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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加入WTO和知識經濟加快發展,我國企業正面臨經濟全球化的挑戰與機遇。當今知識經濟在信息技術群、空間技術群、生物技術群、海洋技術群、新能源技術群和材料技術群等方面飛速發展,技術創新速度加快,各類高新技術之間界限不斷被打破,世界經濟與市場的國界日益模糊。對此,各國紛紛加大了知識經濟發展,突出高新科技創新與國際市場的開拓力度。同時運用國際法律法規和知識產權保護本國市場,運用非關稅貿易壁壘,增加國外產品進口與國內高新技術出口難度。面對知識創新與保護、市場開放與競爭的雙重壓力,中外知名企業大力推進國際化知識經營,成功運用法律保障國際化經營權益,不斷拓展市場空間。
關鍵詞:企業國際化;知識經營;法律權益;空間拓展
Abstract:AlongwithjoinsWTOandtheknowledgeeconomyspeedsupthedevelopment,OurcountryEnterpriseisfacingtheeconomicglobalizationthechallengeandtheopportunity.Nowtheknowledgeeconomyintheinformationtechnologygroup,thespatialtechnologygroup,thebiologicaltechnologygroup,theoceantechnologygroup,thenewenergytechnologygroupandaspectswiftdevelopmentsandsoonmaterialtechnologygroup,thetechnologicalinnovationspeedspeedsup,betweeneachkindofhightechnologyandnewtechnologytheboundaryisbrokenunceasingly,theworldeconomicsandthemarketnationalboundaryisdaybydayfuzzy.Regardingthis,variouscountrieshaveincreasedtheknowledgeeconomydevelopmentinabundance,prominenthighnewtechnologyinnovationandinternationalmarketdevelopmentdynamics.Simultaneouslyutilizestheinternationallawlawsandregulationsandthe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ourcountrymarket,theutilizationnontarifftradeprotectionism,increasestheforeignproductimportandthedomestichightechnologyandnewtechnologyexportdifficulty.Facingtheknowledgeinnovationandtheprotection,themarketopeningandthecompetitiondualpressures,theChineseandforeignwell-knownenterpriseadvancestheinternationalizationknowledgemanagementvigorously,thesuccessutilizationlawsafeguardinternationalizationmanagementrightsandinterests,developsthemarketspaceunceasingly.
keyword:Enterpriseinternationalization;Knowledgemanagement;Legalrightsandinterests;Spatialdevelopment
一、采用標準“國際化”―――鑄就知識經營通行證,對接WTO法律體系
