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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創業熱情高,自主創業比例低
根據麥可斯2010年調查,高職院校畢業生受就業壓力的影響,創業熱情比較高,達到75%,但是高職院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比例僅為2.2%,雖然比本科略高,但是與西方發達國家畢業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比例20~30%相比,有很大差距。據調查了解,創業成功的案例更是鳳毛麟角。
1.2創業經驗缺乏
受知識水平、技術能力限制,高職院校的學生并不真正了解市場上的需求,或者臆斷市場需求,或者只專注技術。不能對市場未來發展趨勢作出準確分析,也就不能發現并抓住創業機會,市場與社會經驗嚴重不足。
1.3創業心理素質較弱
由于長期的應試教育,許多高職院校的畢業生在創業興趣、創業動機、創業自控力和創業決策力等創業心理素質相對較弱,部分高職院校的畢業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交流溝通等實踐能力更弱,較低的創業心理素質直接影響了其創業能力。
1.4創業意識不足
調查表明,高職院校畢業生創業意識比較薄弱,絕大多數高職院校畢業生仍然把就業作為首選,創業被認為是無奈的選擇。雖然高職院校對創業教育的重要性也有所認識,但對學生的創業教育還是沒有相應跟上,缺少系統化的創業教育體系。
1.5創業社會環境不完善
制約高職院校畢業生創業難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創業社會環境不完善。與國外創業社會環境相比,我國急需在政府政策、資金支持、創業教育和創業技能培訓等方面進一步完善,盡快改變高職畢業生創業之路比較艱難的狀況。
2高職院校畢業生創業存在的問題分析
2.1創業教育觀念落后
大部分高職院校師生對創業教育的指導思想、目的和內容認識不足,認為創業教育只是就業指導的一部分,安排在畢業前進行,創業教育還只停留在創業技巧、創業政策等方面的輔導,缺乏對創業大學生進行社會責任感、創業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的培養,結果必然導致畢業生創業難的局面。
2.2缺乏創業教育的師資隊伍
與國外開展創業教育的師資大多數是有創業實踐經驗和企業工作經歷的教師不同的是,目前在高職院校中,創業教育的教師大都由校門到校門,沒有創業經歷和企業工作經驗,這兩類教師自身素質注定很難實現創業教育的目標。
2.3缺乏創業教育氛圍
由于開展創業教育要求高、投入大,許多高職院校受經濟條件、辦學環境等方面的不足,缺乏大學生進行創業實踐的環境,自然很難形成鼓勵創業、支持創業、寬容創業失敗的校園創業文化氛圍,激發學生創業的夢想也就是紙上談兵。
2.4各級政府支持力度不夠
由于對高職院校畢業生進行自主創業缺乏信心,認為只有本科生研究生創業才是他們需要支持的對象,因此對高職院校的畢業生創業優惠政策、創業扶持資金、創業項目、創業技巧培訓和創業政策指導方面,政府未能給予更好的支持和幫助。
2.5校企合作的缺失
校企合作的缺失是影響創業教育效果的主要因素。目前創業教育由于缺乏社會資源,僅停留于模擬狀態。創業教育成功與否的關鍵是利用社會資源讓高職學生真正掌握創業所必須具備的知識、能力等。而通過校企合作能將高職院校學生的理論學習與生產實踐、技能培養融為一體,發揮社會資源的作用,為創業人才培養開辟一條新的道路。
3創業教育為導向的交通運輸業主管部門運行機制的構建
3.1政策導向機制
在引導大學生創業方面,政府應對準備創業的大學生采取免費提供創業培訓、免費提供創業項目評估、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提供小額擔保貸款和對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進行稅費減免等一些鼓勵扶持政策。為推動校企合作持續開展,政府在出臺一些鼓勵行業、企業參與辦學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大學生主動創業、勇敢創業和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的校企合作政策導向機制:一是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站在為行業可持續發展的高度,重視職業教育,重視行業人才尤其是行業創業型人才培養,健全開展校企合作工作的組織機構,制定可操作的措施,形成良好的運行機制和模式;二是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本區域、本部門交通運輸人才層次、類型、需求預測和規劃,為高職院校人才培養提供行業發展和用人需求信息,幫助高職院校根據行業發展不斷改進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使學生能夠真正做到學以致用。三是要明確和規范職業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責權利,特別是在目前校企合作政策有待完善的環境下,加強校企合作制度建設,增強自身服務企業的能力,促進行業創業人才的培養。四是要明確和規范企業參與人才培養的責權利,逐步形成企業支持教育、參與教育良好的輿論環境、社會環境和政策環境。
3.2激勵機制
政府及交通運輸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和人才培養要求,對管理的職業院校和企業從加大職業教育的有效投入、直接給予經濟補貼、稅費減免、貸款優惠等物質和精神等方面進行激勵,形成既嚴格而又充滿活力的激勵機制,鼓勵合作,尤其要支持企業參與職業教育與培訓,以增強校企合作的動力,提高交通運輸、行業創業型人才培養的質量。
3.3評價鑒定機制
評價是規范校企合作工作的關鍵性手段,也是促進以創業教育為導向的校企合作達到預期目標的重要方法。制定科學、可行、導向性強的評價指標體系是使評價工作起到應有的積極作用的關鍵。要按照符合方向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可接受性、因人(校、企)而異等基本要求確定的校企合作評價指標體系。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設計針對交通運輸類企業的評價,首先要根據交通運輸企業的企業資質、主營業務、技術創新程度、社會貢獻等方面,明確企業參與辦學、承擔人才培養責任的要求和目標,根據要求和目標,進一步考慮企業在校企合作中的職責、義務和權利,并將這些內容評價指標進行量化。對交通類職業院校校企合作工作的評價要突出以育人為中心,以課程建設為核心,以提高教師服務能力為重點,以培養學生就業能力、創業能力為根本宗旨,并將這些內容評價指標進行量化。
4交通運輸類高職院校運行機制的構建
