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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緩減貧困一直是政府面臨的重要問題,也是政府經濟發展的重要目標。基于2003~2011年中國26個省市的統計數據,運用面板模型定量研究農村小額信貸緩解農村貧困的效應。結果表明:小額信貸具有顯著的減貧效應,其降低農村絕對貧困的程度效應要大于降低農村貧困人口相對收入短缺和收入不平等程度的效應。為了更好地發揮小額信貸緩減貧困的效應,應進一步放開小額信貸發展的約束成分,改進貧困農戶貸款評級授信的方式,提高小額信貸緩減貧困的精確度。
關鍵詞:
一、引言
中國政府一直致力于反貧困事業,在扶貧事業上取得了巨大成就,自1978年以來,中國脫貧6.6億人,貧困面大幅縮小,但同時扶貧難度加大,精準扶貧成為中國扶貧工作的迫切要求。長期以來,金融扶貧是中國政府重要的反貧困政策工具,但傳統金融扶貧常出現難以瞄準目標客戶、交易手續繁瑣、交易成本過高等功能性和制度性缺陷。比之傳統扶貧方式,小額信貸作為專門面向貧困人口和低收入人群提供的無抵押、無擔保小額度信貸服務方式,具有靈活快捷的制度優勢與全面準確的信息優勢,扶貧效率高,且更符合欠發達地區的農村經濟發展需要。國務院扶貧辦的《關于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要求,推進扶貧小額信貸工作,提高扶貧精準性和有效性。扶貧小額信貸成為國務院扶貧辦精準扶貧三大品牌之一。倍受推廣的農村小額信貸是否能有效緩減農村貧困,其緩減農村貧困的顯著度如何?它對多維貧困的減緩效應是否具有一致性?為此,本文從金融發展視角定量研究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的減貧效應,以便為深入認識我國農村貧困減緩問題提供理論參考與現實解釋。
二、文獻綜述
小額信貸作為針對貧困人口提供的貸款,其在減緩貧困中的作用受到了廣泛關注。在國外,小額信貸對農民收入的促進作用受到肯定,如KatsushiS.Imai(2012)等人運用2SLS模型,以微型金融機構提供的小額信貸交易數據和世界銀行數據進行實證分析,結果表明:微型金融機構人均總貸款資產組合更高的國家往往貧困指數水平更低,從宏觀角度證明了小額信貸能顯著減緩貧困[1];Yang,Bo(2012)運用OLS模型探索農村小額貸款數量的影響因素,結果顯示在貧困地區小額貸款能更好地提高家庭成員的收入,降低家庭的貧困程度[2]。但國外的研究也揭露出小額信貸在緩解農村貧困上存在一些問題,P.Mosley(2001)認為與其他扶貧措施相比,小額貸款能較好地幫助那些收入接近貧困線的人,但在減少極端貧困方面,效果不佳[3];JohnWeiss(2005)研究發現農村小額信貸能改善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但由于設計和實施小額信貸的弱點及農村金融環境的限制,這種作用的有效性仍然不太明朗[4];NawazShah(2010)對孟加拉國一個運行了五年以上小額信貸項目的小村莊做了研究,研究結果表明,小額信貸適度降低了借款人的貧困,但由于貸款并沒有覆蓋到村中那些最貧困的人,小額信貸對最貧困人群的減貧效應還有待進一步探討[5];XiaLi與ChristopherGan(2011)使用倍差法評估中國小額信貸的影響,結果表明小額信貸有助于提高居民福利,而目前中國社會對小額信貸項目能否減貧所存的疑慮,多是因為參與該類項目的并非貧困者造成的[6];M.L.Audu(2011)發現小額信貸有可能有效地解決物質貧困,但大多數的小額信貸銀行往往集中經營在城市和半城市化城鎮,而不是最貧困的農村地區,這導致農村減貧效應不十分明顯[7]。在國內,一些學者從宏觀角度對小額信貸緩解農村貧困的影響進行了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貧困問題研究中心“小額信貸管理體制課題組”(2001)研究指出:小額信貸不僅具有支持貧困人群改善生活的金融功能,而且還具有培養提高貧困人群能力的機制[8];張立軍(2006)運用小額信貸的反鎖定模型,證明了小額信貸在產業、技術、結構三個方面具有顯著的反鎖定效應,能增加農民收入,降低貧困[9];張春吉(2011)認為,農村小額貸款對改善收入分配、增加農民收入、引導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有顯著的促進作用[10];蘇楠(2013)運用多元回歸模型,證明了農村小額信貸對純農業收入和非純農業收入均有促進作用[11]。
