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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的重大改革舉措,加快推進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改革是“十三五”期間政府財政管理改革的重大目標之一。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是政府財政管理的重要基礎,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更成為基礎中的重中之重。為確保“十三五”期間能將包含這一系列思想理念與制度措施的重大變革順利平穩地過渡與發展,夯實基層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意義重大。本文結合財政部頒布的相關制度規范,深入剖析基層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現狀,發掘存在的問題探究其成因,針對性地提出解決對策。
【關鍵詞】基層;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
一、引言
會計基礎工作是為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服務的各項基礎性工作的總稱。是做好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基本環節和財務管理的重要基礎。其主要包括:會計憑證的填制審核;會計賬簿的登記核對;會計報表的編審;會計檔案的保管;會計監督的程序要求;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設置;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等。近年來,社會改革進程中的利益調整給基層行政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帶來了較大的影響,一些單位放松了對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或者仍沿襲以往年度的做法,根本沒有建立成體系的會計基礎工作管理模式。這種狀態難以適應改革形勢下的會計工作,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會計基礎工作混亂,影響了會計工作秩序,阻礙了經濟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基層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會計機構設置不規范,人員配備不合理基層行政事業單位在會計機構人員的設置配備上普遍存在不規范不合理的現象。具體表現有:隨意安排沒有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財務工作;或是財務人員身兼數職,財務之外的工作繁重瑣碎;有的單位崗位設置未考慮獨立性要求,缺乏制約機制,如安排出納人員管理印鑒,制單與審核不分設等。其原因主要是基層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緊張,人手缺乏以及基層領導對會計基礎工作重要性普遍認識不夠。有的單位領導認為會計基礎工作不過是簡單的賬務處理事務,只要認真細心,誰都可以做得好。從而長期忽視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制度的建立健全。這極大地削弱了會計工作基礎,嚴重影響了會計工作的整體管理水平。
(二)對原始票據審核把關不嚴,票據管理不規范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七大要素及其他的附加條件,但在基層行政事業單位中普遍未得到徹底地貫徹執行。具體表現有:原始憑證不合法或無效。行政事業單位用于列支的外來票據無外乎有兩種:稅務發票或非稅票據。基層行政事業單位對稅務票據尚能依規使用,但對非稅票據的種類與用途常不能正確區分,有用往來票據直接列收入的,有用對方銷貨單入賬列支的,甚至有用白條直接列支的,管理較為混亂。再有原始憑證要素填寫不完整不規范的現象較為常見。如發票僅有總金額,未注明具體貨物品名、規格、數量、單價、時間等內容,也未附相應清單。報銷手續不完善,存在無經辦人或證明人簽字的情況。有些工程項目報銷款項時無決算或無合同無協議等。其原因有財務人員思想認識不到位、審核把關不嚴,也有基層廣大干部群眾包括領導對財務報銷制度法規意識不強重視程度不夠,認為只要業務是真實的,對原始票據要求不必過分嚴格。原始票據是構成會計核算的基本對象,沒有原始票據根本無法進行會計核算。原始票據的不規范直接造成了會計資料數據信息的失真,影響了會計核算的真實性。
(三)資金管理不規范,大額現金支付現象多發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現金的結算限額為一千元,超過限額部分應當以支票、銀行本票或轉賬方式支付。雖然這個結算起點與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現狀不一定相符,但根據該條例的精神,大額支出應盡量避免使用現金。實際工作中,有些基層行政事業單位只圖方便在可以通過轉賬支付的情況下仍使用大額現金支付。與大額現金支付同時衍生的問題有部分單位存在超限額提取現金、月末或年末賬面現金余額過大、甚至存在白條抵庫現象等資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其原因有:客觀上《現金管理暫行條例》頒布實施時間較早(1988年),就目前物價指數經濟水平衡量,一千元的結算起點應存在調整空間。主觀上部分基層單位習慣延續以往做法,對大額現金支付可能產生后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同時單位內部也未形成對大額現金支付的有效內控監督制度。資金管理不規范、大額現金支付帶來的資金安全與廉政風險是不言而喻的,如不加以控制,將給單位帶來非常不利的嚴重后果。
(四)會計科目設置不科學,會計核算不規范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分別規定了相應的會計科目名稱、核算范圍、使用說明、主要的賬務處理等。基層行政事業單位在會計科目設置與使用上顯得較為隨意。有的會計人員未深入學習各科目核算內容的實質,僅憑自己的印象與習慣來設置與使用會計科目,如:隨意增加減少《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下的款級科目;對資本性支出與費用性支出不加以區分;有些科目只設總賬科目、二級科目未設明細科目等。同時對記賬憑證的處理不規范,會計核算較為混亂。如記賬憑證內容填制不完整、編號編制不科學;賬務處理不及時、不明細;暫存款科目使用隨意或暫存款不及時清理、長期掛賬;未按規定建立相關輔助賬等。其原因主要是單位財務人員業務生疏,對會計知識學習鉆研不夠,滿足于墨守成規,對日新月異的國家會計改革形勢未給予足夠的重視。最終影響到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可靠性。
