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唐宋書法審美觀對比探討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甲骨文與殷商史》2016年第00期
摘要:中華文化源遠流長,書法藝術也有著悠久的歷史,書法大家數不勝數。書法家之所以能夠自成一家是因為他獨特的藝術風格和審美趣味。書法是一項具有歷史性的藝術活動,不同歷史時期的書法作品由于時代環境的不同呈現出不同的審美趣味和創作風格。唐、宋兩朝是傳統社會繁榮的鼎盛時期,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其書法面貌和書法審美存在較大的差異。
關鍵詞:書法藝術;歷史性;唐代書法;宋代書法;書法
審美一張紙、一盤墨、一支筆的結合,成就了書法藝術。晉代王羲之的《蘭亭集序》歷來被人視為珍寶,統治者也對其愛不釋手。《蘭亭集序》成為書法愛好者學習的范本,而記錄王羲之一行人蘭亭聚會的這篇蘭亭序文也因為《蘭亭集序》世世代代被人記住,而石崇的《金谷雅集》等其他聚會文集的命運留在歷史中,與世人漸行漸遠。《蘭亭集序》中出現了好幾處“之”字,卻無一處相同,書法作品在創作者下筆的瞬間,布局、長短、力道等各方面的不可復制性就決定了它自身不可復制的歷史性特點,無論后來模擬得多么逼真都不可能回到它最初的樣子。這也是現存的像蘇軾《寒食帖》等名作難以用價值衡量的原因。書法的歷史性體現在單個作品、單個創作者身上,同時也體現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特定的時期總會形成獨特的審美風尚,這種觀念通過具體的作品表現在文學、繪畫、音樂、書法等各個方面。
一、中國書法的歷史性特點
中國書法藝術源遠流長,歷朝歷代的書法名家給后代留下了眾多的藝術瑰寶。從隸書、楷書、行書再到草書,字的不同形體的演變也與書法藝術的發展有著大大小小的關系。劉熙載《藝概•書概》說:“圣人作《易》,立象以盡意。意,先天,書之本也;象,后天,書之用也。”古代文人集詩人、畫家、書法家、學者等多重身份于一身,盡管王羲之等人揚名后世、流傳千古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的書法作品,但他們當時并沒有書法家這一職業,只是由于長時間的練習、創作才有了這樣的成果。他們最初只是為表達胸中之意,這才是他們書法作品存在的根本原因。所謂胸中之意,當然是不固定的,并且和當時的社會背景、社會風尚、作者的生活以及作者的個性和經歷息息相關。揚雄《法言》對書法的描述是:“書,心畫也。”書法通過線條的變化來表達、抒發、書寫著作者在創作過程中的心理和情感變化。在創作的實踐過程中,書法創作者因時間、環境和其他一些因素的影響,使其在心理上產生了錯綜復雜的變化。現如今價值連城的古人的書法作品,經過歲月的沖刷已經泛黃,隨著歲月的積淀,它們的價值越來越高,這是歷史的過程。書法創作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一個歷史的過程,沾了墨的筆在紙上流動,落筆成字,這個書寫過程就體現了時間的先后順序。正是由于創作過程的歷史性,使得它不可復制。現代化機械輸出的字方方正正,宋體或楷體,都已經被程序設定好了,無論何時我們輸出來它都不會變化。然而書法作品不是這樣,就像達•芬奇畫的千千萬萬的雞蛋,找不出一模一樣的兩個,而書法創作過程中,即使是相同的人用相同的筆墨紙硯也寫不出一模一樣的兩個字來,每一個字,印在紙上都呈現出它自己獨特的模樣。王羲在《蘭亭集序》中存在一些修改和涂黑,據說他事后曾經嘗試重新書寫,但是無論如何也達不到最初那幅的水平。這并不是因為王羲之的書法創作水平退步了,只是因為最初在會稽山陰蘭亭邊聚會時的情和景都已經變成了歷史,不可能再復制。書法作品往往都是特定的社會文化及歷史背景下的產物。在書法發展史中,不同的書體、書家、書風都是在相應的時代背景下產生的。不同的時代背景、不同的朝代所呈現出來的書法風格是不同的。
二、唐代書法審美特點——重意象