加入WTO,企業國際經貿活動在世貿組織的游戲規則下進行,保證了公平、公正競爭。但是,WTO的有關“技術壁壘”協議并不否認各國技術壁壘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允許各國根據自身特點如地理及消費習慣等制定與別國不同的技術標準等。這就為各國運用“技術壁壘”干預國際貿易提供了國際法律依據和實際可能。因此,對接WTO法律體系,需要企業采用標準“國際化”,鑄就國際知識經營通行證,打破國際非關稅貿易“技術壁壘”,爭得跨國經營的主動權。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國際貿易中的關稅壁壘作用不斷削弱,而“技術壁壘”正以超常力量阻擋弱勢企業進入國際市場。所謂“技術壁壘”,是非關稅壁壘的一類,它以技術為支撐條件,由商品進口國在實施貿易進口管制時,通過頒布法律、法令、條例、規定,建立技術標準、論證制度,衛生檢驗檢疫制度、檢驗程序以及包裝、規格和標簽標準等,提高對進口產品的技術要求,增加進口難度,以達到保障國家安全、保護消費者利益和國際收支平衡的目的。目前發達國家的技術壁壘不斷強化,美、英、德等發達國家利用國際標準已達80%以上,日本有25種論證體系,歐共體內部已有9種統一論證體系。在國際貿易中,因技術壁壘引起的國際貿易磨擦越來越多。應對“技術壁壘”,亟待加大企業的國際技術與標準化法制意識,適應國際貿易對技術和標準方面的特殊要求。我國廈華公司較早地高度重視鑄就國際標準通行證,提出“用美國方式進入美國市場”,先后取得了美國UL、加拿大CSA、澳大利亞SAA、法國NF、沙特阿拉伯SSA等國際(國外)標準論證,獲得了產品順利出口這些國家的質量通行證,創出了國際品牌,攻克了美國、中東、歐盟等國家和地區市場。十幾年來,廈華彩電出口保持全國第一品牌,占全國同期出口量的30%以上。
企業實施國際技術標準和論證體系,是跨國知識經營的重要保證,是避開“技術壁全”的唯一方法。我們的企業要盡快通過國際標準與質量論證,在企業技術和標準的硬件上強化,鑄就企業國際標準體系,廣泛采用不同國家的不同標準,更好地對接WTO對標準化的要求。
二、專利信息“國際化”―――超前創新技術,擴大知識經營法律收益
實施專利信息“國際化”,造就科技優勢,是企業擴大知識經營國際法律收益的重要路徑。我國小天鵝公司在國際化經營與競爭中積極實施專利信息“國際化”戰略,超前創新技術,成效明顯。為使小天鵝電器產品成為出口國外的世界領先產品,他們在全國首家建立了企業“國際專利信息庫”。企業依據洗衣機制造、控制、材料和洗滌技術,通過專利技術專家對國際洗衣機專利信息進行檢索、篩選,制成了由1214件中國專利、527件歐洲專利、398件日本專利和428件美國專利等3600多件專利信息組成的“國際化”專利技術信息光盤,有針對性地運用專利技術進行超前技術創新,廣泛運用國際科技信息成果,為出口經營服務。專利信息“國際化”,使小天鵝公司成長為跨國經營企業,新品層出不窮,專項技術生產線出口東南亞、南美等地。
面對WTO挑戰和全球市場一體化發展,我們的企業迫切需要走出去,實施國際化經營與競爭。在這之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廣泛運用國外科技成果,為企業技術創新服務。當今知識經濟快速發展,全球技術創新加快,專利技術不斷涌現,象美國寶潔公司每年發明并申請專利技術有2萬多條。現在,我們的企業較為重視專利保護,但對掌握和使用國際現有專利技術重視不夠,使得技術創新緩慢,創新缺乏超前性。實行專利技術信息“國際化”,就可以及時發現與發達企業的技術差距,從中預測國際高新技術與市場需求的走勢,借鑒他人的創新成果,推動企業技術創新登上新的臺階,進而實現技術領先,產品主導國際市場。
應當看到,企業專利信息“國際化”不僅需要,而且可能。僅從國內看,專利信息資源豐富,特別是國外企業進入中國市場后均高度重視專利技術發明與申請,僅江蘇省專利信息中心收藏的專利信息就多達700萬條,并以每年70萬件的速度遞增,每年還從國外引進大量專利技術信息。我們的企業應從不同的渠道,建立起“萬國化”專利信息采集、運用體系,站到巨人肩上超越創新,提高專利信息與專利法律收益,加快國際化知識經營。
三、科技研發“境外化”―――將企業研發觸角伸出去,就地規避技術貿易限制