此外,也有學者從微觀視角對小額信貸的影響進行了分析。孫中才(1999)認為,貸款的作用,就是解除生產者自身資金不足所帶來的束縛。而農業貸款的有效實施,不僅可以幫助貧困農民緩解當前的經濟困難,有效改善農村的科學技術服務體系,促進農村社區的現代化建設[12];朱喜(2006)采用工具變量法對農戶借貸的福利影響進行了實證分析,結果表明:不論是正式借款還是非正式借款,對農民收入和消費的增長都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從而改善農戶的福利水平[13];孫若梅(2008)利用多元回歸模型建立收入決定方程進行實證檢驗,發現小額貸款主要通過非農經營投入對家庭收入做出貢獻,它的貢獻程度與決定收入的其他要素相互依賴[14];方芳(2013)通過農村小額信貸對農民純收入的影響來評價其農戶增收績效,認為農村小額信貸對農民純收入的增加有積極促進作用[15];伍艷(2013)運用Lik-ert五級量表以及層次分析法進行分析,發現小額信貸對貧困地區農戶收入以及農戶受教育程度的改善具有較強的支持力度[16]。縱觀國內外研究文獻,學者們從多個角度對農村小額信貸與農村貧困之間的關系進行了頗具參考價值的研究,但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是簡單的描述性統計和一維數據模型分析,鮮有學者從面板數據角度研究減緩貧困問題。其中一個顯著缺陷是在貧困測度上,現有研究大多采用貧困發生率來衡量貧困水平,而貧困發生率僅僅能夠反映貧困發生的廣度,不能反映貧困發生的強度和深度。
三、小額信貸緩減農村貧困的機制研究
緩減農村貧困的途徑有多種。首先,經濟的快速發展能增加農民收入,降低農村貧困發生率,從而有效推動農村貧困的緩解。金融作為現代經濟核心,緩解貧困的作用更不容忽視。其次,政府財政支農,能有效改善農村地區的生活生產條件,提高農戶生活水平、生產效率,間接減緩貧困。最后,推行城鎮化,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完善農村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公共服務體系,有利于農村減貧。作為金融減貧的重要工具,小額信貸主要通過直接和間接兩大作用機制緩減農村貧困。直接機制強調的是直接向貧困農戶提供金融服務所產生的影響效應,即直接效應。因為缺乏穩定收入,窮困人口很難通過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貸款,而小額信貸彌補了這一不足。小額信貸以貧困農戶為主要貸款對象,為窮人提供進入信貸市場的平等機會。信貸服務可以幫助窮人建立資產,緩解資金流動性制約,使他們可以直接購置固定資產、擴大生產規模、進行技術創新和改造等,進而增加其資本可獲得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貧困緩解。間接機制是指小額信貸通過有效率的分配資本,改善農村收入分配狀況,提高貧困人群收入,進而增加社會的有效需求,促進農村經濟增長。經濟增長不僅能提高窮人生活水平,還將帶動國民收入的顯著提高。而國民收入的提高將帶動窮人收入成比例上升,窮人通過經濟增長的這種“涓滴效應”間接地從經濟增長中受益。間接機制強調的是小額信貸提供的金融服務通過促進農村經濟增長和改善收入分配狀況等對農村減貧產生的間接影響,即間接效應。
四、指標篩選、數據處理與模型構建
