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住建系統公車使用管理規定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規范公車使用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提高車輛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務建設發展,現根據上級對公車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系統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公車使用應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的管理方法,應明確辦公室或專門科室統一管理,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調度。
第二條公務用車須填寫《單位車輛使用申請表》,根據登記審批先后順序及辦理事情的輕、重、緩、急,統籌安排派車,并盡可能將同一時間、同一路線的用車人合并安排。在市域內申請使用公務車輛須經單位分管領導同意,市域外申請使用公務車輛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
第三條公務車輛不得作為工作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非車改單位領導公務用車應由專(兼)職駕駛員開車,駕駛員本人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用車,更不得將車輛私自出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外協工作需要使用公車須經單位分管領導批準。
第四條禁止公車私用,婚、喪、嫁、娶一律不準用公車,不準用公車接送子女上學、郊游、度假、娛樂和辦私事等,不準用公車學習駕駛技術等。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公車的,須經各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同意。
第五條對已享受車貼工作人員,不安排公務用車,因緊急公務等特殊情況及在市域外辦理公務經批準可以使用公務車輛。因公務需要在市域外使用自備車的,則按照市級機關公務用車汽油費補貼標準予以補貼。
第六條對未享受車貼工作人員因公務在市域外使用自備車的,則按照市級機關公務用車汽油費補貼標準予以補貼。市域內因公務使用自備車的,油費補貼另行制定。
第七條非工作日和非工作時間無派車任務時,車輛必須停放在單位,確因特殊公務需要,車輛臨時停放在單位外過夜的,需事先報告車輛統一管理部門。
第八條車輛用油采用“油卡”充值加油制,充值后的油卡由駕駛員本人領取并妥善保管,并限車、限油品種專用,不得作為他用,更不能為他人車輛加油。油耗由車輛統一管理部門根據里程數每月核算一次,全年匯總,作為對駕駛員年終工作考核的依據。
第九條公車行駛過路、過橋費由駕駛員每月根據派車指令出車線路按日認真填寫車輛過路、過橋清單,由車輛統一管理部門按派車單審查核對,按實列支。駕駛員不得替他人或外單位報支過路過橋費。
第十條考慮駕駛員工作的特殊性,節假日因公務出車的,按照市財政局有關規定予以加班補貼,市域內每天50元,市域外每天80元,加班補貼含財政規定的住勤補助。
二、維修保養
第十一條駕駛員應根據車輛的具體情況,定期檢查,及時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所有車輛的維修、保養由車輛統一管理部門專人扎口管理,按市財政部門規定實行定點修理和車輛保險,計劃修理費用在2000元以上時,須事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按程序流轉實施修理,大修必須與修理廠簽訂維修合同。
第十二條車輛維修保養流程:由駕駛員申請,車輛統一管理部門會同去修理廠認定修理項目,修理完畢駕駛員帶回已驗收簽字的修理清單第二聯交辦公室審核,修理廠按期開具正式修理發票并連同有駕駛員已簽字的第一聯修理清單送辦公室辦理結賬手續,手續不完備的財務不予列支。
第十三條車輛在用車途中發生故障,必須及時告知車輛統一管理部門,就近所在地從簡修理,返回后由用車人和駕駛員向車輛統一管理部門說明情況,提交修理憑證予以確認。
三、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駕駛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文明行車”的理念,嚴格遵守交通行車規則,謹慎駕駛,不開賭氣車,不開英雄車,對違章罰款,不予報銷。
第十五條嚴禁酒后開車,禁止無證駕駛,酒后開車一切責任均由駕駛員個人負責。
第十六條私自用車或未經許可私自出車而發生的車輛事故,一切費用由個人承擔并追究駕駛員的違紀責任。
四、獎懲辦法
第十七條對當月未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給予200元/月的安全獎,對車輛發生事故,根據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結果超過50%及以上責任的,修理費用600元及以上的則扣除駕駛員當月的安全獎,超過1000元扣除2個月安全獎,超過3000元扣除3個月安全獎。
第十八條為鼓勵駕駛員安全行車,對全年安全無事故的專職駕駛員進行獎勵,全年安全行車1~2萬公里獎勵500元,2~3萬公里獎勵800元,3萬公里以上獎勵1500元。
第十九條駕駛員必須自覺執行公務車輛管理規定,服從調度、服從管理,下班后、節假日若因公務用車應服從安排,對執行公車使用管理規定,納入能力作風建設考核,對違反本管理規定第三、四、七、八、九、十五條的,按局能力作風考核獎懲規定執行。
五、使用監督
第二十條自發文之日起,局機關、地震局、住房保障辦、各局屬企事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為加強本規定的落實和執行,由住建局監察室組織相關人員不定期對公車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