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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師范大學學報》2016年第3期
摘要:
對中國人民大學高級留學生作文中常出現的“……的時候,……”的語義偏誤進行分析,將其歸納為三種類型:同時性偏誤、主觀性背景-前景關系偏誤、條件性關系偏誤。研究表明在對外漢語教學中,必須關注結構的語義教學,構式教學應是解決語義偏誤的重要方法。在教授時應重視動詞結構各種時間表達手段的教學,提醒學生注意該句式的主觀情緒表達。
關鍵詞:
時候;同時性結構;偏誤分析
一、研究背景
本文的研究對象是“……的時候,……”格式?!皶r候”是一個高頻使用的基本詞匯,也是留學生在學習漢語過程中接觸較早并且經常使用的詞匯,同時也是容易產生偏誤的詞匯,如王小莘、張舸(1998)、[1]何一薇(2003a,b)、[2-3]張鳳芝(2003)、[4]劉慧清(2005)、[5]羊霞(2007)[6]等,都注意到留學生在使用“時候”時出現的偏誤現象?!皶r候”的語義比較單純,用法也比較簡單,最常見的用法是用在“……的時候,……”格式中。因此在教學中對其使用規則不免有所忽略,在教材、大綱中也只是作為生詞出現,如葉皖林就指出,“(在/當)+P+時/時候,Q”是一個使用頻率很高的句式,但在教學中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葉文通過對留學生二、三年級作文進行調查,發現60%以上的作文會使用“的時候”句式,葉對300個“時候”例句進行錯誤率的統計,發現56個偏誤句,占總數的18.6%。這說明留學生沒有真正理解該結構,所有筆者認為非常有必要對“時候”的用法進行研究。[7]
在對“時候”的偏誤研究中,有些研究者從偏誤形式角度分析、歸納偏誤類型,分為誤代、遺漏、冗余等。這種分類與分析,對于教學實踐來說,指導意義并不強。在教學實踐中,我們需要的是該格式具體使用規則的總結,在何種表達場合下出現何種問題才能有效地教授、有效地預防偏誤發生。葉皖林對“……的時候,……”句式的語義內涵、語句功能和相應制約因素等方面進行了分析,認為整個句式的語法意義是用已知事件發生的時間為參照,來標示另一事件發生的時間,進入“……的時候”結構槽的應該是非時間性名詞或短語,該格式中前后小句應該滿足(即:前一小句表達的是時段概念的時候,后小句表達發生在這個時段中的事件)和(即:前小句表達的是一個時點概念的時候,后小句是在此時點上或同時或正在進行或已經開始的事件)語義條件。[7]這些研究成果對于教學實踐很有價值,但是,我們看到,有些偏誤還是無法得到比較好的解釋,例如:
(1)他(指我爸爸)每次出差,大概一個月不能回家,所以爸爸不在家的時候,媽媽一個人生我,妹妹也這樣。
(2)最后我最不太習慣的是,坐公共汽車的時候,在中國一般公共汽車里有收錢的人。在這兩個例子中,“爸爸不在家”是一個事件,“媽媽生我”是在這個時段中發生的事件;“坐公共汽車”是一個時點,“有……人”是一個時段,符合tp∈Tq。這兩個“時候”句式的前后小句都能符合葉文所列出的條件,但是仍然是偏誤句子。可見,留學生在使用“……的時候,……”上的偏誤,不僅有句式本身的問題,還有其他語義問題。
