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村鎮低保管理工作通知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各村委會:
自2010年以來,我鎮農村低保已實施兩年,但各村對農村低保納入條件以及工作程序仍不甚了解,而且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些村存在著對入保條件把握過寬,工作程序不夠規范,沒有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出現了低保金被“平均分配”和“優親厚友”的現象。根據《大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2年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為做好今年的農村低保年度動態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認真核查,確實做好農村低保年度動態管理工作
要嚴格按照《大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低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1年12月31日前,各村委會要對今年享受農村低保待遇對象的基本情況召開村民會議進行評議,對一些家庭收入明顯超過保障標準的或家庭實際生活水平高于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要及時給予退制,并耐心地做好解釋工作,對今年內因病、因災(特別是今年我鎮5-6月份的特大暴雨給一些農村居民造成巨大財產損失的)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群眾進行統一評定,對符合低保條件的應及時將其納入保障范圍,做到低保對象“有進有出”應保盡保,村委會要將評定結果進行張榜公布3天以上,廣泛聽取意見,公示無異議的,經駐村領導、隊長初審同意后報送鎮民政辦審核。鎮民政辦審批結果再次張榜公布3天以上,無異議的,由村委會省民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再由我鎮民部辦將存折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
監管措施
現階段,我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元確定。但由于農村居民家庭收入難以準確計算,駐村領導、干部應協助各村委會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家庭生活明顯低于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的農村居民進行評議,并將評議結果進行公示,經駐村片長和隊長審核后報送鎮民政辦;對不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代表進行評議的,一經查實,對駐村領導、干部給予全縣通報批評。
夯實基礎,做好2012年農村低保工作
從2012年1月起,全縣農村低保資金將實行由縣農村信用社統一。各村委會應在2012年1月5日前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定,張榜公布后應于2012年1月10日前將評定后的農村低保對象材料經駐村片長、隊長審批同意后報送鎮民政辦(低保對象應提供戶主身份證和和家庭成員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我鎮2012年各村低保資金與2011年相同(見附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