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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落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政策,健全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運行機制,保障廣大城鄉居民老有所養,切實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這件好事辦好、實事辦實,提高我縣城鄉居民幸福指數。根據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做好2014年城鄉居民保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
在鞏固已有參保成果的基礎上,重點抓好城鄉居民保續保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積極組織城鄉居民到農村信用社繳費參保,確保在2014年9月30日前全縣適齡參保對象參保繳費率(已繳費人數占參保繳費任務數)達9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整體推進。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領導,把城鄉居民保工作擺上為民辦實事項目的重要內容,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抓落實,形成齊抓共管、上下聯動、職責分明、協調配合、整體推進的工作機制。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采取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加大城鄉居民保制度一體化政策宣傳,重點要把養老金標準、政府補貼、待遇領取條件及繳費截止時間、個人賬戶查詢方法等宣傳到位,消除群眾疑慮,引導參保人員按年度正常繳費,以免影響養老待遇。鼓勵參保人員選擇較高繳費檔次,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三)規范經辦,夯實基礎。要嚴格按照經辦規程要求規范運作,建立交接單制度,促進縣、鄉、村三級業務經辦有效銜接。加強個人賬戶管理,做實個人賬戶,建立常態的個人賬戶對賬制度,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待遇核定工作,及時解決因應繳未繳、待遇申報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影響養老金領取的問題。進一步規范合作金融機構服務行為,提高和完善服務質量,盡快解決委托關系不存在、扣款失敗等問題。加強生存認證、稽核處理,防止冒領養老金、重復享受待遇現象。加大鄉村經辦人員業務培訓力度,增強培訓效果,提升基層經辦能力。
(四)明確目標,強化考核。縣委、縣政府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列入年終考核重要內容之一。繼續以參保繳費率為主要考核指標,進一步健全城鄉居民保工作考評辦法。對在8月31日前,參保繳費率90%及以上的鄉(鎮),按實際繳費人數給予4元/人的工作經費補助;參保繳費率85%及以上、90%以下的,給予3.5元/人補助;參保繳費率80%及以上、85%以下的,給予3元/人補助;參保繳費率低于80%的,給予2元/人補助。對在9月30日前,參保繳費率90%及以上的鄉(鎮),按9月1日后新增繳費人數,給予2元/人的工作經費補助;參保繳費率90%以下的,按新增繳費人數給予1.5元/人的工作經費補助。
(五)加強督查,定期通報。縣城鄉居民保中心從今年3月份起,每月通過系統查詢各鄉(鎮)參保人員繳納保費情況并進行通報。縣政府辦督查室要進一步加大跟蹤督查力度,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進展情況定期進行通報,確保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順利有序推進。各鄉(鎮)要及時將組織實施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好經驗、好做法上報到縣城鄉居民保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全縣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