“時候”是一個時間詞。根據田霞所言,時間詞語和其他詞語不同,除了它有指稱意義之外,時間詞語在句子或篇章中都有一定的語用功能和表達功能。[8]就“……的時候,……”來說,其偏誤主要是在組織結構、敘事說明的過程中出現的,因此,
本文從語義表達角度分析“……的時候,……”的偏誤類型,以期對教學實踐有所裨益。本文的語料主要來自中國人民大學2006、2007級漢語言專業留學生的作文,其他例句來自文獻用例。
二、“……的時候,……”的語義偏誤類型
通過語料分析,我們把留學生作文中“……的時候,……”在語義表達上出現的偏誤分為三種類型:同時性表達手段的偏誤、背景—前景關系上的偏誤、假設關系上的偏誤。
(一)同時性偏誤
句式“……的時候,……”是以已知事件發生的時間為參照,表示事件發生的同時性的句式,[9-10]也就是說,“時候”前后小句所敘述的事情是同時發生的。郎大地也指出,“的時候”表示同時關系,與“之后”在時間軸上形成互補。[11]因此,在運用這種結構的時候,如果不能使讀者在頭腦中自然地產生這樣一種同時性的關聯,就會形成偏誤。
例如:
(3)我們出發的時候在路上看見了很多節目。(我們出發以后在路上看見了很多節目。)
(4)我媽聽時說不出話來,我爸很開心。(我媽聽了以后說不出話來,我爸很開心。)
(5)我通常對買東西不太感興趣,可是來中國的時候我喜歡買東西,因為在中國買東西比較便宜。(……可是來中國以后我喜歡買東西……)
(6)喝了的時候我們喜歡聽民間音樂,唱歌也跳舞。(喝的時候我們喜歡聽民間音樂。)
(7)毛毛一看到足球的時候特高興地去抱爸爸了。(毛毛一看到足球就特高興地去抱爸爸。)
例(3)中的“出發”是一個瞬時性動詞,或者說是一個“點動詞”,而按照常識,“看見了很多節目”并不是在“出發”的這一刻看到的東西,而是在其后的行進過程中做到的,因讀者不能在認知上構建一個合格的同時事件關系,因此例(3)是偏誤句子。后面的例子都是如此。比如例(4)中的“聽”是一個持續的過程,而“說不出話來”并不是發生在“聽”的過程中,而是發生在“聽到”以后,兩者不具有同時性。例(5)中的“來中國的時候”這個結構可以表達“沒來之前”或者“來”這個動作進行中的時間,而“我喜歡買東西”是發生在“來中國以后”的事情,兩者不具有同時性。例(6)中的“喝了的時候”定位在喝酒動作結束后,而“聽民間音樂”等動作是發生在喝酒過程中,“時候”前后描述的事情也不構成同時關系。例(7)中中的“一V”通常強調的是動作短促,后面常跟另一個動詞短語表示緊接著發生的動作。“看到”和“抱”之間有明確的先后關系,所以這里用“時候”是不正確的??梢?,從形式上講,留學生很容易掌握“……的時候,……”的格式,但是留學生不容易掌握的是,前后小句所表達的語義關系。因此,需要向他們明確各種動作的瞬時性和延續性表達手段,為正確使用“……的時候,……”格式打下基礎。
(二)主觀性背景-前景關系偏誤
在學生的偏誤語料中,有些可以解釋為是沒有表達好“時候”前后部分的同時性關系造成的,但有些偏誤并不能從同時性關系上得到解釋,如例(1)在此重新寫為:
(8)他(指我爸爸)每次出差,大概一個月不能回家,所以爸爸不在家的時候,媽媽一個人生我,妹妹也這樣。
