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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馬克思的著作中并沒有明確地表述過其正義觀的指向,但是在馬克思的文本中提到的資本主義工資、產品所有權等諸多論述中存在著很多與正義有關的重要思想,這對于我們全面了解馬克思主義的深刻內涵具有極其重要的研究意義。
關鍵詞:正義;勞動;勞動力;所有權
一、正義何存
學者從馬克思文本的不同方面對馬克思的正義觀進行了分析,尤其以塔克爾•伍德和胡薩米為首持不同觀點的學者對馬克思主義是否具備正義觀進行了激烈的討論,但是對馬克思的著作中關于馬克思對資產階級正義觀的具體表述并沒有做出明確的定論。胡薩米雖然支持馬克思主義具備正義觀,認為資產階級是不正義的,從胡薩米的一些辯護中也可以看到胡薩米承認馬克思從來都沒有指責資本主義非正義,也沒有明確地支持資本主義就是侵犯了工人階級的權利。但是胡薩米并非認為恩格斯從未提出過,因為在恩格斯關于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這一學說的文章中曾經指出過“有產階級胡說現代社會制度盛行公道、正義、權利平等、義務平等和利益普遍的和諧這一類虛偽的空話就失去了最后的立足之地”。也正因此,基于胡薩米的這一觀點性論證,反而被伍德反證成了“馬克思是以此排除了以正義的名義來為資本主義辯護的人”。并且伍德認為經濟社會和國家制度的正義必然要依賴于與其現行的生產方式是否相適應,如果不相適應,那么現存社會就是不正義的。正義的性質究竟何在?柏拉圖的著作《理想國》就曾提出,國家應該建立在智慧、勇氣、節制以及正義的基礎之上,也只有具備了這四個基礎條件,國家才能夠成為人類社會中的理想國家。社會正義中的社會形態應該是將正義這樣的一個概念切實實踐于法律之上,而且可以依照每個社會的相應道德觀念、文化、政治、法制等的不同而不盡相同。社會上的正義在不同的社會環境下具備其特有的屬性,并以此來區別于其他的社會形態。社會正義同樣也就指代了社會上的不同階級與不同領域之間的付出以及所得的公平性準則。在馬克思思想關于正義的解釋中,從人的異化與私有財產的性質,揭露出法權正義的內在荒謬,即伍德認為的正義與否取決于現行社會與生產方式的關系,在于社會道德和法律制度中,后來由《德意志意識形態》到《資本論》期間的正義是社會物質生產決定正義,而非正義決定社會物質生產。
二、正義論視角上的資本主義工資交易
建立在雇傭勞動基礎之上的傳統資本主義私有制物質生產方式,主要表現于社會必須存在一無所有的無產者,并且他們只有出賣勞動力才能夠獲取工資收入,繼而服從于資本家達到致富生產的需求。資本家創造剩余價值,同時工人即被賦予了工資,由于工資是以按勞分配的原則發放,所以馬克思便提出了按勞分配的過程中存在的兩個“弊病”:一是默認了勞動者個人會因為天賦的不同,繼而導致所得上的不平等。二是這使得勞動者個人本身會因為承擔的家庭負擔的不同,導致實際所得上的不平等。由此我們便可以推斷出,馬克思認為上述的兩種情況均是非正義的,但他卻并未做進一步的明確說明。但是我們可以從馬克思所指出的這兩個“弊病”當中推斷出造成這樣結果的原因只可能是:勞動者因為其不同的個人天賦和其所承擔的不同的家庭負擔均由偶然性因素導致,而并非他們自己可以選擇的。從道德層面上講,這不應當。因為這樣的原因導致的勞動者所得上的不平等就是應當。此外,對于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工資交易,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的闡述指出,工資交易并不像它所顯現的那樣是勞動力的買賣,它是活勞動的銷售。因此馬克思認為資產階級社會的表面現象中,勞動者的工資以勞動力的價格顯示出來,這種交易假象的形成也是有很多原因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工人經常在他同意了的工作時間即將完成時被賦予工資,他的工資似乎顯現了他在這一時期的勞動報酬。”假設工資交易是活勞動的買賣,若交易是等價交換的,則應當支付工人什么?在李嘉圖的理念中,等量的價值包含等量的勞動,所以如果活勞動具備李嘉圖的理念,那么它就等量于工人在產品形成過程中所創造的價值,因為后者的價值是簡單物化勞動的等量。因此如若考慮李嘉圖的等量勞動,只有當工人收到的工資等價于他所創造的價值,工資交易才是等價交換。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法學家的觀點認為工資交易顯現了它本身——“購買和銷售其他所有的商品也同樣進行偽裝,不同的是僅銷售商品”,法學家認為,這個商品就是勞動。
