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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理解城鄉低保提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開展城鄉低保提標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省委、省政府始終高度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省政府印發了《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城鄉居民收入倍增計劃的通知》(黔府發〔〕17號),強調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增加城鄉居民收入作為檢驗發展成效的根本標準;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不斷完善居民收入增長的保障機制。明確在“十二五”期間,要完善城鄉低保制度,建立城鄉低保標準穩定增長機制,逐步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確保城鄉低保標準年均增長10%以上。并明確將城鄉低保保障標準提高10%以上列為2012年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實事之一。
(二)開展城鄉低保提標工作是當前切實保障和改善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迫切需要。年物價上漲幅度較大,特別是直接影響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大米、蔬菜、豬肉等食品副食品價格上漲幅度較大,加之遭受歷史罕見的大面積旱災,給城鄉困難群眾家庭生活帶來了較大影響。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明確規定,當上年度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達到或超過3%時,應及時調整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根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的規定,適時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將物價上漲及旱災給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切實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在當前顯得尤為緊迫。
(三)開展城鄉低保提標工作是低保規范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低保標準是界定低保范圍、核定低保對象、確定補助水平的首要依據,是低保規范化建設的關鍵環節。建設科學規范的城鄉低保制度,必然要求隨著生活必需品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適時調整提高低保標準,切實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需求。各鄉鎮要從保民生、促和諧、助發展的高度出發,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理解城鄉低保提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做好城鄉低保提標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按照科學規范、公正有效、可持續的低保制度建設要求,認真開展好2012年城鄉低保提標工作。
二、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2012年城鄉低保提標工作順利完成
(一)合理確定保障標準,確保真正滿足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需求。根據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制定和調整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80號)精神,切實落實“城鄉低保標準增幅不低于10%”的要求,確保提標工作真正體現了維持當地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在認真調查測算的基礎上,研究確定了我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由原來的月標準253元提高到月標準290元,增幅為14.6%;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由原來的年標準1362元提高到年標準1608元,增幅為18.08%。
(二)要切實強化以家庭收入核查為核心的對象認定機制,為合理確定保障對象和補助水平奠定堅實的基礎。一是要始終將家庭收入核查作為確保低保制度規范運行、低保政策有效落實的最核心最基礎的環節,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好,確保保障對象和補助水平的確定具備可靠的依據,確保提標工作在科學規范的軌道上開展。要結合農村低保季節性糧食救助,認真開展入戶核查,切實抓好城鄉居民家庭收入核查和農村低保季節性糧食救助核查工作。要對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表》、《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況及收支情況年度核查表》,對所有原保障對象家庭逐戶進行核查,切實掌握低保對象家庭特別是一般保障對象家庭收入變化情況。新申請家庭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開展家庭收入核查。要強化入戶核查工作責任,堅持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要確保入戶核查工作力量,保證每個入戶調查組至少有兩名人員,并確保有一名國家干部。二是要在認真開展家庭收入核查的基礎上,嚴格按程序開展好城鄉低保對象審核審批工作。農村低保對象和農村低保季節性糧食救助對象的審核審批要嚴格按照“三環節十步驟”(申請核評、審核、審批三環節,申請受理、調查核實、民主評困、一榜公示、經辦機構審查、鄉鎮政府審核、二榜公示、縣級民政部門審批、三榜公示、待遇批準十個步驟)的程序開展,城市低保對象的審核審批要嚴格按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規定的程序開展,確保一個環節不少,一個程序不漏,確保每個程序都有明確規范,每個環節都有人把關,每個步驟都做細做實。特別是要認真抓好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工作,做到民主評議的程序和結果公平公正,張榜公示的形式和內容規范完整。三是要堅持補差發放基本保障金。充分運用入戶核查成果,以入戶核查的低保對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新保障標準之差確定基本保障金,并在此基礎上按規定給特殊困難對象增發補助金。
(三)要認真實施動態管理,切實做到應保則保、應退則退。要在扎實開展家庭收入核查的基礎上,認真組織實施動態管理,切實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要堅決防止提標擴面的錯誤做法,特別是農村低保保障面過大的地方,要結合這次提標工作,切實加大動態管理力度,逐步縮小保障面。對家庭收入發生變化超過保障標準,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按照規定取消低保待遇。對因家庭收入發生變化,補助水平應作調整的,按規定及時予以調整。絕不允許突破政策界限將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人群納入保障范圍。對因災造成臨時性生活困難的群眾,要通過落實冬春救助和臨時救助政策,解決他們的基本生活,決不允許將未經審核審批的對象納入保障范圍。
(四)嚴格工作時間,確保工作進度。2012年提標工作期間,各鄉鎮要將工作進展情況于每月的14日和月底報送縣民政局。
第一階段:鄉鎮制定和出臺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并做好宣傳工作。全面開展農村低保年度核查、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和農村低保對象2012年7、8、9三個月的季節性缺糧糧食救助的核查。
第二階段:前全面完成低保提標審核審批,將新的保障對象錄入民政統計臺賬和全國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統(網絡版)等各項工作。
第三階段:按新標準兌現低保金,并補發1至3月新補助水平與原補助水平的差額。
第四階段:各鄉鎮在前完成總結并上報縣民政局低保辦。
三、明確責任,加強領導,為2012年城鄉低保提標工作提供保障
城鄉低保提標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事關廣大困難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鄉鎮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將城鄉低保提標工作與深入推進低保規范化建設緊密結合,按照《黔西南州城鄉低保責任追究辦法》,切實落實有關部門責任,切實強化“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配合、基層落實、群眾參與”的低保工作機制。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切實解決提標工作所需的工作條件,特別是要保障入戶核查所需的工作力量,制定好工作方案,加強對村組的督促指導,確保提標工作的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