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观看国产区-在线观看国产欧美-在线观看国产免费高清不卡-在线观看国产久青草-久久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国产精品久久久

美章網 資料文庫 檢察官在對抗制審判中的實現正義范文

檢察官在對抗制審判中的實現正義范文

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檢察官在對抗制審判中的實現正義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檢察官在對抗制審判中的實現正義

《中國刑事法雜志》2014年第二期

一、對抗制審判下公正的涵義

(一)對抗制審判對律師的職業要求在刑事審判中,盡管被告人是極為重要的當事人,但實際與檢察官展開積極對抗并控制庭審程序的是他的辯護律師。辯護律師要在庭審中向陪審團充分闡釋自己對案件事實和法律結論的觀點,并通過提出己方的證據來證明上述觀點,同時對控方的觀點進行反駁。為說服陪審團,辯護律師要積極主動收集有利己方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專家鑒定等證據,并以最有利于己方的方式向法庭展示。在交叉詢問中,要從不利于己方的證人口中找出對己方有利的事實,揭露對方證人的虛假證詞,使陪審團對證人的可信性及證言的證明力產生合理懷疑。正如美國著名律師倫納德•穆爾(LeonardMoore)在其所著的《職業律師事務指南》一書中指出的那樣,“訴訟就像一場戰爭,雙方的辯護律師擔負著指揮戰役的責任,決定著最終的勝負。”①因此,在這種對抗制審判下,就催生了律師對委托人最重要的職業道德,那就是:律師必須最大限度地追求委托人利益,在所有時刻對委托人保持忠誠以及保守委托人的秘密,當律師的個人利益與委托人利益發生沖突時,要盡可能地考慮委托人的利益。

(二)對抗制審判對檢察官的特殊要求正如舒哲思所言,“刑事審判乃法律之中最高戲劇表演,檢察官作為其中不可或缺之演員。”②因此,作為政府律師的檢察官,和其他私人律師一樣,成為對抗制訴訟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他們和辯護律師一樣,積極地提出有利于己方的事實和證據,對對方的主張進行有效地反駁和證偽,最終說服陪審團得出對己方有利的結論。但必須注意到,檢察官和辯護律師除具有上述共同點外,還具有以下不同:第一,檢察官是多維利益的代表,沒有單獨的委托人。檢察官不僅要代表國家懲罰犯罪,還要關注被害人的訴求,并保障無辜的被告人不受到法律的追究。對刑事正義制度來說,國家需要的是有效地呈現正義。這就要求檢察官在面對多方訴求時,要在各方利益間進行有效的權衡。第二,檢察官具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檢察官在對誰進行指控、指控到什么程度、如何進行辯訴交易以及對不稱職的辯護律師進行干涉等方面具有廣闊的自由裁量權。因為檢察官代表了整個社會,這使其比一般律師對陪審團有著更加強烈的影響,檢察官可以依賴陪審員懲罰犯罪的本性,可以利用陪審員的傾向來懲罰犯罪。尤其要注意的是,定罪率成為衡量檢察官成功與否的重要指標。為了得到有罪和獲得社會上的威望,檢察官可能會不顧被告人、被害人或者整個社會的利益。第三,檢察官比律師擁有更多的資源。檢察官有強大的國家后盾為支撐,可以充分利用國家的訴訟資源。如通過警察和大陪審團,檢察官壟斷了強迫證人作證和在調查犯罪中得到各方合作的能力,在實踐中可能會導致權力的濫用。由于檢察官與辯護律師既有共性又有著獨特之處,這為檢察官在對抗制模式中提出了不同的要求,那就是既要像辯護律師一樣積極地提出控訴主張,成為“熱情的訴訟斗士”,不遺余力地爭取勝訴,又要兼顧多方的利益,謹慎、善意的行使自由裁量權,努力履行尋求正義的職責。

