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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人行市中心支行關于加快推進市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和《關于加快推進省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加強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現就開展創建縣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原則和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健全機制、科學規劃,先易后難、穩步推進,改善服務、支農惠農”為原則,進一步整合農村信用信息資源,建立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企業等農村經濟主體信用電子檔案,完善農村經濟主體信用檔案信息征集機制和信用評價體系,培育并提高農村信用意識,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促進金融機構增加對“三農”和城鄉統籌的信貸投入,形成集“信用惠農、信貸支農、服務便農”為一體的支農惠農體系。
二、主要內容
(一)夯實農村信用基礎,健全農村經濟主體信用信息采集機制。建立農村經濟主體信用信息征集機制,加快推進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企業信用電子檔案建設。人行縣支行要組織各涉農金融機構,依托全省統一的農村企業和農戶信用電子信息管理系統,不斷提高農戶信用檔案的規范性和科學性,逐步拓展信用信息采集面,加快信息共享進程。縣農辦、縣農經局等部門要積極支持,配合做好農村經濟主體非銀行信息的采集工作。團縣委要牽頭繼續扎實推進“農村青年信用示范戶”工作,支持農村青年創業。從2012年起,利用3年時間力爭實現對全縣有信貸關系和潛在信貸需求的農村經濟主體建立規范化電子信用檔案;實現農戶信用檔案建設的全覆蓋;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街道)評定工作全覆蓋。
(二)構建農村信用框架,完善農村經濟主體信用評價機制。人行縣支行要牽頭制定農戶信用評價和電子檔案管理辦法,逐步完善和規范農村經濟主體信用評價工作,積極引導農業龍頭企業參與第三方外部評級,不斷提高信用評價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縣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進一步完善“信用戶、信用村(社區)、信用鎮(街道)”的評定機制和辦法,全面推進信用鎮、村、戶建設。
(三)應用信用評價結果,強化農村地區“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人行縣支行、縣財政局等部門在制定出臺各類惠農支農政策時,要充分利用農村經濟主體信用檔案和信用評價結果。涉農金融機構要在信貸管理中廣泛應用農村經濟主體信用評價結果,建立健全農村信貸風險管理體系,并依據信用等級給予政策傾斜。縣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積極推動信用信息產品在社會各領域普及應用,將銀行信貸約束與行政管理、公共服務等方面的要求有機結合,使重視信用的企業和農戶切實得到優惠與便利,使失信者處處受到制約。切實加強對守信典范和失信典型的宣傳或公示,引導農村經濟主體增強守信意識,培養良好的信用行為。
(四)提高農村信用意識,加大對農村地區的信用宣傳教育力度。要聯合各方力量,在農村地區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普及農村金融基礎知識,提高農戶對現代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識,不斷增強農村企業和農戶的信用意識和風險意識,提升和改善農村地區整體信用環境。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是加大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抓手和具體體現,對進一步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支持農民創業創新、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各有關部門、涉農金融機構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將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確保縣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工作有序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人行縣支行行長任組長,縣農辦主任、縣農經局局長、人行縣支行分管副行長、農村合作銀行行長任副組長,轄內各涉農金融機構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人行縣支行),人行縣支行分管副行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全縣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的組織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三)明確工作職責。縣級有關部門在縣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職責為:
人行縣支行牽頭負責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的具體工作,協助做好督促工作。同時,加強對全縣農戶信用信息數據管理,提供金融機構查詢使用,并按照審慎原則,逐步為有關部門提供服務;制定農村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和信用戶、村、鎮(街道)創建管理辦法,對農戶信用等級、信用村、鎮(街道)實行統一管理;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投入,鼓勵和支持農村金融服務創新。
縣農辦、縣農經局等部門負責制定、落實對信用農戶、信用鎮、村的扶持政策;及時提供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企業等農村經濟主體的相關信息,協助金融機構建立農村經濟主體信用檔案;結合本部門職責,注重對農村經濟主體信用評價結果的開發與利用,推動評價結果在支農資金、農業項目開發等方面的應用。
縣農村合作銀行要認真做好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用信息采集、評價等基礎工作,完善農村企業信用檔案,按照數據接口規范,完整、準確、及時地錄入全省統一的農村企業和農戶信用電子信息管理系統。
各涉農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信用評價結果和信用信息平臺,對信用良好的農村經濟主體在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等方面給予優惠,充分發揮信用引導信貸資金的正向激勵作用;要因地制宜地開發農村金融產品,創新擔保方式,不斷拓寬支農服務范圍,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四)建立考核機制。縣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縣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工作進展情況統計報告制度,并抓好相關工作的督促落實,各單位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工作情況要作為年度考核或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建立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納入對各有關部門新農村建設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努力提高縣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的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