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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長期以來,建立一個安全高效的會計風險管理體系一直是各級人民銀行特別是基層人民銀行會計部門追求的最高目標。本文從多個角度對人民銀行基層行會計風險防范面臨的嚴峻現實進行了較全面的分析和探討,并就如何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人民銀行;會計風險;防范
近幾年來,在建立防范機制、完善組織體系、強化內部控制、提高核算質量等方面,人民銀行會計風險防范工作都取得了較大進展,但當前基層央行會計風險防范工作現狀仍無法滿足會計業務飛速發展的需要,仍存在一些問題,亟待進一步完善。
1基層央行會計風險防范現狀
1.1會計業務快速發展,資金清算更加快捷,系統風險壓力加大
近年來,縣支行的會計業務發生了許多大的變革,特別是2008年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以下簡稱ABS)從縣支行上收、同城票據交換隨即停止,會計風險防范的對象便主要集中在財務報賬、出納現金管理和國庫會計風險防范方面,標志著人民銀行基層行會計核算工作邁入了發展的快車道。但與此同時,復雜的會計核算流程和越來越多與這相配套的業務系統,又進一步增加了基層行會計工作面臨的系統風險。
1.2會計風險防控被提到了更高的高度且深入人心
隨著總行轉型規范化要求的提出,各級人民銀行都制定了與之相適應的標準化、規范化的操作規程或實施細則,這些規范化管理的制度涵蓋會計業務的各個方面,同時將風險控制融入會計業務規范化管理的每個環節,有效地促進了會計職能的充分發揮和風險防范。但同時,也對基層行會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素質教育、世界觀教育和風險防范教育成為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1.3會計制度和業務操作流程進一步健全
近年來,人民銀行會計內控制度體系不斷完善。除了相關的業務制度不斷完善外,還特別制定并及時更新了《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內部控制指引》《中國人民銀行會計檢查輔導辦法》《中國人民銀行會計檔案管理規定》等系列制度。從國庫會計方面來看,2011年末,人民銀行總行從宏觀、全局的角度重新制定并出臺了國庫會計管理的基本制度,這就給基層國庫會計核算和風險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完善的制度體系保障了人民銀行會計風險管理機制的有效運行。
1.4會計監督措施進一步完善
近些年來,基層央行在會計風險管理的過程中,始終注意抓好對會計行為的監督,尤其是做好事后監督這一環節的風險控制。在縣支行,事后監督崗擔當著會計風險防控最后關口的重任,近年來,事后監督部門嚴格按有關制度的規定對國庫會計業務開展了全面細致的監督檢查。同時,人民銀行內審部門也按照有關規定每年開展對會計業務的審計,不僅包括國庫會計業務,還包括財務會計、財務出納、發行會計等,通過內部審計,強化對會計行為的監督,有效防范了會計風險的發生,促進了各級會計管理工作進一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但也同時暴露出事后監督的單一性和局限性,特別是在基層行,監管人員、事后監督人員與會計核算人員同歸一個部門管理,形成事實上的“自己監督自己”,事后監督的作用是否得到了充分發揮就打上了問號。
2基層行會計風險防范面臨的實現問題
2.1無論是人員素質還是數量都難以滿足崗位設置及風險防控的要求
2.1.1會計隊伍素質與會計業務的快速發展及風險控制要求存在明顯反差
以國庫會計為例,近年來,隨著國庫業務的快速擴展,電子化速度進一步加快,會計風險控制的壓力越來越重,要求國庫會計人員不僅具備基本的會計業務技能,還要較為熟練地掌握計算機技術和一定的網絡應用能力;不僅掌握國庫會計核算的基本要點,而且要能準確把握會計崗位的風險點,針對性地做好風險防范。而基層行自職能、機構調整數年來,人員更新已基本停止,會計人員年齡在自然老化,業務素質更新更是難以上到更高層次。加之許多會計業務骨干調離或被抽調到管轄行工作,導致基層國庫部門不同程度出現了無人員可用、無業務骨干可使的局面,基層行國庫會計隊伍“失血”嚴重,國庫會計隊伍平均年齡大多已達到甚至超過45歲,人員素質已構成了各類會計風險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
2.1.2復雜的會計崗位風險控制要求與人員不足的矛盾越來越突出
由于基層行人員緊缺,導致會計部門基本的核算崗位和風險控制要求無法滿足,專職少、兼職也不多,在這種現象在“有庫行”更為嚴重。由于貨幣金銀部門、保衛部門人員必須為人民銀行在冊正式員工,因而在人員數量一定的情況下,一些“有庫行”只得將原本在會計部門(如國庫、會計部門)工作的人員調配至發行、保衛部門,這雖然滿足了保衛、發行部門機構設置的要求,但同時卻給會計部門造成了人員缺口,在這種情況下,違規崗位交叉、違規兼崗等現象就在所難免,會計風險防控的壓力陡然加大。
2.2會計制度的完整性、連續性不夠,弱化了對會計行為的剛性約束
