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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以懲防體系建設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工作,根據武辦字[]4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現就落實—2012年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總體工作思路,緊密聯系人勞保障工作特點,以“外抓紀律、內抓管理”為重點,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貫穿于整個業務建設之中,努力做到注重實效、統籌兼顧、整體推進,不斷增強干部隊伍拒腐防變能力,樹立公正、廉潔、務實、高效的政府部門形象。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做到科學性、系統性、可行性相統一,充分發揮體系的整體效能。
2、堅持與實際工作相結合,將反腐倡廉貫穿于整個工作全過程,加大對重點環節、關鍵部位的監督制約,從根本上提高反腐倡廉工作實際效果。
3、加強全局性、前瞻性、深層次問題研究,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創新體制機制為龍頭,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努力做到反腐倡廉不斷取得新成效。
4、堅持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堅持依靠廣大干職工,充分發揮其監督主體作用,有效地制約和監督領導的行為。同時強化新聞媒體、人大、政協、社會、群眾監督等外部監督方式,形成內外結合,從點到面的有效監督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發揮教育基礎作用,強化廉潔從政觀念。
有效發揮反腐倡廉教育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中的基礎作用,進一步增強教育內容的針對性、教育形式的鮮活性、教育效果的長期性,引導廣大干職工樹立科學的價值觀、高尚的道德觀、自覺的法制觀、正確的權力觀和利益觀,從思想上筑起拒腐防變的牢固防線,全面形成“思廉、知廉、崇廉、守廉”的良好風尚。
1、強化價值觀教育。深入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建立以科學的廉政理論為統領,以豐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動為載體,以健全的廉政制度為基礎,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和部門特色的廉政文化體系,拒腐防變能力不斷提高,精神風貌不斷提高,廉潔從政觀念根植于心,牢固樹立以“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為核心的價值觀。
2、強化道德觀教育。開展道德觀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干職工“一心為公、積極向上”的公共精神的認識,強化公仆觀、榮辱觀、勤政觀教育,使廣大干職工樹立勤政為民的從政理念,確立服務人民、服務國家的行政職業道德觀念,腳踏實地、真抓實干、恪守盡職,不斷創造新業績。
3、強化法制觀教育。圍繞強化依法行政理念,嚴格遵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科學、正確、恰當地行使行政管理職權,切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4、強化權力觀教育。堅持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為人本,深入開展權力觀教育,廣泛開展先進模范事跡教育、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動,深化崗位風險防范教育,針對不同崗位特點,進行分類、分層施教,深刻剖析和揭示權力尋租、權錢交易、以權謀私等腐敗行為的嚴重危害,進一步增強崗位風險防范意識,不斷加強職務犯罪預防工作。
5、強化利益觀教育。加強以保持和發揚艱苦奮斗光榮傳統與作風為主旨的利益觀教育,重在引導廣大干部職工樹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觀念,樹立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眼前利益服從長遠利益的觀念,自覺抵御不良利益的侵蝕,提高廉潔從政的恒心和定力,筑牢思想防線。
(二)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工作運行規范體系
1、建立健全科學決策體系。堅持民主決策的原則。堅持重大決策、重大事項、大額度資金使用的集體研究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問題集體討論制度;注重依法決策的原則。健全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完善科學依法決策制度。
2、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體系。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的新機制,大力推進崗位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對機關各崗位的廉政風險進行分析和評估,有針對性地建立防范措施。完善各崗位流程管理,實現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高效化。
(1)統一運行流程。規范行政審批工作流程。優化行政審批方式,確保行政審批權力“規范、公正、高效、透明”運行。規范行政收費工作流程。嚴格執行行政收費項目、明確行政收費標準,體現陽光收費。
(2)提升行政效能。推行電子政務。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等現代化科技手段,應用電子政務系統,逐步實現網上審批、協同辦公、綜合評價、全程監控、信息跟蹤、信息分享功能;強化人員培訓。健全干部職工輪訓制度,健全執法崗位干職工定期培訓制度;實行績效考核。完善干部職工績效考核體系,將績效考核與目標考核、能級管理、日常督查等各項工作結合,完善績效考核激勵制度。
(3)明確工作責任。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機制,完善并落實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健全領導干部工作責任機制,實行領導干部分工負責制;健全各工作崗位責任制度,確保工作職能有效履行;健全干部職工工作崗位責任制度,保障各項工作職責落實到位;建立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健全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實行問責制、崗位責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務承諾處理制度。
3、建立健全內部管理體系
(1)加強作風建設
