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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保險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政發〔〕號)文件精神,加速推進保險業改革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和諧社會中具有積極作用。改革開放特別是“十五”以來,保險業發展迅速,市場體系日趨完善,服務領域逐步拓寬,保險功能不斷發揮,風險得到有效防范,在全面推進“三化”進程和建設“平安”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保險業發展基礎薄弱,覆蓋面不寬,功能和作用發揮不充分,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不相適合。保險業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發展的潛力和空間巨大,加速推進保險業改革發展,有利于提高抵御自然災害和化解突發公共事件風險的能力。有利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人民保障水平,有利于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創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更新思想觀念,加大支持力度,推進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充分發揮保險“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的作用,為構建和諧實現富民強市提供保險保障。
二、積極穩妥發展“三農”保險,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積極探索農業保險試點。認真總結推廣等縣開展“三農”保險的成功經驗,將農業保險作為支農方式的創新,納入農業支持保護體系。
改變單一、事后財政補助的農業災害救助模式,逐步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與財政補助相結合的農業風險防范與救助機制。要整合支農資金,優化支農資金結構,充分發揮保險運作的放大效應,逐步將農業保險補貼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對政府扶助發展的專門生產項目投保農戶給予一定比例的保費補貼。
發揮農業、林業、民政、教育、煙草、人口計劃生育等部門在推動“三農”保險、引導農民投保、協調各方關系、促進農業保險發展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多元化經營、多渠道支持的農業保障體系。探索發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種形式的農業保險組織,加快建立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和農業保險服務網絡。
積極推行“政府主導推動,龍頭企業支持,農民自愿參與,保險公司商業化運作,財政適當補貼”的經營模式,在全市開展以縣區政府為主資助統保的農民房屋保險、村干部綜合保險,以縣區政府主導推動的學生平安保險、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以煙草、林業部門和紙廠、罐頭廠等企業重點支持的烤煙種植保險、森林火災保險、主產區水果保險,逐步擴大“三農”保險的品種和覆蓋區域。
(三)努力發展適合農民的人身保險。針對農村特點和農民需求,積極開發和銷售保費低廉、保障適度、保單通俗、繳費靈活、投保簡便的農村人身保險產品。完善計劃生育手術保險、獨生子女保險和計劃生育夫婦養老保險制度。對于被征地農民和移民,在本人自愿的條件下,可辦理儲蓄式養老保險。積極探索保險機構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健康保險。努力發展適合農村、農民自愿的各類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
三、大力發展各類責任保險,健全安全生產保障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
(四)充分發揮保險在防災防損和災害事故處置中的重要作用。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生產、煤炭、規劃建設、旅游等部門要與相關保險機構加強溝通和協作,建立合作機制,努力將商業保險納入災害事故救助之中,在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炭法》、《建筑法》、《道路運輸條例》、《旅行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有關強制保險的規定的基礎上,大力發展關系國計民生、與市場經濟配套的各種責任保險,建立、健全災害預警和應急救援機制,構筑災害事故防范救助體系,推動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
(五)加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管理。認真執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全面推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公安交警、衛生醫療部門和保險機構要加強合作和信息共享,建立交通事故和醫療救助信息的交流機制,不斷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助水平,充分發揮保險費率杠桿的激勵約束作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強化交通安全管理。
(六)積極推行高危行業責任保險。在煤炭和建筑等行業推行強制雇主責任保險、建筑工程質量責任保險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在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等其它高危行業推廣。
(七)大力推進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試點。根據公安部、中國保監會《關于積極推進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切實加強火災防范和風險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先試點,后推廣”的原則,可在一定規模的商場、批發市場、休閑娛樂場所、賓館、飯店等公眾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危險品專業生產、銷售、存儲等場所,開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試點。
四、廣泛開展商業養老和健康保險,完善多層次保障體系
(八)積極發展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在精算、投資、賬戶管理、養老金支付等方面的專業優勢,支持具備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開展企業年金業務。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商業保險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計劃,提高員工保障水平。鼓勵個人參加商業養老保險,豐富社會養老保障層次。
(九)大力發展健康保險業務。要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在完善醫療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積極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城鎮職工補充醫療健康保險,加快發展疾病保險、醫療保險等健康保險。鼓勵個人或團體參加婦女生殖健康、母嬰安全健康等保險,促進婦女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諧。支持相關保險機構投資醫療機構,創建專業健康保險服務模式。
(十)積極探索建立消防、特警、公安、交警、保安、城管、押鈔、安全生產監督、規范征收、環衛等特殊崗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五、圍繞實現富民強市,拓寬保險服務領域
