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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園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各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城鄉一體化步伐,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現就加強城鄉環境長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農村生態化”為目標,以為民辦實事為宗旨,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進一步建立健全市容村貌整治、村莊河道管理、城鄉垃圾清運等綜合考核獎懲機制,加快構建優美、宜居、和諧的城鄉生產生活環境,實現城鄉環境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二、組織領導
區政府建立城鄉環境長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常務副區長任組長,分管農村和環保工作的副區長任副組長,區委農工辦、城管辦、財政、水利、交通、衛生、住建、環保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統籌協調全區城鄉環境長效管理工作。區委農工辦為農村環境長效管理的牽頭單位,區城管辦為主城區環境長效管理的牽頭單位。
三、責任劃分
1.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鎮、街道和村(居)是城鄉環境長效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范圍內的市容村貌整治、中溝及村莊河道環境整治與維護、農村公路和后街背巷養護、環境衛生配套設施建設和維護(主城區范圍內的環衛設施除外)等工作,并負責將生產生活垃圾運送至鎮、街道垃圾中轉站。
2.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區城管辦是主城區范圍內(東至沿江高等級公路,西至南官河,南至人民路,北至寧通高速)主、次干道環境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主城區范圍內環衛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并負責全區垃圾的集中轉運;區委農工辦是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制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具體考核辦法,對農村環境管護進行督查,并負責按季度牽頭對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進行考核;區水利局負責區屬干河的整治和管護工作。
四、管理標準
1.主城區環境長效管理的標準為:主次干道清潔,綠島內無果皮、紙屑、煙蒂、塑料袋,視線范圍內無暴露垃圾;河道、溝塘岸坡無雜草、垃圾,水面無漂浮物、廢棄物;街巷清潔衛生,無亂貼亂畫、亂堆亂放、亂搭亂建;城中村、城郊結合部無露天糞坑,垃圾房(池)內垃圾日產日清、無積存;小區無扒翻種植,無亂倒垃圾雜物、無違法亂搭亂建;農貿市場環衛設施齊全,周邊保潔責任制落實;建筑工地封閉規范,出入口硬化,不影響周邊環境衛生;公廁內設施完好,無蠅蛆、無尿堿,基本無臭,蓄糞池有蓋,糞便不滿溢,并有專人管理。
2.農村環境長效管理的標準為:村容村貌整潔衛生,村內主道路兩旁、群眾家前屋后、河道兩側干凈整潔,無暴露垃圾與露天糞坑;村內無違章建筑,無殘墻斷壁,無亂涂亂畫,無亂拉亂接,無牛皮癬,村內公共基礎設施和活動場所設施無破損;綠化美化全面實施,村莊主干道、河道兩側均有樹木綠化,村莊主要出入口及公共活動場地綠化到位,樹木草地有人定期養護;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按標準設置垃圾箱(池),垃圾箱(池)完好清潔、無污漬,垃圾能及時清運至中轉站;河道河塘優美整潔,中溝及村莊河道順直平整,無蘆竹、雨淋溝及違建欄網,水面無水草雜物,溝坡、河坡退耕還林還草,無高稈植物或游藤植物,綠化整齊;村莊道路養護到位,主要道路硬質順暢,落實專人養護,路面平整,無明顯破損,有條件的村應逐步完善亮化設施。
五、督查考核
1.各鎮、街道負責對所屬各村(居)城鄉環境長效管理的督查工作,原則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區委農工辦、城管辦分別牽頭會同區財政、水利、交通、衛生、住建、環保等部門,對各鎮、街道、村(居)環境長效管理進行督查、考核。考核方式采取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原則上每季度結束后、次月上旬集中督查一次,平時實施不定期抽查,年終綜合考核。綜合考核結果報區政府審定后,作為對各鎮、街道、村(居)環境長效管理以獎代補的依據。(具體量化評分標準分別由區委農工辦、城管辦另行擬定)
2.對各村(居)的考核實行百分制。對村(居)的考核結果分為四個等次:優秀,≥9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
六、獎勵辦法
1.城鄉環境長效管理實行保證金制度,年初各鎮、街道向區財政繳納城鄉環境長效管理保證金,繳納標準另定。
年度綜合考核中,轄區內85%以上的村(居)考核結果為良好以上等次、且無不合格等次的,全額返還保證金外,并給予一定獎勵。
轄區內70%以上的村(居)考核結果為良好以上等次、且無不合格等次的,僅返還保證金。
轄區內60%以上的村(居)考核結果為良好以上等次、且無不合格等次的,減半返還保證金。
轄區內考核結果為良好以上等次的村比例低于60%或出現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村(居),扣除全部保證金。
2.區財政設立城鄉環境長效管理以獎代補資金,資金來源在區財政對村(居)各專項補助、年終補助和城鎮垃圾處理費中列支。對初驗為合格以上等次的村(居),由鎮(街道)統一報請區考核,經區委農工辦或城管辦牽頭綜合考核并經區政府審定后,對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等次的村(居)實行以獎代補。獎勵標準另行制定。
七、本意見自2014年1月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