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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進一步規范完善低保辦事程序,有效開展低保救助工作,確保低保救助的“公正、公平、公開、合理”,根據《省民政廳轉發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基層低保規范化建設暫行評估標準的通知》提出的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規范化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規范審批流程
各鎮(街道)在低保辦理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辦理流程:
1、困難家庭向戶籍地的鎮(街道)提出低保書面申請,并將書面申請報告遞交到所在村(居)委員會;
2、村(居)委員會收到困難家庭提出的書面申請后,應及時組織村(居)低保評議小組對申請人家庭情況進行評議,評議通過后報鎮(街道)審核;
3、鎮(街道)在收到村(居)上報的低保申請后,必須在12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的核查,對核查通過的,委托村(居)民委員會進行第一次公示征求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從公示結束后3天內將公示情況與低保申請表、低保評議表、相關證明材料報縣民政局審批;
4、縣民政局在收到報送材料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對批準同意列入低保的,通知所在鎮(街道)再次委托村(居)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簽訂協議列入低保;未批準列入低保的,由各鎮(街道)以書面通知書的形式告知申請人。
二、規范上報審批手續
各鎮(街道)在上報手續中,必須確保以下資料齊全:
1、個人書面申請報告
2、《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
3、《申請低保救助評議表》
4、《低保公示反饋表》(兩次公示)
5、協議書
6、戶口本復印件
7、家庭成員基本情況證明:
(1)如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醫療診斷證明書;
(2)如家庭成員因殘疾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提供殘疾證復印件,如殘疾證上注明的殘疾種類或殘疾等級與實際不相符的,應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醫療診斷證明書;
(3)如家庭成員因突發性事故致病、致殘的,應出具賠償或處理結果報告;
(4)如家庭成員尚在求學的,應出具所讀學校就學證明(讀高中及以下的,應注明讀幾年級;讀大學的,應注明所學專業是幾年制、讀幾年級);
8、已分戶的直系親屬基本情況(包括:兒子成家后單獨立戶、已出嫁的女兒或已入贅的兒子);
9、有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工資單等收入證明,如收入低于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寫明原因;
10、出具其家庭申請低保前一個月的水、電和話費單據;
11、對審批同意列入低保的困難對象需簽訂協議書,審批不同意列入低保的,各鎮(街道)應發出書面通知書,告知申請對象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原因。
三、規范收入核定
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的核查是低保辦理中的重要環節,在核定困難家庭經濟收入時,主要依據《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辦法(試行)》執行,其中:計算贍養(撫養、扶養)費時,凡成家立戶的兒子、女兒都有贍養的義務,贍養(撫養、扶養)人實際支付能力低于每人每月20元的,按每人每月20元計算,高于20元的按實際支付的贍養金額計算。收入核定好后,在執行分檔補差時,收入與補差金合計不得低于低保標準。
四、規范審批時間
為使困難對象能及時得到低保救助,各鎮(街道)應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低保資料:
1、各鎮(街道)上報時間:必須截至每月的25號至月底前上報給縣民政局,上報紙質資料前先將申請對象家庭情況,通過信息平臺上報給社救科。
2、縣民政局在收到報送材料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
3、對批準同意列入低保的從批準的當月起計發最低生活保障金。
五、規范分層分類救助工作
為進一步做好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完善低保進入機制、調整機制和退出機制,采取對城鄉低保對象實行分檔管理,共分一、二、三檔,其中:一檔為長期類,一般為年老體弱,鰥寡孤獨,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對象;二檔為中期類,這類對象一般為因病、因災、因禍造成的突發困難對象,難以維持生計的;三檔為短期類,這類對象一般為過渡性對象,主要指子女尚在就學,造成生活暫時困難的。各鎮(街道)必須對所在鎮(街道)的低保家庭建立分檔名冊,及時掌握動態,定期進行檢查,各鎮(街道)要重點關注過渡性對象,切實掌握這類對象的家庭收入動態,一旦超過低保標準,應及時啟動退出機制,真正確保低保工作“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應退盡退”。
六、規范年檢年審
為進一步加強低保制度的透明度,廣泛接受群眾監督,縣民政局對所有城鄉低保對象,實施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年檢年審。先由各鎮(街道)在每年的10月份對低保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全面重新核定,并用書面的形式,以村(居)委員會為單位進行上墻公示,再通過鎮(街道)廣電中心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結束后,上報縣民政局社救科,縣民政局于每年的年底按實際在冊低保對象在縣報上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縣民政局公示結束后,鎮(街道)統一在次年的1月份對低保證件進行審核蓋章。
七、信息化建設
低保信息化建設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低保辦理、人員查詢、資金發放的效率,是低保工作的重點內容,從今年5月份開始,要求各鎮(街道)在上報低保紙質資料前,先通過網絡信息平臺將困難家庭情況上報給縣民政局,并確保信息平臺中的數據準確,更新及時,進一步促進全縣低保動態管理和年檢年審的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