(一)指標選取基于數據可得性,本文共涉及八個變量:農村小額信貸(credit)、農村正規金融發展水平(rf)、政府財政支農水平(fsc)、城市化水平(urb)、農村經濟增長(rgdp),以及貧困發生率(h)、貧困深度(pg)、貧困強度(spg)。因變量的選取:因變量為農村貧困程度。貧困測度的基礎是貧困線標準,本文采用我國國務院扶貧辦公布的絕對貧困線。絕對貧困線即維持基本生存所需要的最低消費水平。傳統的貧困測度方法主要分為兩類:一是運用貧困人口衡量貧困,如貧困總人口數、貧困發生率;二是通過貧困人口的收入水平衡量貧困,如收入缺口、收入缺口率等。由此計算出的貧困發生率不能反映貧困人口收入與貧困線的差距,也即扶貧難度。1976年,Sen提出采用公理化方法衡量貧困程度,將貧困發生率與貧困缺口指數綜合起來。這不僅克服了傳統貧困指標對貧困人口收入分布不敏感的缺陷,還用貧困人口中存在的收入差距對貧困程度的衡量做了有用的補充。貧困發生率反映總體貧困人口數量的變化,貧困差距指數能幫助人們考察貧困人口的貧困程度,而平方貧困差距指數則更有助于人們關注收入最低人群的福利。FGT貧困指數的計算由參數化洛倫茨曲線轉化而來。洛倫茨曲線有多種函數形式,其中GQ洛倫茨曲線和Beta洛倫茨曲線性質最好。由于在貧困線較低時,GQ模型計算準確度不高,故本文選用Beta模型。自變量的選取:農村小額信貸(credit)。張立軍認為,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農村信用社對農戶貸款的主要方式,農村信用社農業貸款的投放量可以近似為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投放量。參照他的處理方法,本文采用農村信用社發放的農業貸款衡量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如前所述,本文選取如下控制變量:(1)農村正規金融發展水平(rf):該指標主要衡量農村正規金融的規模。參照胡宗義、李鵬(2013)的做法,采用農村非農戶投資中國家預算內資金、國內貸款和利用外資部分以及農村農戶投資中的國內貸款部分之和來表示。(2)政府財政支農水平(fsc):采用各省政府預算內財政支農支出與農業總產值的比值來表示。(3)城市化水平(urb):由各地區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來表示,用于衡量城鎮化水平。(4)農村經濟增長(rgdp):采用農業GDP來衡量農村經濟發展速度。由于涉及年份較少,未對變量進行價格調整。
(二)數據來源本文選取除北京、上海、天津、西藏、江蘇之外的26個省市自治區作為研究對象,所選數據年份跨度為2003~2011年,其中北京、天津、上海三個地區人均收入水平分組數據不符合Povcal要求,因此三個地區貧困指數無法計算得到,而西藏地區數據不全無法計算而被剔除。本文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中國金融年鑒》《中國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年鑒》《中國財政年鑒》以及《中國農村統計年鑒》。因農村小額信貸數額較大,對其取自然對數,以便獲得更好的回歸結果。將其對數形式表示為Incredit。數據處理采用povcal、Excel2007和stata11.0分析軟件完成。
(三)面板數據模型構建本文采用面板數據分析方法,從截面方向和時間方向分析經濟增長與小額信貸的減貧效應。與單獨的截面數據或時間序列數據分析方法相比,面板數據分析是前兩者的結合,面板數據能反映更多個體信息,同時因為樣本量較大,能有效減少解釋變量間的共線性,從而提高估計的精確度。此外,如果不可觀測的個體差異不隨時間而變,則面板數據可以解決遺漏變量的問題。面板數據模型包括混合普通最小二乘法模型、固定效應模型和隨機效應模型三種,本文分別采用三種模型估計貧困與小額信貸之間的關系。1.變量的描述性分析。從表1中可知,農村貧困廣度的均值遠大于農村貧困深度、農村貧困強度的均值,說明減少貧困人口數量仍為我國目前減緩貧困最首要的任務。小額信貸與農村正規金融發展水平波動較大,但其波動是否有利于減緩貧困,需要進行后續分析。財政支農與城市化水平波動小,且我國城市化水平均值為0.299,遠低于發達國家0.8的平均水平。表2給出了各變量之間的相關系數,從表2可知,各自變量相關系數中,最大值為0.7908,其他的相關系數絕對值均在0.6以下,且大多數小于0.5,這表示各自變量相關性不高,變量的可替代性不高,說明本文選擇的自變量代表性較強。