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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斷滿足全市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堅持立足基層,面向全市,使全民健身事業做到惠民、利民;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原則,把全民健身工作重心放到社區、農村,使全民健身事業在城鄉之間均衡發展;堅持開拓創新,不斷吸收和借鑒發達地區在全民健身事業方面的經驗,打造具有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動品牌;堅持建設與活動并舉,重在建設的原則,扎實推進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堅持齊抓共管、依法治體原則,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在全民健身中的合法權利。
二、目標任務
到2015年,初步建成符合市情、特色鮮明、功能完善、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全民健身公共服務均等化程度顯著提高,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進一步增強,身體素質進一步提高,逐步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
(一)增加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和科學健身素養普遍增強,體育健身成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城鄉居民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不斷增加,每周參加體育鍛煉活動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鍛煉強度中等以上的人數比例保持在42%以上。
(二)提高城鄉居民身體素質。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明顯增加。在校學生普遍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基本要求,其中達到優秀標準的人數比例超過20%,耐力、力量、速度等體能素質明顯提高。
(三)建設體育健身基礎設施。加強各類體育場地建設,全市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以上。各區市縣、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普遍建有體育場地,配有體育設施。市縣兩級建有“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全市所有鄉鎮(街道)和50%以上的行政村(社區)建有便捷、實用的體育健身設施。積極在有條件的公園、綠地、場配套建設體育健身設施。促進和提高各類體育設施的開放率和利用率。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互為補充、覆蓋面、普惠性強的體育設施網絡。
(四)健全全民健身組織網絡。市縣兩級要普遍建立體育總會,單項和行業體育協會,老年人、殘疾人、農民、學生等人群體育協會。泛建立覆蓋城鄉的基層體育組織、社區體育俱樂部、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婦女健身站(點)等,實現所有街道和鄉鎮建有體育組織,形成遍布城鄉的全民健身體育組織網絡。
(五)擴大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隊伍。建設市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基地,大力培訓社會體育指導員。全市新增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1300名,充分發揮社會體育指導員在全民健身活動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務組織機構,使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務規范、到位。
(六)發展全民健身服務業。引導和發展體育休閑健身產業,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務品牌,推進全市體育健身休閑產業發展。
(七)豐富全民健身活動。在繼續開展現有的全民健身活動基礎上,大力推群眾喜聞樂見、簡便易行的健身活動。
三、工作措施
(一)營造全民健身氛圍。各級政府和相關單位要加大全民健身政策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平臺不斷加大全民健身的宣傳,使大人民群眾自覺、自愿加入到全民健身活動中來。
(二)完善全民健身活動競賽制度。在繼續舉辦現有的元旦、春節和全民健身日系列體育活動基礎上,每年定期舉辦全市籃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等單項競賽。從2013年起,全市每四年舉辦一屆全民健身運動會、老年人和婦女體育運動會。各區市縣每年舉辦單項競賽20次以上,各單項和行業體育協會每年舉辦競賽1次以上。各鄉鎮(街道)和行政村(社區)要因地制宜泛開展轄區群眾喜聞樂見的群眾體育活動。
(三)完善社區體育。街道辦事處要負責轄區內全民健身工作,組織實施好本轄區的體育健身活動。要充分利用轄區內的各種資源,組建各類社區文體中心、健身俱樂部、健身指導站等,形成社區和單位多層面的體育組織體系,泛開展轄區群眾喜聞樂見的全民健身活動。
(四)關注農民體育。繼續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堅持開展“體育下鄉”活動,定期組織體育骨干和專業人員深入農村,引導農民將傳統健身方式和現代體育活動有機結合,因地制宜進行體育鍛煉。
(五)加強青少年體育。繼續深入實施青少年陽光體育工程,使全市中小學生每天鍛煉時間不少于1小時,85%以上的學生掌握1到2項體育技能。創造條件,泛開展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田徑等比賽進校園活動,促進青少年體育又好又快發展。
(六)關心老年人與婦女體育。積極創新老年人和婦女體育健身方法,引導老年人和婦女參加適合其特質的體育健身活動,加強對老年人和婦女體育健身活動的科學指導。
(七)重視殘疾人體育。建立健全殘疾人體育組織,培養為殘疾人服務的體育教師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開展殘疾人體育健身活動。對公共體育設施進行必要的無障礙改造,為殘疾人參加體育活動提供便利。特殊教育機構和普通學校要重視做好殘疾學生體育工作,提供適合殘疾學生特點的體育健身與體育康復項目。
(八)創新職工體育。鼓勵和引導企業主動拓展體育文化的內涵,創新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體育模式,各單位每年應舉辦1次以上的職工體育比賽,以吸引更多的職工參與體育鍛煉。