200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基本制度》由于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國人民銀行法》為依據制定的,所以成為我國中央銀行的會計基本制度。而從國庫會計制度來說,這些年就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穩定性、連續性不夠。從TBS系統上線運行以來,國庫會計規章制度已經過了多次大的修改。2006年初,下發了《國庫會計管理規定》《國庫會計核算業務操作規程》和《中國人民銀行國庫資金清算業務處理手續》,2006年3月,印發了《國庫資金風險管理辦法》,2011年末,再次出臺《國庫會計管理基本規定》《國庫監督管理基本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國庫會計核算監督辦法》等新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但卻沒有以前的那么細、那么具體、那么具有操作性,而是更具有宏觀性、指導性。在各省市未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或實施辦法前,基層國庫部門會計人員倍感失落,無所適從,曾經嚴格執行了那么多年的國庫會計規定和辦法被一下子廢止了。如此,制度的連續性不夠一定程度給基層行會計部門的風險防控留下了空檔。而完整性不夠,主要表現在“責”具體且詳細,而“獎”則籠統且含糊。無論是原《國庫會計管理規定》還是新修訂的《國庫會計管理基本規定》,在對國庫會計核算人員的表彰或獎勵上都只有一句話“對實現年度安全無事故的國庫應給予表彰和獎勵”,而不像紀檢、內審、保衛、貨幣金銀等部門那樣,明確津貼、獎勵標準和辦法,既便于基層行執行又極大地調動了積極性。
2.3基層行監督體制、監督方式、監督手段的落后制約會計風險防控的效果
在縣支行,受人員因素的影響,對會計風險的監督存在被弱化的現象。調查發現,目前縣支行大多數兼職或專職的國庫會計事后監督一般只能做到對傳票、賬務的有關要素的完整性進行核對,而無法深入到整個會計業務核算體系,對國庫會計核算和預算收支的準確性、有效性、合法性以及風險防范等進行有效監督,使得縣支行內部監控在會計核算流程控制中的適時性和針對性優勢基本喪失。事后監督人員是會計部門、國庫部門的一個崗位,接受部門的管理和領導,這種由本部門人員進行的監督,即使發現差錯、問題或隱患,礙于人情和面子,往往也都“低調”處理、口頭指正或私下改正,很少進行詳細的書面記載或向領導報告,更不會進行“真刀實槍”的差錯登記、報告或處罰,這就給會計風險防控埋下了隱患、留下了缺口。再從會議監督方式看,目前執行中只重視對會計核算的事后監督,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則相對弱化,且監督手段落后,主要是以手工檢查會計賬簿憑證、各種登記簿、簽章、密碼口令、重要空白憑證、賬務核對等方式為主,未能充分利用計算機系統進行會計賬務的檢查核對,會計監督手段明顯落后,這些都不利于會計風險防范和控制。
2.4會計業務的飛速發展給會計風險防控帶來新的壓力
近年來基層行會計風險防控的壓力越來越大,這種壓力主要來自會計業務的快速擴展,其中,主要是國庫會計風險防控。自從國庫加入大額支付往來和小額支付往來后,地市級中心支庫成為支付系統的直接參與者,縣支庫成為支付系統的間接參與者,隨著財稅庫銀橫向聯網覆蓋面迅速擴大,國庫直接支付、國庫集中收付業務等推廣運行等,尤其是國庫會計TCBS上線后,縣支庫作為一個核算主體,擁有了獨立的資金匯劃渠道,且與TIPS、與支付系統實現無縫銜接,收入直達入庫,支出即時到賬,資金匯劃速度提高了,會計核算崗位增多了,風險控制的壓力也加大了。一是支付系統操作風險點多了。發起大額支付報文時,其內容錄入不準確或生成報文金額不正確,或密鑰編制錯誤等,均可直接影響到資金的及時到賬,甚至形成資金損失;政府性補助資金通過國庫直接支付時,由于補助款是從國庫直接發到了每位收款人(自然人)的銀行賬戶中,因而認真審核財政部門遞交的撥款憑證金額與通過小額批量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金額是否一致,便成為控制這項業務資金風險的唯一關口。
另外,在支付系統業務中,如果不認真核對往賬清單與原始匯劃憑證,就極易出現被犯罪分子利用,一筆原始匯劃憑證委托的金額被匯給了兩個收款人,從而形成風險。二是會計業務系統的控制風險。以現行的TBS核算系統為例,對國庫資金匯劃專用憑證的管理只是在表外科目中按每份1元假定金額進行了賬務核算,而未按領用號碼進行使用控制,即缺乏對重要空白憑證號碼的登記和控制,從而造成風險隱患。三是核算系統運行平臺面臨的各種風險。現行的國庫TBS核算系統是以windows2000操作系統為運行平臺的,從TBS運行至今近十年時間,原來配置的計算機均已超期使用,故障頻發。但在更新TBS服務器用機時,才發現TBS核算系統已無法安裝到近年來新配置的計算機上,導致各地均四處求購2008年以前的機型,由于沒有新機用于更新,只得用舊機型重作系統后再安裝TBS核算系統。而這些舊機型,受硬盤和內存的限制,在運行中故障較多,經常藍屏、卡屏甚至無端死機。如此種種,給會計核算系統造成了風險隱患。
3完善基層行會計風險防范的對策
3.1調整基層行內部機構配置,從體制上適應會計風險防控的要求
