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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理工大學學報》2016年第3期
摘要:
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是當前社會治理面臨新形勢所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務。推進和實施這項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我們立足群眾工作這個基本點,完善工作機制,更新治理理念,改進工作方式,形成社會共治格局,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關鍵詞: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強調,“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進步,離不開人民的創造力量;黨的全部執政活動,離不開強有力的群眾工作”,“群眾工作是社會管理的基礎性、經常性、根本性工作”[1]。如何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增強社會發展活力,增添社會和諧因素,關鍵在于群眾工作。
一、群眾工作機制創新的重大意義
(一)鞏固黨執政基礎的重要前提
創新群眾工作機制,努力提高群眾工作水平,是鞏固黨執政基礎的重要內容。黨的奮斗歷程證明:只有根植于群眾,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我們黨才能從勝利走向勝利。我們黨最大的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最大的危險是脫離群眾,檢驗我們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終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實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這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是黨和人民事業不斷發展的重要保證[2]。新形勢下,社會轉型產生的矛盾和沖突考驗黨與人民群眾的關系,如何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開展群眾工作,充分發揮黨群工作的政治優勢,是黨的事業長青的重要命題,同時也是鞏固黨執政基礎的重要前提。
(二)全面深化改革的題中之義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處于全面深化改革時期,社會內部矛盾復雜,群眾對公平、公正的訴求日趨強烈和渴求。社會治理工作必須立足群眾這個基本點,只有準確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新要求,積極探索和不斷改進群眾工作的新途徑,把群眾工作貫穿到社會治理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才能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這就要求我們敢于破除固化思維,創新群眾工作機制,以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為重,通過利益調整和協調滿足群眾的意愿,實現社會治理長治久安,為全面推動改革事業發展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
(三)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的有效途徑
傳統的社會治理模式已逐漸脫離當前社會現實,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新需求,順應時展趨勢,創新社會治理機制,已迫在眉睫。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實現社會治理精細化,關鍵是體制創新,核心是以人為本,從人民群眾的利益和便利性出發,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工作機制,將“人”的需求作為政府公共服務和政策制定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將“人”的體驗作為檢驗社會治理創新實踐的唯一標準,以服務柔性化、治理網格化、決策民主化等多種創新舉措,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二、當前群眾工作面臨的困境
(一)基層群眾工作的新變化
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城市、城鄉間的人口流動愈發頻繁,社會結構加快分化,利益需求更加多元化,社會矛盾復雜多變,不斷加大群眾工作的難度,群眾工作也呈現較以往不同的新特點。
第一,信息化背景下群眾政治參與意識強烈,黨群工作互動性不斷增強。隨著信息化社會的知識普及和傳播,廣大群眾獲取信息渠道增多、信息量增大,群眾文化素質普遍提高,部分群眾具有相當的學歷背景,使得群眾擁有與外界學習交流的機會,開闊了視野。群眾政治參與意識和熱情不斷增強,懂得利用政策,通過合法權利維護自身合理訴求,過去“習慣于被安排”的政治生態已逐漸演變為“主動尋求共建”的新生態,黨群工作形式由過去單一傳達向多渠道、多方協商轉變,呈現出更強的交流互動的特點。這是現代政治文明發展的必然趨勢,“善治的本質就在于它是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的一種新穎關系,是兩者的最佳狀態。”[3]由此看來,黨群工作的時代特性要求基層工作者要把握趨勢,調整心態,提高素質,提升黨群工作的實效性。
