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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屬各學校(單位)、各幼兒園、各民辦學校:
為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學校選人用人機制,不斷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省、市有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精神,現就做好2013學年度在職教師流動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堅持資格準入、按崗聘用、優化結構、提高整體素質的原則,各校根據教育局下達的2013學年度在職教師流動指標確定招聘人數。
二、在職教師流動的條件、程序
1、2013學年度在職教師流動依然按流動比例不超過學校總人數5%的要求進行,其中流動到魏塘、羅星街道(里澤中小學除外,下同)學校教師的比例不得超過3%。2013學年度下達魏塘、羅星街道學校公開招聘在職教師的名額:一中2人,四中6人,魏塘中學1人,實驗小學1人,實驗二小4人,魏塘鎮中心2人,魏塘四小2人,魏塘五小2人,共20人。
2、要求流動的在職教師必須是在現學校連續工作滿三年以上(年限計算至2013年8月30日)。
3、魏塘、羅星街道學校公開招聘在職中小學教師的辦法:
(1)各校招聘數由教育局統一公布。
(2)應聘初中教師的必須具備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應聘小學教師的必須具備大專畢業及以上學歷。
(3)學校根據教育局要求擬定招聘方案,方案應包括招聘人數、招聘學科、資格條件、招聘時間、考核辦法、錄用公示、組織領導及其它有關情況等,方案在公布前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審核通過后在招聘學校網站上公布。各校招聘方案在2009年12月30日前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核。
(4)各中小學教師要求參加競聘的必須書面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縣2013年在職教師應聘登記表》,經所在學校批準,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學校報名,每名教師限報2所學校。
(5)招聘學校在報名工作完成后,將符合報名條件的《縣2013年在職教師應聘登記表》、有關的證明、復印件等材料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核。
(6)學校組織考核工作。
(7)將擬錄用名單及《試教評議綜合考核表》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核。
(8)由招聘學校在網上公示,時間7天。
(9)確定人選。
4、鄉鎮學校之間的流動由學校自主確定,填寫《縣2013年在職教師應聘登記表》,經學校審批同意,報人事科審核。調出學校必須控制在流動比例內,進人的學校必須是有空缺編制。
5、教師在縣內學校間的流動工作,自發文之日起啟動,2013年1月7日前完成報名工作,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流動工作,2013年7月10日前正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6、教師要求流動到本縣外系統或外縣的,必須在5月底前向本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提出要求調動的理由,經學校同意,報人事科審核,局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按要求辦理有關商調手續,7月底前必須明確正式辦理調動相關手續,逾期不再辦理調動手續。
7、對外縣要求調入的教師,必須在6月底前由擬調入學校說明調動理由,報人事科審核,局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7月底前辦理正式調動手續。進人的學校必須是有空缺編制。
三、編制管理
1、學校必須嚴格編制管理,按編制設置崗位。
2、嚴格控制非專任教師崗位,對學校行政、后勤等非教學人員的崗位設置必須嚴格控制,中層以上領導的職數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3、未經教育局批準學校不允許外借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