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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創建省級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的各項工作,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衛生廳、省中醫藥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中醫藥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中醫藥的特色與優勢,為廣大農村提供中醫醫療技術和預防保健服務,滿足農民群眾對中醫藥的需求,鞏固完善農村初級衛生保健網,促進農村中醫工作全面發展。
二、創建目標
從2014年3月開始,以《省級農村中醫藥工作先進縣(市、區)建設標準與評審細則》為標準,利用3年時間,建立健全以區中醫院為龍頭,以醫院、鄉鎮衛生院中醫科為樞紐,以社區衛生服務站和農村村衛生室為基礎的三級中醫醫療保健服務網絡,逐步建成中醫機構設置合理、設施配套、專科特色突出,集預防保健、醫療科研、康復促進、健康教育于一體的中醫服務體系,以簡便、高效、優質的服務,不斷滿足廣大群眾日益提高的中醫醫療保健需求。通過精心組織、廣泛宣傳,狠抓落實、強化重點、規范管理,力爭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通過驗收。
三、重點工作及單位職責
(一)區財政局
中醫藥事業費實行財政預算單列,占全區衛生事業費總額的10%以上,或近3年年增長比例高于衛生事業費的增長比例,用于中醫藥基礎條件、服務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等工作;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中落實不低于4%用于中醫藥預防保健工作。
(二)區發改委
將中醫藥先進單位創建工作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積極向上爭取資金。
(三)區衛生局
1.將中醫藥先進單位創建工作納入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制定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并積極協助組織實施。
2.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管負責人、配備專職干部,分管領導和專職干部熟悉中醫藥政策、中醫藥管理知識和中醫藥工作情況。
3.把中醫藥先進單位創建工作納入各級醫療業務單位的年度考核內容以及院長績效考評內容。
4.制定全區中醫藥工作發展規劃以及中醫藥人才培養計劃;建立健全區中醫藥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實行目標管理。
5.定期召開中醫藥工作專題會議,調查研究全區農村中醫藥工作開展情況,安排部署整改措施,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
6.督促指導醫療機構的中醫建檔建賬工作,建立健全全區中醫藥先進單位創建工作綜合臺賬。
7.負責實施中醫藥人才培養工作。
8.中醫院要進一步鞏固二甲創建成果,規范中醫醫院信息化建設,成立專家指導組,積極推進中醫適宜技術推廣。
9.醫院要積極完成公立醫院改革,鞏固醫改成果;完成“綜合醫院示范中醫科”創建工作。
10.鄉鎮衛生院要按照《鄉鎮衛生院中醫科基本標準》要求建設中醫科,積極開展各項中醫藥診療技術,開展中醫藥健康教育服務,指導衛生室開展適宜技術應用。
11.農村村衛生室要在衛生院指導下積極開展中醫藥健康教育服務,有不低于1名村醫掌握中醫適宜技術和部分中藥飲片的應用。
(四)區人社局
負責制定中醫藥人才引進方案,對中醫藥人才引進采取傾斜政策,充實補齊中醫藥人才缺口。把中醫藥適宜技術項目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鄉合作醫療報銷范圍,并適時提高報銷比例。
(五)區藥監局
加強醫療機構和藥品市場的中藥質量監管。
(六)區委宣傳部
積極組織轄區內各類媒體開展創建工作宣傳,并與衛生部門聯合開展中醫藥預防保健及相關知識宣傳,以提高群眾對中醫藥文化的知曉率,利用中醫藥知識進行健康指導和健康促進。
(七)區科技局
將中醫藥科技創新工作納入全區科技發展規劃,加大中醫藥科技投入,推進中醫藥現代化發展,鼓勵中醫藥產業科技開發和研發。
(八)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
1.將區中醫院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將鄉鎮衛生院設立的中醫科和農村村衛生室提供中醫藥服務作為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的必備條件。
2.將中醫藥服務項目(包括中醫藥適宜技術)、中藥品種(包括中藥飲片、中成藥、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
3.制定降低中醫藥服務起付線、提高補償比例等鼓勵政策,補償比例提高不少于5個百分點,引導參合農村居民選擇應用中醫藥服務,制定應用中醫藥治療優勢病種的鼓勵政策。
四、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2014年3月16日—2014年6月30日)
1.成立組織。成立區創建省級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詳見附件),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創建工作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具體研究部署中醫藥工作,解決創建中的實際問題。
2.召開會議。召開省級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工作動員大會。
3.明確責任。各責任單位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并召開本單位創建工作動員會,將創建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范疇、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二)實施階段(2014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分解指標,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根據工作要求分年度對各責任單位的創建工作進行考核,實行創建工作目標責任制管理。各責任單位按時完成各項創建工作任務,各項指標均達到要求。
(三)驗收評審階段(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各責任單位認真對照《省級農村中醫藥工作先進縣創建標準與評審細則》,逐項自查整改,查漏補缺,形成自查評分及自查報告。市創建工作辦公室于2015年09月對全區各責任單位創建工作進行初審驗收,力爭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申請省中醫藥管理局開展評審驗收、2016年12月31日前通知驗收。
(四)鞏固發展階段
省中醫管理局評審驗收以后,將本著推動、提高、發展農村中醫藥工作為目的,鞏固區、鎮、村三級中醫藥服務網絡,發展和創新中醫藥,為我區中醫藥事業的發展做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