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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是在近代民主國家形成的過程中確立起來的。l644年,英國政論家約翰•彌爾頓發表《論出版自由》提出“出版自由”的口號,作為反對封建專制、爭取資產階級民主與科學權利的強大武器。18世紀,西方新聞出版自由從理論斗爭逐步進入實踐范疇,不斷在法律上得到確認,如1789年的法國《人權宣言》和同年經國會通過、1791年生效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它們激勵著人們同集權專制政治進行不懈斗爭,不斷取得勝利。“出版自由”這個口號從中世紀到19世紀,在全世界成了偉大的口號。隨著西方堅船利炮的殖民擴張熱潮,商人和傳教士接踵而至,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逐漸在古老中國打開了思想的缺口,不斷萌發成長。但是,目前學術界關于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在中國早期傳播的歷史過程的研究,卻由于研究者資料和視野的差異,學術紛爭不斷,需要利用新史料和新視野對它重新進行歷史考察,以修正對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在中國早期傳播的歷史認識。
一、兩種相異的新聞自由起源觀點
目前,學術界關于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在中國早期傳播的歷史過程有兩種相異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刊登的文章《新聞紙略論》最早在中國傳播了出版自由理念,如《中國新聞事業通史》記載:《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1833年12月所載《新聞紙略論》是中文書刊第一篇介紹西方報紙情況和新聞自由觀念的專文”。在目前人大版和復旦版中國新聞史教材以及諸多專著,如《中國近代報業發展史(1815-1874)》《中國新聞史新修》《中國新聞史》等支持該觀點,但修正了該文發表的時間為1834年1月。第二種觀點認為:《廣州紀錄報》所載的《印刷自由論》是東方報刊上第一篇介紹西方出版自由理念及天賦人權學說的文章,如臺灣政治大學新聞學系賴光臨先生《中國新聞傳播史》認為:“馬禮遜在《廣州紀錄報》(CantonRegister)發表了一篇《印刷自由論》,申論天賦人權,所有人均得享有發表及印行自己意見的自由。強調政府無權減縮或干涉人們知識的溝通,除卻最危險的罪犯以外,無一人所用之紙、筆、墨可被剝奪而去。而印刷機者,可令人之心靈,雖有時間與空間的距離,仍能交換思想,對有理性的人提供精神享受的貢獻。而禁止書報的印行,即是侵犯天賦的人權。這是破天荒第一篇,介紹西方出版自由觀念及天賦人權之說到東方來的文字,雖然用的是英文。”
該觀點也得到諸多大陸學者的認可,如《新聞文化論》《中國新聞傳播學說史》《中國印刷近代史初稿》《自由的歷險:中國自由主義新聞思想史》等。事實上,《新聞紙略論》和《印刷自由論》發表時間存在爭議。《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發表《新聞紙略論》以往認為是1833年12月,這其實是道光癸巳年十二月,公歷則為1834年1月。而英文周刊《廣州紀錄報》(TheCantonRegister,亦譯《廣州志乘》)發表《印刷自由論》的時間,有研究者進行考證認為:“應不早于1833年6月,而從1833年6月期《中國叢報》發表的《論出版》(ThePress)一文推測,《廣州紀錄報》中的《印刷自由論》應該出現在1833年6月的某一期,且極有可能是下半月的那期。”
二、更早的新聞自由思想傳播
