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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堅持創新思維,推進改革試點工作
1.試行后續照管工作。根據省、市改革試點工作要求,搭建市鎮兩級后續照管工作平臺,健全工作網絡。圍繞人員信息對接、定期跟蹤回訪、提供幫扶救助和支持社區戒毒康復等四大職能,完善五項制度,強化工作落實。積極探索后續照管對象分類制和跟蹤回訪協議制,加強社會化協同和專業化投入,確保全市解戒人員當年后續照管率達到80%以上,促進解戒人員戒斷率提升。
2.推行視頻會見服務。按照上級部署開展視頻會見服務,根據省廳即將出臺的《服刑人員遠程視頻會見管理規定》,加強管理,做好協調和服務工作。嚴格執行視頻會見的人員范圍、申請條件、會見流程,多環節、全方位確保視頻會見的安全性、高效性、人性化,切實解決家屬會見難題,充分體現司法行政機關服務社會的執法理念。
二、注重多方協同,加強人員銜接管理
3.建立銜接前置機制。根據省、市全面推行刑釋人員銜接前置制度的要求,借助監地互幫共建機制,加強與監獄方面的溝通協調,在罪犯風險評估、人員釋放銜接、回歸指導服務、安幫協議簽訂等方面與監獄加強協同協作,提前與民政、人社、衛生等部門協調落實重點人員臨時救助、社會保障、疾病治療等過渡和銜接措施。
4.強化人員銜接管理。嚴格貫徹執行《關于加強刑滿釋放人員銜接管理的意見》,認真落實好“必接必送”要求。進一步加強基礎信息核查對接工作,確保服刑人員基本信息核查率達、預釋放人員銜接回執發送率達100%。推行人員銜接留痕管理和備案制度,確保重點幫教對象100%接送、一般幫教對象接送率達70%以上。
三、立足精準幫扶,創新分類管理手段
5.創新分類幫扶模式。結合個人需求、危險程度等因素,推行重點對象分類制,采取“一類一策、一人一案”的基本思路,建立健全差異化、個性化幫扶工作模式。積極探索精準幫扶,堅持因人而異、應時而為,優化跟蹤幫教管理機制,完善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幫教和管控體系,加強刑釋、解戒人員重點人頭個案管理,有效提高工作集約化程度。
6.推行安置幫教協議制。本著依法、平等、自愿的原則,根據刑釋人員的個人申請和需求,實行安置幫教協議制,規范和明晰協議內容及要求,重點為刑釋人員提供落戶、就業、社保等方面的服務幫助,特別是解決特困人群的疾病治療、生活保障、過渡安置等難題,最大程度滿足服務管理的個性化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對刑釋人員釋放銜接、跟蹤幫教、社會管控等方面的約束激勵措施,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局面。
7.落實幫扶救助措施。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刑滿釋放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蘇司通〔2015〕112號),建立健全特困人員幫扶關愛長效機制,組織協調成員單位共同落實幫扶措施。進一步加強服刑、戒毒人員未成年子女動態排查和跟蹤幫扶工作,形成常態化、系統化、長效化幫扶工作機制。適時開展《實施意見》貫徹落實情況專項督查。
四、突出多元參與,完善社會支持系統
8.大力發展社會組織參與安置幫教。積極推動安置幫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疇,以管理層面與服務層面兩分開、兩結合為原則,對社會組織可參與安置幫教的領域和范圍進行梳理,制定形成基本項目目錄。堅持專業型發展方向、項目化運作推動,采取新組建、新開發兩種方式,加大對社會組織引導、培育和扶持力度,年內培育1個可參與或從事安置幫教的社會組織。
9.推動平臺載體建設與運行社會化。在突出政府主導的前提下,積極引入社會資源和力量,深化“一中心、一基地”建設,努力打造高度融合、一體運作、多方共享的實用型實戰化平臺。年內市級建立1個自主型陽光安置基地。完善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參與安置幫教(后續照管)的工作機制,推進安置幫教工作協會和基金建設,進一步提升社會參與面和覆蓋面。
五、強化基礎建設,提升工作保障能力
10.強化組織和人員保障。堅持和完善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牽頭協調、司法行政部門為主、成員單位各司其職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加強成員單位之間溝通協調,完善定期情況通報和聯絡員會議制度。深入推進安置幫教工作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加強安置幫教業務專項培訓,鼓勵專職社工參加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進一步提升隊伍綜合素質。
一是加強職業培訓基地和過渡性安置基地建設。加強培訓基地和安置基地認定工作,將符合條件的社會職業培訓機構和熱心安置幫教工作的社會企業認定為安置幫教對象的職業培訓基地和過渡性安置基地,積極開展技能培訓,落實國家和省稅費減免、培訓補貼政策。按照中辦發〔2010〕5號、皖辦發〔2010〕22號、司發〔2010〕13號文件要求,積極爭取黨委政府關心重視與支持,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加大以政府投入為重點的基地建設,試點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訓、救助為一體的過渡性安置基地,安置“三無”等重點幫教對象。
二是健全刑釋解教人員基本信息溝通機制。各職能部門要強化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應用。做好刑釋解教基本信息、綜合評估信息錄入統計上報工作;認真開展服刑在教人員基本信息核查反饋,完善監所與安置幫教機構之間信息溝通機制。2015年服刑在教人員基本信息錄入率達到100%,信息核查反饋率100%,核實率95%以上。
