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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綢之路雜志》2015年第九期
《說文•玉部》中說“:瓊,赤玉也。從玉,夐聲。”顯然,許慎認為“瓊”是赤玉。陸德明的《經典釋文》中有兩條與“瓊”有關的文獻:《詩•衛風•木瓜》中的“報之以瓊琚”,《左傳•僖公二十八年》中的“楚子玉自為瓊弁玉纓”。對于“瓊”字的解釋,陸德明引用了《說文》的說法,認同“瓊”為赤玉。后世,“瓊”為赤玉這一觀點被廣泛認同。蔣驥為《楚辭•招魂》中“有瓊漿些”的“瓊”字作注為“赤玉為瓊”。胡之驥在為江淹的《麗色賦》中“象奩瓊盤”和《金燈草賦》中“詎瓊謹之能方”的“瓊”作注時也采用這一觀點。陳熙晉在為駱賓王的《上兗州刺史啟》中“瓊雕岳立”的“瓊”字作注時也認同瓊為赤玉。仇兆鰲為杜甫的《冬到金華山》中“垂光抱瓊臺”的“瓊”作注還是認為瓊為赤玉。蔣之翹為柳宗元的《新植海石榴》中“莓苔插瓊英”的“瓊”字作注時依舊認為瓊為赤玉。從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瓊”為赤色玉已被廣泛接受。但是“,瓊”在同時也有美玉一說。《詩經•衛風•木瓜》中“報之以瓊琚”毛傳認為:“瓊,玉之美者也。”后世贊同這一說法的人其實主要是孔穎達:《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楚子玉自為瓊弁玉纓”孔穎達疏引《詩》毛傳,《左傳•成公十七年》“或與己瓊瑰食之”孔穎達疏,《詩•齊風•著》“尚之以瓊華乎而”孔穎達疏,《詩•秦風•渭陽》“瓊瑰玉佩”孔穎達疏。此外,還有洪興祖為《楚辭•離騷》“折瓊枝以繼佩”的“瓊”所作的注。綜合以上引文我們可以分析得出:“瓊”在先秦時代主要指赤玉,后來外延擴大也可以指美玉,但在《詩經•衛風•木瓜》中“瓊”、“琚”連用,“瓊”字應釋為赤色玉。
最后,2005年彩色版《成語大辭典》對“投木報瓊”列出近義詞“投桃報李”,對二者進行辨析時,認為“‘投木報瓊’側重于報答他人,而‘投桃報李’側重于互贈答謝”,筆者認為這一說法不夠妥當。其一,《成語大詞典》中注明其出處是《詩經•衛風•木瓜》“: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后世廣泛認同此詩是戀愛中的男女在互贈情物,因而從“贈答說”這一主旨出發,可以參考《詩集傳》的“言人有贈我以微物,我當報之以重寶,而猶未足以為報也,但欲其長以為好而不忘耳”。可見,此時所要表達“匪報也”,是為了“永以為好”。那么,這種贈送的目的就不是報答,而是為了表達雙方的深厚情誼。其二,《成語大詞典》所選用的例句是宋尤袤《全唐詩話•張說》中的“移公于荊府,積漸玉相,由蘇得也。今蘇屈居益部,公坐廟堂,投木報瓊,義將安在”,從例子本身出發,我們可以看出說話者在譴責其說話對象沒有牢記“蘇”的恩情,這個“蘇”是曾經有恩于他的人。綜合上述材料我們可以看出,“投木報瓊”的主旨并不是“報答他人”,而是通過贈答傳遞感情!有鑒于此,筆者認為應結合《詩•衛風•木瓜》的原詩及語境理解“投木報瓊”,最終認為它更側重通過贈答表達深厚情意。
從全文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投木報瓊”中的“木”指木瓜,特指現在中藥材市場上流通的藥用木瓜,有別于一般水果市場的番木瓜;“瓊”特指赤色玉,而非任意一種美玉;“投木報瓊”并非側重于報答他人,更側重通過贈答表達深厚情意。當然,彩色版《成語大詞典》的謬誤不僅僅這一處,除此之外,還有以下幾類問題:其一,出處牽強。“子曰詩云”《成語大詞典》中標明的出處是《論語•學而》:“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說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論語》的每個章節幾乎都有“子曰”二字,但是并沒有和“詩云”二字連用。其二,出處錯誤。“前度劉郎”在《成語大詞典》中標明的出處是宋周邦彥的《瑞龍前吟》:“前度劉郎重到,訪鄰尋里,同時歌舞。惟有舊家秋娘,聲依如故。”“前度劉郎”一詞最早在劉禹錫的唐詩《再游玄都觀》就已經出現了。其三,名詞不解釋。“鷸蚌相持”解釋為“:比喻雙方相互爭持,結果兩敗俱傷。”對于“鷸”“、蚌”未作解釋。其四,名詞解釋不清。對“紫綬金章”中的“綬”作解釋:“綬:系在印紐上的絲質袋子。身上佩戴紫綬金章。比喻高官顯爵。”“章”為何物,“綬”是何種絲質袋子,沒有詳加解釋。其五,近義詞不區分。“淮橘為橘”中“枳”解釋為“通稱枸橘”,未對“枳”和“橘”進行更深一步的解釋以便區分“橘”與“橘”之間的不同……雖然彩色版《成語大詞典》中包含諸如上述部分謬誤,但是作為成語詞典,能夠既注明成語的褒貶色彩、釋義和出處,又列舉出相關的例句、近義詞,并對其進行辨析的成語詞典并不多。從這一點來說,彩色版《成語大詞典》對于成語詞典的編纂工作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
作者:李燉單位:陜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