我國聯想集團在加快企業國際化經營與發展中,通過走出去建立和發展研發中心,不斷開發出國際化需求的高新科技產品,提高了企業國際化科技經營創新水平,推進了企業高新科技發展。聯想電腦公司先到香港建立了企業研發中心,把科技開發的前沿陣地放到了國際化市場反應最快的國際大都市,加強了企業國際知識經營創新開發能力。在取得成功之后,聯想公司又把企業研發中心設到美國,放到當今科技創新與發展最先進的地方,確保聯想產品的高新科技及創新性,成功地規避了國際技術貿易出口限制,搶占國際前瞻市場。
將科研觸角伸向海外,走出去發展企業研發中心,正以高速度、大面積態勢向前發展,形成世界企業國際化知識經營的新潮。世界500強企業均十分重視跨國建立企業研發中心,市場開拓到那里其研發中心就建立到那里。據有關資料,當前在華設立研發中心的有美國、歐盟、日本、加拿大等國外企業100多家,其中已有30多家形成了相當的規模。微軟公司在歐洲、南非、中東等地均設立了研發中心,日前宣布將投入4000萬美元,建立微軟中國研發中心。由此可見,科技研發“境外化”在國際經營中的重要戰略地位。
規避技術貿易限制,把企業研發中心建到國外去是一條捷徑。多年來,發達國家在總體不違背WTO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紛紛制定本國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貿易保護主義,限制本國高新技術轉讓和阻止國外產品進入,而對本土研發技術與制造的產品則另當別論。將企業研發機構建到國外,直接進行科研與生產,就被認為是本國技術,可以成功地規避貿易限制,還可以大量掌握當地的市場需求與科技信息,大量吸收和運用當地科技人才,吸收最新科技信息,注入企業科技創新活力,使科技創新更具出口方本地特點,更加符合當地消費需求。因此,我們要充分看到,走出去發展研發中心是隨時把握世界科技發展信息,了解科技與市場的風云變幻,作出迅速反應,加快我國科技經濟融入國際化之中的客觀要求。要創造條件,大膽地到國外發展研發中心,有效規避技術貿易限制,增強國際技術開發能力。
四、企業經營“跨國化”―――善用“國民待遇”避開貿易壁壘,巧鉆國外法律空子
江蘇舒泰克公司對美國市場進行研究,發現生產自動化、智能化程度低的草坪機械有著很大的需求,但美國在這方面的制造工藝相對落后,是唯一沒有進入電子化技術的行業。這家企業聯合南京理工大學研制了三代三類草坪修剪機械,在美國申請了19項技術專利。他們研究跨國經營,發現美國法律規定,一件產品中的50%以上零部件是美國貨,可視為美國制造,享受美國產品同等關稅待遇。于是,他們在國內生產機身、機架與全部零件,在美國當地購買發動機、刀片及傳送裝置,組裝后在美國市場銷售。企業經營“跨國化”,制造出“中產美貨”,迅速擴大了美國市場。
企業跨國拓展知識經營,需要研究各國法律法規,從市場與法制等多方面尋求適合的經營方式。應當看到,企業拓展國際市場需求,法律信息中有著很大的潛力。一些精明的企業經營者,善于深入研究法律,及時抓住時機,收到了料想不到的跨國經營效果。最近,海爾公司張瑞敏就指出,企業走出去跨國經營就能打破國外貿易壁壘,也是我國企業對付“反傾銷”的最有力行動。企業到國外直接進行生產,就地出售產品,能夠享受進口國企業和市場的“國民待遇”,推進企業國際化經營向更高層次發展。因此,我們的企業在走出去跨國經營中,一方面,要根據國外市場需求,開發具有技術水準的適銷產品,并注重到國外注冊、申請專利等,運用法律保護創新產品與技術,保障國際化知識經營成果。另一方面,要善于鉆研國外經濟法律法規,加大運用法律的力度,創出類似“中產美貨”的奇招妙著來。從而,在跨國經營中享受到國外企業與產品的“國民待遇”,更好地拓展國際市場法律空間,取得更佳的國際經營法律效益。
五、創立品牌“本土化”―――強固“中造”境外品牌,提高知識產權法律信譽
拓展國際化知識經營,企業不僅要創出國際品牌,還要創立品牌“本土化”,叫響國外市場“中國造”本地品牌。我國海爾公司較早提出了由“出口創匯”到“出口創牌”的戰略轉移,廣泛采用歐洲、美國等國際標準體系,通過了歐盟國家的綠色產品標準及美國2003年產品能耗標準等技術指標,在美國等發達國家建立本地化制造企業,使海爾產品成為真正的國外“本土化”品牌。“海爾-中國造”,令國外企業同行驚呼狼來了!