其實早在1833年6月前,《廣州紀錄報》已經在傳播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如1832年3月8日,《廣州紀錄報》刊登讀者來信寫道:“沒有人有權極力宣揚煽動性言論、造反和無政府無秩序;但人人都有權去促進惡習的和平改良、平等、自由和社會秩序;一個人能用任何語言隨意印刷,但政府也有權禁止出版他的出版物。當然人們也有權拒絕購買,就算它是免費派送的,人們也有權拒絕接受它。”另外,同年4月14日,廣州英文周刊《中國差報》改版,刊首語是一段出自英國劇作家、政治家謝里登(RichardBrinsleySheridan,175l一1816)的新聞出版自由名言:“若不給我出版自由(theLibertyofthepress),我將帶給部長一個腐敗的上議院,我將帶給他一個腐化和充滿奴性的眾議院,我將會讓他充分享有政治權力,我將會讓他充分發揮領導者的影響力。我將會讓他享有首相這一職位所能帶給他的權威,這個權威能夠買到人們的順從,并能夠懾服反抗。但是,如果我能用出版自由來武裝自我,我會勇敢地走向他,毫無畏懼;我會用出版自由那更加強大的引擎來攻擊他所建立起來的強大的政府機構,我會震撼他那極端腐敗的機構,這個腐敗的機構曾試圖掩蔽政府濫用職權這一現象,我將要把這個腐敗的機構埋葬在濫用職權的廢墟下。”回溯《中國差報》的歷史可以發現,1831年7月28日,《中國差報》創刊號就旗幟鮮明地闡述了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希望創辦一份“謹慎而適度爭論與自由的報紙(afreepress)……最大的目標就是建立一個自由和品行良好的媒體”。
1831年8月18日,《中國差報》刊登文章《印度的出版》(ThePressinIndia)也表達了出版自由觀點,聲討東印度公司的出版審查政策:“英國曾經因為他們擁有出版自由(freedomoftheirpress)而狂喜不已,除了惡意的誹謗,免除任何審查。然而印度報紙如果不是被法國政府的審查制度踐踏和壓迫,同樣也是有效力的。……英國報紙大力報道法國革命時期出版自由(LibertyofthePress)的呼聲。”由此可見,1831年7月,《中國差報》創刊就開始傳播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了。事實上,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在中國的傳播不僅僅是個時間點的問題,需要在近代中國新聞業發展的歷史進程中進行重新考察。
三、馬禮遜爭取新聞自由的斗爭
有研究者在闡述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在中國早期傳播歷史時指出:“馬禮遜這個人的重要,不僅僅在于他是基督教新教派遣到中國傳教的第一人,還在于他是將西方的自由主義報刊理念帶入中國的第一人。遺憾的是,馬禮遜的這種歷史和文化重要性,許多年里,竟因為他的傳教士身份而被嚴密地遮蔽著。……因此,馬禮遜宗教意圖中所曲涵著的自由主義因素必然也隨之挾帶入中土。”雖然美國商人威廉•伍德于1831年7月創辦的《中國差報》在刊首語、發刊詞以及部分文章(前已述)充分體現該報對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的追求,但是馬禮遜的貢獻卻更大。1833年5月1日,馬禮遜在澳門創辦《傳教者與中國雜報》宣揚基督教義,傳播中國文化知識,報道各地消息及評論。5月25日,澳門天主教教區代主教施利華致函澳門總督晏德那,指責馬禮遜出版一些反對天主教教義的書刊違反葡萄牙本土法律,用以印刷這些出版物的印刷機也沒有根據澳門法律進行登記,要求澳門當局立即制止他傳播異端邪說,停止出版刊物。一些天主教神父認為:“馬禮遜反對羅馬天主教的信仰。《傳道者與中國雜記》中的‘傳道人’這個名稱是竊取了天主教的名義。”6月1日,施利華致函立法會,要求立法會“作為監管外國人遵守其義務的機構,盡快停止這個出版物,令那個教士將來再也無法如此攻擊我們,同時也禁止其他任何的出版社對我們做同樣的事情”。6月8日,立法會回函給施利華,“將會根據情況作出必要的行動”。6月20日,澳督晏德那致信澳門東印度公司董事會,要求董事會責令馬禮遜停止使用他的印刷機出版刊物。該信譯文如下:澳門天主教教區主教施利華神父告知本人,馬禮遜先生利用他在這個城市的家中的印刷機,出版了幾種與天主教教義相違的書刊。在葡萄牙國土之內,只有得到葡萄牙國王的許可,同時遵從預檢制度的出版工作才是被許可的,否則,所有出版活動都是被禁止的。為此,本人要求在華英國商行大班,指令屬于你們商行的馬禮遜先生,從今以后放棄在這個城市使用上述印刷機進行任何出版活動。