唐代被稱為封建社會的頂峰時期,李唐王朝的統治者采取多元并包的文化政策,為各種藝術門類的相互吸收、促進創造了條件。縱觀唐王朝在各個領域所取得的成就,在中國文學發展史中創造了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唐詩,唐人傳奇在小說發展史上具有重要意義,并產生了后來蔚為大觀的詞。在書法領域,唐代書法所取得的成就也需要我們重視,在一大批書法家的提倡和引領之下,唐代書法漸成氣候,對后世書法的發展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為后世書法理論的成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唐代藝術帶有天然的特點,蔚為大觀的唐詩之所以無法被后來的宋詩、清詩所超越,就在于行云流水、一氣呵成的創作方式,情與景的交融渾然一體。唐五代最重要的書法美學著作是孫過庭的《書譜》、張懷的《書斷》《書議》《文字論》。“意象”這個范疇在魏晉時期被美學家們提出來之后,意象的作用得到了理性分析和普遍的接受。首先表現在詩歌中,后來甚至形成了一系列固定的意象群,但這種趨勢不僅僅表現在詩歌方面,繪畫、書法也是這樣。唐五代書畫美學家認為,“意象”應該具有和造化自然一樣的性質,即所謂“同自然之妙有”。孫過庭《書譜》中對書法藝術的意象做了如下描繪:“觀夫懸針垂露之異,奔雷墜石之奇,鴻飛獸駭之姿,鸞舞蛇驚之態,絕岸頹峰之勢,臨危據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輕若蟬翼;導之則泉注,頓之則山安;纖纖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猶眾星之列河漢;同自然之妙有,有非力運能成。”孫過庭把書法藝術的意象比作奔雷、墜石、鴻飛、獸駭、鸞舞、蛇驚、泉注、山安等,并不是為了說明書法意象在形態上要和自然物相似,而是為了說明書法意象應該表現自然物的本體和生命。
《老子》認為“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老莊哲學的基本立足點是“道法自然”,而自然的本質和生命就是“道”,就是“氣”。書法藝術最重要的不是規范,不是力求與印刷體一樣規整,而是追求自然,因勢而成,不矯揉造作,自然而然,擁有自然的生命力,筆畫之間、字句之間呈現和諧自然,就可以稱得上為“妙”,稱為“同自然之妙有”。唐初書法家虞世南在《筆髓論•契妙》篇中說:“書道玄妙。”“必在澄心遠思,至微至妙之間,神應思徹。”又說:“心悟非心,合于妙也。”張懷也在《文字論》中指出,書法如果僅僅服務于實用目的,那并不能成為藝術,必須“加之以玄妙”、法之以自然,才能和今日機械化下的規整印刷區分開來,才能讓此藝術保持它的魅力與生命力。從書法的演變軌跡可以看出,書法開始是源于實用的需要,但是如果僅僅是流于實用,恐難維持其生命。虞世南和張懷的觀點都表明,書法意象應該表現造化自然的本體和生命———自然,恰恰是對自然審美的不斷變化和延續,才使得書法藝術源遠流長。繼東晉二王之后,初唐又是書法史的一座高峰,歐陽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陸柬之、孫過庭諸人,名家迭出。他們雖仍以二王為法,但已漸趨求變。歐陽詢書法創作是一種處于靜態的書法創作,頗具結構之美。顏真卿出,一變晉人之神韻入于法度之中,筆體端莊,用筆厚重,而遒麗自在其中,與唐畫的豐麗、唐塑的豐滿、唐詩的豐實相互呼應,一脈相承,具有美的內在本質與外在形式,終于拓展了我國書法發展的一條新途徑。最能傳神地體現唐代士人昂揚精神風貌的,是張旭和懷素的草書,兩人每于醉后走筆狂書,龍蛇游走。賀知章“每興酣命筆,忽有好外,與造化相爭,非人工所能到”(竇蒙《述書賦》)。書法中的這種自由縱恣的氣象,與盛唐詩人,特別是李白歌詩的精神風貌,甚為相似。
三、宋代書法審美特點———尚逸
最早把書法分品的是南朝庾肩吾的《書品》,他把從漢到梁的著名書法家分成了九品。到唐代,李嗣真著有《書后品》,在庾肩吾的基礎之上增加了一個“逸品”。這是“逸品”首次出現,并被放到了一個最高的位置。朱景玄著《唐朝名畫錄》說“逸品”的特點是“不拘常法”。書法的品級和繪畫的品級在內涵上當然不會完全一樣,但是基本精神是相通的,傳統的中國美學在對書畫進行審美和鑒賞時往往會出現交叉。北宋黃休復著《益州名畫錄》分為“逸”“神”“妙”“能”四格,并且把“逸格”列于其他三格之上:“畫之逸格,最難其儔。拙規矩于方圓,鄙精研于彩繪,筆簡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故目之曰逸格。”“逸”本來是指一種生活形態和精神境界,《論語》中記載了一些先秦時期的“逸民”,如長沮、桀溺、楚狂接輿等,他們可以說是道家的前身。道家的精神和《論語》中“逸民”的生活態度、精神追求是趨于相似的,莊子是道家的典型代表,道家“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的理想生活狀態是一種超逸的逍遙。莊子的精神就是超脫沉濁的“逸”的精神,《莊子》篇無論是樸素的哲學思想還是莊周高妙的辯論,都傳達出飄逸塵外的逍遙。當代學者徐復觀說,莊子的哲學是“逸的哲學”。