(五)固定資產會計記錄不清晰,固定資產管理混亂固定資產的核算與管理長期以來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老大難問題,其具體表現有:首先賬務體系設置不合理。財務賬與實物賬兩張皮,財務賬面數值對實物失去控制;其次財務會計信息更新不及時。對各種情況形成的固定資產進出財務部門未能及時入賬、調賬、銷賬;再有期末缺乏定期清查盤點,固定資產管理未形成“閉合環”。究其原因主要是一個單位固定資產管理鏈條中涉及的部門、人員、手續、環節眾多復雜,財務核算人員與實物管理人員往往手尾不能相顧。而單位針對固定資產的內部控制活動不得力,內控制度基礎不完善是造成這種局面的根本原因。這種狀況影響著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安全,成為國有資產流失的一大隱患。
(六)會計檔案管理不規范其具體表現為:結合單位實際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無章可循;會計檔案裝訂、立卷、歸檔等具體操作不規范。其原因仍是領導不重視,財務人員認識不到位,有關會計檔案管理的內控制度不完善。
三、加強基層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的對策建議
從以上基層會計基礎工作存在的問題分析可以看出,其單位層面的成因主要有三方面:基層領導重視不夠認識不足;財務人員素質不高業務不精;單位內控基礎薄弱監督不力。加強基層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也應從這三方面入手。
(一)健全法規體系,提高法律位階,加強領導重視基礎《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由財政部于1996年頒布實施,屬部門規章。雖然《規范》中第四條明確規定:單位領導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但由于部門規章相較于行政法規、法律等的法律位階靠后,效力等級較弱,其知名度及在老百姓的認知程度中均不及《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等法。行政事業單位的領導對《規范》的了解遠不如《會計法》,更別提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實施了。事實上,一個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度極大地影響著單位對其他財經法規的貫徹落實質量。故重新修訂《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提高其法律位階,更加明晰地確定單位領導在會計基礎工作中的法律責任,是解決領導重視的根本途徑。
(二)落實教育培訓,提高專業水平,奠定人員素質基礎現行制度對會計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雖然有一些硬性的學時規定與證書審核,但教育內容相對單一,與行政事業單位實際相去甚遠,基本流于形式。行政事業單位舉辦的一些專項培訓,多為解決應急性事務,如某年度預算編制培訓、某年度決算審核培訓等。要切實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水平,必須將對財務人員的教育培訓常態化、制度化。一方面要加強“頂層設計”,上級財政部門年初制定覆蓋管轄范圍內全體行政事業單位的全年教育培訓計劃,列明培訓內容、培訓時間,撥出專項教育經費制作網絡課件,適時邀請專家授課,并對基層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的聽課時間作出硬性規定,利用信息化管理監督課時完成情況,學分計入個人年度考評項目。另一方面各基層單位要著重抓好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營造財務人員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誠實守信的環境氛圍。
(三)加強內控建設,完善會計監督,筑牢制度機制基礎財政部于2012年已頒布《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并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這是一個非常良好的契機,基層行政事業單位應按照規范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業務,整合單位財務管理的每一環節,認真制定全方位、全過程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將其予以落實,筑牢會計基礎工作的制度機制基礎。另外,在具體操作層面,涉及的改進措施著重需注意以下幾點:按規定設置財務崗位,選拔專業人才,建立牽制制度,明確崗位職責;規范對會計原始單據的填寫、審核、保存;嚴格控制使用現金,加強資金管理;認真吃透規范精神,科學設置會計科目,規范會計核算;建立完善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形成固定資產管理閉合環;完善會計檔案管理,保障會計信息安全。
四、結束語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不是固定不變的,它隨著會計職能的擴展而不斷變化。在會計改革服務于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結合基層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的現實需求來重新理解和界定會計基礎工作的內容和實質,不斷改進和提高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水平,才能適應社會改革與發展的需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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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張敏.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經營管理者.2015(02).
作者:樊寧 單位:廣東法官(培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