表3分別給出了OLS估計,固定效應估計以及隨機效應估計結果。由表3可知,農村小額信貸對貧困發生率、貧困深度、貧困強度的估計系數均顯著為負,系數分別為-2.060、-0.539、-0.282。這表明小額信貸減貧效應顯著,無論對農村貧困發生率,還是農村貧困深度,亦或是農村貧困強度,小額信貸對緩解農村貧困都有積極影響。且小額信貸規模的擴大對于幫助貧困人口突破貧困臨界值而擺脫貧困,減少貧困發生率的作用最大,對于縮小農村貧困人口收入與貧困線之間差距的作用次之,而對于改善貧困人口收入不均問題的作用最小。考慮到各地區減緩貧困其他影響因素的差異性,同時為了進一步研究上述所得結論是否穩健,加入更多控制變量,進行回歸分析:13表4分別給出了OLS估計,固定效應估計以及隨機效應估計結果。表4結果顯示,加入更多控制變量后,對減緩農村貧困深度的顯著率提高,小額信貸對緩解農村貧困問題的貢獻率均有所提高,整體結論基本沒有變化。小額信貸主要針對被正規金融排斥在外的大部分農村貧困人群,為其提供信貸服務。貧困人群獲得投資,進行生產生活和創業活動,以此獲得更高收入而逐步跨越貧困臨界線,從而促進農村貧困廣度和貧困深度的降低。同時,隨著小額信貸的發展和深化,被納入小額信貸服務范圍的貧困人口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貧困人口享受到小額信貸帶來的福利改善。因此,小額信貸的發展始終伴隨著貧困強度的下降,即貧困人口之間收入差距的縮小。同時回歸結果顯示,農村經濟增長僅對農村貧困發生率有減緩作用,但不顯著,反映出經濟增長的“涓滴效應”對窮人作用有限。城市化水平會顯著增加農村貧困廣度,對農村貧困深度幾乎無作用,對農村貧困強度有減緩作用,但并不顯著。究其原因,可能是我國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可能帶來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當收入差距擴大表現為低收入人群收入相對減少時,貧困發生率上升。此外,我國城市化水平過低,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比較薄弱,故扶貧效果不明顯。農村正規金融發展水平對各貧困指標的影響均為正,但均不顯著,其可能原因是金融波動會抵消金融發展的減貧效果。同時,由于金融服務成本等限制,金融發展減緩貧困的作用可能會出現惡化的狀況。政府財政支農水平對貧困廣度、貧困深度、貧困強度的影響為正,且均不顯著,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財政支農的資金可能并沒有平等地分配給貧困人群,反而加深了貧困。
五、結論與啟示
本文利用FGT貧困指數計算而來的貧困發生率、貧困強度、貧困深度數據,以及我國2003~2011年農村信用社農業貸款年度數據,以農業貸款作為小額信貸的衡量指標,探討了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對農村貧困的影響效應。研究結果顯示:小額信貸能顯著減緩農村貧困。此外,農村經濟增長對貧困的減緩作用不顯著。城市化水平能減緩農村貧困人口收入不均的情況,但可能因城市化水平過低,導致扶貧效果不明顯。而農村正規金融反而增加貧困,可能是金融波動抵消了金融支撐的減貧效果,或由于金融服務成本等限制導致。同樣,政府財政支農水平對貧困廣度、貧困深度和貧困強度也不具減緩作用,一定程度反映了政府財政支農的資金可能并沒能分配給最貧困的農戶。以上研究結論為推動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減緩農村貧困提供了有益的政策提示:(1)應進一步放開金融政策中對小額信貸發展的約束成分,擴大小額信貸在農村地區的覆蓋范圍,增加農民信貸服務可及性;(2)對貧困農戶建檔立卡,改進貧困農戶貸款的評級授信方式,提高小額信貸扶貧的精確度,有效提高貧困群體的信貸供給,充分發揮小額信貸減貧的直接效應;(3)增強對小額信貸金融風險防控和監管,積極探索貸款風險分散和化解機制。
作者:胡宗義 羅柳丹 單位:湖南大學 金融與統計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