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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循環經濟的本質和目標
循環經濟是對物質和能量梯次、閉環流動型經濟的簡稱。其本質是:把經濟活動的中心從單純的以價值流循環為核心,轉變為以價值流和物質流循環為雙核心。在關注價值流循環的基礎上,更加關注經濟社會活動中的物質流循環,即物質投入、產出、利用效率和流動模式。其主要目標是:(1)強調減少物質投入量。針對產業鏈的輸入端,強調最大限度的減少對不可再生資源的耗竭性開采與利用,以替代性的可再生資源為經濟活動的投入主體,以物質投入量最小化(低開發)為目標,達到既定社會經濟目標。(2)強調減少廢棄物排放量。針對產業鏈的輸出端,強調以廢棄物排放最小化為目標(低排放),實現社會再生產各環節以及社會生活各領域產生的廢棄物的多次回收再造。(3)強調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以資源利用效率最大化為目標,要求通過發展減物質化和再資源化技術,提高物質、產品之間的轉化效率,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輸入和輸出經濟系統的物質流。(4)強調提高物質循環利用率。以物質循環利用率最大化為目標,強調構筑從廢棄物到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形成共享資源和互換副產品的產業(企業)共生組合,建立“經濟食物鏈”和循環鏈,通過系統內部相互關聯、彼此疊加的物質流轉換和能量流循環,最大限度利用進入系統的物質和能量,降低對自然資源和環境的影響。
2循環經濟評價目標及評價體系的構建原則
2.1循環經濟評價目標
循環經濟發展戰略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它一方面要求我們制定方案,規劃藍圖并付諸行動;另一方面又要求我們依據方案來測定發展速率,評價發展水平,跟蹤監測戰略實施的進程,作為對區域(部門)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評價的重要參數,徹底轉變單純追求GDP的政策目標。這就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全新的課題———循環經濟評價。循環經濟評價是以循環經濟系統為評價對象,為了實現循環經濟的目標,依據循環經濟和生態經濟學理論,運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來評價和監測循環經濟系統的發展狀態、發展水平和發展趨勢,為指導循環經濟提供決策依據。對循環經濟的評價是循環經濟發展從理論探討階段進入實際操作階段的前提,通過評價應達到以下具體目標:
(1)對循環經濟系統運行現狀進行評價。通過循環經濟評價來反映循環經濟系統的運行狀況,判斷和測度循環經濟的發展水平、有利條件和不利條件,為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企業和公眾了解循環經濟發展現狀提供科學的判斷依據。
(2)監測循環經濟系統狀態的變化趨勢。通過應用長時間連續性的循環經濟評價數據,全面反映循環經濟各方面狀態的變化趨勢。尋找不利變化的因素,及時扭轉不利的變化趨勢,使其回歸到良性發展的軌道。
(3)預警。在循環經濟系統中,對于既定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輸入端的物質投入量(特別是不可再生資源的開采、投入量)、輸出端的廢棄物排放量、資源利用率和循環利用率等都有一個合理的運行區域,如果超出了正常合理范圍,循環經濟系統將是不可持續的。因此,要在建立有關警戒標準的基礎上,建立循環經濟預警系統,以便及時采取調控手段,使經濟社會發展處于安全區域內運行。
(4)為優化管理決策提供依據。通過循環經濟評價了解循環經濟發展狀況,發現阻礙其發展的不利環節,為優化管理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因此,循環經濟評價對于各級地方政府和各個決策部門在推進循環經濟發展過程中都是不可缺少的政策性工具,也是促進公眾參與循環經濟的重要信息來源。
2.2循環經濟評價體系的構建原則
為了科學評價循環經濟必須建立一套能夠科學地衡量其各方面發展水平的尺度———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以為國家、地區、部門以及微觀經濟單位提供正確的決策依據。構建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應遵循以下原則:
(1)系統優化原則:循環經濟是個復雜的系統,對其進行評價,既要避免指標過于龐雜,又要避免因指標過少而遺漏重要方面,應追求評價指標體系的總體最優或滿意。為實現系統優化,設計評價指標體系的方法應采用系統方法,例如系統分解和目次分析法等,由總指標(總目標)分解成次級指標,由次級指標再分解成三級指標(可將這三個層次分別稱為目標層、準責層、指標層),并組成樹狀結構的指標體系,使體系的各個要素(單個指標)及其橫向結構(層次結構)能滿足系統優化要求。