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把作風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規劃,建立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深化機關效能建設,健全效能監察運行機制,完善機關效能責任追究辦法,建立健全專項治理工作機制,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嚴格控制公務消費,堅決制止奢侈浪費。
改進領導干部作風。制定關于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實施意見,完善領導干部理論學習制度、調研制度,健全領導聯系基層制度,完善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行為準則,完善和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建立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落實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制度。
改進干部作風。研究制定關于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意見,健全干部自我教育、自我規范、自我監察、自我糾正的工作機制。嚴格落實上級的各項效能建設規范和局制定的效能建設“四條禁令”,健全效能建設的長效機制。
(2)規范財物管理
加強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完善財務人員崗位責任,經費預算管理、財務收支審批、會計檔案管理、財務審計監督等制度,對重大項目的經費支出實行集體討論決定,建立各類辦公材料和辦公用品管理制度。加強涉案財物管理,罰沒收入實行“罰繳分離”,健全涉案財物管理和處理制度,落實對涉案財物的移交、保管、處置等環節的管理。
4、建立健全透明政務體系
深化政務公開制度化建設。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健全政務公開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逐步實現政務公開制度化。積極推動政務公開由靜態的信息公開向動態的行政權務運行過程公開拓展,探索建立網上互動政務公開機制,運用信息化技術推進政務公開。
實行行政執法公開。健全行政審批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收費公示制度,健全行政處罰公示制度。拓寬行政執法公示途徑,通過公告欄、觸摸屏、政務網等公共載體進行公示。
(三)完善監督機制,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1、健全干部監督機制。健全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建立干部檔案,完善監督機制;健全黨組織民主生活會的監督制度。改進對黨組織民主生活會的監督,擴大民主生活會的透明度,建立民主生活會通報、整改、反饋制度,切實推進班子建設。同時強化干部“八小時”之外的監督,把干部“八小時”之外的表現納入干部考核的內容。
2、建立重點部位監督機制。加大改革力度,創新監督方法。進一步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部位權力運行監督機制的建設,用發展的思路和科學的辦法推進行政執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和廉潔從政的自覺性。按照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的要求,充分發揮投訴舉報平臺的監督作用,規范投訴舉報處理辦法,提高投訴舉報的查結率和成案率。
3、構建社會評價監督機制
(1)改進行風監督員監督工作。重視行風監督員的廣泛性和代表性,組織他們參與工作的各項環節,建立情況互通、整改落實、意見反饋制度。
(2)改進行風監督主體監督形式。加強人大、政協、群眾、社會輿論監督,在政策規定許可的范圍內多溝通情況,多通報信息,使廉政監督機制整體上協調互動、形成合力、各負其責,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層次、高效能的監督網絡。同時結合實際,推行工作人員述職、述廉活動,拓寬監督渠道,增進社會信任。
(四)加大懲處力度,嚴查違紀違法案件
1、切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將干部談話提醒制度作為了解、教育、激勵、監督干部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消除影響,支持和保護干部堅持改革,大膽工作;建立并完善誡勉談話等監督教育懲誡制度,對談話對象已經出現的不規范行為或輕微違紀問題及時指出,并明確提出改進意見或進行相應的組織處理;制定行政執法、行政許可、行政決策等責任追究制度,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生失職、瀆職等問題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把握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情況,新特點,針對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容易滋生腐敗現象的重點部位,采取有力措施,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以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為重點,嚴肅查處利用干部人事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違紀違法的案件;嚴肅查處失職瀆職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案件;嚴肅查處坐支挪用、截留資金、私設“小金庫”等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嚴肅查處接受管理對象吃請和收受禮金行為;嚴肅查處利用職權違規收費等行為。
四、組織領導
(一)強化領導責任落實機制,進一步完善責任體系。堅持突出黨政“一把手”的責任主體和主導作用,強化紀檢監察的組織協調作用,嚴格落實各級領導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自覺把反腐倡廉工作與業務工作、效能建設及黨建工作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完善責任制度,建立責任網絡,明確懲防體系各項工作的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確保懲防體系構建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報告制度,推行通報制度、實行督查制度,深化考核制度,全面完善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工作的長效機制。
(三)探索測評機制。探索建立科學的評估體系,對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有關制度、規定、措施的實施效果,及時進行評估,動態確定和調整工作方向和重點,扎實推進懲防體系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