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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場)計生辦:
根據《省公安廳、省人口計生委關于建立計生打拐信息員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市2013年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考核評分細則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區計生打拐工作,充分發揮計生打拐信息員作用,建立健全非親屬關系落戶信息網絡,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加強協作,積極提供涉拐線索
各村(居)已于3月14日前指定一名計生打拐信息員,打拐信息員要結合計生管理日常工作,積極搜集本村(居)范圍內買賣婦女兒童、來歷不明婦女兒童、非親生子女、非親屬關系落戶人員以及政策外生育子女變動情況等涉拐犯罪線索,及時向所在鎮(街)計生辦通報。同時,各級計生部門要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協助配合,公安部門一旦發現涉拐線索或涉拐人員,需要打拐信息員配合的,要及時提供各種信息和便利。
入戶摸排,完善涉拐信息資料
各村(居)要結合計生日常管理工作和入戶登記工作,認真填寫《海滄區非親屬關系落戶人員信息表》(見附件),對轄區非親屬關系落戶人員,特別是申報出生人口要進行全面摸排核查,建立工作檔案,做到底子清、情況明。一旦發現涉拐線索,要即時上報鎮(街)打拐信息聯絡員,鎮(街)及時報告區人口計生局或區“打拐辦”計生聯系人。信息表一式三份,鎮(街)、村(居)各存檔一份,另一份于每季度第三個月25日前報區人口計生局備案。
加強培訓,保障打拐隊伍建設
我局將邀請區公安局“打拐辦”工作人員結合實際采取適當形式開展業務培訓,共同做好打拐信息員隊伍的業務指導,提高發現、甄別涉拐犯罪線索的能力水平。今后,打拐信息員和打拐信息聯絡員有發生變動的,鎮(街)計生辦要在3個工作日內及時上報區人口計生局,區人口計生局統一向“打拐辦”計生聯系人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