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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與管理雜志》2014年第八期
一、統計制度和統計方法的滯后影響服務型統計建設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十八大”之前,統計制度和統計方法存在“忽視基層、用戶和調查對象對統計服務的需求”的問題,直接導致對統計工作本身的懷疑和詬病,進而對統計數據產生懷疑。統計制度的改革應該是一個常態化的工作,目的是不斷的完善制度,更好地適應新形勢,基本滿足廣大用戶的統計需求,及時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統計制度和方法沒有很好的與時俱進主要有三個方面的體現:
(一)現行統計范圍不夠寬泛,與社會需求存在較大偏差例如勞動工資統計制度,統計對象僅包含行政事業單位、國有經濟單位,在計劃經濟時代這個制度是符合當時情況的,但是從當前基層的實際情況來看,私營、民營經濟數量占絕大多數,卻沒有包含在統計范圍之中,顯然最后的統計數據不具有代表性,直接影響數據的準確性。而目前社會各界對該數據的使用日益增加,在社會保險、低保申報、醫療事故、工傷事故、交通事故等訴訟賠付標準確定的時候,都是用來做為參考的主要指標,由于數據的不準確性而倍受各界質疑。
(二)現行調查方式設計不合實情,造成數據偏差較大例如在非普查年度核算制度中,核算服務業中交通運輸業的增加值時,一直是采用全面調查方式獲取的“客運周轉量”和“貨運周轉量”兩項指標進行核算,在計劃經濟時代,客貨運絕大部分都是由國有單位統一調配的,因此可以準確統計。但是從當前基層的實際情況看,客貨運絕大部分是私營企業承擔,沒有實現統一管理,平時不具備全面統計的條件,這樣核算出來的數據肯定是不準確的。
(三)現行調查指標設計缺少科學性,造成數據瞞報現象嚴重例如在貿易個體申報時,制度設計是以個體營業額作為認定標準,而作為個體經營者,不可能建立像正規企業一樣的財務制度,絕大部分個體經營者都有瞞報營業額的傾向,想得出真實的營業額相當困難,更因為有侵犯個人隱私嫌疑,而招人反感。
近年來,隨著社會各界對統計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多,統計部門的地位和作用也不斷提升,統計工作也從默默無聞到被各方關注。但從現有的統計內容看,與日益發展的統計需求還有一定的差距,遠遠不能滿足社會各界的需要。
(一)社會統計指標需要增加改革開放以來,從國家到地方經濟發展都取得了巨大成就,統計部門為真實反映經濟發展成果,做了大量工作,經濟發展方面的統計工作成了各級統計部門工作的主線。各項統計內容的設置均是圍繞服務經濟發展的大局,而對社會事業等其他領域的統計在統計內容上相對較少,例如像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和住房保障等統計內容遠遠不能滿足需求,直接影響服務型統計建設的全面性。
(二)專項統計范圍需要擴大由于現有專項統計范圍有限,不能滿足服務型統計工作需求,缺少有針對性的統計內容,面對相關用戶的統計需求,統計部門無法提供有效服務和指導。比如前不久某部門需要統計部門確認全社會某項資金投入的統計數據,我們就無法確認,因為統計部門現有的統計指標體系沒有涵蓋到該領域,統計部門作為政府綜合統計機構,有審查和指導部門統計工作的職能,但是在沒有規范統計制度的前提下,無法給予有效服務和指導。面對這類問題時,往往使基層統計部門陷于尷尬境地,一方面從執行統計制度立場來講,我們不能給予服務,否則就是亂作為。另一方面從服務型統計建設角度來講,面對用戶的統計需求,我們應盡量滿足,否則就是不作為。
以上就是筆者在長期從事統計工作中對如何建設好服務型統計工作的幾點思考,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統計信息,對統計的服務需求持續高漲。統計部門要自覺響應這種需求,牢固樹立“統計為民”服務理念,把服務黨委政府、調查對象、社會公眾和統計基層作為重點,加快推進現代服務型統計建設。
作者:劉維維單位:江蘇省盱眙縣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