6月22日,澳門東印度公司大班授權秘書致信給馬禮遜:“據澳門天主教主教的報告,馬禮遜私自在家印刷反對天主教的刊物。因為在葡萄牙所屬的澳門境內禁止私自設置印刷所得,除非事先經過審查批準。今特別通知你,請停止在澳門使用你的印刷機繼續印刷出版物。”馬禮遜收信后,立即寫信抗議。他提出“:1.我宣講的教義當然是與羅馬天主教的教義不符合的,但文中并沒有攻擊天主教的地方,在《傳道者與中國雜記》中也沒有。2.澳門完全是屬于中國的領土,根本不屬于葡萄牙王國。天主教主教所說的,是不合理的。3.東印度公司在澳門所設之印刷所,迄今已有20年,公司在澳門可以自由印刷出版物,根本不必先由澳門葡萄牙總督審查批準。4.東印度公司大班到底要求我們什么呢?是把我看作只是一個英國人,還是公司的職員呢?他們要求是事先要審查,并不要求我停止印刷。公司管理委員會是要我事先送給他們審查呢?或是要我停止印刷呢?兩者都不是。因此,我抗議,反對這整個過程。我認為,這是一種竊權的、專制的和壓迫的行為,是受羅馬天主教主教和神父們的指使,讓葡萄牙人和英國人一起壓迫我的非法行為。”同時,馬禮遜在《廣州紀錄報》發表文章《印刷自由論》,引用法國憲法內容捍衛出版自由權利。全文如下:據法國所頒布的新憲法上說:“全體法國人都有權利發表和出版他們個人的意見;審查制度永遠廢除。”人之異于禽獸者在于天賦予人有說話的恩賜。有智慧的被造之物在社交時可以進行有教益的溝通,其價值遠勝于肉體的享受。政府無權剝奪人們理智的往來、肉體方面的需要和食物的選擇。根據這一原則,除了最危險的罪犯外,絕不可剝奪人們使用筆墨和紙張。印刷機是僅有的更迅速的寫字機器。在上帝的恩賜中,這種寫字機器幫助傳達和交換人們的思想到最遙遠的地方,并且不受時間的限制。因此,任何實施這個原則的政府,秉著公正和平等對待的態度,就不會去剝奪印刷自由的權利。某些人不喜歡閱讀可聽便,但如果這些人是執掌權力的人,他們就沒有權利去剝奪那些喜歡閱讀之人,強制他們不可以閱讀。
中國人已經準許歐美各國人士僑居中國沿海一帶,他們可以根據各自的習俗穿衣、吃喝、跳舞或享受其他娛樂。在外國人當中,沒有哪一部分人可以限制其他部分外國人的權利。他們沒有權利禁止一部分外國人閱讀英文書刊和報紙,因為澳門是中華帝國的一部分。中國人沒有禁止,難道葡萄牙人可以禁止嗎?上帝賦予人類有思想和言論的自由,有寫作和印刷出版的自由,這是為了使他所創造的人類得到快樂。因此,沒有一條人立的法律可以取消這個天賦的人權。“聽從你們,不聽從上帝,這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去酌量吧”,這是使徒彼得當年在耶路撒冷面對祭司和政府官員所說的辯護詞,載于圣經《使徒行傳》第4章19節。這是必須要遵從的上帝的法則。雖然是人制訂的法律,且不論是任何國家或教會,但如有違反上帝的法則,我們仍要遵從上帝所規定的法則行事。因而,我們的結論是:凡是違背上帝的法則由人們制定的禁止言論、寫作和印刷自由的法律,憑著我們的良心可以不服從。暴君可以懲罰,但上帝一定會稱許。《傳教者與中國雜報》出版第四期后停刊,成為中國近代史上第一份被“查禁”的報刊,負責該報印刷的馬家英式印刷所也被迫移至廣州。馬禮遜引用法國《人權法案》撰寫《印刷自由論》闡述天賦人權理念,成為中國近代史上最早為捍衛言論出版自由而撰寫的反映自由主義新聞理念的文章。
四、聲援馬禮遜以及踐行新聞自由