(2)科學性與可行性相結合的原則:科學性體現在:評價指標能對循環經濟系統各層次、各環節的物質和資金投入、產出內容進行高度的抽象和概括,揭示其性質、特點、關系和運動過程的內在規律。可行性表現為:評價指標體系簡繁適中,計算評價方法簡便易行;評價指標的選擇,盡可能與現行計劃口徑、統計口徑、會計核算口徑相一致;各項評價指標及其相應的計算方法都力求標準的規范化,有明確的釋義。當然,我們也不能因片面追求可行性而損害指標體系的科學性,造成指標體系理論上的過多破綻甚至重大殘缺。所以從現有制度中獲取不到,但能夠反映循環經濟現象、體現其特征的指標也應適當選擇,想辦法采集,以體現指標體系的時代性和科學性。
(3)評價指標與系統目標一致性原則:評價一個系統的綜合發展,也就是評價其目標所達到程度。因此,評價指標與系統目標的一致性,是績效評價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現在評價指標的內容是否反映了目標的實質含義。達到一致性,不僅能夠正確評價系統的發展程度,而且能引導系統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4)靜態指標與動態指標相結合的原則:循環經濟既是目標亦是過程。構建循環經濟指標體系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評估循環經濟的發展狀況,更重要的是為了對循環經濟的未來趨勢進行預測。因此,評價指標體系中既要有反映循環經濟現有規模和發展水平的靜態指標,又要有能綜合反映循環經濟系統的動態變化特點和發展趨勢的指標。
3循環經濟評價體系的邏輯框架及解釋
3.1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的邏輯框架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是以循環經濟和生態經濟學理論為依據,綜合運用統計、會計和數學方法,對一定時期內循環經濟系統各層次、各環節的發展水平和發展趨勢進行全面、系統地測定和計量,并進行綜合評價的一系列指標的總稱。依據循環經濟的內涵和目標,遵循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原則,通過篩選,我們構建了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的邏輯框架。它與現行國民經濟經濟統計指標體系的最大區別在于增加了反映經濟社會活動中的物質投入(消耗)、排放(廢棄)、利用效率和循環利用方面的評價指標。
3.2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的分層與解釋該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包括3個層次(目標層、準責層、指標層)、6個子模塊(經濟增長指數、科技進步指數、資源消耗指數、廢棄物排放指數、資源利用效率指數、資源循環利用指數)、36個指標。
3.2.1目標層:循環經濟綜合評價指數是我們通過測算所得到的最終結果。通過橫向、縱向比較可反映循環經濟系統(以下簡稱系統)整體發展水平和發展趨勢。其計量來源于準責層的6個子模塊。
3.2.2準責層:由經濟增長指數、科技進步指數、資源消耗指數、廢棄物排放指數、資源利用效率指數、資源循環利用指數等6個子模塊構成。其中:經濟增長指數(A)用于評價系統經濟發展水平和發展趨勢,第1~5個指標反映綜合經濟發展規模和增長水平;第6~10個指標反映經濟結構水平和趨勢;第11~13個指標反映經濟效益水平和趨勢。科技進步指數(B)用于評價系統科技進步狀況,包括7個指標,重點突出綠色技術導向。資源消耗指數(C)用于評價系統資源消耗水平和趨勢,包括5個指標,體現盡量減少物質投入量和消耗量的循環經濟發展目標。廢棄物排放指數(D)用于評價系統輸出端廢棄物排放水平和趨勢,包括4個指標,體現盡量減少廢棄物排放量的循環經濟發展目標。資源利用效率指數(E)用于評價系統資源利用效率水平,包括2個指標。循環利用指數(F)用于評價系統資源循環利用的水平和趨勢,包括5個指標,體現提高物質循環利用率的循環經濟發展目標。6個子模塊指數的計量分別來源于指標層相對應的指標。
3.2.3指標層:評價指標體系的主要計量工作是在指標層進行的。對應準責層的6個子模塊,我們要在指標層完成36個指標的基礎測算。指標體系中部分指標的含義和計算公式如下:
(1)資源密集型產業(以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為主要生產原料,且此類原料價值在產品價值中占有較大比重(50%以上)的產業)產值比重減少率,是指報告期資源密集型產業產值占總產值的比重,比基期減少的比率。它是用來評價系統對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依賴程度的動態指標。數值越大,表明對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的依賴程度越低,對該類資源的替代程度越高。
