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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關于深入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關于在“兩新”工程建設中加強建設用地復墾扎實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實施意見》和《關于提升擴面“兩分兩換”全面推進“兩新”工程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試行)》、《關于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深化推進“兩新”工程建設的政策意見(試行)》,深化完善“兩分兩換”、加快推進“兩新”工程建設,現就在“兩新”工程建設中加強建設用地復墾扎實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提出以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建設用地復墾在“兩新”工程建設中的重要意義
深入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建設用地復墾,可有效解決工業化、城市化“缺地”、新農村建設“缺錢”、耕地保護“缺動力”、統籌城鄉“缺抓手”問題,對于調整農村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改善農村生活環境、拓展用地空間和規模、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以及促進“兩新”工程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著力克服“重建新、輕拆舊”、“重用地、輕復墾”、“重數量、輕質量”等問題,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刻認識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建設用地復墾工作在“兩新”工程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堅持一手抓新市鎮、新社區建設,一手抓建設用地復墾,扎實做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
二、切實加強建設用地復墾工作
當前,我區建設用地供需矛盾突出,耕地后備資源匱乏,己經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瓶頸。為此,必須牢固樹立“要用地、先造地”的理念,以保護耕地、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為出發點,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統籌城鄉發展為目標,以優化用地結構和節約集約用地為重點,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為平臺,切實做好建設用地復墾工作,緩解我區建設用地供需緊張的矛盾。各鎮、街道要對轄區內閑置或廢棄的工礦企業、磚瓦窯、校舍、老村部、集體倉庫場地、堆場、預制場、道路、建新未拆舊房屋等建設用地進行一次全面排摸,做到能復則復、應復盡復;對于搬遷后形成一定規模的老宅基地,須及時規劃上報立項復墾。同時,對已進城就業,且具有穩定收入來源、在城鎮擁有自住房的住戶,鼓勵其永久性放棄農村宅基地,對其房屋以及宅基地復墾給予一定補償,補償標準由各鎮、街道自行制定。
三、扎實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
農村土地整治要以行政村或鎮、街道行政區域為單位,實施“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對區域內農用地、未利用地、建設用地進行“全域規劃、全域設計、全域整治”,切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各鎮、街道要抓緊編制完善鎮(街道)級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統籌安排搬遷農戶安置用地的選址,控制其規模,并納入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允許建設區和有條件建設區。在此基礎上,按照“農戶自愿、先易后難、連片整組整村整鎮推進”原則,結合2010~2012年全市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及下達的目標任務,進行一次具體排摸,梳理出今年年內和明后年能竣工驗收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區,并重新申報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茖W制定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年度推進計劃,確保全區2010年新增耕地面積達到3100畝,確保全區年內竣工驗收農村宅基地復墾面積不少于1400畝。項目區要選擇一村為主,可幅射周邊自然村組,各鎮、街道今年年內要完成2個以上整組(村民小組)連片,明后年各完成3個以上整組連片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區,2012年底前完成今年批準立項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明后年立項的項目,按立項期限完成好整治項目。
四、落實責任,確保工程質量
(一)提高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建設用地復墾質量。嚴格落實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示范項目的選址、立項、規劃設計、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后續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責任;竣工項目須嚴格執行區級初驗、市級驗收、省級復核認定制度,層層把好質量關,確保基本農田和標準農田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整治后建成的標準農田要達到70%以上,土地開發整理凈增耕地面積達到4%以上。凡存在規劃設計實施不到位、新增耕地面積不實、路溝渠不配套等問題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一律不予初驗。