(三)對抗制審判下檢察官實現公正的涵義眾所周知,“公平競爭理論”是對抗制審判程序得以建立的理論基礎之一。根據這一理論,國家與被告人個人之間發生的刑事爭端應由檢察官與被告方通過直接的對抗或競爭來解決。但是,對抗制能夠有效發生作用至少包括兩個基本前提:一是平等武裝;二是法官中立。平等武裝,意味著控辯雙方在資源、訴訟競爭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等質和等價性,雙方力量大體相當、能夠達到基本對抗的程度。法官中立,則意味著作為事實裁判者的陪審團和法律裁判者的法官,應當是客觀公正、沒有偏私和消極中立的,要平等的給控辯雙方當事人發表意見的機會,而且法官只能根據雙方當事人提出的事實和證據得出結論。當對抗制的上述兩個前提滿足時,通過雙方積極的競爭和法官的中立裁決,從而達到對抗下的審判結果。那么,基于這種情況所產生的結果就達到了“公正”的要求,即實現了對抗下的正義或程序上的正義。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檢察官積極地同辯方進行競爭,努力地提出自己的事實和主張,對辯方的觀點進行有效地反駁,說服陪審團和法官從而贏得案件勝利的過程中,就已經履行了客觀公正的職責。對抗制審判更像是“一場受規制的、各種競爭性解釋何者勝出的講故事比賽(aregulatedstorytellingcontest)”。當對抗制的前提發生故障時,我們無法期待通過各方競爭來實現對抗制所要求的結果。比如,當控辯雙方實力懸殊,辯方無法對控方的指控作出積極的回應,也無法提出有力的辯護主張,或者法官沒有做到客觀中立,而是通過威脅辯護律師不對相關的問題進行提問,從而剝奪了被告人提出事實機會的情況下,為了實現正義,檢察官有義務幫助重建正在失去或已經失去的對抗制平衡。檢察官所具有獨特的威望和強大的資源優勢也有助于其恢復這種制度上的失敗。通過引導陪審團揭示案件真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被告人辯護能力的不足;通過與法官有效的溝通,可以減少法官的偏見,給辯護方提供一個相對公平的辯護機會。當然,這并不是說檢察官要幫助被告人贏得案件,檢察官的職責是盡自己的努力來恢復對抗程序的前提,從而達到對抗制下的正義。可見,檢察官在對抗制審判過程實現正義實際上包含著兩個層次:一是當對抗制有效發揮作用的時候,實現公正意味著檢察官要像“熱情的斗士”一樣,不遺余力的爭取勝訴;當對抗制前提發生故障時,檢察官既不是被動地接受制度上的錯誤結果,也不是幫助被告人贏得案件,而是作為制度的輔助人,在控訴的同時,進行一定的訴訟關照,盡可能地恢復對抗制的平衡。

二、對抗制失敗下檢察官如何實現正義

如前所述,當對抗制的前提發生故障時,檢察官有恢復對抗制平衡實現正義的職責。那么,在恢復這種平衡的過程中,檢察官應當作出什么決定、采取什么措施以及作出什么反應?對這些問題必須結合對抗制能夠有效運作的基本前提進行具體分析。