企業實施國際化知識經營與競爭,需要實施“本土化”品牌策略,提高知識產權法律信譽。企業要盡快讓產品出口國外,還要使這些產品成為進口國享有較高信譽的“本土化”品牌。美國寶潔公司十多年前扎根于中國南方后,就不斷孕育出“中國品牌”,使寶潔產品品牌中國市場“本土化”。十多年來,寶潔公司的飄柔、潘婷、海飛絲、舒膚佳、汰漬、玉蘭油等具有中國名字的眾多品牌,一直領導著中國日用消費品市場。寶潔品牌在中國的成功,最主要得力于依據“本土化”特點創新。十多年來,寶潔公司向中國市場推出7大類17個品牌的產品,其中國名字都是廣泛調研后產生的,也有不少是中國消費者參與的結果。僅從1996年來,寶潔公司廣州總部就收到消費者來信3萬多件,對產品、包裝、廣告等提出了許多建議,為寶潔在中國市場創新創牌提供了重要信息。與此同時,寶潔公司還根據中國人的消費層次和消費習慣,先后推出了不同檔次、不同功能的產品,把技術創新與質量過硬放到突出位置。
著名營銷學家勞瑞。萊特指出:“未來的營銷是品牌互爭長短的競爭,唯一擁有市場的途徑是先擁有市場優勢的品牌”。企業打造出口產品“本地化”品牌,是進行知識經營與競爭的體現,是與國際強手爭奪市場的重要戰略。當企業走向國外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就必須實施品牌競爭,而讓品牌國際市場“本地化”,才是品牌戰略的核心。只有這樣才能使品牌深入出口國家和地區人心,形成廣泛的消費忠誠度和知識產權國際經營法律信譽。
六、應對爭端“法治化”―――敢于去打國際經濟“官司”,依法保護知識經營權益
在國際貿易中,各國運用知識產權、環境標準、“反傾銷”和技術壁壘等,對進口產品及其企業進行制裁,引發國際貿易爭端大有增多之勢。加入WTO后,這類國際貿易爭端不會減少。應對國際貿易爭端,迫切需要走“法治化”之路,走出國門依法保護企業知識經營權益。
在發達國家,時常運用“反傾銷”擬將國外產品趕出或阻止進入本國市場。近年來,我國企業與產品已成為遭遇反傾銷投訴最多的國家之一。到目前,已有28個國家和地區對我國提起反傾銷案件387起,其中涉案金額超過一億美元的就達15起。從1988年以來,歐盟對中國彩電反傾銷已有12年多的歷史,因多年中沒有一家中國企業參與應訴,到1998年歐共體國家對中國彩電征收反傾銷稅已高達44.6%,擬將中國彩電拒之門外。
GATT/WTO的有關協議明確各國一些法律的合法性,允許各成員國采取反傾銷措施,WTO成員國紛紛研究和制定相應法律法規。美國除了《反傾銷法》外,還有《購買美國產品法》,《綜合貿易法》、“超級301條款”等等。美國對中國的反傾銷法規將在我國入世后有效15年,歐盟國家仍在加大反傾銷力度。我們的企業應對國際貿易爭端,要敢于走出國門積極應訴,運用國際法進行權益保護。如在反傾銷上,牽涉多家企業的應聯手應訴,運用法律保護經營權益。前不久,美國對中國多家企業出口彈簧產品提起反傾銷,杭州一家企業堅決應訴,結果大獲全勝。而其它未應訴企業則被征收100%以上的反傾銷稅,趕出了美國市場。我們的企業要克服打國際“官司”的懼怕心理,加強對國際法與境外法的研究,學會用法律手段解決國際化經營爭端。同時,還要建立起相應的國外應訴法律機制,包括法律指導、律師、信息渠道等,構筑國際化知識經營快速、有效的法律運作機制,從而推進國際化知識經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