(九)傳承民間傳統體育。組織人員深入挖掘和整理民間傳統體育資源,弘揚民間傳統體育。高度重視傳統體育人才的培養。泛開展民間傳統體育教育活動,舉辦龍舟、華鎣山滑竿抬幺妹、高亭等民間傳統體育項目展示和競賽活動,使民間傳統體育得到繼承和發揚。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深入宣傳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和《全民健身計劃》,推動全市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根據國家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和保障政策,結合自身實際,大力推進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各級政府要將全民健身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報告和日常考核體系;要采取政府購買、政策扶持、政府送器材等方式,逐步擴大體育公共服務的覆蓋范圍,使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逐步均等化。
(二)加大全民健身事業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條例》規定,將全民健身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強體育基礎建設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動的經費投入,對公益性全民健身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留歸各級體育主管部門使用的體育彩票公益金,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業,并加強監督管理。
(三)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全民健身事業。完善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捐資、出資興辦全民健身事業,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對社會力量興辦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要在注冊登記、工作指導、信貸扶持等方面給予支持。對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全民健身事業的公益性捐贈,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部份,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
(四)加快城鄉基層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繼續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建設,擴大全民健身工程的惠民、利民范圍,提高便民程度。各級政府要將公共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納入“十二五”近期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使城鄉基層體育健身設施建設有地可用、有地可建。各區市縣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社區、街道等公共場所、自然資源條件,因地制宜拓展體育健身場所,為人民群眾健身提供便利。
(五)完善場館開放制度。各級體育主管部門要把免費開放的公共體育場館名稱、開放天數、具體時間及相關要求等在醒目位置向社會公布,并形成制度。非公共體育場館可采取有償方式對群眾進行開放。對按照規定要求實施免費開放的公共體育場館,各級政府要給予適當補助。
(六)泛開展群眾體育活動。各區市縣要定期舉辦群眾基礎好、參與度高、覆蓋面的群眾體育活動和體育比賽,重點突出群眾體育的健身性、參與性、趣味性。繼續辦好地方傳統全民健身活動,為群眾體育提供必要的場地、經費、組織保障條件,支持、鼓勵人民群眾經常參加體育健身活動。
(七)組織開展社會體育指導員與志愿者工作。組織開展好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工作,加大對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管理、宣傳,不斷壯大我市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各級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本級事業經費預算中列支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經費,用于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業務交流等工作支出,為社會體育指導員開展工作提供支持。
(八)加強科學健身的指導力度。定期舉辦居民體質測評、體育健身咨詢等公益活動,深入社區、街道、鄉鎮發放健身資料,宣傳健身知識,傳授健身方法,增強健身意識,提高科學健身素養。
五、組織落實
(一)強化組織領導。本計劃在市政府領導下,由市文體局會同有關部門、各群眾組織和社會團體組織實施。各區市縣要依照本計劃,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區域的《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5年)》,并責成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共同組織實施。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要積極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牽頭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要樹立全局觀念,貫徹執行各項政策措施,推動本計劃落實。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和行業體育協會等要結合自身特點和優勢,充分發揮作用,形成政府主導、部門推進、社會支持、全民參與的良好格局。
(二)分階段組織實施。按照國家、省總體部署,結合我市情況,采取整體規劃、逐步實施的方式,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年—2012年):在總結我市“”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的基礎上,進一步部署、宣傳《全民健身計劃》,以設施建設、組織建設、活動建設為重點,進一步豐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第二階段(2013年—2015年):繼續深化與體育基本現代化相適應的全民健身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大力促進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普遍提升全民健身事業發展規模和水平,全面完成實施計劃各項目標任務。在2013年進行中期評估,在2015年進行實施情況的全面評估。
(三)建立獎懲機制。對在貫徹《全民健身條例》和《全民健身計劃》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同時,采取行政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辦法,確保本計劃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