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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稽核工作遇到的問題及原因
(一)稽核工作量大,專業人員少。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是一項艱巨復雜、嚴肅而又細致的工作,需要清楚用人單位申報的事項是否合規,必須對申報單位的用工情況、財務賬目以及生產經營情況等進行核查。這種核查政策性、專業性強。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不僅需要熟練掌握財會知識,精通審計方法和技巧,同時,還要熟悉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方式多樣化,用工形式和職工收入形式也呈現多元化趨勢,建筑業、餐飲服務等行業用工量大且人員增減頻繁,這就造成稽核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而經辦機構往往工作條件和人員有限,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無法對所有參保單位的經營情況和申報繳納情況逐一進行稽核,使得一些瞞報、漏報的違規行為無法及時被揭露而得以糾正,也造成了社保基金的流失。同時,在稽核方式上無法深入單位開展較多的實地稽核,只能有針對性的采用報送稽核的方式開展工作。
(二)社保稽核主體與行政處罰主體不一致。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屬于社保稽核開展的主體,但是沒有任何行政強制執行手段,在實際的稽核業務開展過程中,部分參保單位存在著拒絕稽核或者偽造、編造會計賬簿,拒不領取稽核意見書,或者下達稽核意見書后,拒不按照稽核意見書的要求進行整改等行為。這樣的結果是削弱了稽核行為的強制力度,造成了稽核結論難以落實,處于被動局面,也影響了社會保險稽核的嚴肅性。
二、解決方法和途徑
(一)加強社會保險的宣傳工作。我國已于2011年7月1日開始施行《社會保險法》③,但是在實際的稽核工作中發現,參保單位對政策的把握并不完全正確,職工法律意識淡薄。因此我們應該加大社會保險法及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并注意宣傳的實用性和服務性,可以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印發政策專刊和宣傳頁,也可以采用新聞媒體和新媒體的方式開展宣傳活動,使企業對社保政策有正確的理解和認知,提高用人單位的社會責任意識。同時調動職工依法參保的積極性,使社保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其維權意識,營造企業和職工遵守社保政策的良好氛圍。
(二)建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聯動合作機制。落實稽核結論,糾正違規行為,是體現稽核結果的重要階段,也是維護國家和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對于拒絕稽核或者拒不執行稽核結果的單位,需報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處罰。而如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協同作戰,建立聯動機制,共同開展稽核工作,及時反饋進展情況,這樣不僅加大了稽核力度,使稽核得以落實,也能更好地維護國家和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證勞動者享受應有的社會保障待遇。各部門應該共同努力為稽核發揮更大的作用營造有利環境。
(三)改進稽核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強稽核隊伍建設。為更好的使稽核工作適應我國目前的經濟形勢和用工形式,我們可以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創新稽核工作方法,改善稽核系統程序,通過直接提取企業工資明細數據與申報數據進行比對,運用程序計算漏報繳費基數,精確到人,生成詳實完整的稽核工作底稿,這樣可以實現稽核工作的標準化、程序化、精細化。對于企業提供的相關財務會計賬簿,在工作開展中可以適當請求工商、稅務部門給予協助和配合,做到取證完整,分析全面,結論正確。同時,我們應該培養高水平的專業人員,并強化現有稽核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有計劃的開展學習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有關政策及財務、審計知識,建設一支高水平、專業化的稽核隊伍,增強工作的科學性、預見性,提高稽核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上級業務部門要加強對對下級經辦機構稽核工作的督查指導,保證稽核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加快制度規范的建設。雖然我國于2011年7月已經開始實施《社會保險法》,它統領社會保險的各項立法,但是貫徹實施還需要有相應的法規、規章相配套,此法對“稽核”沒有提出明確的規定。當下我國開展社保稽核工作的依據主要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和國務院259號令《社會保險征繳暫行條例》。隨著社會發展,社保領域的不規范行為越來越復雜多樣化,需要有更加明確的制度法規來進行約束和處罰,實施稽核需要立法保障。因此建議我國完善相應的制度建設,切實做到依法稽核、依法處罰,增強權威性。隨著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和發展,稽核工作的重要性也日趨顯著,我們應嚴格按照《社會保險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做好社保稽核工作,保障我國社保事業的健康發展。
作者:邢俊單位: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