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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區各有關部門:
加快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是把城市基礎設施資源、公共服務手段以及建設發展理念向農村延伸的主要載體,是統領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突破工業化、城市化土地瓶頸制約的有力手段。為進一步提高全區農村集中居住區規劃建設水平,根據市政府2010年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集約節約利用土地、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完善公共服務配套為目的,以宅基地置換、建設用地復墾和土地流轉等為手段,強化政府行政推動和規劃引導,創新體制機制,推進村莊集聚,把散而小的傳統村落改造建設成為文明和諧的現代新社區。
二、工作目標
2010年全區154個行政村、1664個自然村莊通過鎮村布局規劃保留的252個農村集中居住區,要全面完成所有村莊規劃編制審批,達到控規深度要求,按照“集中集中再集中”的原則,全面啟動建設,努力擴大村莊規模。年內全區新增住房6000套以上,每個鄉鎮(除雙莊鎮外)年內新建500套以上,已建房入住率和拆舊率達到90%以上。積極鼓勵有條件的鎮村建設環境友好型農村集中居住區,通過打造“精品”,為其它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提供好的經驗與模板。力爭用5至10年的時間,把我區傳統農村村落改造成為規劃科學、環境優美、設施完善、服務配套、管理健全、社會和諧的集中居住區。
三、工作要求
在規劃建設過程中,要始終堅持“三高”、“三化”、“三精”的要求,精心組織實施,嚴格規范操作,確保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的標準和質量。堅決執行《區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規劃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強化集中居住區建設安全和質量管理,規范規劃建設手續的完善,確保建設規劃順利實施,所有農村集中居住區未經區建設領導小組批準,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加強建設類型和指標控制,根據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規劃布局,按照圖集中的房型設計圖,村級組織代辦相關手續。鎮郊的集中居住區建房以多層為主,其它村(居)集中居住區以聯體式住宅為主,鼓勵發展多層公寓式住宅。住戶入住集中居住區前,必須拆除原住房,清理地面附著物,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經濟組織,確保做到集約利用土地。
1、源頭管控方面。在吸引農民向城市、城鎮集聚的同時,通過規劃指導、環境營造,積極引導具備條件的農民到集中居住區建房入住。按照“堵住當前、清理過去、著眼長遠”的原則,健全巡查機構,成立拆違隊伍,加大拆違控建的力度,同時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新的違法建筑再次出現。要堅決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有堵有引”的辦法,全區范圍內在集中居住區之外,除危房外一律不得翻建,堅決杜絕違規新建、擴建和各種亂搭亂建行為,確保集中居住區外農民住房數量和面積“只減不增”。
2、規劃方面:立足鄉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口狀況,按照“有利生活、方便生產、相對集中”的要求,進行統一規劃。在選址上,采取新村建設和舊村改造相結合的辦法,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和廢棄地等存量土地,以老村整治、改造、插建、擴建為主,實現交通閉塞的向交通便捷的集中,基礎設施條件差的向基礎設施條件好的集中,居住分散的向居住緊密的集中。嚴格控制戶均占地面積:人均耕地不足1畝的村,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133平方米;人均耕地超過1畝的村,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建筑套型必須從《市村民住宅方案圖集》中選取,按照每個集中居住區不超過三種房型的原則選擇風格相同或相近的戶型,采取組團式聯片規劃建設,形成風格統一的村莊特色。鼓勵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多層住宅,以有效實現節約用地目標。
3、用地方面:把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萬頃良田建設工程”試點有機結合,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通過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對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廢棄閑置的現狀農村建設用地進行整理利用,并將由建設用地整理新增的耕地面積等量核定為建設占用耕地指標,用于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盤活利用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實現農村集中居住區布局從自然形態向規劃形態轉變,改善農村居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質量,同時緩解土地供需矛盾。
4、建設施工和基礎設施配套方面: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必須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先規劃后建設,先報批再建設。堅決杜絕無規劃建設、不按規劃建設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規劃的剛性和嚴肅性。提倡采取統一委托代建模式,保證建筑質量,鼓勵并扶持有條件的鄉鎮成立農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政府引導,村組戶聯合,為農民統一代建;采取農民自建的,村鎮建設管理機構要加強指導和監督,對放線、驗線、主體施工等環節進行跟蹤管理。堅決杜絕以謀取高額利潤為目的的房地產開發進入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領域。區建設局要加強對個體工匠的管理培訓,嚴格施工環節管理,成片建設的點要聘請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單體建設的房屋要聘請鄉鎮城鎮建設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個體工匠施工,區建設局和各鄉鎮要加強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監管。新建集中居住區的配套基礎設施必須做到與房屋同步建設。每個農村集中居住區必須達到“五通”,即通水、通電、通路、通下水道、通有線電視。結合村級綜合服務中心建設,進一步完善學校、衛生室、生產生活資料超市、文化活動室等公共服務設施。