第二,社會結構變化催生階層分化,群眾工作對象和內涵顯得更加寬泛。改革開放促進社會結構發生深刻變化,過去城鄉二元結構下單一的農民階層在城市化浪潮中逐漸分化為農民工、企業家、農民等多元化新群體,這些新群體又產生各自不同的訴求,使得當前黨群工作對象和工作要求發生明顯的變化,群眾工作的領域和內容變得更加寬泛而多樣。以往的黨群工作以帶領群眾發展經濟、共同致富為中心,如今多元化階層的產生則對黨群工作提出了新思路,即黨群工作領導干部要深入基層了解情況,及時轉變思維,更新理念,清醒認識當前社會結構產生的新變化,側重關注多元化群體及其利益訴求,提出新的治理模式,尋求社會治理的平衡點,最大限度滿足各方群體的利益需求和意愿,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第三,價值觀多元化導致群眾工作內容愈加復雜多變。隨著社會變革不斷深入,社會環境發生深刻變化,分化產生的各類社會階層擁有各自的價值取向和權益訴求,傳統意義上的政治思想工作面臨巨大挑戰和困難。經濟利益依然是群眾權益訴求的主要內容,但日益增強的民主意識、參政意識和維權意識不斷拓寬權益訴求的領域,如生存、文化、民主、社會、環境等多種領域權益訴求,逐步從單一訴求轉變為多樣化訴求,使群眾工作內容呈現出更加寬泛、更加復雜的特征,對基層群眾工作的綜合協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四,社會不平等現象成為關注焦點,群眾工作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復雜局面。改革開放進入“深水區”,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各種矛盾不可避免地大量出現,社會轉型中出現收入分配不公、貧富兩極分化、區域間發展不平衡、行業差距大等不平等現象引發社會不滿情緒,社會基層利益訴求日趨復雜多變,涉及征地拆遷、公共教育、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環境衛生等多個公共服務領域,呈現趨利性、多樣性、復雜性、群體性等特點。信訪、調研、互聯網是當前群眾反映問題的主渠道,其反映問題交叉性和復雜性強,群眾要求處理結果公開、公平、透明的呼聲強烈。
(二)當前基層群眾工作的難點
第一,社會治理發展滯后,難以滿足當前群眾工作運行需要。社會治理是治國理政的根基,是改革和發展的基礎。當前我國正處在社會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社會環境發生深刻的變革,社會階層分化明顯,人員流動復雜,形成了多種不同利益群體,黨的群眾工作對象、方法、目標等也隨之發生深刻變革,如“兩新”組織大量進入社區、農村,大量農民轉變為農民工、技術工人、企業家,如何協調與新組織、新對象之間的關系成為新形勢下黨群工作面臨的重大挑戰。作為社會治理的主體,各級黨委政府部門尚停留在以往傳統管理觀念上,管理辦法和手段落后,對新形勢的變化研究不透,準備不足,無論是方式方法還是制度規則都不成熟,具有一定的滯后性。
第二,社會價值觀多元化加劇社會矛盾沖突,群眾工作面臨巨大壓力。價值觀多元化無疑是促進社會進步發展的重要因素,為經濟社會提供了活力,同時也產生社會群體思想多元化、利益多樣化的問題。城鄉二元結構的破除導致城市流動人口劇增,城市人口中各類新群體素質參差不齊,法律觀念、道德觀念、社會秩序、教育缺失等失位,尤其在市場經濟背景下,以利益驅動為核心的各類利益訴求極易引起社會矛盾和沖突,各種言語和行為不斷突破傳統道德和法律底線,導致各類倫理道德與行為規范的矛盾不斷發生。價值觀多元化映射出社會各階層利益訴求的多元化,反映當今群眾工作階層復雜、涉及面廣、難度加大,亟需建立成熟、科學的社會治理模式。
第三,社會不公平現象產生心態失衡成為是社會治理的重大隱患。隨著社會收入分配制度的變革,市場經濟條件下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社會階層兩級分化明顯,社會公平正義受到權力腐敗侵蝕,社會矛盾沖突加劇了社會階層情緒激化、心態失衡的現象,社會輿論、網絡輿論無不渲染“仇官”“仇富”的言論和情緒,特權階層和既得利益群體受到輿論攻擊。社會心理是反映社會發展的內在表現,城鄉弱勢群體在社會競爭中處于弱勢地位,長時間背負巨大的生活壓力和社會壓力易于引起社會心理失衡,權力腐敗和金錢至上的現象時刻沖擊他們脆弱的心理,“仇官”“仇富”乃至仇視黨、國家、政府和社會,已經成為弱勢群體宣泄的口徑,基層群眾社會心態失衡是影響國家穩定和社會和諧的巨大隱患。
第四,腐敗、官僚現象嚴重影響黨和人民之間的信任關系。我們黨在長期的革命斗爭中與人民群眾建立了深厚的魚水之情,依靠群眾也是我們黨取得革命勝利的法寶之一。但現實當中,還有少數黨員干部存在嚴重的官僚主義傾向和特權思想,說的多做的少,在政策制定和執行上,缺乏全面調查研究,脫離實際情況、脫離群眾路線,甚至將自身利益凌駕于公共利益之上,吃拿卡要。這些腐敗、官僚主義現象嚴重威脅黨與人民群眾的信任關系,破壞了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影響基層群眾工作的開展。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小則引發社會群體事件和社會治理失控,大則降低社會凝聚力,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動搖黨的執政根基。
三、創新群眾工作機制的對策
(一)以民生為本,建設新型社會治理體制
第一,明確主體責任,形成各方協同建設。作為執政黨,我們要清醒認識到黨無論是在革命時期還是全面深化改革時期,都是群眾工作的主體力量,對群眾工作起決定性作用。在新形勢下,社會結構和環境的深刻變化增加了群眾工作的復雜性,如涉及面廣、錯綜復雜、問題關聯性強等,各級黨委政府要以民為本,勇于承擔主體責任,深入調研實際情況,梳理存在問題,提出可行性建議和措施,切實改善社會治理亂象。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過程是實現社會善治的過程,政府和社會要各歸其位、各擔其責,真正建設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新型社會治理體制。
