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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知識產權在國際經濟競爭中的作用日益上升,越來越多的國家都已經制定和實施了知識產權戰略。面對國際上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趨勢和我國在開放條件下面臨的知識產權形勢,我國必須加緊制定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保護國家的技術妄全,促進國內的自主創新能力和限制跨國公司的知識產權濫用。
關鍵詞:開放;知識產權戰略;國家技術安全
在經濟全球化和知識經濟的背景下,國際競爭形勢使得知識產權的重要性日益上升,如果說資本是工業文明的標志,知識產權則成為知識文明的象征。一個國家或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決定了其在全球化經濟中進行資源配置和國際分工的地位。美國的對外出口中依賴知識產權保護的份額逐年加大,在20世紀50年代僅有10%,到90年代末,這一數字升至50%。1977~1996年間,美國經濟的年平均增長率為2.6%,而包括影音、書刊、軟件產品在內的美國核心版權產業的年均增長率高達5.5%。據估計,OECD成員國國內生產總值的50%以上是以知識和知識產權為基礎的。知識產權越來越成為市場競爭的有力工具,成為跨國公司在全球爭奪市場、謀求更大利潤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正在成為跨國公司打壓我國企業的重要競爭手段。
1跨國公司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影響
1.1跨國公司大量進入我國市場,國內企業知識產權競爭壓力迅速上升
憑借其人才、技術、管理、資產等的巨大優勢,通過全球資源最優化配置,跨國公司在知識特別是技術領域始終占據世界領先地位。跨國公司由于其規模大,投人多,其所生產和獲得的專利等知識產權數量的絕對值是其他類型的企業難以企及的,這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其控制和壟斷市場的有力法律武器。在世界專利和許可費用的跨國流動中,發達國家跨國公司占總收入的98%。隨著中國經濟快速增長和日益融人國際市場,中國越來越成為跨國公司角逐的戰場,相應的,跨國公司也越來越多地將其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優勢帶到中國。
隨著我國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跨國公司越來越重視中國在全球市場中的地位。跨國公司為了長期有效地控制中國市場,普遍開始利用知識產權作為開拓和壟斷市場的重要手段。跨國公司普遍將專利申請與對外直接投資有機結合起來,在東道國采取“專利先行”策略,申請專利后再進行投資,以專利權作為保護技術和開拓市場的工具。例如,美國杜邦公司早在1990年就開始在中國大規模有針對性地進行專利申請,然后才開始對中國進行投資。到1997年杜邦累計在我國設立了9家分支機構,其中一半以上是1996年后才設立的。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統計,20世紀90年代以來,跨國公司在華專利申請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長。1998年國外在華獲得專利授權達到7141件,2003年就上升到32638件,6年增長了4.6倍。而國內同期獲得的專利授權數則從61378件上升到149588件,只增長了2.5倍。而且,進一步分析國內外獲得的專利授權結構則可以清楚地發現跨國公司對國內企業的知識產權壓力。從對技術創新要求最高的發明專利來看,國外企業主要是跨國公司在我國獲得的授權一直大大超過國內企業。1998年,國外在我國獲得的發明專利授權為3078件,而國內僅為1655件,只相當于前者的一半。到2003年,國外獲得的發明授權為15750件,而國內為11404件,還不到前者的一半。這更明顯地反映出國內企業在關鍵技術和自主創新方面與跨國公司的巨大差距。
1.2跨國公司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不斷擴大,權利內容不斷深化
