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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福存單位:甘肅省中小企業信用與擔保協會
這種創新型發展的核心特征是:一是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充分發揮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服務平臺的基本功能。信用擔保機構應以信用為核心價值觀,致力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始終成為各級政府關注的重點,在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監管的市場環境進一步優化的背景下,今后10年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將進入更加成熟、更快發展的新階段。
二是今后10年信用擔保必然是實力、規模和運行機制的競爭,行業評判的標準也不是發展數量的增加,而是質量的提高,有政府投資背景、實力強、規模大、業績突出的信用擔保機構,由于為銀行和其他投資人所認可,將占據市場主體地位,優勝劣汰的市場法則,將使一批信用擔保機構以不同形式退出市場,而且,由于多種原因,地域間、機構間的差距將進一步拉大。三是擔保市場必然會在政策和市場雙輪驅動下,促使擔保資源合理流動,吸引更多省外資本進入甘肅市場,區域內行業有效資源的聯合重組、擔保業務的專業化經營、以再擔保為軸心的集團化管理、體系向縣域延伸激活為“三農”服務的金融資源等四種趨勢明顯,將形成區域合理布局、各具特色的構架。四是創新信用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的盈利模式成為普遍關注的問題。圍繞提高擔保資本收益,行業將進入制度、品種、管理創新的新階段,追求資本收益的創新機制,會引起市場關系的進一步復雜化。
大體有三種情況:在為政策允許和市場認可的創新,實現又好又快發展;運作模式處在政策邊緣,雖有效益但易引起關注與爭議;部分業務模式有悖于管理規制,擾亂擔保市場,損壞行業形象。五是信用擔保機構的風險控制將會更倚重于兩層信用關系。就信用擔保機構而言,擔保客戶的積累與穩定,行業有形與無形的信用信息數據庫逐漸形成,成為有別于其他投資機構寶貴的資源,能有效解決信息不對稱;從銀保關系來講,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合作門檻進一步抬高,責任不對等的關系不會有大的改變。但是,金融體制改革的突破與地方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合作會持續發展,也將會有更多服務中小、服務地方的投融資機構以新的形式與擔保機構合作,在風險控制上將會形成對等的責任關系。六是信用擔保機構對專業化、職業化隊伍和人才需求十分迫切,引領機構健康發展的行業“精英”將會更受青睞,信用擔保團隊建設將普遍進一步加強。綜合上述分析,結論是:今后10年,信用擔保體系的政策環境和市場需求更趨見好,具備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條件。但是,由于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深化,將會有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投融資領域,勢必引起融資市場各種信用關系的變化,信用危機引發金融危機和貨幣風險是繞不開的話題,信用擔保面臨的挑戰十分嚴峻。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任務是,善于在搶抓機遇和應對挑戰之間、擴大覆蓋與防范風險之間找到平衡點,由此切入,調整自身的發展戰略,構建與市場相適應的品種結構,牢牢把握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宗旨,開拓市場、不斷創新、強化管理,走出一條各具區域特色的發展之路,就全省而言,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尋求帶有地方特色的發展思路。