后世所崇尚的“清逸”“超逸”“高逸”“飄逸”莫不和莊子哲學有聯系。道家這種“逸”的生活態度和精神境界,滲透到藝術中,就出現了所謂的“逸品”。“逸品”最重要也是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得之自然”,這個“自然”就是超脫世俗的生活態度和精神境界。逸品的另一個特點是崇簡,也就是“筆簡形具”,這和宋代文人的審美傾向是一致的。
趙匡胤建立宋朝以后鼓勵佛教的發展,禪宗又吸收了儒、道兩家的思想,逐漸適應中國傳統的觀念,這使得宋代士大夫在心理上更加容易接納,宋代的大家以蘇軾為例,其在仕途上進取的態度受儒家兼濟天下的思想居多,但幾經仕宦浮沉之后,仍然能夠保有曠達的心境,離不開儒、道二家思想的影響。宋詩的一個明顯特點是以學問為詩,一方面由于宋代印刷業和造紙業的發展,另一方面士人普遍注重內心的修養,他們將更多的精力投入書籍和學問中去,積極參政的同時又保持寧靜淡泊的心態,人生態度傾向于理智、平和、淡薄。審美情趣世俗化,認為審美活動中的雅俗之辯,關鍵在于主體的高雅與否,而非客體。蘇軾說:“凡物皆有可觀,茍有可觀,皆有可樂,非必怪奇偉麗者也。”(《超然臺記》)黃庭堅說:“若以法眼觀,無俗不真。”(《題意可詩后》)便是這種新的審美情趣的體現。宋朝書法家中,蘇軾崇尚蕭散簡遠的自由之趣。他在《書黃子思詩后》說:“予嘗論書,以謂鐘、王之跡,蕭散簡遠,妙在筆畫之外。至唐顏、柳始集古今筆法而盡發之,極書之變,天下翕然以為宗師,而鐘、王之法益微。”
蘇軾推崇鐘繇和王羲之的書法,因為他們蕭散簡遠的特點,以疏淡、散緩的筆畫表達了一種逸趣,既是一種樸素的本色又含有無窮無盡的意味,蘇軾苦苦尋覓的正在此。對于張旭、懷素的草書,蘇軾是這樣評價的:“顛張醉素兩禿翁,追逐世好稱書工。何曾夢見王與鐘,妄自粉飾欺盲聾。有如市倡抹青紅,妖歌舞眩兒童。”認為他們刻意造作,追求形式上的夸張修飾,以獲得世人的青睞,這樣的書法就失去了高逸的品格。同樣在《題王逸少帖》中,他稱贊鐘繇、王羲之“謝家夫人淡豐容,蕭然自有林下風”,并作為自己習書所追求的目標。蘇軾采取靈活變通的理解,不追求法度上的與古相合,而只追求形式意味與古呼應,各種固有形式的規約依據內心的變動而變動,不僅達到心中的“意”,而且達到了超越“意”的高逸。
繼蘇軾之后的黃庭堅,也是宋朝一代書法大家,一生以晉人為師,追求晉書之韻味,認為晉人書法和后人相比,意境深遠,韻味高古,而王羲之尤甚:“右軍筆法,如孟子言性,莊周談自然,縱說橫說,無不如意,非復可以常理待之。”黃庭堅的草書帶有一種超然的“趣味”,這種趣味受禪宗的影響,反映在書法審美趣味上就是超凡絕塵、神閑意濃。他的草書作品筆勢縱橫,勢若飛動,筆畫輕松流暢又澀勁沉著,取得了“風規自遠”的效果。
王羲之以后,歷朝歷代的書法家層出不窮,對其既有繼承又有創新。書法家個人呈現出百花齊放、千姿百態的景象,但是生活在同一時代的人,因為相同的生活背景和社會審美風尚,又呈現出相似的特點。不同朝代之間,則由于審美風尚差距較大的原因,在書法的審美趣味以及創作風格上都表現出了較大的差異。文化藝術是歷史的產物,書法作品誕生之時就帶有歷史性的特點,歷史的長河積淀沖刷也不減其光輝。
參考文獻:
[1]葉朗.中國美學史大綱[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2]李霞.唐代書法的審美分析[J].短篇小說,2013(14).
[3]崔侖峰.唐人書法審美流變[J].文藝評論,2014(4).
[4]袁行霈.中國文學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5]張巖.尚逸———宋代書法的重要審美傾向[D].中央美術學院,2008.
作者:歐陽遠萍 單位:集美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