(二)加強后續管理。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竣工驗收后,要將復墾后有條件的耕地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或基本農田整備區,并上圖入庫,按基本農田“五不準”、標準農田“四化”建設要求,加強后續管理,落實保護責任。有條件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要納入糧食生產功能示范區和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加快全區現代農業園區規劃建設和經營管理,推動農業布局優化、規模集聚、產業融合、功能拓展,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五、加大投入,拓寬資金渠道
(一)強化耕地保護資金保障。區政府將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用于農業開發的土地出讓金和折抵指標有償使用費凈收益等資金,按規定專項用于耕地保護。
(二)實行宅基地復墾項目以獎代補。項目區宅基地復墾經省、市、區驗收合格,省、市政府給予獎勵的基礎上,對農村宅基地連片整村整組復墾,且搬遷到市鎮社區集聚的按照區政府辦《關于鼓勵農村宅基地整村整組連片復墾加快推進農民居住向新市鎮集聚的實施意見(試行)》實行獎勵。
(三)繼續開展優質項目評選。依照2009年省級“十佳開發整理復墾”質量示范工程評選辦法,對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進行評優和獎勵。
(四)整合使用相關涉農資金。按照“資金性質不變、管理渠道不變、統籌使用、各司其職、形成合力、各記其功”的思路,把村莊整治資金、農田水利建設和中低產田改造資金等相關涉農資金整合起來,用于扶持“兩新”工程建設中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發揮各項資金的疊加效益。
(五)嚴格執行工程資金專項審計。加強對“兩新”工程建設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資金審計,項目竣工驗收后工程建設承擔單位必須編制項目竣工決算報告。審計部門負責工程資金專項審計,對資金使用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要跟蹤問責。
六、堅持統籌兼顧,加強節余指標管理
當前正在推進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原有的建設用地一要復耕,二要通過空間置換方式優先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三要留足農村發展用地、使農民有土地收益,最后節余土地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到城鎮使用,土地級差收益要返還用于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節余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由區建立指標交易平臺進行市場交易,價格參照舊房搬遷補助、宅基地復墾成本、新房建造補助、新安置點的土地取得成本和“三通一平”等費用綜合測算,在區內隨行就市交易。經批準區內節余指標可在市級交易平臺上公開交易。通過市場交易,顯現指標市場價值,并最大限度地將土地級差收益返回農村和農業。今后,將視情逐步擴大指標交易比例。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經驗收確認的指標,由區復墾辦建立臺帳,統一管理,并由國土資源部門納入年度用地計劃。
七、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進一步加強對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建設用地復墾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區委農辦、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規劃與建設局、區農經局、區水利局、區審計局、區國土分局等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區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建設用地復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指導協調和督查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建設用地復墾工作。各鎮、街道也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
(二)明確責任分工。區委農辦(統籌辦)負責研究制訂相關政策、牽頭組織協調工作。區財政局要整合項目區內的村莊整治、農房改造、現代園區建設、農業綜合開發、河道清淤、綠化造林、農村聯網公路等建設投入,制定落實支持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專項制度,切實做好耕地保護專項資金的計提和支付等保障工作,加大對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資金投入。區規劃與建設局要突出“新市鎮社區為主、原小集鎮社區為輔、城鄉一體新社區為補充”的1+X框架結構,負責做好“兩新”工程建設項目的規劃布局、項目選址及基礎設施、公建配套等建設管理工作。區農經局要做好集體土地流轉經營管理工作,平原綠化配套,參與復墾項目的驗收,加強復墾土地質量管理與農藝技術指導,提高土地綜合生產能力。區水利局負責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中水利規劃和填埋水域的審批,做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區塊內路、溝、渠等配套設施的布局設計、施工管理,配合國土部門做好項目竣工后驗收工作。區審計局負責做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審計工作。區國土分局負責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立項審查、報批、竣工驗收及上報復核等工作。各鎮、街道作為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主體和責任單位,要全面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立項申報、資金籌措、落實好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財務審計等工作,在項目立項時廣泛宣傳發動,通過項目論證會、村民(代表)大會、簽字確認等形式,充分征求農戶意見。其他有關職能部門(單位)也要嚴格把關,形成合力,扎實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加快“兩新”工程建設。
(三)加強工作考核。此項工作列入區政府對各鎮、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并加大考核權重。
本實施意見由區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建設用地復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