始終堅持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市場定位提到擔保機構現在會有三個概念并存,一是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二是融資性擔保,三是非融資性擔保。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是以中小企業為對象的擔保,從資本來源上又區分為政策性擔保和商業性擔保,業務品種既開展融資性擔保也開展非融資性擔保,其明顯的特點是因為服務宗旨體現政府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意圖,得到國家產業政策的積極倡導和財稅政策的扶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已有較長的發展歷史,積累經驗較多,比較成熟,已作為為中小企業提供公共產品服務的平臺而根植于社會,使政府、銀行、企業的各種資源集聚而化解中小企業融資瓶頸,外部環境較為成熟而有利。融資性擔保是2010年3月國家七部委聯合下發3號令《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中確立的一種特定市場行為,界定為債權人與被擔保人發生融資活動時,以第三人擔保形式得到的債權實現的保證。融資性擔保既可以是信用保證,也可以是抵押、質押擔保等,并成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大法相配套的行業法規,是政府頒布的包括中小企業信用在內的各種融資擔保的管理制度和市場規則。它的頒布與實施,標志著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進入了規范發展的新階段。非融資性擔保的市場定位是以工程保函、訴訟保函、進出口保函和其他像保理、租賃、承兌等理財產品為主業的擔保。其特點是社會化程度高,專業性強,信用風險相對融資性擔保較低,也不在“管理辦法”范圍內,而且在一定范圍內也與融資性擔保相關聯,較多的融資性擔保機構鑒于業務發展需要也會開展非融資性擔保業務。
由于政策管理導向,擔保機構勢必根據自身價值取向和市場定位進行選擇,使擔保機構出現三種變化趨向。一些融資性擔保機構并不以中小企業融資作為主營業務,而是開展大單業務、專項基金、產業投資等領域的融資擔保。其次,政策扶持背景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按業務品種劃分,又有融資擔保和非融資擔保之分,前者受“監管辦法”所限,后者不在“監管辦法”之列,而且像各類保函擔保和理財產品擔保等非融資性擔保業務,不但對化解中小企業融資瓶頸起到積極作用,也是擔保機構品種結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這勢必造成這類擔保機構根據自身的價值取向,調整品種結構和市場份額,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擔保產生影響。最后,一些社會出資的擔保機構,鑒于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風險大、效益低、監管嚴而退出這個領域,尋求監管邊界的融資擔保品種,或者向非融資性擔保方向轉移,以非融資擔保業務品種為主。
綜上所述,在加強融資性擔保公司行業監管的形勢下,以服務中小企業融資為經營宗旨的信用擔保機構面臨機遇和挑戰。機遇來自經過清理整頓的行業重塑和行業洗牌及有序發展,挑戰來自各類擔保行為的市場競爭。是機遇大于挑戰還是挑戰大于機遇,取決于擔保機構能否正確地把握國家產業政策導向,能否堅持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的服務宗旨和經營方向,能否不斷開發市場需求,在承擔這個社會責任的前提下,在變革中創新發展,逐漸實現集約化、規模化經營,進一步提高綜合業務能力,在各類擔保行為的市場競爭中體現自身的核心價值。國家和各級政府應該在財稅扶持和監督管理的層面上突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的政策導向。政策體系扶持又好又快發展,監督管理服務于行業規范健康發展,并將其發育程度、發展狀況和承擔的社會責任作為衡量和評判行業規范有序的重要標志。要進一步細化界定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擔保行業標準、行業理念、行業行為,鼓勵運作模式和業務品種的創新,助推為中小企業服務的融資擔保這一塊陣地日益壯大成熟。監督管理也應注重中小企業融資不同地域、不同模式、不同投資背景,實行差異化和個性化管理。鼓勵信用擔保機構在實踐中摸索、創新、拓展發展空間。
還需要指出的是,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除了進行融資擔保以外,還要以此為平臺,整合社會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專業機構等方面人才、技術和信息優勢,開展融資咨詢、信息傳遞、資信調查、財務管理、人才培訓等綜合服務,全面體現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屬性。創新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盈利模式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特征是在主要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前提下有穩定的財務盈利模式。