(2)靜脈產業(將廢棄物轉換為再生資源的產業)占GDP比重增長率,是指報告期靜脈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比基期增長的比率。它是用來評價系統中靜脈產業發展水平的動態指標。數值越大,表明靜脈產業發展水平越高,循環鏈構建程度越高。
(3)資源密集型產品凈出口比重,是指報告期資源密集型產品凈出口額(出口額-進口額)占凈出口總額的比重。它是用來評價某個國家(或地區)循環經濟系統的對外貿易,對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的依賴程度的指標。數值越大,表明對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的依賴程度越高。(以下指標的計算公式略)。
(4)綠色技術(減物質化技術和廢棄物循環利用技術,包括消除污染物的環境工程技術,廢棄物再利用的資源化技術,無廢少廢、生產綠色產品的清潔生產技術等)占新技術比重,是指報告期綠色技術項數占新技術總項數的比重。它是用來評價系統中綠色技術發展程度的指標。數值越大,表明綠色技術發展水平越高。
(5)綠色能源(可再生能源,如水能、生物能、太陽能、風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使用比率,是指綠色能源的使用量與能源使用總量的比率。它可能用來評價可再生的綠色能源對不可再生能源的替代程度。
(6)萬元GDP消耗不可再生資源減少率,是指報告期萬元GDP消耗的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的數量,比基期減少的比率。它是用來評價系統對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消耗水平的動態指標。數值越大,表明消耗的不可再生資源越少,不可再生資源的利用率和替代程度越高。
(7)產品物料流失(損失)量減少率,是指報告期產品物料流失(損失)的數量,比基期減少的比率。它是用來評價系統資源損失程度的動態指標。數值越大,表明資源損失越少。
(8)萬元GDP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量減少率,是指報告期萬元GDP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的數量,比基期減少的比率。它是用來評價系統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水平的動態指標。數值越大,表明排放量越少。
(9)包裝物回收利用率,是指報告期產品包裝物被重新回收,以其初始的形態被重新用于產品包裝或作為某個生產制造環節的資源經處理后被循環利用的數量,占產品包裝物總量的比率。它是用來評價產品包裝物循環利用程度的指標。數值越大,表明包裝物循環利用的程度越高。
(10)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率,是指報告期城市生活垃圾實現分類處理的數量,占城市生活垃圾總量的比率。它是用來評價系統中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循環利用程度的指標。數值越大,表明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水平和資源化水平越高。最后需要說明的是:由于系統中各個指標的計量單位不同,指標中既有正指標,又有逆指標,所以在使用該指標體系時,必須對原始指標數據用極差變換模型進行無量綱代換。
具體做法是:(1)對越大越好的指標(正指標),取某期間(例如1990———2000年中)數值最大者為1分,最小者為0分。代換后的數據計算公式如下:X′ij=(Xij-Xjmin)/(Xjmax-Xjmin)(2)對越小越好的指標(逆指標),取某期間數值最小者為1分,最大者為0分。代換后的數據計算公式如下:X′ij=(Xij-Xjmax)/(Xjmin-Xjmax)式中:X′ij為變換后的數據;Xij為原始數據;Xjmax為第j變量原始數據的最大值;Xjmin為第j變量原始數據的最小值。變換后的數據有了統一的量綱,其最大值為1,最小值為0,所有數據變化在0、1之間。變換前后兩兩變量之間的相關程度不變,其幾何意義相當于把坐標原點移至最小值位置。以上是我們通過研究構建的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以及對該評價指標體系的分層解釋。我們希望各界不斷加強這方面的探討,盡快構建起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促進循環經濟理論體系的建設和完善,促進循環經濟加速從先進的理念發展成現實的經濟運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