(一)平等武裝的缺失1.拙劣和不稱職的辯護律師當辯護律師與檢察官的能力不相匹配或者不能代表被告人利益的時候,我們能夠清晰地看到,對抗制的前提已經發生了故障。辯護律師與檢察官的這種不匹配性可以分為三種情形:第一種,辯護律師因醉酒、年事已高或缺乏職業精神,沒有認真努力地準備辯護;第二種,辯護律師雖然進行了辯護,但是效果很差,沒有對重要而相關的問題提出有效的質疑;第三種,辯護律師雖然進行了有效的指導和交叉詢問,但沒有調查事實,忽視了能贏下案件的潛在證據,也沒有對辯護戰術進行合理的安排。在前兩種情況下,法官可能已經意識到了律師的這種不充足辯護。如果法官對這種缺乏有效辯護的情況進行了糾正,那么當然就免除了檢察官的職責。然而,如果法官沒有注意到或者是有意地忽視了這一辯護瑕疵,那么檢察官將會面臨一個倫理困境,即檢察官認為被告人應該是有罪的,但是檢察官知道被告人沒有得到“對抗的正義”。在第一種情況下,當被告人沒有得到有效辯護的時候,檢察官尋求和實現正義意味著檢察官要采取必要的補償步驟。在第二種情況下,答案并不是十分清晰,此時檢察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因為對抗制正義僅僅要求檢察官進行適度的考慮。檢察官知道如果辯護律師詢問得當,關鍵證人將會提供對被告人有幫助的信息。但是,通常來說,“實現正義”并不要求檢察官幫助律師贏得交叉詢問。此時,如果檢察官認為辯護律師的提問達到了“獲得有效的律師幫助”這一標準,那么,檢察官會認為這是符合對抗制原則的,是辯護律師所作出的策略選擇。在第三種情況下,假定辯護律師獲取了那份證據,會有助于贏得案件,沒有獲取那份文件,也不至于使被告辯護惡化。此時,對抗制依靠積極的辯護人已經最大限度地保護了被告人的利益,檢察官不必再采取補償措施。可見,“實現正義”意味著檢察官要以一種敏銳的視角來審視對抗制度是否發生故障,并在裁判結果作出以前來決定是否對該故障進行適度的補償,如促使律師消除錯誤、向法院報告律師不勝任職責或發動取消辯護律師資格的動議等。當然,在每種情況下,檢察官都能通過弱化指控來維持控辯雙方的平衡。但弱化指控不僅不能消除對抗制的固有缺陷,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又弱化了對抗制,與檢察官尋求和實現正義的倫理職責也不相符。雖然,檢察官有能力補償被告人辯護的這種不充足性,比如辯護失敗發生在審判階段的早期,檢察官在對己方證人進行交叉詢問的過程中,可能會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問題;當辯護律師不能提出有效問題的時,檢察官可以合并被告人的主張,也可以主動提出對被告人有利的問題。但是對抗制的核心理念是,法官應當聽到控辯雙方激烈的辯論。而且,如果檢察官頻繁的作出選擇,辯護律師將會依賴檢察官的幫助。辯護人可能變得懶惰或避免介紹證據,畢竟作為戰術性考慮,由檢察官提出證據將會有更大的影響。可見,從長遠看來,弱化指控將會削弱對抗制審判的本質。因此,在認識到辯護律師能力不充足的情況下,檢察官應在確保己方指控的同時,尋找可以選擇的途徑來消除這種不平等性。2.不平等的訴訟資源通常,對抗制不需要幫助對手來準備審判,美國法律也沒有強迫檢察官來幫助被告人辯護。在對抗制平衡下,檢察官有被告人難以獲得的物質資源,比如能夠促使警察調查證據、使用大陪審團迫使證人作證、有充足的時間審查案件、能夠利用陪審員恐懼犯罪的本能等。但該套制度也為辯方設計了對抗優勢,如無罪推定、排除合理懷疑、被告人沉默權以及從控方證據中排除證據的能力等。這些幫助控辯雙方維持了一種對抗的平衡。同時,我們也要看到,資源上的不平衡能夠破壞一個辯護律師的執行能力。假如辯護律師沒有足夠的時間為被告人服務,那么他準備審判的能力將會大打折扣,在這樣的限制約束下,即使一個優秀的律師,可能也無法進行有效的辯護。再如,通過憲法上關于秘密調查和告知的規定,檢察官會輕松地獲悉了警察的不端行為和相關細節,但被告律師通常沒有理由懷疑這個細節的存在。