目前,融資性擔保機構收入分為四部分:擔保保費收益、委托貸款收益、投資性收益和其他收益(主要是政策補貼)。按照監管規定單純開展融資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生存與發展受到一定影響,如果僅僅依靠擔保費收入,而且按照標準提取兩項準備金,將直接導致收入降低,凈利潤驟減,投資回報率缺乏吸引力。擔保機構沒有良好的盈利空間,不但嚴重影響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也會抑制社會資本的進入。擔保機構尤其是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信用擔保機構,面對上述政策鼓勵的規制,需要認真思考、積極應對,潛心研究市場需求,以業務品種的調整與更新,改善自己的財務盈利狀況,確立能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盈利模式。
第一,擔保機構四項收入中最主要的是擔保費收入,其他三項收入都與擔保費收入密切相關。因此,中小企業擔保機構要堅持以服務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為主營業務,同時開展多元化服務。構筑以融資擔保業務為主體的綜合性融資服務基礎平臺,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根據需要和可能進行業務品種的延伸,以滿足中小企業多樣化的融資需求,以“擔保+典當”、“擔保+基金”、“擔保+小貸”、“擔保+投資”、“擔保+委貸”等多種手段,開展組合業務,做深做透市場,這樣既滿足需求,也能為擔保機構創造更多、更大的效益。
第二,利用好凈資產20%的投資額度。充分利用好融資擔保的政策資源和客戶資源,選擇優良的項目和客戶,適當進行投資和資本運作,將擔保與投資、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結合起來,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更有效的融資服務,也能為融資擔保業務開創新的盈利空間。
第三,要主動開展擔保行業內部的橫向合作。一方面擔保機構之間在項目和品種上開展互保、聯保,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和特點,做大做精擔保業,全面有效地控制和化解風險,分享各自的項目收益,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另一方面,開展擔保與再擔保的合作,用再擔保推進行業聯合重組,充分發揮行業整體優勢,提升市場競爭力和行業的話語權,促進擔保機構共同發展。
第四,要十分關注融資擔保的新領域、新產品。擔保機構的傳統領域為銀行金融業提供保證的貸款間接融資,面對規模巨大的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對擔保也有旺盛的需求,并會對今后擔保機構的發展和體制格局產生巨大的影響。在資本市場中實行中小企業集合產品擔保不僅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新突破,也為擔保機構進入直接融資市場提供了契機,真正能做起來,不僅是自身成熟的里程碑,其收入也會有大幅增加。
第五,擔保機構應了解行業管理規則,關注行業發展態勢。擔保機構作為市場參與者,應主動協調自身與政府、銀行、企業的關系,從而把握好與自身能力相適應的業務板塊,不斷開拓市場,大膽嘗試,勇于實踐,敢于創新,根據管理規則,規范自身經營,樹立行業形象,在做大做強的同時,承擔社會責任。信用再擔保模式選擇信用再擔保是常規信用擔保制度衍生出來的一種特殊擔保形式。其市場定位是信用再擔保機構對信用擔保機構擔保余額的信用保證,即在信用擔保機構清償銀行債務余額時,信用再擔保機構承擔全部或部分補償責任的行為。國外還沒有成熟穩定的制度模式,國內組建信用再擔保的思路是伴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啟動相繼產生的。
1998年11月專家學者就提出建立全國性、綜合性信用再擔保機構的設想,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58號文件提出“要選擇若干具備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擔保與再擔保試點,探索組建國家再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服務”。由此,國家發改委確定北京、廣東等10個省市為試點單位。經過多年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可供借鑒的東北模式、江蘇模式、安徽模式、上海模式,標志著中國特色的信用再擔保進入了全面實施階段。雖然各地信用再擔保尚缺乏一套統一成熟的模式,帶有強烈的區域特點,如何平衡市場運作和政策扶持的關系也存在爭論。