跨國公司大量的技術創新成果都是以知識產權形式進行保護的。隨著新技術、新知識的不斷涌現,知識產權的新類別相繼出現,現代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已從傳統的專利、商標、版權擴展到包括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植物品種、商業秘密、生物技術等在內的多元對象。發達國家在高新技術方面占有絕對的優勢,因此不斷地擴展電子、通訊、網絡、生物領域的保護范圍,如美國、德國、英國、瑞典、南非等國家都開辦了基因專利授予業務。美國甚至將網絡營銷模式等理念都列入了專利保護范圍。在國際上,長久以來,商業方法專利都被認為是一種“自然產物”而不能給予專利保護。但隨著世界商業的快速發展,這種傳統觀念正受到挑戰。商業方法是否具有“獲專利保護的可能性”,同生物基因專利一并成為目前業界最為關注的話題。
另一方面,知識產權的保護更加強化專有性。比如,馳名商標現在已經脫離了商品或服務而作為一個專有種類被列入保護范疇。美國專利和商標局頒發的基因專利,不僅有完整的生化、生物學、遺傳學方面功能證據的新基因,而且還包括功能尚不明確的DNA序列。
1.3將技術標準與專利捆綁在一起構成技術壁壘成為跨國公司保護知識產權的新趨勢
技術標準作為人類社會的一種特定活動,從過去主要解決產品零部件的通用和互換問題,已經更多地成為一個行業必須遵守的規則,甚至成為一個國家實行貿易保護的重要壁壘,成為非關稅壁壘——技術壁壘的主要形式。技術壁壘因其合理性和復雜性而更具有隱蔽性,不容易遭到其他國家的報復,所以,已成為各國廣泛利用的知識產權保護武器之一。而技術壁壘最為有效的表現形式就是標準壁壘和標準壟斷了。
標準的實質和核心就是技術體系中對應于技術的知識產權。目前,越來越多的事實表明,使知識產權和標準有機結合,使二者之間形成互相支持的關系,是企業謀取利益最大化的一種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將專利轉化和提升為技術標準,使專利標準化是跨國公司強化技術保護和控制能力的一個重要手段。如果說一項專利影響的只是一個企業,那么一個技術標準影響的則是整個產業。在傳統的大規模工業化生產中,是先有產品后有標準。在知識經濟時代,則往往是標準先行,這在高技術產業領域表現尤為明顯。
跨國公司正是通過主導技術標準的制定,并進一步將其技術標準推廣和提升為國際標準最終達到有效控制全球市場的目標。技術標準逐漸成為專利技術追求的最高形式,它是以原創性專利為主,形成一個“專利群體”來支撐的,通過對技術標準的控制,促使他人必須使用它的專利。因而,跨國公司都尋求將專利轉變為標準并更進一步將一國的標準上升為國際標準,同時設置森嚴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來封鎖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技術,從而達到壟斷國際市場的目的。由此可見,以實現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將標準與專利技術有機結合起來,以專利技術為依托形成技術標準體系,這是在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的大背景下知識產權保護發展的基本趨勢。在我國,跨國公司在計算機、電子信息、軟件、生物醫藥等眾多高科技領域將其標準進行必要的調整或漢化進行推廣,成為主導我國產業發展和控制我國市場的技術標準。
1.4跨國公司濫用知識產權優勢現象相當突出,不利于國內企業自主技術創新
跨國公司在華濫用知識產權的表現可謂多種多樣。首先,利用專利與技術產品高價搶掠,如微軟公司在其視窗系列中對我國企業和消費者采取的歧視性的超高定價行為;其次是利用對各種知識產權的專有權,通過訂立不平等的協議條款給予中國企業種種束縛;再次,跨國公司利用知識產權在中國大肆跑馬圈地,布設“雷區”和“陷阱”,特別是根據中國對外公布的各個5年計劃,提前向中國大量申請相關專利,實現權利的獨占。跨國公司對知識產權的大肆濫用,已經使中國企業蒙受了巨大損失。例如,在2002年的DVD事件中,日立、松下、三菱電機、時代華納、東芝、JVC六大DVD技術開發商向中國幾十家DVD生產企業索賠高額專利費。其后,彩電、電池、數碼相機等產業因知識產權而起的貿易糾紛也此起彼伏。我國建立和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基本目的是要鼓勵和促進國內技術創新,而知識產權濫用的后果則會使這一目的落空,反而會因損害市場自由公平的競爭井阻礙我國的技術創新。因此,對跨國公司在我國市場上的知識產權濫用行為必須加以密切關注和高度重視。
1.5跨國公司對我國的知識產權訴訟明顯增加,國內企業受到較大沖擊
