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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繼乏人的傳承危機傳承人是維系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存在和發展的重要紐帶,據文化部對目前所認定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統計分析顯示,2007年第一批226名代表性傳承人中,80歲以上33名,占總數的14.6%,70歲至79歲有48人,占總數的21.23%;60歲至69歲有65名,占總數的28.76%;60歲以上146名,占總數的64.6%。這一現象在廣西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傳承人中同樣存在,由于受地域限制甚至更為嚴重。傳承人普遍年齡偏大,年輕人受現代生活方式影響至深,對傳統文化缺乏認同感,不愿意學習傳統技藝,一些傳統文化項目后繼乏人,很多可能在老一輩的傳承人過世后人亡藝絕,出現傳承斷層的不利局面。
(二)被其他國家“仿制”或竊取、盜用的文化安全危機我國民族民間傳統文化資源極為豐富,但現實狀況是我國對民間傳統文化資源缺乏應有的知識產權保護,我國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流失以及被外國公司無償地商業利用、竊取、盜用已非常觸目驚心。比如中國古代替父從軍的花木蘭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里的巾幗英雄,而美國好萊塢把她的故事拍攝成娛樂大片,賺取了超過10億美元的票房收入。在日本和韓國,數10家公司已分別將“水滸傳”、“西游記”、“三國志”注冊為計算機游戲商標。中國的宣紙被日本商人得到工藝秘方之后,國際上高端宣紙的市場已基本為日本企業所壟斷。我國有900多種傳統中藥的藥方,現已被美、日等發達國家的企業用現代生物技術加工后申請了專利,2001年以色列人向美國申請了治療消化性潰瘍和痔瘡的中藥配方專利并授權給了阿聯酋的國家……這些對我國各民族的損害,既有精神層面的傷害,也有經濟層面的掠奪。種種情況表明,廣西乃至全國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已刻不容緩。
三、廣西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保護對策
結合國內外其他文化區域傳統文化保護的經驗,科學構建廣西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應當通過行政與法律兩種保護途徑來加強。
行政保護行政保護可以集中更多資源投入到民族民間的保存活動中,促進傳統文化產品的可持續生產和傳播。從目前國內外各文化區域對傳統文化的行政保護來看,行之有效的行政保護措施如下:
(一)擴大宣傳,培養民眾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意識,提高文化自覺性提高文化自覺性是保護傳統文化的關鍵,大部分民間傳統技藝的保有者來自民間,傳統文化的相關保護工作離不開民眾的配合和支持,民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識的強弱關系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實際效果。
(二)設立專門機構統籌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保護工作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保護是一個專業性強,需要長期進行,并且涉及到多個部門的系統工程,應設立專門機構,吸納民俗學者等各個領域的專家,進行科學規劃和管理,協調各方利益。如巴西成立了由環境部、衛生部等8個政府部門組成的“遺傳資源管理委員會(CGEN)”,泰國設立了專門負責醫藥傳統知識的權利注冊“泰國傳統醫藥知識保護和促進委員會”等。
(三)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廣納社會資金,設立保護基金現階段保護資金的主要來源是政府,為緩解政府單方渠道資金供給不足的困境,可通過稅收優惠和其他利好措施鼓勵企業加大對傳統文化保護的投入,如對具有市場潛能的傳統文化項目進行有序的產業開發。再次,參照國際上其他國家的做法,成立保護基金可以促進民間傳統文化的開發與利用,如印度建立了專門的投資基金會以促使傳統醫藥知識產業,再如秘魯的土著人發展基金,該基金對基于傳統知識形成的商品收取其市場銷售額的0.5%為傭金。
(四)深入挖掘特色資源,注重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建設各級政府應深入挖掘民族特色資源,如作為與藏藥、苗藥齊名的壯醫藥,有著獨特的藥用理論和顯著的實踐療效,是壯族值得珍視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但目前各級名錄中都不見其蹤影,對其保護顯然不足。大部分民族民間傳統文化集聚地在縣級行政單位,縣政府應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的基礎上,建立并完善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對符合評審標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積極進行國家、省、市(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申報,以實現對其全面、有效的保護。
(五)完善傳承人的認定標準,加強傳承人的認定和保護傳承人在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傳承中起著核心的作用,但現實中對他們的保護不足,其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常常受到損害,政府應出臺相應的政策措施加強對其保護,對代表性傳承人進行認定并給予資金扶助是一個重要的保護手段。加強對傳承人的申報認定力度,并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注意地方傳統文化項目的特性,可借鑒日本在傳承人認定方面的經驗,研究建立“個人認定”、“綜合認定”和“團體認定”的多元認定體系,從而使得對傳承人的認定符合事物規律,能真正起到促進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發展的作用。
(六)建立生態文化保護區,加強對傳統文化的整體保護對傳統文化的保護,還要對其得以存在的空間即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進行保護,以維護其原生態環境。將廣西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中積淀深厚、特色鮮明、有廣泛群眾基礎且自然環境、社會結構、生產生活等文化生態保存比較完整、有特殊保護價值的村落或者特定區域劃定為生態文化保護區,有利于保持傳統文化的活水源泉,促進其發展和傳播。