第二,補齊短板,繼續完善基層公共服務體系。民生為先,服務為先,各級政府要把改善民生擺在開展群眾工作的第一位,倡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到社會治理過程中,千方百計提高群眾收入,努力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最大限度滿足基層群眾各項意愿和訴求,提升基層群眾幸福感。強化服務意識,寓服務于治理之中,不斷增強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建設政府主導、市場參與、覆蓋城鄉、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4]。通過整合各方資源和力量,補充和完善滿足群眾所需所求的社會公共服務體系,為實現人人平等、機會均等提供切實保障,為實現和諧社會長治久安奠定基石。
第三,引導群眾參與治理,實現民主協商共建。自上而下、模式單一的社會管理方式已不合時宜。積極引導群眾理性表達訴求并依法妥善合理解決,是建立健全暢通有序的群眾訴求表達機制的重要目標。要引導群眾在法律的框架內解決利益沖突、表達利益訴求,逐步健全信訪工作制度,形成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拓寬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充分發揮官方微博、電子政務、網上在線交流、博客論壇等新的民意訴求表達渠道的作用,提高訴求表達機制的實效性。適應這一要求,必須建立社會風險評估機制,將公共服務政策、養老政策、社會保障政策、重大的項目實施等,都應納入風險評估機制,進行全面的評估,以確保政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第四,積極發展社會組織,完善基層自治機制。最大限度發揮社會組織自治功能和作用,能夠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維持社會穩定和秩序的自我調節機制。因此,創新群眾工作機制,應當對社會團體、行業組織及其他自治性組織等社會組織力量多加關注,利用其“柔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務、社會化運作”的優勢,有效彌補政府在公共服務供給、社會秩序維系、矛盾沖突化解、和諧氛圍營造等群眾工作中的不足,形成“黨委領導、政府引領、市場推動、民間組織合作、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的共治格局[5]。
(二)以法治為核心,加強制度法規建設
第一,遵循科學治理規律,建設社會治理專職部門。當前社會治理政社不分、權責不明、法治淡薄,無法形成有效的治理體系。要著眼于長治久安的科學治理,深入群眾開展調研,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群眾關注的難點熱點。在調研的基礎上制定科學合理的解決方案,組建架構清晰、權責明確的社會治理專職部門,根據相關治理機制依法開展工作,政府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協調配合,不妄加干涉。
第二,加強制度建設,形成一系列治理制度規范。社會治理跟不上,不僅是治理方式落后,更體現了治理制度的滯后。講人情、講利益、扯糾紛等成為社會治理司空見慣的現象,相關的治理制度管不著、沒有用,成為墻上的擺設。破解治理難題,制定科學合理的制度是前提。制度建設要符合國情、社情、民情,不是胡亂制定一番,要講大局、講規矩,要依法辦事。制度建設要遵循法治原則、需求導向、政府主導、公益性質的原則,堅決貫徹依法治國的理念,將法治導入基層治理工作中,建立健全制度規范,提高社會治理效率和質量。
(三)轉變工作作風,加強干部隊伍建設
第一,打造專業化人才隊伍,提升社會服務質量。加強社會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已成為社會治理轉型升級的必然選擇。日趨復雜的社會治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專業程度高,各級黨委政府、各社會治理相關部門要注重吸納大量有專業知識、綜合協調能力強的社會治理人才,通過一線鍛煉、進修培訓、理論研究等形式,不斷提高其社會服務治理能力,有效化解人民群眾內部矛盾,提升人民群眾生活幸福指數,滿足人民群眾的新期待。
第二,引入群眾考核評價機制,轉變干部隊伍作風建設。轉變干部隊伍作風問題,除了加強黨員干部自身建設,還要引入群眾考核評價機制,改變過去干部隊伍考核模式和方向的單一性,側重群眾評價監督,增加群眾話語權。在評價方式上,要把群眾評價納入考核體系,把群眾滿意度作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在評價內容上,把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設置評價內容的重要依據,形成“你服務誰、誰評價你”的制度機制;在評價結果的運用上,充分發揮群眾評價效應的最大化,把群眾評價作為考核政績和實施獎懲的標尺,真正把話語權交給群眾。
四、結語
總而言之,各級政府要切實轉變服務觀念,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樹立“最好的服務就是最好的管理”理念,構建服務型、法治型、有限型政府領導下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新模式,讓民意和民生成為社會治理的基礎。在創新群眾工作機制的實踐中,堅持“以民為本”宗旨,重視群眾力量,構建多元化、交互式“大治理”群眾工作機制,以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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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歡歡 單位:中共南寧市委黨校公共管理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