隨著國際競爭的發展,知識產權已經不再只是企業的一種專有權利和一個法律問題,更成為一種市場策略和競爭手段。知識產權訴訟就是大量優勢企業習慣于運用的一種競爭策略。跨國公司發起知識產權訴訟主要有三個目的:一是從市場日益擴大的中國企業手中分取一部分利潤;二是通過收繳專利費提高中國企業的產品成本,限制中國企業向中高端產品發展,保衛自己原有的市場;三是為了打壓中國競爭對手,降低中國企業晶牌的美譽度和可信度。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企業在國內外市場頻頻遭遇知識產權訴訟(權利人一般為在華跨國公司),不僅規模越來越大,涉及的領域也越來越廣,從打火機到剃須刀,從彩電到DVD,從電信設備到數碼相機,從摩托車到汽車,對我國一些行業的生存和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和威脅。
在國內,跨國公司對我國汽車、電子、信息等產業的主要競爭對手頻頻發起知識產權訴訟。2002年,6C聯盟起訴國內DVD廠商侵權,要求國內廠家每生產1臺DVD要向它們支付4.5美元的專利許可費。2003年,圍繞知識產權領域的跨國公司與中國企業的爭端非常引人注目:汽車和摩托車領域的官司有豐田訴吉利商標侵權、本田訴力帆侵權、日產訴長城汽車“賽影”SUV涉嫌抄襲日產帕拉丁、美國通用訴奇瑞QQ涉嫌侵權等;電子、IT領域最突出的則是思科訴華為侵權案件。
在國際市場上,外國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也在不斷對我國出口企業和產品發起知識產權方面的調查和訴訟,給我國的出口造成巨大困難和損失。作為知識產權大國的歐美等發達國家,越發傾向于利用知識產權保護國內貿易,對外國企業加以不正當的限制。2001年9月,歐盟開始針對溫州打火機啟動CB程序,規定2歐元以下的打火機要設置防止兒童開啟的安全裝置。而兒童鎖技術就是歐洲的專利,中國打火機要進入歐洲就必須裝這種鎖,就必須使用它們的專利,必然導致成本增加,否則就只能退出歐盟市場。2003年5月,美國勁量公司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1TC)提出正式立案申請,依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337條款,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從包括中國內地7家企業在內的24家企業進口和銷售的無汞堿錳電池及配套這些電池的電子產品進行“337條款”調查。指控從這些企業進口的無汞堿錳電池侵犯了勁量公司擁有的專利,構成了“337條款”所禁止的不正當進口貿易行為。2002年我國機電產品出口企業因專利賠償的損失近200億元人民幣,占機電產品出口總額的1.5%,約占機電產品出口利潤的30%。
2開放條件下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的構建思路
2.1我國知識產權戰略應以保護和促進我國的技術安全為首要任務
技術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一國科技在不受到來自外部和內部的破壞、威脅以及任何其他危害性影響的情況下能夠正常發展的一種狀態。技術安全體現了國家利益免受國外科技優勢威脅的能力、國家以科技手段維護綜合安全的能力和保障科學技術健康發展的能力。在全球經濟競爭越來越取決于國家的科技水平和知識產權實力的背景下,技術安全在國家安全中的地位愈來愈重要。在21世紀,將形成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技術安全為核心,以軍事安全為保障,以政治安全為根本,并融生態安全、社會安全、文化安全于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這就是說,經濟安全、技術安全將在越來越大的程度上決定著一國其他方面的安全。
鑒于我國在開放條件下面臨的知識產權壓力和威脅不斷上升,國家技術安全形勢日益嚴峻。我國的知識產權戰略應該以保護和促進我國的技術安全為首要任務。具體而言,首先是我國的知識產權戰略對內要有利于保護和促進國內的獨立研發和自主創新。要保護國內科技創新的獨立性,尤其是關系到國家關鍵產業和技術領域的技術路線的獨立性。不能讓國外企業或機構控制和主導國內關鍵領域的技術創新路線,使國內創新擺脫對國外技術力量的依賴。其次,我國的知識產權戰略對外要能有效地防范和限制國外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對知識產權的濫用,包括利用知識產權優勢壟斷我國的產業和市場,威脅我國產業的成長,濫用知識產權損害公共利益等等。
2.2我國知識產權戰略應以鼓勵和促進國內企業的自主創新為出發點