信用再擔保與銀行責任劃分還處在摸索階段,再擔保產品的開發利用還不適用于再擔保功能的覆蓋與延伸,但其作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保障性制度,已顯示出明顯的作用。就政府而言,再擔保機構也帶有政府投資背景,按照“政策性支持、股份制組建、市場化運作”的經營機制達到了以經濟手段規范擔保機構的運行與發展,以市場機制提高了政策性資金的分配與使用效率,以社會多元投資促進行業優質資源的聯合重組,擴大信用擔保的覆蓋率。對于銀行來說,再擔保是防范信貸風險的有效選擇,信用擔保與再擔保的疊加,使信用風險由單一的承擔到多元制衡,顯著提升了風險控制能力,使銀行擴大中小企業信貸規模有了優質客戶基礎,也就是說信用再擔保以專業服務方式幫助銀行控制把握客戶潛在價值。
從信用擔保行業發展講,信用再擔保是在盡一種責任,而非完全的企業行為,仍然是代表政府為信用擔保機構提供公共服務的平臺,有充裕的資本和良好的信用支撐,在一定區域內起著代表行業在協調銀行關系、提升信用能力、分配資源共享、指導培訓團隊、擴大業務規模、培育優質客戶方面發揮著主導作用。擴大互助擔保的縣域經濟覆蓋面國內最早提出的“一體兩翼三層”的構架,對指導地方因地制宜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發揮了積極作用,各地根據自己的實際,也對本區域體系結構進行了創造性的總結、完善。由此產生了理論上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諸多爭論,主流觀點鑒于“公共產品”屬性,仍提倡以政策性擔保為主體,兼顧商業性和互助性擔保。經濟發達地區出于淡化政府非市場行為,化解非對稱信息下逆向選擇風險和道德風險,選擇商業性擔保為主的機構取向。但也有不少研究表明,從我國人文特征和社會特征出發,用政府和市場雙驅動,大力發展各種形式的互助擔保,應該作為主要的機構取向,并呼吁在政策扶持和管理體系上對這種制度給予重視和支持。互助擔保是指一個行業組織(協會、商會、聯合會等)或企業集群成員之間用公共信用作抵押進行融資的過程。運作形式通過機構成員企業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做為擔保基金,并由專門的擔保公司具體管理,放大銀行的授信額度,為機構成員企業融資。其制度特征為:(1)以追求服務為宗旨,管理民主,容易得到成員企業的認可與參與,使社團組織的功能得到充分發揮;(2)由于成員企業信用環境的同質化,融資信用公開透明,成為化解融資風險最好的組織形式;(3)由于形成了會員的公信力,強化了行業組織在融資市場的話語權,容易獲得銀行的認可;(4)在目前國情、省情背景下,使信用擔保在縣域經濟、城鄉結合部、微小企業、專業市場、行業協會、農村專業合作社擴大覆蓋,延伸發展;(5)資本投入相對較小,進入門檻較低,加之決策程序簡捷,內部監管制約到位,經營成本低廉,降低了成員企業的融資成本。還需要指出的是與現行自發的互保不同,這種以獨立于成員企業的專門法律組織(擔保公司)代替自發互保的簡單契約,以各成員企業出資建立的公共信用代替自發互保的單體信用,所以有具備存在的社會基礎和法律地位。與省、市信用擔保體系相比,縣域擔保機構的特點在與:一是縣域經濟融資需求十分旺盛,金融服務嚴重不足,信用擔保可以有效激活豐富而沉睡的金融資源;二是服務對象有地緣、親緣、業緣等人文社會背景,在穩定的服務群體內,容易了解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能很好的把握和防范信用風險;三是“三農”對融資需求的多元化,決定融資擔保品種的多樣性,而且一般表現為小額度、短周期、流動性好,與省市級相比單位擔保基金的收益性好;四是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是主導農村融資市場的金融機構,由于網點多、機構活的特點,與信用擔保機構合作的門檻低、領域寬。但是由于經濟實力較弱,市場化程度不高,信息化步伐相對滯后和管理素質的限制,縣域擔保體系建設出現的障礙主要有:縣級財力不可能對擔保機構有很大的資金投入,以往信用擔保資源主要集聚大中城市,縣域宣傳普及不到位,地方政府還未有足夠重視;地方政府對信用擔保機構可能產生過度的干預,滋生信用風險;專業人才和管理技術的缺乏。因此,縣域擔保機構建設從理念、機制、模式上創新是十分必要的。展望信用擔保體系對縣域經濟的覆蓋與延伸,要注重制度設計和安排。
一是各級政府在信用互助組織構建和發展的過程中應該積極發揮引導和扶持作用,制定農戶融資的傾斜政策,創造有利于農戶融資的外部環境,通過財政補貼、稅負減免、產業扶持等具體措施,鼓勵和推動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
二是各地實際情況不同,決定了各地信用擔保機構組織形式的多樣化和差異化。探索適應于當地“三農“融資的具體模式,可供選擇的制度有資金使用的委托制、信用自律的互助制和縣級政府出資的公司制三種。形成縣級公司制或委托制、鄉鎮和經濟聯合互助制、村級合作社聯保制的網絡構架。