同樣地,辯護人通常無法和警察調查證據的能力相匹配,即使辯護律師能派出一個相對平等的調查團隊,但國家對證人的最初調查,導致證人更愿意和控方而不是和辯方合作。以上這些,從平衡的角度看,它使一方變得是不公平的。下面結合兩種情況來分析,為了尋求和實現正義,檢察官面對不平等資源的環境時,應當作出何種選擇。第一,當檢察官在審查犯罪時發現“偵查人員進行了非法竊聽”時,檢察官是否應當向辯方開示?一般說來,對偵查人員非法竊聽的行為,如果辯方提出了適當的抵制動議,法院可能會對所有的交易信息作出抵制甚至將案件駁回。然而,美國的檢察官職業規則并沒有強制檢察官將該信息開示給被告人,因為非法竊聽并不能否定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檢察官不開示也不違反“避免無辜的人受到法律懲罰”這一尋求和實現正義的底線要求。但是,當我們將案件放在對抗制審判中進行考慮,就會得出明確的結論。假如隱瞞該竊聽信息,被告人仍有充足的機會提出證據和在公平、結構化的程序中被法官評判,仍有一個積極和勝任的律師為其辯護時,檢察官也必須承認,辯方缺乏接觸這些關鍵信息的途徑。因為該信息被政府獨一無二的擁有,辯方律師根本沒有理由認為該信息是存在的。此時,在對抗制訴訟下尋求和實現正義的檢察官,理應得出辯方資源無法和自己的資源相匹配、對抗制平等武裝這一前提已經失去的結論。因此,為了實現對抗下的正義,檢察官有義務向辯方開示其單獨掌握的非法竊聽信息。第二,檢察官能否控制運用關鍵證人?能否指示證人拒絕與辯方合作?能否向辯方隱瞞關鍵證人?一般情況下,作為憲法上的義務,大多數的司法轄區都禁止檢察官直接地指示證人不與辯方合作。但是,并沒有明確的規則禁止檢察官勸告證人消極合作。然而,在對抗制訴訟下,為了尋求和實現正義,檢察官必須充分考慮證人合作與事實發現的關系,并區分以下不同的情況:一是假如證人是本案的唯一目擊者,辯方律師也不知道該證人的存在。此時,按照憲法的標準,檢察官不需要提及證人,除非證人提供的信息能夠證明被告人無罪。然而,作為一個對抗制正義下的事實,檢察官不能得出辯方有獲取信息的平等機會或者公平競爭的結論。二是假如被告律師知道證人的身份。證人問檢察官,當辯護律師和他見面時他應該做什么時,如果證人受到檢察官的控制,建議不要和被告人合作,那么此時就切斷了被告律師獲得信息的機會。因此,為避免產生當事方獲得事實的不平衡性,檢察官需要忍耐和克制他們的優勢。三是假如證人是個誠實、中立的人,那么,檢察官在實現公正的作用變得會更加有問題。檢察官可能不會建議證人不要和被告人合作,以免對辯護方制造偵查障礙。然而,作為一名國家檢察官,他不得不對證人的要求作出回答。一方面,檢察官的中立解釋是,證人的陳述在交叉詢問時容易受到攻擊,然而這種回答并沒有建立起一個對抗的平衡;另一方面,如果明確表達了制止合作的內容,這在事實上可能破壞了被告人調查證據的資源。四是假如本案有多名證人,一些和控方合作,另一方和辯方合作。此時,檢察官可以得出辯方有途徑獲得必要的信息來準備充足辯護的結論。因此,檢察官建議己方證人不與律師合作并沒有破壞對抗程序的前提。綜上,可以得出結論,檢察官在對抗制程序中并不需要承擔辯方律師的工作。但是,檢察官尋求和實現正義意味著其保證辯方有獲取相關信息的機會。平等化資源的檢察官仍然具有競爭性,在訴訟過程中仍要強烈地提出自己的主張。檢察官不需要開示其擁有的所有信息和辯方要求援助的所有資料。在對抗制的模式下,如果被告律師有可供選擇的方式得到特殊信息或者特殊資源,那么將由其自行完成。但是,檢察官通常很難決定可供選擇的合理理由是否存在。被告人不能找到關鍵信息,可能源于被告律師的不勝任,也可能源于其沒有花費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同樣,被告人要求檢察官的實際援助,可能是真的無法獲得,也可能出于戰術上的考慮或避免花費辯護資源。這也給檢察官尋求和實現正義留下了靈活處理的空間。