自主技術創新能力是指一個國家或企業依靠自身的力量進行獨立的研究,進而在有關的科學知識和工藝技術上形成發明創新的能力,其基本的標志之一是在技術創新過程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技術創新是相對于模仿創新而言的,后者是指通過借鑒國外現有的技術知識,通過引進和消化把國外現成的技術應用到本國的生產中來,從全球的范圍內來考察,模仿創新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創新,只是相對于本國技術發展而言成為創新。模仿創新有時也會出現具有優勢產業或產品的誕生,但通常存在著明顯的時差,產業的關聯程度比較低。自主技術創新意味著企業通過自身的研究與開發,攻破技術難關,形成技術上的突破,進而實現產業化。一般而言,自主技術創新不僅意味著技術水平的領先,也表明一國有可能從中獲得更大的利益。進一步講,它能形成相對的競爭優勢和廣泛的產業關聯等。
從當前產業發展的實際看,我國公開的專利制度主要保護了國外申請。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問題主要不是保護不力,而是代表技術創新水平的發明專利申請太少。中國經濟總量位居全球第四,而專利申請量僅占全球的1%~2%。知識產權立法從法律和專業角度考慮多,對產業競爭和發展的考慮較少;從供應方考慮較多,替消費者考慮較少,結果有些規則和保護標準與實際脫離,不利于促進和保護我國企業的自主創新。
2.3我國知識產權戰略應有效限制和消除外資企業的知識產權濫用
知識產權制度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在于促進社會科技的發展,當一國知識產權制度不能促進科技發展時,該國的知識產權制度也就“名存實亡”了。濫用知識產權是阻礙一國科技發展與技術創新的主要障礙,不對其加以規制,就無法發揮知識產權的應有功能。外國企業在我國搶先“布陣”和“圈地”,限制我國企業技術創新的空間。這種行為嚴重阻礙了我國企業的技術進步,屬于典型的知識產權濫用,但目前我國卻缺乏相應的政策法律加以規制,這種狀況大大降低了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積極作用。因此,在我國知識產權戰略中應當突出限制跨國公司知識產權濫用的內容。
我國在建立知識產權制度的初期,強調知識產權的保護是現實所必需的。但如果我們只關注權利人利益的保護,沒有確立相應的權利約束機制,那就無法防止權利人的濫用行為。為此,在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中應當恰當地把握知識產權制度不同的政策目標之間的平衡和協調,正確處理好知識的生產與知識的傳播和利用的關系、知識產權的獲得與知識產權的行使的關系、有效保護知識產權與切實防止知識產權濫用的關系,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起有效的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法律機制,以使我國知識產權機制的各個方面得以協調發展,既能充分保護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利益以鼓勵技術創新,又能防止知識產權的過度壟斷和被濫用以促進知識的有效傳播,從而保護知識產權使用人(社會公眾)的利益,維護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并能在國際交往中合理保護我國的利益。這對我國在知識經濟和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全面、有效地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非常重要的。
2.4我國知識產權戰略應有利子國家技術標準體系的建立
技術標準的實質和核心就是技術體系中對于技術的知識產權,技術標準的技術壟斷都是通過知識產權的權利來實現的。由于知識產權有其地域性和排它性,一旦這種標準得到一定的普及,會形成一定形式的壟斷。尤其在市場準入方面,它會排斥不符合此標準的產品,只將符合自己標準的產品視為正宗的嫡傳,從而達到排斥異己的目的。這也就是技術標準同知識產權關系的關鍵所在。技術標準中的技術必然有很多是專利技術,因為只有有專利權的技術才能實現壟斷和排他,技術標準戰略的實質就是通過專利戰略、技術許可等綜合的知識產權戰略的運用,技術標準的實質就是要通過這些知識產權戰略實現技術壟斷。
在現今的產品生產領域,尤其是高科技產品生產領域,正是由于上述的原因,技術標準成了一種新的進行技術壟斷和市場限制的手段,誰能夠搶先進行技術標準的制訂和管理工作,誰就有可能把握住對這個產品乃至產業的主動,所以說標準體系對于一個新型產業,對于知識經濟的發展都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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