(七)鼓勵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專項研究,推進相關項目的學科建設以貴州為例,該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與凱里學院合作,編纂了《原生態民族文化特色課程叢書》,為“原生態民族文化”學科的開辦奠定了基礎。廣西政府可以借重高校的智力支持,充分利用好廣闊的平臺,展開對優秀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研究,并在適當的時機進行學科試點,招收學生進行專業學習,解決傳承人斷層的困境。
(八)將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相關內容納入中小學教育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明確規定,學校應按照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將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納入相關課程,培養民眾尤其是年輕一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從娃娃抓起,他們既是生物基因的傳遞者,同時也是傳統文化血脈的傳承者。將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相關內容納入中小學教育,培養學生的民族情感,讓他們在耳濡目染中形成對本民族文化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在全社會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共識,為相關工作的開展奠定基礎。
三、法律保護
目前各國對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主要是進行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結合廣西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自身特點,具體法律適用如下:
(一)著作權及鄰接權保護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采取著作權模式對民間文學藝術進行保護。根據廣西民間文學藝術不同的存在狀況,可采取下列相應的保護措施:第一,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或表達,如故事、傳說、神話、音樂、雕塑等符合獨創性要求的,可按照著作權規定給予保護,至于權利主體的確定,可以是擁有該項民間文學藝術的集體組織,如在著名的《烏蘇里船歌》案中,赫哲族作為權利主體主張相關權益;第二,對民間文學藝術進行再創作符合獨創性等保護條件的,作為權利主體的傳承人便能按照著作權法自動獲得著作權;第三、對著作權難以調整的部分,比如涉及集體權益的民間文學藝術的使用,可以建立公有領域使用付費制度,《發展中國家著作權保護突尼斯示范法》已經對此作了探索性的規定。同時,鄰接權制度也可用來保護民間文學藝術傳承人,如壯族螞拐舞、瑤族長鼓舞等的傳承人對其表演可依法享有表演者權;對于整理、記錄民間傳統文化的單純采風記錄者,可依法享有錄制者權;對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對其發現的民間傳統文化進行整理、記錄的采風記錄者進行鄰接權保護;對傳播民間文學藝術作出貢獻、符合保護標準的傳承人,也可享受相應的權利,如廣播者可對其制作播出的涉及民間文學藝術的廣播電視節目享受廣播組織權,圖書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享有出版者權。
(二)商標權保護商標權制度的權利主體的可集體性、保護時間上的無限性等特性,特別適合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保護。廣西各民族地區可以對其適當的文化項目申請商標注冊,通過注冊商標,取得在核定項目上獨占性使用的權利,也可以通過申請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經司法保護,有效地打擊仿冒行為,維護其傳承和發展。一些國家已經規定,未經有關社區的許可或者可能冒犯有關社區,禁止將土著文字、肖像或其他與眾不同的符號作為商標注冊。
(三)地理標記保護廣西特色鮮明的民族民間文化產品,如“荔浦芋頭”、“巴馬長壽食品”和“桂林米粉”等,雖然已申請了地理標記保護,但經實踐證明,由于經營分散,缺乏規范,未能形成產業規模,在現代經濟的洪流下,極易遭受沖擊而被邊緣化,如果不及時加以規范,建立嚴密的品質標準控制機制,有可能對整個產業造成毀滅性的打擊。通過地理標記制度進行保護,主要是為了在法律機制的保障下,充分挖掘地理標志產品獨特的歷史和地理因素所形成的文化意蘊,提高產品附加值,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建立一套嚴密的品質標準控制機制至關重要。
(四)專利權保護對民族民間傳統文化進行專利保護,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其一,積極權利實現。就是對傳統技藝中符合專利申請標準的部分申請專利注冊,傳統技藝中也包含著十分先進的技術信息,只是由于傳承方式的局限,而沒有進行專利申請,現在有些國家已經進行了專利方面的保護,比如哈薩克斯坦利用外觀設計制度保護其頭飾和地毯的外觀,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其二,消極性即防御性保護。主要是通過確認在先技術來阻止不法的專利注冊。
(五)商業秘密保護與專利權保護受到時間與公開等條件的束縛相比,商業秘密保護限制較少,只要權利主體采取措施保證相關技術信息不為外界所知,便能在較長時間內從中獲取利益。商業秘密制度越來越受到現代企業的青睞,成為其維持長遠利益的有力武器。有些傳統知識如祖傳秘方、傳統工藝、傳統配方并沒有進入公有領域,真正知曉其內容的人極少,可作為商業秘密予以保護。四、結語法不僅僅是思想,而是活的力量,法律應來源于社會實踐,也應服務于社會實踐。基于廣西民族民間傳統文化自身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對其進行有效的挖掘和保護,是一項政策性極強的綜合性系統工程,既需要法律的調整,也需要政策扶持,既要充分利用現有的知識產權制度對其進行保護,也要不拘泥于這些制度,努力創制出更合理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機制。
作者:鄧少榮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