(二)對抗制程序本身的失敗1.有偏見和過于活躍的法院雙方當事人有提出證據、說服中立被動裁決者的機會是對抗制正義的必備元素之一。通常,該裁決過程的缺陷能夠進行自我修復。如阻止當事人提出主張、在訴訟中干涉過于積極或在行為方式上有偏見的法官,要受到上訴法院的審查;受損一方當事人,有提出合理主張進行上訴的機會。①此時,檢察官不需要采取行動,因為辯護律師通過其自身的行為能夠維持這種對抗平衡。然而,情況出現在,辯護律師在程序上不能夠糾正錯誤的時候。比如,辯護律師可能沒有意識到調查者存在偏見和采取了不合理行動,或者辯護律師害怕挑戰法院權威,以至于沒有履行質疑義務。當辯護律師沒有意識到存在這種偏見時,實現正義的職責就要求檢察官像所有律師一樣,揭露法官、陪審員的偏見或他們的法庭外行為。當檢察官知道辯護律師意識到這些司法偏見卻因害怕法官的權威而不敢阻礙時,基于尋求和實現正義的職責,檢察官就要考慮對抗制實際上是這樣的嗎?被告人是在一個中立的事實發現者這一令人滿意的訴訟程序中進行審判的嗎?如果檢察官對上述問題得出了否定的回答,那么檢察官就有必要修改這種不平衡性。檢察官可以通過鼓勵被告律師抵擋司法恐嚇、同意為辯方作證來加強辯護律師的意志,甚至故意喪失一些證據、口頭對法官的行為表示反對來抵消這種不平衡性。但檢察官這樣做的目標僅僅是恢復辯方律師的能力來進行爭論,畢竟喪失證據或反對法官對整個國家來說可能不會實現正義。2.基于沒有證據的考慮決定(1)陪審團遴選程序在陪審團遴選程序中,檢察官通過對在陪審團中傳播審判和提及可能不具有可采性的證據,來尋找贏得案件的機會。那么,檢察官的前述做法是否滿足了實現公正的職責?私人律師操縱陪審團遴選的目的不是挑選公正、有代表性的陪審團,而是利用陪審團審查資格來挑選那些對爭論具有敏感性、意志堅定并對被告持有利偏見的陪審團。同理,檢察官也可能以同樣的方式來操縱陪審團。此時,基于實現正義的職責,不允許檢察官操縱陪審團遴選。此外,檢察官在審查陪審團資格時能否提出可能不具有可采性的證據嗎?通常,對辯護律師來說,為了被告人的利益,只要達到“合理的相信”標準就可以提出來,是否可采由法官最終決定。②然而,在對抗制背景下,檢察官肩負著實現正義的職責,因而僅僅達到上述標準顯然是不充分的。檢察官作為控訴者,其必須盡可能多的對證據的可采性進行描述。作為對抗制的輔助人,檢察官又必須確保被告人在符合對抗制的前提下進行審判,并僅僅根據證據得出結論。如果檢察官故意向陪審員提及了不可采的證據,那么其行為已經破壞了對抗制下所要產生的結果。這種行為直接違反了檢察官尋求和實現正義的倫理職責。因此,為了尋求和實現正義,檢察官必須在證據可采性和提出該證據的必要性之間進行權衡:如果提出的證據可能不具有可采性的時候,檢察官不應該冒著污染程序的危險;如果檢察官相信該份證據將會被接受時,也不應該冒然地提出,而是要對提出該份證據的價值進行有效地評估。(2)證人調查階段在證人調查階段,檢察官交叉詢問證人時能否依賴證人提供的虛假信息?能否利用策略對辯方證人提供的真實信息提出質疑以誤導陪審團?通常,作為辯護律師,最大的職責是盡可能地不惜一切代價實現勝訴。③然而,作為檢察官則要具體分析:一般情況下,檢察官不需要對證人的證詞進行判斷,除非確定證人是在作偽證。檢察官也不應該謹慎地對待辯方證人,因為辯方證人和控方證人一樣也是值得信賴的。在對抗制程序中,檢察官作為控方起到了提出事實和證據的作用;辯護律師則要對控方的事實和證據提出質疑。因此,從理論上講,對控方證人提出質疑,是辯護律師的職責,可疑的控方證人往往在交叉詢問中露出馬腳。同理,誠實的辯方證人能夠抵擋住檢察官的交叉詢問。因此,檢察官只需要善意地提出一系列的追問,對抗制的內在機制就保證了檢察官公正職責的實現。