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危房改建安置點應對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加快推進溪口鄉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改善農村居民居住條件,優化生活環境,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上杭縣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我鄉農村危房改造集中安置點(當豐)實施方案。
目標任務
力爭所有集中危改戶在今年國慶節前完成重建住房第一層,2012年元旦前搬入新居。
重建方式
根據杭委[2011]32號文件、縣政府第六次常務會議和2011年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會議的要求,集中重建小區規劃建設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由當豐村委會采取“四統一”的辦法組織實施,鄉政府監督實施。
(一)統一規劃設計
集中重建小區規劃總面積約5畝,擬安置D級危房改造戶21戶,小區內的房屋建設、通路,自來水,供電通信、有線電視、綠化、排污排水和其他基礎配套設施進行統一規劃設計,其中房屋統一設計為二層半。
(二)統一實施“三通一平”
1、通路:小區內的主次道路(含每戶房前公共道路)統一鋪設水泥路面。
2、通水:自來水管網統一鋪設到每戶門口。
3、通電、通信、通有線電視:線路統一架設到戶門口。
4、統一實施土地平整,并統一實施擋土墻砌筑。
(三)統一規范房屋建設
為確保小區建房規范有序,提升小區品質,小區所有房屋應統一按施工圖建設(含主體工程、外墻及坡屋頂裝修、內墻粉粗體),嚴把工程質量關。
(四)統一實施公共配套設施建設
1、統一實施小區排水排污、綠化、路燈照明工程;
2、在小區內規劃建設公共停車位。
申請落戶集中重建小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1、申請落戶對象:經縣相關部門核實確認農村危房安置戶。
2、建筑用地面積:集中重建戶建筑面積統一為80平方米。
3、申請落戶程序
(1)重建戶戶主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表及審批表;
(2)村黨支部、村委會簽署意見;
(3)鄉相關部門審核并將重建臺賬及審批表報縣農村危改辦進一步審核,確定重建對象;
(4)當豐村委會與改建戶簽訂書面協議;
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鄉成立農村危房改造集中安置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指導集中重建工作。強化領導,形成合力,明確職責,狠抓落實。
2、廣泛宣傳發動。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知曉率,讓民生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充分調動危改戶的積極性。
3、落實工作責任。由實施主體當豐村委和危改戶簽訂協議。實行項目管理責任制,定時間、定任務、定責任,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4、強化監督檢查。認真落實重建各階段工作要求,及時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和報表,加大對重建各項政策措施的督查落實力度。
5、主動做好服務。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強化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式,開通“綠色通道”,簡化審批程序,優化服務管理,提高辦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