顯然,從上下文看,在這個例子中,作者想表達的是:媽媽生我的時候,爸爸不在家,妹妹(出生時)也這樣。在這個例子中,“媽媽生我”和“爸爸不在家”可以是同時出現的場景,但是這兩個小句如何用“時候”組合,是“有意”的。葉皖林指出,從信息傳遞功能角度看,“時候”前句是全句的已知信息,后句是說話人要強調的全句的焦點。[7]“媽媽生我的時候,爸爸不在家”強調的是:生孩子的時候,爸爸應該在家,但是爸爸不在家。說話人的立場站在“媽媽”這兒,或者說說話人同情的是“媽媽”:媽媽有多么辛苦;而“爸爸不在家的時候,媽媽生了我”突出的是“媽媽生我”這件事情,很容易讓人產生這樣的認識:爸爸不在家的時候,媽媽最好不要生孩子,但偏偏是媽媽在爸爸不在的時候生了我。好像是“媽媽故意利用爸爸不在家的機會生了我”。這樣就給人一種“不合理”的認識,從而判斷該句是偏誤句。
可見,這個例子產生偏誤的原因不是因為讀者不能根據“時候”前后兩個小句構建出一個同時性關系的場景,而是因為當作者運用“時候”把兩個事件聯系在一起的時候,會讓人產生出“不合理”的效果,不符合上下文,也不符合作者要表達的本意。
對于“……的時候,……”前后小句的語義關系,除了同時性外,很多文獻中都提到了它還能表達非同時性關系。例如黃敏認為“的時候”格式也可以容納非同時性(先時/后時)時間關系。當“時候”短語帶有完成標記“了”“已經”或為動補短語或為心理活動動詞時,表示的都是一種先時關系;當主句有完成標記“已(經)”時,表示的是一種后時關系。[12]葉皖林所指出的以時點為背景參照時,主句是在這一時點上動作發生時或同時或已經開始或正在進行的事件,這實際上也是認為“的時候”可以容納后時性時間關系。[7]資中勇、孫習成(2007)也贊同“的時候”結構除了表示兩個事件的同時性關系,還可以表示非同時性關系,這種非同時關系只是前時性時間關系。[10]可見,大家都公認這種同時性句式可以包含非同時性關系,但是在能表達何種非同時性關系上,意見有分歧。
無論先時還是后時,我們感興趣的是,為什么一種同時性關系的結構,可以容納非同時性關系的語義內容呢?學生的偏誤情況讓我們意識到,時間軸上的同時關系只是“……的時候,……”結構的一種基本用法。除了表達時間域的同時性關系,它還可以表達一種主觀情緒。我們認為這種主觀表達功能就在于這種結構可以表達認知域中的場景對比。說話人利用“……的時候,……”把“時候”前的小句設為背景,把“時候”后的小句設為前景(或目標)。由于把一個設為背景,一個設為前景,說話人在這樣分配的時候,就能表達個人的主觀情緒。觀察下列現代漢語語料庫中的例子,可以清楚地看到“時候”句的這一功用:
(9)我不在的時候,他偷偷地拿走了我的東西。
(10)馬威八歲的時候,馬夫人,不知道是吃多了,還是著了涼,一命嗚呼的死了。
例(9)用了“時候”把“我不在”和“他拿走我的東西”放在一起,讀者自然會產生出“他是有意識地利用我不在的機會”這樣的認識。例(10)里讀者同樣也會同情“時候”前面小句中的“馬威”??梢娛褂谩皶r候”句子,說話人是站在“時候”前小句的立場上,有意突出“時候”后主句的行為,使兩種情景形成前景和背景的關系,常常給人出乎意料的意味,比如“偏偏”可以出現在這個句式中,例如:
(11)哎,怎么偏偏我在的時候你進來啊?