建議對基層行現行的內設機構進行重新配置,將支行的紀檢、內審、監管業務整合為一個部門,成立“紀檢監察部”。專門負責業務監督、風險防控和案件查辦工作,包括紀檢監察工作、內審工作和會計事后監督工作。這種體制的好處是,一方面可以把紀檢監察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各項業務工作相結合,做到黨風廉政建設、業務風險防范與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達到“一崗雙責”的要求;另一方面,又可以確保會計監督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獨立性,實現監督部門與會計核算部門的徹底分離,從而更好地發揮監督工作對會計風險防控的促進作用。
3.2梳理完善規章制度,增強制度對會計風險管理的剛性約束
2011年末人民銀行總行新修訂下發了《國庫會計管理基本制度》等關系全國國庫會計體制、職能定位及資金運行機制的基本制度,這些制度可以說是全國國庫會計管理的“基本大法”。因而,管轄國庫應盡快在這些國庫會計基本制度的框架下制定出臺符合本地實際的、切實可行的會計核算操作辦法和實施細則,從而更好地為基層行會計風險防控奠定基礎。同時,基層行會計部門也應充分認識會計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探索建立適應本轄區實際情況、具有地方特色的會計制度體系,使會計管理與操作全過程置于制度約束之下,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使會計風險防范實現崗位化、常態化。具體來說,一是梳理整合近年來下發的一系列會計規章制度,形成一套連續、系統、內容完整、方便操作與查閱的適合現行會計核算與風險防控需要的規章制度,用規章制度有效規范與約束全體會計人員的會計行為。二是依據上級行新頒布的規章制度,研究分析新、舊制度之間的差異,針對會計業務變化和各個會計業務操作系統新增風險點及重要業務處理環節,對“會計業務操作規范”、“內控制度”等會計操作與管理規定進行必要的修訂和補充,并結合實際制定有關實施細則,增強可操作性。三是以會計風險防控為目標,確保資金安全為底線,把主要的管理力量和骨干業務人員集中到會計基礎核算和會計風險防范上來,同時要優化會計崗位設置,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3.3強化監督職能,構筑會計風險防控的銅墻鐵壁
一是增加事后監督的科技含量,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開發切實可用的會計事后監督應用系統。二是增加對事后監督人員監督效能的培訓力度,著力提高事后監督人員的監督技能,把會計監督的重點由以前的憑證要素是否齊全深化為會計核算及賬務處理是否合規、資金是否安全、會計風險防范措施是否執行到位。三是提高現場檢查的效率。要充分發揮主管行長季度會計基礎工作檢查、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主管月度會計檢查的作用,提高針對性和有效性,把內控制度是否落實到位、風險防控措施是否執行到位作為一項必查內容,確?,F場檢查有的放矢、精確出擊。
3.4將崗位風險排查制度化,建立長效會計崗位風險防控機制
建議將崗位風險排查制度化,即基層會計管理部門要根據業務發展變化情況、業務量大小情況定期組織專人對會計核算崗位進行風險排查,包括各項業務操作流程,從制度建設到崗位設置,從基礎核算對內外賬務核對,從重要物品保管到業務系統的口令設置,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到各項內控制度落實,從事后監督到檔案管理,歸為信息類風險和資金類風險兩大類,做到風險排查不留死角,明確每個會計崗位的風險點,有針對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同時要把崗位風險防范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作為會計檢查的一項必查內容。要讓每個崗位人員清楚本崗位在日常會計風險防范中還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到位,還有哪個環節有疏漏,從而提高崗位人員規范化操作的主動性,增強崗位風險防范意,實現崗位風險防范常態化。
3.5強化素質教育,筑牢會計人員風險防線
一是要做好對會計人員經常性的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金融“三鐵”教育,定期組織會計人員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和風險防范教育,提高業務操作人員對職業道德的認識,增強遵循職業道德的自覺性和責任感;要引導會計人員樹立良好的社會主義人生觀、價值觀,正確處理得與失,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提高防腐拒變能力。二是進一步加大柜面監督力度,嚴把票據、憑證出入關和資金匯劃關。三是建立會計人員任職及津貼、獎勵機制,明確會計部門負責人任職條件和會計人員津貼、獎勵辦法及標準,調動會計人員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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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立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