《傳教者與中國雜報》被澳門當局“查禁”,引起近代來華傳教士的關注。馬禮遜是當時新教在華領袖,他在澳門遭受的出版自由迫害引發他們的同情和聲援。1833年6月底,《中國叢報》刊登文章《論出版》(ThePress),聲討澳門當局和天主教迫害新聞出版自由,“我們震驚并且遺憾地聽說澳門的馬家英式印刷所……被當局禁止印刷工作。……關于禁止該印刷所,我們聽說有兩點原因:第一,上述命名的出版物包含了與羅馬天主教會相悖的學說;第二,在葡萄牙領土上,一切印刷所都是被禁止的,除非經過葡萄牙國王的許可。……我們更驚訝于當局這種做法,因為這份出版物并沒有提及天主教會,而且它以英語印刷;它已經被證明是最令人滿意的方式,因為澳門不是葡萄牙國王的領土,它屬于中國……。如今,在每個半球,除了這個狹小的區域,出版自由是被享有的。”同時,《中國叢報》刊登消息對外宣布:“我們很高興一份中文月刊即將公開出版。”這說明新教傳教士準備以實際行動來抗議澳門當局壓制出版自由的行為。1833年8月1日,《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在廣州創刊,不僅以自由出版報刊的實際行動向澳門當局壓迫出版自由進行抗議,而且積極發表文章傳播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1834年1月,《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刊載《新聞紙略論》一文,提出:“(新聞紙)惟初系官府自出示之,而國內所有不吉等事不肯引入之,后則各國人人自可告官而得準印新聞紙,但聞有要先送官看各張所載何意,不準理論百官之政事;又有的不須如此,各可隨自意論諸事,但不犯法律之事也。……其理論各事更為隨意,于例無禁,然別國亦不少也。”2月,《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再次刊登《新聞紙略論》全文。一篇文章,兩月重復刊登,說明了主編郭士立對它的推崇。由此,近代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由英文領域進入華文世界,《新聞紙略論》成為最早傳播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的中文文章。
五、結語
綜上所述,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在中國的早期傳播經歷了一個無意識到自覺狀態的歷史程。馬禮遜等近代來華新教傳教士開始由東南亞至中國境內自由出版報刊,是一種無奈之舉,卻無意識地踐行了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1831年7月《中國差報》出版,美國商人威廉•伍德在刊首語、發刊詞,甚至發表的文章里,開始有意識地傳播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1833年6月,馬禮遜出版的《傳教者與中國雜報》被澳門當局“查封”后,他根據法國《人權法案》天賦人權理念,撰寫文章《印刷自由論》(ThePress)在《廣州紀錄報》發表,控訴澳門當局迫害新聞出版自由的惡劣行徑,成為中國近代史上最早為捍衛言論出版自由而撰寫的表達自由主義新聞理念的文章。是月,《中國叢報》編者也發表文章《論出版》(ThePress),再次闡述天賦人權理念,聲援馬禮遜爭取新聞出版自由的抗爭言論。這說明近代來華新教傳教士更加自覺地傳播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新聞出版自由作為人的基本權利成為他們的一種基本常識。《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不僅以自由出版報刊的實際行動向澳門當局壓迫出版自由行徑進行抗議,而且在傳播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方面邁上了新臺階。1834年1月和2月,該刊連續兩次刊發《新聞紙略論》,使得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由英文領域進入華文世界,擴大了影響范圍,成為第一篇傳播近代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的中文文章。雖然近代西方自由主義新聞理念在中國早期傳播效果甚微,但在古老文明的中國打開了思想的缺口,隨著國人辦報活動的開展逐漸在中華大地萌發成長。
作者:鄧紹根 毛瑋婷 單位:鄧紹根系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