(12)想要雨的時候偏偏不下了。
“時候”句的這種“背景—前景”關系的語義表達,需要我們向留學生說明兩個規則:
第一,由于前景與背景之間具有認知上的關聯性,無論“時候”前后的小句所表達的事件是否在時間軸上同時存在,這種結構都使得他們具有了同時存在于一個場景中的關系。因此“時候”前后的兩個小句所陳述的事件,只有具有認知上的關聯性,才能使“……的時候,……”結構成立。例如下面的兩句話,同在一段話中,都是來說明“爸爸長得特別帥”,但例(13)是偏誤,例(14)卻是完全合乎說漢語的人的語感的:
(13)我爸爸長得特別帥,所以我跟他走路的時候,別人都說他很帥。(這樣情況的時候,我驕傲爸爸。)
(14)他和弟弟一起走路的時候,別人都說他是弟弟。
例(14)被我們看作是一個正確的句子,因為“時候”前的句子設立了一個場景“他和弟弟一起走路”,“時候”后的小句“別人都說他是弟弟”中把“他”與“弟弟”之間建立了一種關系,前后兩個小句的內容是有關聯的,它們共同構成了一個場景。但例(13)對于“時候”前的句子設立的場景“我跟他走路”而言,“時候”后的小句“別人都說他很帥”,沒有在“我”和“他”之間建立一種關系,不能與前小句設立的場景之間產生關聯,融不到前小句設立的場景中去,所以讓人感覺怪異,不正確。如果說成:“我爸爸長得特別帥,所以我跟他一起走路的時候,常常聽見別人說他帥,這時候,我很驕傲”就合乎語感了。再看下面幾個例子:
(15)我們回來看時在家門口有一個袋子和一封信。(我們回來時看見家門口有一個袋子和一封信。)
(16)最后我最不太習慣的是,坐公共汽車的時候,在中國一般公共汽車里有收錢的人。
(在中國,一般公共汽車里有收錢的人。/坐公共汽車的時候,發現有收錢的人。)在例(15)中,“時候”前小句設立了一個場景“我們回來看”,而后面的主句“有一個袋子和一封信”這個場景與“我們”和“我們回來看”都無法建立起認知關系,形成偏誤句。同樣,例(16)中的“在中國,公共汽車上有收錢的人”和“(我)坐公共汽車”沒有認知上的關聯,而如果改成“(我)坐公共汽車的時候,發現車上有收錢的人”,前后兩個事件可以在認知上找到依據;或者不使用“時候”來鋪設一個場景,而是直接敘述一個事實:“在中國,公共汽車上有收錢的人”,都不會讓讀者感到不合語法。
第二,在使用“……的時候,……”句式時,應該注意其主觀情緒的表達。背景常常具有設立條件的作用,因此,“……的時候,……”很容易在讀者的認知中形成對比關系。例如下面的例(17)是很常見的:
(17)想找的時候找不到,不想找的時候偏偏來了。如果不注意“時候”句的主觀性,就容易形成偏誤。例如:
(18)對不起,你在韓國的時候,我每天給你負擔(壓力)了。
(對不起,你在韓國的這些日子,我每天給你壓力了。)讀例(18)時,讀者會產生說話人是在對比“在韓國的時候”和“不在韓國的時候”兩種場景,但實際上說話人并沒有這種意圖,因為在篇章中,“你”并沒有離開韓國,說話人也是身處韓國。這樣就使得讀者的預設落空,產生“這個句子不對”的判斷。
(三)條件性關系偏誤
“時候”句還可以表達條件關系,張煉強把這種情況稱為以“時”或“的時候”煞尾的假設從句。[13]郎大地指出,“不僅是假設句,‘時候’煞尾的許多單位都有從句的特點”。[11]耿楠等人的研究也都指出了“VP時(時候)”表條件或假設的作用。[14]例如:
(19)只有他的一個表哥來的時候,他的生活才有一點變化。(20)國家處于危機時,才設立這一職位。
(21)沒事的時候,我就到草甸子上轉轉。
(22)如想起雷鋒等英雄時,就會產生對英雄人物敬仰的積極情感,并盡力仿效他們的助人為樂的英雄行為。上述各例中的“他的一個表哥來”“國家處于危機”“沒事的時候”“想起雷鋒等英雄時”都是一種條件,主句是在這一條件下相應出現的結果,“時候”前后實際是一種條件結果關系。這種關系在形式上可以體現后句,可以出現“才”“就”等關聯詞。
留學生使用的“時候”句中也有很大一部分屬于“時候”句的條件用法,樸美玉就曾經著重對韓國學生“時候”短語假設義的使用偏誤作了分析。[15]該文分析了誤用“的時候”代替“的話”的偏誤,如“不知道他來不來,他來的時候,你告訴我?!痹谶@個句子中,應該用“的話”的地方,韓國留學生常誤用“的時候”。除了這種偏誤現象,在我們的語料中還有一些在表達條件關系的時候出現偏誤的例子,如:
(23)“你為什么學習漢語?”很多人這么問我的時候,我每次都回答不出來。(有人這么問我的時候,我每次都回答不出來。/很多人這么問我,每次我都回答不出來。)
(24)我媽媽不同意什么事兒的時候,都不能做。(我媽媽不同意的時候,什么事兒都不能做。)這些例子都不是單純的詞語誤用問題,而是與語句間的邏輯語義關系有關。
在例(23)中,作者想說明的是一種慣常的條件關系:有人問這個問題,我就回答不出來。
而原句“我回答不出來”的條件是“很多人這么問我”,這樣條件和結果之間的關系就產生了偏差。無論例(24)句中“不能做”的主語是“什么事”還是“什么人”,從邏輯上講其條件都是“媽媽不同意”,而不是“媽媽不同意什么事兒”,因此把“什么事兒”從小句中挪開,句子就能成立了。
三、結語
通過分析留學生在使用“……的時候,……”時產生的偏誤,我們認識到,留學生在掌握這個格式的時候,偏誤多是出現在語義表達上。因此,在對外漢語教學中,必須關注結構的語義教學?!啊臅r候,……”這種結構的語義至少有兩個層面:一是表達在時間域中的同時性關系,一是表達在認知域中的背景與前景的關系。通過“……的時候,……”,說話人即可以把發生在時間軸上客觀存在的兩個同時存在的事件記錄下來,又可以把不具有這種客觀同時關系的兩個事件有意地組合在一個共存的畫面中,還可以按照自己的立場調整各事件的主與次、背景與前景的角色關系。而“的時候”句能表達條件或假設關系,正是基于認知域中的背景與前景的關系。從對外漢語教學來說,可以把“……的時候,……”作為構式進行教學。其作用是表達時間上的同時性關系,以及主觀上的背景-前景關系,因此該構式也能表達條件關系。在教授表達時間上的同時性關系的時候,需要關注動詞結構各種時間表達手段的教學,在教授表達認知上的背景前景關系和條件結果關系的時候,要注意提醒該句式的主觀情緒表達。
參考文獻:
[1]王小莘,張舸.“時間”與“時候”[J].語言教學與研究,1998,(2).
[2]何一薇a.時間名詞、時間副詞之偏誤分析[J].溫州師范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1).
[3]何一薇b.時間短語之偏誤分析[J].海南師范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1).
[4]張鳳芝.留學生漢語時間表述方式偏誤分析[D].暨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3.
[5]劉慧清.初級漢語水平韓國留學生的時間詞使用偏誤分析[J].暨南大學華文學院學報,2005,(3).
[6]羊霞.關于留學生對時間詞誤用的分析[J].現代語文(語言研究版),2007,(11).
[7]葉皖林.“(在/當)+P+時/時候,Q”句式分析[J].南京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2).
[8]田霞.從社會語用視角看“(的)時候”的語用偏誤[J].湖南科技學院學報,2010,(3).
[10]資中勇,孫習成.具有主從關系的同時性表達[J].寧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5).
[11]郎大地.“時候”•時位•多陳述偏正句[J].語言研究,1997,(1).
[12]黃敏.試析“的時候”句的時間性[J].語言研究,1999,(2).
[13]張煉強.試說以“時”或“的時候“煞尾的假設從句[J].中國語文,1990,(3).
[14]耿楠.“時候”的多角度分析[J].安陽師范學院學報,2006,(6).
[15]樸美玉.韓國學生“時候”短語假設義使用偏誤分析[J].當代教育理論與實踐,2010,(1).
作者:高增霞 單位: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