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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強化辦事處機關工作人員日常考勤考核制度,增強全員組織紀律性,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各項工作按時完成,根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考近期文件資料專輯》規定,特制定考勤考核工作制度。
一、考核
黨政辦和各科室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人員進行考勤,不得弄虛作假,如有不實,追究考勤人員和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二、請銷假制度
請假種類分為公休假、病(事)假、喪假、婚育(節育)假
1、公休假:公休假按上級規定執行,工作20年以上每年休假14天;工作滿10—19年每年休假10天;5—7年每年休假7天。另工作年限不滿5年的不享受公休待遇;公休假假期不包括雙休日。(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不安排休假;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不再安排休假,享受過當年探親假的不享受休假。)
2、事假:事假一般一次不超過3天。半天的由部門領導批準;1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2天以上的由處主要領導批準,審批后報辦公室備案。
3、病假:病假應持正規醫院證明和病例請假,未就醫身體不適需休息者,應寫請假報告,并寫明原因,批準后方可休息,嚴禁謊報病情,一經發現嚴厲查處。
4、喪假: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可休假3天。(職工需去料理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喪事的,可給予路程假。)
5、婚假(節育):法定婚假為3天。符合晚婚年齡依法登記結婚且均未生育過子女的初婚夫妻,延長10日。法定正常產假90日(含產前假15天),符合計劃生育法定條件晚育的初育者,延長2個月(剖腹產的再延長15日),給予男方護理假10日。對懷孕滿七個月和在哺乳期上班缺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休產前假2個月和產假期滿后半年的哺乳假,(休假期間,工資待遇不低于工資的80%)。置宮內節育器者,自術后第二日起休息2日;取宮內節育器者,自術后第二日起休息1日;輸精管結扎者,自術后第二日起休息7日;單純輸卵管結扎者,自術后第二日起休息21日;人工流引產者,懷孕3個月以內的,自術后第二日起休息30日,懷孕超過3個月的,自術后第二日起休息42日。同時接受前款規定手術中兩項或者產后結扎的,休息時間累計計算。
6、批準權限:請假一律采取自下而上逐級報批,任何人不得越權批準(特殊情況除外)。請假采取由休假人寫出書面申請,報股室負責人批準后,由分管領導同意之后,再報辦事處主要領導批準,交到黨政辦公室方可。未經請假或未經批準的視為曠工。
7、集中活動請假規定:由行政主管領導安排的行政性工作或其它活動,不能參加的向辦事處主任請假;其它全面性工作或集中活動一律向黨工委書記請假。按時參加辦事處安排的會議、政治學習,因公務不能參加,要提前向具體組織的分管領導請假,不準無故遲到、缺席。
8、銷假方法:請假手續一律交黨政辦公室,休完假期應及時到黨政辦公室銷假,凡不銷假者仍按假期計算。
三、考勤登記作為工作人員考勤兌現的依據,有下列情形的按以下規定進行兌現:
1、病(事)假工資的兌現:
2、病(事)假獎金的兌現:
病(事)假可沖抵當年公休假。病(事)假多出公休假的天數,扣發的年終獎金。扣發標準為當事人的實請假天數占應出勤天數比乘獎金總額。病(事)假年度累計超過半年的年底不得參與考核、評獎、評先。
3、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午餐補助10元,曠工半天的扣除補助金30元。曠工1天的扣除補助金100元。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或連續脫崗超過3天,扣除全年獎金20%,不得參與評先,其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一年內連續出現上述情況二次(含二次)以上者,扣除全年獎金。不得參與評先,其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出現上述問題屢教不改者,經黨工委研究,待崗、發放當期生活費(市最低工資80%標準)。
以上兌現除工資即時兌現外,其余年底一次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