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駐村勤廉督導工作實施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各村黨(總)支部、村民委員會、鎮機關相關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駐村勤廉督導工作,促進農村黨員干部轉變工作作風,扎實推進農村基層懲防體系建設,有力保障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穩步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改進農村黨員干部工作作風、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作為深入推進駐村勤廉督導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引導農村黨員干部深入基層,察民情、聽民聲、解民憂、增民利,著力構建農村基層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督導員條件
1.崗位要求。駐村勤廉督導員原則上由機關中層及其以上干部擔任。
2.政治素質。堅持黨的群眾路線,牢固樹立群眾觀念,認真履行勤廉督導工作職責,作風務實,辦事公道,廉潔高效。
3.業務能力。熟悉農村黨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等各項中心工作,了解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市村級工作規范》以及現行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制度規定的基本內容。
三、督導內容
1.監督檢查。督查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黨委、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落實情況;督查村“兩委”班子及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制度規定情況;督查村集體“三資”管理、村級公益事業項目招投標及實施情況;督促村紀檢監督員認真履職,引導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等群眾監督組織有效開展工作,組織實施村干部勤廉“雙述”活動,督查群眾質詢事項辦理落實情況。
2.決策把關。對集體資產資源處置、宅基地的使用、救災救濟款物發放等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村級重大決策予以把關,重點把關重大決策是否經過“五議三公開”民主決策程序,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是否考慮群眾利益、符合群眾意愿。
3.指導工作。指導村“兩委”理清發展思路,幫助謀劃工作措施,推進富民強村,促進共同富裕。指導村干部改進工作作風,促進便民服務點規范運轉,協助聯建單位結合職能職責,找準農村工作切入點和結合點,進村入戶開展為民服務工作。
4.關注民生。深入農戶,實地了解群眾生產生活狀況,準確掌握群眾所思、所憂、所盼;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認真接待群眾來訪,積極開展社會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針對群眾的合理訴求,統籌協調相關單位、村“兩委”、群眾等各方利益關系,積極尋求維護群眾利益的有效途徑;牽頭協調相關部門及時、有效解決農村土地流轉、征地拆遷、環境衛生、食品藥品安全等民生領域的突出矛盾和糾紛,切實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
四、督導方式及要求
1.定期駐村工作。全鎮統一每周六為督導員駐村督導工作日,時間一天。因特殊情況調整駐村督導時間的,須報鎮紀委、鎮組織科備案。督導員每次督導后詳細規范填寫《市駐村勤廉督導員工作手冊》,每月填報《駐村督導工作月度實績報告單》,年終形成督導工作總結。
2.參加重要會議。參加村“兩委”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了解情況,提出建議。
3.跟蹤督查指導。及時了解村“兩委”班子及其成員履職情況,深入基層工作一線,對鎮布置的中心任務和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指導。
4.開展走訪調研。主動接待群眾來訪,經常性走訪老干部、老黨員、企業負責人、困難戶,回訪上訪戶,駐村工作日期間走訪對象不少于4人。開展專題調研,完善思路,健全制度,為黨委政府建言獻策。
5.參與矛盾協調。對疑難問題和突出矛盾,在督促村“兩委”解決的同時,積極介入、幫助協調;短期內不能處理的要有明確的態度和答復,并及時向鎮黨委、紀委報告,做好跟蹤聯系,直至問題解決。
五、督導管理
1.實行聘任上崗。督導員原則上每村派駐一名,由鎮黨委研究確定并聘任,一個聘任期限為三年,名單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備案;以鎮為單位,統一編號,實施持證上崗制度。
2.開展培訓教育。鎮建立完善督導員培訓教育制度,每半年對督導員進行一次業務知識和督導技能培訓;市每年對督導員組織一次集中培訓。
3.加強檢查考核。建立“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點評、半年一通報、年度一考核”督查考核機制。(1)一月一督查。鎮黨政負責人到村重點督查面上督導員到崗履職情況,鎮紀委每月查閱《市駐村勤廉督導員工作手冊》記載情況,核實《駐村督導工作月度實績報告單》的真實性。鎮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項督查組,通過個別訪談等形式,每月深入行政村明查暗訪督導工作。(2)一季一點評。結合明查暗訪情況,鎮下發駐村勤廉督導工作情況專刊,對鎮督導工作進行點評,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工作要求。(3)半年一通報。鎮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每半年對全鎮面上督導工作情況進行通報,總結推廣各地經驗做法,提出下階段工作要求。(4)年度一考核。鎮黨委制定督導員專項考核細則,鎮紀委負責具體實施,重點將平時檢查、鎮抽查反饋情況及群眾對督導員的測評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指標,考核結果在鎮黨務公開欄和駐在村村務公開欄公開。
4.強化結果運用。結合考核情況,鎮黨委對成績突出、群眾認可的督導員進行表彰或獎勵,鎮科級后備干部原則上應優先從優秀督導員中產生;對群眾測評滿意率低于80%的督導員當年不得評先評優和提拔使用。
5.嚴格責任追究。鎮建立督導員勤廉評價體系,對督導員勤廉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對應評價指標和積分規則及時扣減勤廉評價分值;對責任心不強,工作成效不明顯的,由鎮紀委對其實施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視情節輕重嚴肅追究督導員的責任,屬于當年后備干部培養對象的,取消下年度后備干部培養資格。對督導制度執行不力的村,視情扣減村支部書記、主任的勤廉評價分值,村支部要作出書面檢查。
六、組織領導
鎮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在鎮黨委領導下,結合全鎮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統籌協調全鎮面上勤廉督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半年召開一次工作例會,聽取各村督導工作開展情況匯報,研究部署下階段工作。鎮黨政負責人結合下訪、幫扶、調研等工作,加強對“三級聯建”掛鉤聯系村勤廉督導工作的指導,推動勤廉督導工作取得實效。
鎮健全完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參加的勤廉督導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駐村勤廉督導工作情況匯報點評、督查考核等制度,將督導情況納入每月的辦公例會匯報內容,及時掌握面上的督導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和矛盾。年底形成督導工作總結報鎮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推動工作創新,以駐村勤廉督導工作為抓手,結合生態鎮建設、新農村建設、安全維穩等重點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積極創新加強農村社會管理的新途徑,促進農業提速增效,農民安居樂業,農村和諧穩定。
本實施意見自下發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