(十一)圍繞推進新型工業化,著力拓寬保險領域。保險機械要大力發展服務于生物質能源和再生資源利用、先進機械制造、農產品加工、礦產資源深加工和外向型加工貿易五大產業集群的保險業務,為自主創新提供風險保障。加大私營企業保險力度,不斷擴大企業財產保險的覆蓋面。鼓勵保險企業走進工業園區,為園區工業企業提供優質的保險服務。
(十二)圍繞推進城鎮化,著力增強中心城市的保險功能。按照零冷兩區一體化的要求,大力發展相關保險業務,推進零冷保險服務一體化進程。加快發展縣域城鎮的保險業務,不斷提升城鎮的輻射帶動作用。適應城鎮化的需求,穩步發展住房、工程等信貸保險,積極發展個人家庭財產保險和機關事業等單位的財產保險,不斷提高保險保障水平。
(十三)積極推進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保險業務。鼓勵保險企業加大對公路、鐵路、機場等建設的保障支持,為加快建成承東啟西、貫通南北的新興交通樞紐服務。大力開發為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病險水利設施除險加固服務的保險產品,為建設人水協調的現代水利體系提供風險保障。圍繞建設保障有力的能源供應體系,提高保險為水電、火電等能源項目服務的水平。加快發展與城市道路、管網、供水、供電、供氣、垃圾污水處理等設施建設相關的保險服務。
(十四)積極發展出口信用保險業務。支持相關保險機構發展機電、化工、紡織、農副產品深加工等產品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提供收匯風險保障,增強自營出口能力,為實施“走出去”戰略提供保險支持。
六、加強誠信建設,提高服務水平,增強保險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十五)強化保險職業道德教育和誠信建設。加強從業人員誠信教育,全面提高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和道德修養。加強保險營銷員教育培訓,提升營銷服務水平。嚴格從業資格管理,全面實行持證上崗和掛牌展業制度。強化失信懲戒機制,切實解決誤導和理賠難等問題,不斷提高保險服務質量和水平。建立保險糾紛快速處理機制,切實保護被保險人利益,努力塑造保險業誠信形象,提高保險的社會公信力。大力培育保險誠信文化,建立保險機構信息披露制度。
(十六)提升保險服務水平。積極推進保險條款通俗化和服務標準化,堅持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理賠原則,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理賠服務標準。創新保險銷售渠道,不斷完善直銷、營銷、代銷銷售網絡,積極發展網上保險、電話銷售等服務方式。不斷完善保險機構的服務平臺,嚴格執行客戶回訪制度,為廣大客戶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發揮保險中介機構在承保理賠、風險管理和產品開發方面的積極作用,提供更為專業和便捷的保險服務。
七、完善市場體系,加快改革創新,提高保險業的核心競爭力
(十七)培育市場主體。要采取積極措施,進一步優化保險業務發展的政策環境,積極爭取國內保險公司來設立分支機構。加強保險經紀、公估和公司等保險中介機構的規范建設,積極扶持保險營銷員隊伍的穩定發展,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完善保險中介市場體系。
(十八)推動自主創新。保險機構要不斷優化產品結構,提高保險產品科技含量,切實解決有效供給不足的矛盾,不斷滿足多層次的保險需求。探索保險業與銀行業、證券業更廣領域和更深層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綜合性的金融保險服務。加強保險手段創新,高度重視信息技術、網絡技術在保險業中的應用,將先進信息技術滲透于保險經營活動的全過程,構建多層次、方便、快捷的服務形式。鼓勵保險業進行組織形式、經營模式和投資渠道和創新,為保險業的發展創造更大的空間。
(十九)完善內控管理,健全經營機制。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完善內部控制組織體系,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全面落實保險經營責任追究制。轉變增長方式,建立科學的考評體系,從單純注重業務增長轉變為注重速度與質量、結構、效益的統一,實現又好又快地發展。
八、加強和改善監管,防范保險業經營風險
(二十)強化專業監管。支持保險監管部門依法實施嚴格的保險監管,堅持把防范風險作為保險業健康發展的生命線,不斷完善以償付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和市場行為監管為支柱的現代保險監管制度。支持保險監管部門強化市場行為監管,改進現場、非現場檢查,嚴厲查處保險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提高市場行為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規范行業自保、互助合作保險等保險組織形式,整頓規范行業或企業自辦保險行為,并統一納入保險監管。
(二十一)完善自律機制。加強保險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市保險行業協會自律、維權、協調、交流和宣傳的作用。支持市保險行業協會加大行業自律力度,制定并嚴格執行自律公約,規范保險市場經營行為。
(二十二)建立健全監管合作機制。健全保險業與其他金融業之間的監管協調合作機制,建立金融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加強金融安全建設,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建立保險行業協會、保險機構與公安、司法、工商、審計等職能部門的聯合工作機制,依法懲處保險領域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努力提高防范和化解風險的能力。
九、加強領導,落實措施,營造保險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二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和支持保險業的發展,將保險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籌考慮,納入重大危機應對機制和平安建設體系。各縣區政府要成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協調機構,定期研究和解決保險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形成加快保險業發展的合力。要努力創造條件,積極開展創建保險社區、保險鄉鎮、保險縣區的示范活動,并制定相應的激勵措施。要依法行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行政權利不當干預保險企業正常經營活動,切實維護保險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及其他合法利益。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認真履行職責,推動全市保險業改革發展各項政策和實施辦法的落實。
(二十四)、加大支持力度。配合國家對保險業的稅制改革,落實我省保險業發展的有關財稅政策,對政策性保險業務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不斷完善保險營銷員從業和權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各有關部門要密切合作,嚴厲打擊保險詐騙和侵占、挪用保險資金、非法保險交易等違法活動,維護保險合同當事各方的合法權益。
(二十五)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實施人才興業戰略,深化人才體制改革,采用培訓、招聘和引進等途徑,著力提高保險高管人員和從業保人員素質,優化人才結構,建立一支高素質的人才隊伍。
(二十六)加強保險宣傳教育。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強引導,注重正面報道,積極宣傳保險服務經濟社會建設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典型事例,營造保險業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創建保險教育形式,將保險教育納入干部教育培訓內容和中小學課程。大力開展保險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活動,普及保險知識,增強全社會的風險防范和保險意識,引導人民群眾樹立科學的保險消費理念,努力提高全社會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