三是縣域信用擔保體系健康有序發展的活力,源于加強與銀行交流與合作,共同激活縣域經濟內涵豐富、規模巨大的金融資源,挖掘市場需求。關鍵在于如何把現有農村經濟政策背景下農戶占有的生產要素變成有市場價值的信用產品,形成貸款擔保的有效抵押,從而撬動金融資本的流入和應用,解決縣域“三農”融資難問題。應該說,誰在這方面起步早、做的透,誰就能贏得“三農”融資市場的主動權。新形勢下的風險管理取決于調整好各種信用關系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是國際公認的高風險行業,表現在信用擔保機構全部承擔了中小企業由于各方面原因產生的信用危機和風險責任,國內、省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發展歷程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取得了令國內外業界贊許的業績。雖然2008年以來,出現了一些亂象和糾紛,但權威資料表明,多年來規范運作的擔保業務的風險控制明顯低于監管限率之內,并非由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信用擔保所引發,問題的出現是多種多樣的,既與現行法規不健全、社會信用體系不完善有關,也與行業市場定位、機構出資人信用、從業人員素質有關,也就是說,是由政府、銀行、擔保機構、企業各種社會信用關系的失衡造成的。
在當前特定的經濟政策背景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來自多個方面。一是源自于宏觀層面的風險,主要表現在宏觀政策管理和產生政策的不穩定和不配套。二是源自于協作銀行風險。信用擔保機構與協作銀行之間風險責任負擔比例不對等,使本應由銀行承擔的信用風險全部由信用擔保機構承擔,擔保規模越大風險隨之越高。三是源自于受保企業風險。部分中小企業信息不公開、財務不真實、資金投向不合理,使信用擔保機構評估監測手段失靈,加大了擔保信用風險。四是源自于信用擔保機構自身風險。處于成長階段的信用擔保體系擔保資本來源嚴重不足,多數機構難以形成支撐風險的資本實力,加之業務大單化趨勢明顯,關聯集中度高,內控制度和技術不到位,現實風險和潛在風險并存。
由此看來,信用擔保體系的風險管理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多元函數,存在的變量有政府介入的力度、銀行金融機構的責任與作用、社會信用環境區域特點以及信用擔保機構運行的成熟程度等,風險管理實際成為各種信用關系互為聯系的統一體。在風控制度設計上應進行綜合考慮,力求找到“牽一發而動全身”的解點,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給社會一個滿意的交代。市場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有,風險管理貴在化解,所謂規避風險屬消極應對,也規避不了。化解的出路在于分散,由社會分擔因彌補市場失靈為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造成的經營風險,才是客觀理性的選擇,才是上述信用風險綜合體的解點。
既然信用擔保是政府為中小企業提供公共產品的平臺,有很強的公益性,政府信用資源就應該在這個平臺上發揮主導作用,主要效能是為信用擔保機構化解和分散風險創造了一個統一、公正的市場環境,加快配套體系建設。其次,由于國內大多數擔保機構風險管理采用實收制,以壯大信用擔保資本實力和合理的風險補償為出發點,建立國家、省、市、縣(區)四級政府擔保基金,顯得十分重要。除此之外,還要積極改進和完善專項資金使用辦法,并建立相應的監測管理系統,現階段政府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中的主導作用,集中表現在有政府投資背景的政策性擔保機構在市場的主體地位。縱觀國內外信用擔保發展過程,金融機構與擔保機構形成風險分散共擔機制,建立對等的銀保信用關系,成為信用擔保體系控制化解風險,實現持續發展必要條件。因此,好的信用擔保體系制度設計必須盡量降低銀行和企業的道德風險,使銀行和擔保機構共盡責任、共享利益、共擔風險,即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當前由擔保機構全額承擔風險的狀況很不正常,應從立法的高度進行約束和界定。
信用擔保機構自身有效風險管理取決于四個方面:支撐風險責任實收資本、客戶信息的征集與積累、科學獨立的法人治理結構、行之有效風控制度和技術,其中尤以擔保機構與企業信用關系起著基礎性作用。信用擔保機構要不斷提高判斷受保企業的信用風險的能力,化解來自制度本身的操作風險,發展壯大優質客戶群,向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投資機構舉薦,這樣就形成了多層級的風險控制分散體制,也加快了社會信用環境的進一步改善。因此,沒有必要過度強調信用擔保體系的高風險性,“談虎色變”只能“裹足不前”,圍繞擔保機構和企業信用關系,建立各方面有限承擔風險責任的機制,才能達到既可以不斷擴大覆蓋又能防范化解擔保風險的雙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