三是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安置與管理服務。貫徹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就業扶持政策,全面開展刑釋解教人員失業登記,將刑釋解教人員納入就業困難群體實行就業援助,積極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政策,并開展刑釋解教人員就業招聘推介活動,培育幫扶創業典型,開展就業服務活動,鼓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民政部門應落實刑釋解教人員低保、臨時救濟,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與問題,保障基本生活。職能部門要加強刑釋解教人員排查、幫教、服務與管理,預防重新違法犯罪。
四是加強刑釋解教人員教育幫扶。落實首次幫教、日常幫教、跟蹤幫教制度。職能部門要依托基層黨政組織、自治組織和志愿者對刑釋解教人員第一時間開展幫教,了解掌握其基本情況,制定有針對性幫教方案,落實幫教責任;開展走訪談心幫困和經常性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引導刑釋解教人員走正路;通過信息網絡、短信、電話和駐地單位,實施跟蹤幫教,建檔建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避免脫漏管及失控;加大對重點對象監督管理,嚴格按照《關于對刑釋解教人員實行分類管理的通知》規定標準要求,做好安置幫教對象等級評定、深化重點人員“五幫一”幫扶和管控措施;婦聯、共青團、工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等群團組織,要發揮自身特點優勢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及其親屬的教育幫扶工作,疏導化解消除他們的消極對抗情緒,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與問題,保障基本生活。2015年幫教率要達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五是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安排,積極配合民盟組織實施黃絲帶幫教計劃。“黃絲帶幫教志愿者行動”是民盟中央和司法部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加強特殊人群服務管理的活動,旨在依托司法行政系統幫教工作平臺,發揮民盟在教育、科技、文化、衛生、法律等方面的人才和資源優勢,提高特殊人群幫教工作社會化水平,彰顯幫教工作社會效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各職能部門要利用黨派活動影響,擴大安置幫教社會幫教的宣傳,努力形成社會力量參與的示范效應。針對服刑人員、安置幫教對象等特殊人群開展關懷、幫扶、教育和救治等方面為刑釋解教人員提供支持和幫助。
一、鞏固和深化無縫對接工作機制
1、完善人員銜接機制。各鄉鎮要繼續深入運用好安置幫教數據庫,認真做好人員信息的核查和反饋,完善人員必接必送工作機制,健全“二無”和“三假”等重點人員兜底接送機制,確保全年一般人員接送率達100%,重點人員接送率達100%。
2、規范專項經費管理機制。進一步規范安置幫教專項補助經費的發放、審核,加強對申領資格的甄別。完善管理監督機制,適時與相關部門聯合開展專項檢查活動,確保專項補助經費手續齊全、程序規范、管理到位,杜絕假配套、假到帳、違規發放等違規行為。
3、拓展延伸幫扶機制。繼續深入開展監所與社會“三個延伸”,綜合運用遠程視頻會見、聯合幫扶、基金幫扶等手段,建立教育改造、安置幫教一體化工作機制,提升教育幫扶質量。
4、強化督辦預警機制。繼續深入開展督辦通報工作,嚴格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重新犯罪人員的分析研判,深入探索重新違法犯罪規律,構建重新違法犯罪預警機制。
二、進一步加強幫扶管理工作
5、積極協調落實幫扶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幫扶政策,引導就業,鼓勵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完善低保、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工作,引導他們融入社會。
6、加強刑釋解戒人員的教育幫扶。充分發揮婦聯、共青團、工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等群團組織的作用,共同做好教育幫扶工作。
7、規范日常管理。要進一步規范日常走訪、教育、幫扶,強化人員流動監管,完善工作檔案。
8、加強高風險人員管理。要建立與所在地派出所的協調聯動機制,對可能危害社會的高風險人員要逐人落實管控措施和管控責任人,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情況,列入當地公安派出所重點人員管理。
9、加強典型的培養和宣傳工作。各鄉鎮要加強自主創業、勤勞致富典型的調查摸底工作,于2015年4月10日前上報社區矯正監管中心。
三、強化過渡性安置基地建設
10、深入開展“三方”共建基地活動。進一步完善“三方”共建基地機制,鞏固現有基地,新建一個標準化基地,有效整合現有的培訓、就業、安置資源,形成相互協調、互為支撐的共建體系,不斷推動監所、司法局和企業共建活動向更深層次發展。
11、積極發揮過渡性安置基地的作用,對符合條件的“二無”和“三假”等人員進行臨時救助和過渡性安置;要按照《XX省刑釋解教人員接送工作補助經費和生活補助費及企業安置工作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落實企業安置工作經費。
四、充分發揮遠程幫教會見系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