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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年末,對各級黨政機關和廣大干部來說,最重要的事莫過于年終考核,因為,年終考核不僅涉及到一年來的工作能否“交賬”的問題,而且,也與領導干部的職務晉升存在著必然的關系,所以,每到年終,各地各部門的“頭等大事”就是應付考核。
考核本是推動工作的一種方法,考核的本身目的是為了檢驗一年來工作的開展情況,一方面督促提醒,另一方面,為來年制定工作計劃摸清底數。但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門,考核陷入了“就考核說考核”的怪圈,考核不是為了摸情況,也不是為了檢驗實效,而是機械式、簡單化甚至粗暴地為了考核而考核,對照清單查卷宗,坐在會議室聽匯報,不去基層一線,不問群眾實情,浮于表面、缺乏實效。
基層干部每到年終都會覺得比平時更忙更累,雖說年終需要對本年度的工作查漏補缺,但是“臨時抱佛腳”的做法從實效上來講,是無法與“功課做在平時”相提并論的。甚至,一些上級單位年初、年中不制定考核指標,到年末臨近考核了,“突擊式”地下考核指標,而且這其中還不乏新增的考核指標,基層干部拿到手上、亂在心理。為了確保單位年度目標分值“豐滿”,不得不連夜加班“趕工”,當然,真正去落實工作,時間上是斷然不允許的,只有造材料、編數據、對口徑,唯有如此,才能讓工作“看上去很豐滿”。
基層干部經常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上面不管安排什么工作,不管工作是否有操作性、實踐性、實效性,只要上面有安排有要求,下面就有落實有回應,考核工作也不例外。“看上去豐滿”的考核材料其實經不起檢驗和推敲,但是一些上級部門就是喜歡這種堆滿桌子、應接不暇的考核方式,不去走村入戶,也不去詢問群眾,資料看完,考核任務就完成,資料齊全,工作就滿分。說到底,這些“機關化”“材料式”“應付性”的考核,不是對工作真正的考核,只是為了考核而考核,為了檢查而檢查,嚴重違背促進工作的初衷。
對此,基層建議:
為貫徹《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源頭安全目標管理,控制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上級文件,結我站實際情況而制定。
考核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的原則。
考核工作由電站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核范圍
考核我站所有領導和員工。
三、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其中工作目標60分;工作要求40分。評分實行倒扣計分方法,即基本分減去扣分為考核實得分。
(一)工作目標及評分標準(60分)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未落實10分。
2、認真完成電站布置的各項工作,全年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實施措施、檢查、總結。未做到每項扣3分。
3、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積極參加電站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隱患整治任務。各項制度未落實一項扣5分,檢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項安全隱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請驗收每項扣2分。
4、運行人員每天必須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記錄。不及時到崗、到位的每次扣3分,無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認真落實電站重大節假日、“安全生產月”、汛期等季節性專題安全工作。每項工作未開展扣3分,效果不明顯每項扣5分。
6、發生安全傷亡事故,必須按規定及時現場組織搶救,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評分標準(40分)
1、按通知要求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學習教育,無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發生安全事故必須馬上上報,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類事故報表要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級布置的安全檢查匯報材料要及時上報,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獎懲辦法
年終考核總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進個人獎勵200元;
年終考核總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個人獎勵100元;
一、考核對象和內容
考核的對象為各縣區教育局,考核內容和標準見《2012年度縣區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量化表》。
二、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室,具體負責考核的事務性工作。2012年度縣區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在市年度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在縣級自查的基礎上實行市級考核。
三、考核工作安排
縣級自查工作于2012年12月15日前結束,市級考核工作于2012年12月底結束。
(一)縣級自查
縣區教育局對照《考核量化表》認真組織自查,填寫自查得分,撰寫自查報告,并將自查報告及《考核量化表》于2012年12月15日前報市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二)市級考核
市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市教育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市級考核組實地進行年終考核。
1、對縣區教育局的考核
聽取縣區教育局2012年度主要工作匯報,匯報內容主要包括教育基本情況和主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等。
查閱核實相關資料,召開相關人員座談會并隨機訪談。
2、對縣區所轄鄉鎮學校的教育考核
在每縣隨機抽取2—3個鄉鎮、學校實地考核,包括查閱資料、考察學校、召開座談會、隨機訪談、問卷調查等(不召開匯報會,被查單位提供2012年度主要工作匯報材料)。
市級考核組綜合考核情況,對照《考核量化表》賦分并形成考核報告。
(三)市級平時考核
市年度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平時掌握的對各縣區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標管理情況,對照《考核量化表》考核賦分。
四、考核結果的評定
(一)考核賦分方法
《考核量化表》中的總分值為1000分,按“年終考核得分×70%+平時考核得分×30%”的公式計算各縣區教育局最后得分。
(二)考核獎項設定
年度考核設綜合獎和單項獎各2個。為突出年度考核的綜合性,除特殊情況外,本年度不再對其它單項工作進行單獨考核表彰。
1、綜合獎
綜合獎設2個,分別授予“2012年度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先進單位”和“2012年度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優秀單位”稱號。
2、單項獎
單項獎設2個,對在教育民生工程、師資隊伍建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縣區教育局給予表彰,分別授予“2012年度教育民生工程工作先進單位”、“2012年度師資隊伍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三)本轄區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綜合獎的評選:
1、學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2、因工作過失發生群體性上訪等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
3、教育亂收費問題嚴重且整改不力,并造成很大社會影響。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年度考核獲獎的單位,由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予以通報表彰,授予單位獎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