“現象形態”中為了錢進行的勞動交換即工資交易,是所有勞動者和資本家以司法概念為基礎的行為,那么從資產階級的法律觀上看,工人必須被支付等價于他所創造的價值的工資,否則作為資產階級正義觀要求,如果他的勞動有李嘉圖式價值,他同資本家的交換要平等,而實際上勞動者經常被低支付。可是,工人并沒有依據等價交換的原則為他所創造的等量價值和減少的勞動權要求索賠,而且在最初被少量支付的時候,相對于資本主義社會原則,工人們實際上并沒有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實際上馬克思繼續提到,工人為了工資交換勞動,在資產階級原則上認為資本主義是不正義的觀點構成了對英國“李嘉圖派社會主義”的譴責,他們外在地回避工人向資本家出售勞動,以便于構建一個合法的資本。那些工人們認為,他們實際上被支付了等價于他創造的價值的工資。“李嘉圖派社會主義者”一方面知道資本家并沒有支付這個金額,但是他們考慮到等價交換的原則,就認為工人將會得到等價的工資,他們聲稱實踐代替了李嘉圖式理論的沖突,并要求資本主義社會提出實際的結論。但這個要求是錯誤的,因為它源于對工資交易的一種誤導。《資本論》中表明支付工人的工資等價于他所創造的價值是不可能的,因為如果他不能創造剩余價值,沒有剩余價值的資本主義是無法想象的。雇傭勞動理論表明,用工資來評價活勞動交易是否平等是不可能的,因為勞動力本身作為創造價值的元素不能有任何價值。馬克思的理論也指出,工資交易并不真的是活勞動的價格,而是勞動力的價格。對交易的真實本質的披露足以反駁那些社會主義者,工人被支付的工資等價于他所創造的所有的價值是不可能的這個事實的揭露足以從他自己的司法觀點中表現出來。資產階級的法官似乎通過自己的“理論原則”,即資產階級社會不得不考慮工資交易必然不平等這個原則來制定,因此,資產階級社會中的這種工資交易必然是不公平的。
三、資產階級產品所有權與正義
在馬克思對資本主義正義觀的態度上,一些學者以社會主義的觀點來看資本主義,認為資本主義是非正義的,其中一部分學者偏重從馬克思本人所具有的道德動機這一方面去探討資本主義社會是否正義的這個論題,而另一部分學者則提出“正義”觀念是基于特定的歷史背景以及與這個歷史背景中存在的社會意識形態相匹配的社會生產關系中才有其意義。也正因此,才會錯將“正義”囚固于“分配正義”之內,繼而忽視了正義在馬克思的思想歷程中概念本身的不斷發展。在資本家和工人之間財富的公平分配不僅取決于工資交易是否平等交換,也取決于兩者是否都有權分享他得到的財富并得到分享它們的權利。現在,在與馬克思的社會主義同期的大量意見中,工人本身作為產品的生產者,產品從權力上就應當是屬于工人的。根據這種觀點,即使工資交易平等交換,資本主義也將分配不公,因為工人依舊會收到少于他應得的工資,正如馬克思強調的在一定條件下,產品權屬于資本家,而不是工人,這也正是資本主義社會中政治經濟學家和資產階級法律所辯護及維持的觀點。但馬克思所持有的觀點認為,庸俗的經濟學家是誤解了資本家對產品權的本質,構成了一些人相信馬克思認為資產階級法律同樣會誤解資本家對產品權的本質上的認識。
馬克思認為,貨幣轉化為資本,可以通過假設資本主義以前的商品交換有權基于勞動力,或交換他們的商品的方式來解釋,但隨著資本主義中每個人的財產權大于他所擁有的產品,直接的勞動權高于他所擁有的產品。認為資本主義是正義的學者認為,如果馬克思對資本主義持有非正義的觀點,那么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們的著作中應該有所添加,抑或是在馬克思看來,工人應該被給予所有權或被給予創造剩余價值的更多的權利,但是馬克思沒有這樣做。相反,如果勞動力和生產資料等價交換,他認為資本主義有權雇傭勞動,更有權擁有所有的剩余價值。因此,假設商品交易在他們的價值觀上,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寫道:“勞動過程是一個資本家已將它作為物而購買的過程,它已經成為資本家的財產。正如葡萄酒在地窖完成發酵過程的產品一樣。”資產階級法律承認勞動權,資產階級法律給予工資交易的表面價值,我們可以假設,在資產階級法律的視域中商品交易是通過勞動者將自己的生產作為產品進行交換或被要求交換的方式而呈現出來的,也就是馬克思所解釋的產品交易在流通領域所呈現出的狀態。因此,認為商品交換者擁有勞動力的最終權,在交換的過程中他們同意通過資產階級流通領域獲得商品,因為它依賴于一個根據現象支持的經驗性假設,即商品交換者交換的“僅僅是他們自己的勞動力”或勞動力的交換形式。資產階級法律不超越資產階級社會的表象,我們不應為基于勞動的最終所有權而感到驚訝,因此在資產階級社會中,情況就是被這樣呈現出來。所以馬克思從人的異化與私有財產的性質以及資本主義社會的生產方式來揭示法權正義的內在荒謬,契合了資產階級的時代背景,為當今社會生活提供了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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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青 單位: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