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系統值班工作實施計劃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條區政府辦公室秘書科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日常值班工作。區政府辦公室設值班室,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工作日白天由秘書科安排專人值班,雙休日、節假日白天由各科室人員輪流值班,并由區領導帶班,時間8:00-18:00;晚上由機關各部門人員輪流值班,時間18:00-次日上午8:00。雙休日、節假日白天機關干部的大院值班照常進行。
第二條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值班工作,明確值班工作職能機構及其職責,配備足夠數量的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及重要活動、重大會議等敏感時期和節日放假,應由領導在崗帶班加強值班力量,并將值班安排及通訊聯系等情況報區政府值班室。
第三條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對值班工作的領導,健全制度,嚴格管理,保障到位。值班人員必須是單位和部門的在職人員,任何時段均不得安排非本單位人員、臨時聘用人員守值。值班室須配備良好的通信設施和相關設備,確保值班工作反應靈敏、應對迅速、處置及時。
第四條值班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執行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牢固樹立全局觀念和服務觀念,愛崗敬業,廉潔勤政,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嚴謹的工作作風,積極主動地做好值班工作。
第五條區政府辦公室值班工作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及其辦公室24小時值班工作,確保區政府與市政府、區政府所屬各部門及單位聯絡通暢;
(二)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項制度,推進值班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建設;
(三)及時報告并協助領導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
(四)根據上級政府要求,提出值班工作信息化建設的建議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五)加強對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單位值班工作的指導,組織開展值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六)履行本級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單位值班工作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和單位24小時值班工作,確保與區政府、相關部門和本系統聯絡通暢;
(二)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項制度和規范,推進值班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建設;
(三)及時報告并協助領導處理本系統內發生或接報的重大突發事件;
(四)加強對本系統內值班工作的協調和指導;
(五)履行本部門和單位賦予的其他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值班工作原則。值班工作要遵循反應迅速、運轉高效、安全保密、優質服務的原則。切實履行值班工作的各項職責,做好向領導和上級機關報送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和協助處置工作;及時將政令下達、下情上傳,確保政令暢通;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嚴守機密,確保安全,努力為領導、基層和群眾提供優質服務。
第八條值班記錄制度。值班工作要統一制作規范的值班記錄簿并嚴格執行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應將發生的事項和處理情況在值班記錄簿上記載,值班記錄應字跡清楚,要素齊全,詳略得當。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應按時間順序(精確到分鐘)詳細記錄處置過程。
第九條公務來電、接聽和公務來訪接待制度。值班人員應認真接聽值班期間的每一個來電,文明應答,詳細記錄,按規定程序報告處理;重要來電應要求對方盡量采用書面形式報送;基層單位及群眾來電,比較明確的問題可直接答復,重要問題經請示領導后按規范的口徑答復,必要時可幫助聯系、處理。熱情接待每一位公務來訪的客人,并幫助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第十條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手續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員須提前到崗,交班事項應書面交接,并由交接班雙方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保密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定,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涉密信息。使用電話、傳真傳遞有關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區分明件和密件,嚴禁明密混用。領導同志的住址、電話應嚴格保密。
第十二條值班通報制度。各部門應建立值班通報制度,不定期對本系統的值班情況進行抽查,對值班人員漏崗、脫崗以及遲報、漏報和瞞報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等情況及時通報。
第十三條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員應熟練使用并妥善維護配置的各種設備,確保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保證信息傳遞暢通。
第十四條值班信息報送原則。值班信息報送要遵循有情必報、逐級上報、規范運作、安全保密的原則。接報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值班人員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向領導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逐級上報。特殊情況,可越級上報但須抄報越過的上級機關。要制訂各類重大突發事件預案,規范值班信息報送方式。嚴格執行保密工作制度,杜絕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第十五條信息接報。接收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立即制作《值班專報》,按規定向分管領導報告;嚴重影響政治和社會穩定的重特大災情、社情、疫情及其他重大突發事件,須迅速同時報送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
上報信息必須要素齊全、事實清楚、文字精練、格式規范。上報信息須嚴格審核并經本部門、本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簽發,事實不清的要認真核實。特別緊急的事項可先電話報告,但必須迅速補報書面材料。重大突發事件信息,應由值班部門在規定時間按規定程序統一上報,避免多頭報送。
第十六條信息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值班人員要主動與事件發生地及有關單位保持聯系,及時傳達領導同志和上級政府的處置意見,催辦落實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密切跟蹤事態進展,隨時續報,直至處理完畢。
重大突發事件信息披露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歸檔保存。信息處置完畢后,要將值班專報、領導批示及處理情況報告、續報等資料整理歸檔保存。
第十八條加強對值班信息的綜合分析和研究,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并提出建議。
第十九條本辦法所稱重大突發事件,主要指嚴重影響政治穩定和社會穩定、已經或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影響事件,以及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發生時間、地點、涉及對象敏感,已經或可能引起廣泛關注的重大案件、事件、事故等。
(一)危害國家安全事件。
(二)非法集會、游行、示威和罷工、罷課、罷市,聚眾圍堵、沖擊黨政軍機關及其他重要部門、單位或進行打砸搶燒的群體性事件;聚眾堵塞鐵路、干線公路和城市主要街道造成交通中斷或非法占據公共場所的事件;其他由各種原因引發的群體性沖突事件。
(三)赴京、省上訪和到市集訪以及嚴重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集訪事件。
(四)劫持各類公共交通工具的案件;爆炸、投毒、縱火、自焚、自殺、自殘等事件。
(五)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社會影響的刑事犯罪案件。
(六)航空、鐵路、航運等方面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重傷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一次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重傷5人以上的火災、爆炸等事故;一次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涉及人數10人以上的中毒事故;雖無死亡情況,但國家明令禁止使用、銷售的劇毒藥品(如毒鼠強)中毒事件。
(八)大型活動或群眾性節假日旅游、娛樂等活動中造成人員傷亡的重大事故。
(九)槍支、彈藥和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丟失事件;危險物品在生產、運輸、使用過程中發生泄漏、放射性物質.擴散,已經或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事故。
(十)重特大自然災害、重特大疫情(含動物疫情);大范圍停水、停電、交通堵塞等嚴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事件。
上述重大突發事件中涉及的數字均含本數。
(十一)其他重大突發事件。
以上重大突發事件要隨時發生隨時報送,向區政府報送重大突發事件最遲不得晚于事件發生后1小時,向市政府報送重大突發事件最遲不得晚于事件發生后3小時,并要及時續報進展和查處情況。
第二十條區政府辦公室及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單位是值班工作的責任主體,分管值班工作的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值班室主要負責人和當班值班人員是直接責任人。
第二十一條區政府對本級政府部門和單位在值班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值班工作中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要對有關責任和直接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后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要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一)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單位未設立值班工作機構,或未賦予內設機構值班工作職能和制定相應職責,未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二)值班人員脫崗、漏崗的;
(三)遲報、漏報、瞞報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的;
(四)未經核實,上報的重大突發時間信息與事實嚴重不符的;
(五)在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的報告、處置過程中,相互推諉,對領導和上級機關的指示、批示落實不力的。
第二十三條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單位應按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并報區政府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