別是1.04%、3%、-0.43%。②**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前一個階段的問題,但新的問題又出現了:第一,城鄉不平衡發展開始向農村內部轉移、農村不充分不平衡發展矛盾尖銳;第二,短期化增長是較為突出的問題;第三,少數地方的農業農村發展表現出虛假性繁榮。[17]對此,黨的報告中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繼而在2018年中央1號文件中明確了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這成為新時代鄉村發展的新指南。在這個新階段,應做好“精準扶貧”,全面建成農村小康社會;樹立“新發展理念”,調整農業發展方式;強調“供給側改革”,提升農業競爭力;健全“體制機制、政策體系”,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推進“融合發展”,加快城鄉一體化。
改革開放40年鄉村發展五個實踐階段的基本經驗,可以發現,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在一定意義上堪稱“一枝獨秀”,建設成果不斷創造奇跡,就在于中央正確把握了農村改革的基本規律、與時俱進地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樹立以農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構建和完善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的鄉村治理體系。
(一)正確把握鄉村發展的路徑與規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鄧小平在總結新中國成立后鄉村發展經驗教訓和鄉村發展基本規律的基礎上,提出了解決中國農業農村發展問題的“兩個飛躍”思想,有力地推動了鄉村發展。1983年以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全國農村得到普遍確立,實現了農業發展“第一個飛躍”。在之后的農業農村發展過程中,過于強調“分”的一面,而忽視“統”的一面,導致農村集體經濟衰落,終究遭遇“三重挑戰”,即農業資本的盲目化、農民階層的分化以及農村生態環境的滯化。市場化過程中的農業農村發展出現的問題,讓“集體經濟”重新被關注。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堅持承包制的基礎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斷探索實現農業農業現代化的新模式,努力實現“第二個飛躍”,即“適應科學種田和生產社會化的需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3]這里的集體經濟模式與經典的集體經濟體制相比,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新時代鄉村發展所強調的“集體經濟”,跟早期搞合作化不是同樣的概念,它是為了克服市場化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經濟、社會問題,包括農戶規模不經濟與低效率;公共產品和服務的供給缺乏;小生產和大市場的矛盾引發高昂交易費用;農戶生產能力的低下,包括優質勞動力的“農外”流失、技術與裝備的落后以及企業家能力的低下。[1]為了應對這些新挑戰,鄉村振興應在“三權分置”的基礎上提升“統”的水平,實現統分有效結合,既重視小農生產的積極性,又強調集體經濟在鄉村振興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與時俱進地豐富、深化鄉村改革改革開放40年,依據鄉村發展理論內涵不斷豐富的歷程,鄉村發展歷經了五個實踐階段,每個階段解決不同的現實問題,依次是:農村經濟停滯問題、農村基層組織渙散問題、精神文明建設問題;農民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問題;最后一個階段則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攻堅階段,財政投入大幅度增加,為了做好精準扶貧、遏制生態環境惡化、解決虛假繁榮問題,鄉村開始實施“五位一體”全面振興戰略,由此走出了一條“經濟———經濟、政治———經濟、政治、文化———經濟、政治、文化、生活、村容———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與時俱進的實踐路徑。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糧食生產能力登上新臺階、農產品質量提升明顯;“綠色生產”、“潔凈能源任務”、“廁所改革”、“四好農村路”、“垃圾污水治理”等措施使得農村面貌產生了質的飛躍,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已基本得到控制;農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1.2萬元,生活質量顯著提高。改革開放40年的鄉村發展,經歷了從單純經濟發展到多維振興的過程,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
(三)樹立以農民為中心的改革理念改革開放40年,農村改革的動力更多的是自下而上的創新實踐,農村發展既依靠農民,又為了農民。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確定農村發展政策的首要出發點,是充分發揮我國億萬農民的積極性。必須在經濟上充分關心農民的物質利益,在政治上切實保障他們的民主權利。農村改革之所以獲得巨大成功,就是堅持了這個正確的出發點。鄧小平曾指出,農業本身的問題還得從生產關系上解決,就是要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強調了“在農村開展任何一項工作,實行任何一項政策,都必須首先考慮,是有利于調動還是會挫傷農民的積極性,是維護還是會損害農民的物質利益和民主權利,是解放和發展還是會阻礙農村生產力。這是我們制定農村政策必須堅持的基本準則”。[7]明確了“以人為本”的發展觀,提出要積極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18]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上,提出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并在黨的報告中,對這一重要命題的豐富內涵作了深入闡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就是為了不斷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提升億萬農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四)構建和完善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的鄉村治理體系在黨的報告中,強調“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19]。改革開放40年,曾在初期因為過于強調鄉村經濟振興的重要性,而出現了基層組織渙散,基層黨的建設弱化的現象。農村在經濟初步復興的同時,政治、社會、文化上都出現了很大問題,導致1988年之后一段時期農村經濟發展滯緩。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中央開始強化農村基層黨的建設,強化農村思想政治工作和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鄉村治理能力水平得到提升,極大地推動了農村各項事業地發展,形成了農業農村發展又一個“黃金期”。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推進又反襯農村基層組織和黨建仍然存在薄弱環節,已經不能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民主法治需求和鄉村社會結構轉變的要求,不能滿足農村社會和諧、集體經濟發展、生態環境改良的要求。因此,黨的提出了明確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19]改革開放40年的實踐歷程表明,完善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的鄉村治理體系,才能實現“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奮斗目標。
作者:王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