但與此同時,實現正義的職責不允許檢察官依賴可能提供虛假信息的證人,也不允許依賴對辯方證人的真實性產生疑問的證人。如果辯方律師為了其委托人的利益提供了虛假的證人或信息,檢察官必須捍衛實現正義的精神。作為對抗制正義的輔助人,檢察官有職責捍衛對抗制的事實發現程序。檢察官必須確保陪審團僅僅依靠正確的信息作出裁決。無論辯護律師采取何種行為,檢察官單方面實現正義的職責絕對禁止向陪審團提供不該考慮的信息。因此,在證人調查階段,實現正義的職責要求檢察官在通常情況下,要像狂熱的追訴人一樣不斷地提出問題和質疑辯方證人;只有在極端的情況下,檢察官才需要特別地承擔起捍衛公正的職責。(3)法庭辯論階段檢察官在法庭辯論的行為最容易引起人們的注意。特別是在強調犯罪十惡不赦、誹謗被告人、引起陪審團對被害人產生同情以及具有偏見性意見的案件中。為便于理解在對抗制訴訟下,檢察官尋求和實現正義的界限,我們要思考以下三個案例:案例一:在起訴一起殘忍的殺人罪犯時,檢察官向陪審團出示了大量的血腥圖片,強調了被害人的所受的多個槍傷,描繪了一幅被告人像一個屠夫,冷靜地屠宰了無辜羔羊的場景。①法院可能認為,這種情形在總體上違反了正當程序,因為這喚起了陪審團對被害人的同情,對被告人來說是不公平的。但是,很難說檢察官采取了非職業的行為。在對抗制模式下,被告人的無辜喊冤已經抵消了檢察官的血腥描述。實際上,當檢察官在口干舌燥地宣讀起訴書的時候,被告人對陪審團的叫嚷已經阻礙了尋找事實真相。在對抗制背景下,檢察官所做的評論是否正當,并不依賴于陪審團是否做出了同情的反應,而是在于陪審團作出反應的原因。比如當檢察官起訴一名黑人被告人強奸一名白人婦女時,打算喚起具有種族偏見的陪審員的同情。那么此時,檢察官所采取的行為并沒有證據支撐,也就直接違反了實現公正的倫理職責。可見,建立在證據基礎上的陪審團同情與對抗正義是一致的,只要檢察官的評論有合理根據,其所做的指控所行為,便符合了公正職責對檢察官的要求。案例二:檢察官認為販賣的被告人對社會來說是一種威脅,想要在陪審團中引起共鳴。②此時,有兩種選擇。第一,檢察官可以帶著強烈的情感來討論在大街上或學校里銷售的危害;第二,檢察官可以生動的描述本案被告人銷售將使購買者也受到刑事指控。上述兩種選擇都會促使陪審團對聲稱無罪的被告人產生偏見。但是第一種選擇,會說服陪審團對檢察官并未指控的“犯罪的社會責任問題”定罪,而這些事實在本質上與被告人所犯的罪行并沒有關系。相反,假設第二種選擇完全有事實根據,購買的人也受到了刑罰懲罰。此時,雖然檢察官強調本案犯罪的嚴重性和對購買者的消極影響總體上減弱了被告人的辯護能力,但是辯護律師并沒有喪失獲得平等對抗的機會。案例三:在一系列謀殺案件中,檢察官認識到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證據有些單薄。為了支持其論證,檢察官計劃將被告人比作歷史上最壞的殺人犯,如希特勒等。③本案和案例二的兩個假設有相似之處。從表面上看,檢察官僅僅想通過夸張的指控來說明被告人的罪大惡極。陪審團可能承認希特勒犯罪是一個暗喻,并不是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然而,陪審團可能將被告人的殺人行為和希特勒的行為進行了對比,基于并未指控的罪行對被告人進行定罪。本案也涉及到了種族主義,提起德國希特勒能夠喚起宗教和歷史的情感,可能會影響到陪審團的推論能力,即使被告人再多的辯論也不能凈化已經受到影響的陪審團。檢察官的行為可能制造了一個不中立的事實發現者來進行審判,該做法已經遠遠背離了尋求和實現正義的主旨。