5、資金投入方面:在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過程中,要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按照市考核要求,組織不少于1億元的專門基金規模,安排不低于1500萬元的財政剛性投入;從農村建設用地指標通過增減掛鉤用于城市化、工業化建設的收益中,拿出不低于30%比例的資金用于農村集中居住區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各鄉鎮“一事一議”獎補資金按“有序引導、打包集中、以獎代補、重點投放”的16字原則,遵照市委要求,年內拿出70%用于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各類資金均以項目形式下撥,由區紀委、財政、審計、農居辦等組織季度和年度審計,保證專款專用;切實加大資金整合力度,區建設局、交通局、農工辦、水務局、衛生局、教育局、文廣新局、衛生局、民政局、環保分局等單位,要優先安排相應項目支持農村集中居住區,以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為載體,各部門要分頭編報項目,爭取資金,集中投入。區每年度確定9個點進行重點扶持,各鄉鎮確定1-2個點進行重點打造,以點代面、以點擴面,用足、用活、用好各類扶持資金。
6、服務窗口建設方面。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要求,全面推廣集中居住區服務窗口建設。集中農工、規劃、國土、建設等業務部門,采取“一站式”服務方式,方便基層、方便群眾辦理各種手續。鄉鎮村級服務窗口可依托各鄉鎮的土地交易(儲備)中心,掛靠村鎮建設環衛管理中心、鄉鎮房屋交易中心,幾辦合一,辦公面積要不少于50平方米,要配備電話、電腦、打印機等必要辦公設備。鄉鎮村鎮建設服務窗口主任由各鄉鎮村建辦主任兼任并配備1-2名工作人員。全區13個鄉鎮服務窗口上半年要全部建立到位。
四、工作措施
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全面的系統工作,需要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各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各鄉鎮、各部門特別是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把職責、任務量化、實化、具體化,通過加強考核、嚴格獎懲,真正達到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的效果,切實把這項民生工程辦成群眾認可、滿意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1、加強組織領導。區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領導小組下設的農居辦要有專職領導,并抽調農工、規劃、國土、建設、城管等部門業務精干人員,與原單位業務工作脫鉤,繼續采取“四個一”的辦法,即專人專職推進,專門地點辦公,專門車輛巡查,專門經費保障,有序推進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鄉鎮黨委政府要把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擺上重要辦事日程,成立相應工作機構,作為政府“一把手”工程,主要領導親自組織、研究、推動、督查,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線辦事、一線落實。
2、落實工作責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形成工作合力,積極協調和爭取上級部門支持,認真做好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的各項工作。區委農工辦負責創建工作的創建計劃規劃、督查督辦和扎口匯報工作。規劃分局負責做好集中居住區布局、建設規劃的編制組織、技術指導和審批工作。區財政局負責扶持農村集中居住區各項資金的調度,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區建設局負責創建工作的工程計劃、質量監督、綜合驗收工作。國土分局在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基礎上,負責農民集中居住區建設用地周轉指標的爭取、用地規劃的審批和土地整理、復墾實施的監督管理。城管分局負責對村鎮建設項目和農民建房情況進行督查,查處違規、違章建筑,并指導鄉鎮村鎮建設管理人員做好違規違章建筑查處工作。區環衛局負責村莊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的督查指導。其它相關單位要負責各自職能范圍內的業務指導、技術服務和檢查驗收工作。各鄉鎮負責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深入宣傳發動。各鄉鎮要采取有效形式,把推動農民集中居住的相關政策、規劃、措施和要求向社會廣泛宣傳。借助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開設專欄,召開專題新聞會,全方位、多角度地宣傳加強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的重大意義,深入細致地解讀所出臺的一系列舉措和政策,大力營造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的濃烈氛圍。
4、加強督查督辦。按照市委、市政府相關考核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更加嚴格的獎懲激勵和推進措施。把加快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作為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內容,制定相應的年度工作計劃,列入年度目標考核。區農居辦實行全日巡查、周周督查、月月通報、按季觀摩的推進模式,現場檢查評比、書面匯報交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公示通報,將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工作逐步引入健康發展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