從交通運輸類高職院校來看,構建以創業教育為導向的校企合作運行機制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要知己,知已是指要了解本校校企合作在專業建設、專業師資隊伍、科研技術服務水平、人才培養、辦學特色等方面的優勢及在同類高職院校中所處位置,明確了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才能確定本校能為企業的發展做些什么,使校企合作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要知彼,知彼就是增強服務企業意識的同時,要厘清交通運輸類不同企業的發展前景、交通運輸技術應用、招聘人才要求等情況,全面對接企業需求,尋找高職院校和企業的合作契合點;三是確定目標。在知己知彼的基礎上,要制定校企合作工作的規劃,規劃應該包括合作指導思想、合作目標企業、合作內容、推進過程以及實現規劃的保障措施等,并以規劃為指針,整合校內開展合作的資源,明確各自的責任,充分發揮各方面的主動性,使合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得到發現并被糾正,形成推進校企合作工作的合力;四是建立校企合作管理機構,專門負責校企合作工作的協調和內外溝通,做好學校層面的校企合作規劃,整合與優化各方面資源,統籌解決校企合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五是建立對教學單位、系主任和教師的激勵和考核制度。由于校企合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對教學單位、系主任和教師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為鼓勵開展校企合作,必須制訂一系列獎懲制度。包括:制訂優惠政策、鼓勵教師對企業積極開展科研與技術服務、經費支持、教師到企業掛職鍛煉和學生創業能力培養等管理制度。
5交通運輸企業運行機制的構建
從交通運輸企業方面來看,構建創業教育為導向的校企合作運行機制,主要應做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認識到位。交通運輸企業應把創業教育為導向的校企合作提高到為國家、為民族、為社會承擔人才培養責任的戰略高度予以重視,把為交通運輸行業培養創業人才提高到發展交通運輸事業的高度來認識。同時企業必須積極主動地尋求與高校合作,解決企業遇到的人才招聘、技術革新、職工培訓問題等問題;二是措施到位。交通運輸企業必須把與學校合作培養人才增強自身核心競爭力納入企業的發展規劃,制定校企合作共同培養人才的可操作性方案。企業通過訂單班可以為自己量身打造專門人才,企業要把為高職院校大學生提供創業就業實習平臺,接納大學生頂崗實習、社會實踐當成是吸引人才、選聘人才、樹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和履行企業教育責任的渠道。企業在做好績效評估、員工培訓管理、內部新人招聘等事項的同時,主動加強與政府、高職院校的溝通協調,把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就業能力、創業能力等工作做實做細。
6校企合作多元對接機制的構建
6.1健全組織機構
要推進創業教育導向的校企合作可持續發展,校企合作的參與方必須要設立專門組織機構進行統籌協調,為校企合作牽線搭橋和提供保障。一是領導協調。成立由政府、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牽頭,高職院校、交通運輸企業、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的領導、學校教師、實習生代表、企業家、企業專家和家長代表等組成的校企合作工作指導委員會,成為校企合作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能是研究制定校企合作規劃、建立校企合作制度、搭建校企合作平臺、規范校企合作行為、進行校企合作評價和校企合作信息等,保障各方利益,促進資源共享。二是執行服務機構。主要職能是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的規章制度、制定校企合作的年度工作計劃、組織推進已有的合作項目、督促檢查進入驗收期的合作項目、協調引進新的合作項目、研究解決校企合作中出現的問題等。
6.2完善政策保障建立
完善的校企合作法律體系,盡快出臺《校企合作促進法》,構建一套具體詳盡的、操作性強的校企合作法律保障體系,并明確對校企合作做出成績的獎勵和對違法者的約束措施,激發并保護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二是要嚴格交通運輸行業勞動準入制度。制定職業資格制度,建立職業資格體系,嚴格執行“先培訓、后就業”“、先培訓、后上崗”的資格準入要求,實行統一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為開展校企合作奠定制度保障。三是高職院校、交通運輸企業及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各單位的具體情況,針對校企合作所涉及的具體工作,對人才培養方案制訂、課程設置、大學生創業教育、創業就業實習基地建設和聯合培養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保證校企合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6.3建立穩定的溝通協調機制
校企合作的溝通協調主要是指政府、高職院校、交通運輸企業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多元溝通。建立穩定的溝通協調機制是校企合作持續深入、和諧有效發展的關鍵。在實踐中主要是通過法律文件、管理機構、聯合發文、合作論壇、協調會、專題會議等途徑進行溝通協調。
6.4建立有效的多元互動機制從高職院校的角度講,是指高職院校要主動深入企業,與企業交流人才培養、產學研合作、學生創業就業和建立實習基地等信息,安排師生參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等工作,從而增強服務企業的能力;從交通運輸企業的角度講,企業要主動到高職院校考察與企業人力資源建設和技術研發有關的教學環境、師資力量、教學設備等,利用學校資源安排員工進行學歷提升、技能培訓、合作研發等,提高企業職工素質,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從政府及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的角度講,要經常深入高職院校和企業,認真聽取合作雙方的意見和建議,搭建交流平臺,總結合作經驗,樹立合作典型,了解雙方合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工作方法,適時地給予政策的支持。
作者:王平單位:南京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