三、對抗制失敗下檢察官實現正義面臨的難題

如前所述,當對抗制前提發生障礙的時候,檢察官必須認真分析各種情況并作出艱難的選擇。為了尋求和實現正義,一方面要求檢察官必須是好勝的,另一方面又要求檢察官必須是不好勝的。這復雜了檢察官的自我形象。實際上,在對抗制前提失敗的情況下,美國檢察官可能很難達到“尋求和實現正義”的目標。這主要因為:第一,對抗制前提本身具有模糊性,仍然需要具體的解釋。在審判環境下考慮正義的時候,檢察官所能看到最具體的路標是對抗制的前提。但是,對抗的前提也包含著各種解釋。比如平等對抗、平等資源、中立消極的法官等概念,仍包含了極大的靈活性。相應地,我們同樣會被一些問題所困擾,如什么樣的對抗程度屬于可以接受的范圍?什么樣的情況下達到了平等武裝?法官在限制對手提出證據的時候是否走的太遠?是否依賴一種與本案無關的情感和事實進行的爭論?等等。第二,檢察官的思想狀態也限制了對抗制標準的發揮。比如,在公開陳述中,對一份本來不具有可采性的證據,如果檢察官善意的認為該證據具有可采性且在早期出示十分必要,此時檢察官進行出示是正當的。相反,檢察官出示了不具有可采性的證據以吸引陪審團的注意力,那么檢察官的行為就破壞了對抗制正義。然而,檢察官在本質上是否出于善意卻難以界定。第三,調查檢察官違反公正職責需要耗費更多的資源。“實現正義”的職責本身是勸告性的,因為迄今為止,沒有檢察官因為在審判中違反了公正倫理而受到制裁。這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對檢察官作為公務人員的認可。在盡可能地保持職業紀律的情況下,規則的制定者更愿意將有限的資源去關注律師的不端行為。而且,調查檢察官的不端行為要比調查律師違反倫理需要更多的資源。調查律師主要依據委托人的抱怨和訴求。然而,檢察官沒有委托人,調查者往往以對方律師或法官的言行作為參考,這在庭審筆錄中基本不會明顯的出現。通常,是否違反了實現正義的倫理,只有檢察官自己知道。第四,實現正義規則存在內在的沖突,不太符合人的本能。一方面要求檢察官成為狂熱的追訴人,另一方面要緩和檢察官的熱情成為理性的準司法官,這本身就是充滿矛盾的。律師在審判中是富有競爭性的,追逐勝利是其固有的本能。然而,要求檢察官在追逐勝利的過程中,冷靜地提出自己的主張,可能是不現實的。至少在心理上,檢察官會傾向于在實現正義規則的參考下,尋找更多定罪的機會。實踐和機會的刺激亦加強了這種自然本性。因為,對自我限制過多的檢察官可能不會有一個較高的定罪率,這反過來會限制他們晉級提升的空間。

四、結語

總體上講,美國檢察官尋求和實現正義的職責是缺乏強制力的,其含義也是模糊不清的,期待檢察官能夠自覺地實現這一職責似乎也是不現實的。但我們也不能因此而否定檢察官尋求和實現正義職責的重要性。畢竟,對律師來說,很多職業要求都是勸告性的。比如,律師必須熱情、忠誠行事、定期和委托人商量以及不欺騙法院等。實際上,很少有職業規則具有強制力。該規則的主要價值在于為檢察官提供了一個有效的指導,存在于持續進行的法律和教育中,存在于促使律師限制他們的不端行為中。當職業規則和其個人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缺乏職業道德的律師,總是會忽視職業規則,而誠信的律師會盡可能地遵循職業規則。在對抗制審判下,這一職責排除了檢察官們過分熱心的義務,它似乎在告訴檢察官們要“努力地打好游戲”,且僅僅服從職業規則確定的公平游戲規則。更為重要的是,該職責為檢察官確立和描繪了一個如何尋求和實現正義的基本藍圖,即通常來說,檢察官應當和律師一樣富有競爭性的向法官和陪審團提出事實主張;當對抗制程序沒有像預想的那樣發揮作用的時候,檢察官應該離開對抗制的模式;當對抗制程序遭到破壞的時候,檢察官應該在一個獨特的位置觀察和控制對抗的形勢,努力恢復對抗下的訴訟平衡。

作者:王海單位:西南政法大學

主站蜘蛛池模板: 亚洲乱码国产乱码精品精98 | 亚洲国产成人精品久久 | 亚洲国产欧美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 亚洲成人黄色在线 | av在线亚洲男人的天堂 |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久一区 | 免费电视剧在哪里看 | 欧美在线观看第一页 | 国产成人精品男人的天堂538 | 蜜桃视频黄色 | 九九99香蕉在线视频网站 | 免费视频色|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免费 | 国产精品午夜波多野结衣性色 | 亚洲国产一区二区三区亚瑟 | 日本成本人观看免费fc2 | 最近最新中文字幕在线第一页 | 伊人青草 | 国产网站免费在线观看 | 羞羞视频免费网站在线 | 亚洲成熟xxxxx| 国色天香论坛视频高清在线 | 久久久久亚洲视频 | 麻豆国产 | 国产精品黄在线观看免费 | 亚洲一级片免费 | 国产乱视频网站 | 午夜影视网站 | 国产精品入口麻豆电影网 | 中文字幕精品视频在线观看 | 自拍天堂 | 欧美人成在线观看网站高清 | 久久国产免费一区二区三区 | 本道综合精品 |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免费 | av在线亚洲男人的天堂 | 亚洲国产成人最新精品资源 | 亚洲综合久久久 | 久久亚洲日本不卡一区二区 | 激情5月| 九九久久精品国产免费看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