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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
為加快實施品牌引領戰略步伐,推進經濟結構調整,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增強縣域經濟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促進全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就加快品牌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快實施全縣品牌引領戰略步伐,以品牌興縣為標,選擇優勢企業,打造強勢品牌,選擇特色項目,打造知名品牌,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品牌企業和產品,打造“品牌祁縣”,實現新跨越。
二、發展目標
結合《祁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經過2-3年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縣域品牌,擁有一定數量的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使品牌在祁縣支柱產業、傳統產業和優勢行業及塊狀經濟中占主導地位。
——全縣的注冊商標總量達500件,工農業產品和服務商標注冊有實質性突破。
——中國馳名商標總數達2-3個,中國名牌產品1個,國家免檢產品1個,山西省著名商標20個,山西省名牌產品5個,省知名企業20個。
——全縣國家級有機食品和綠色食品品牌認證分別達到 個和 個。市級以上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達到 家。恢復發展一批農產品傳統品牌,農產品地理標志的證明商標達到 件,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達到2件。
——全縣品牌的群體影響力和市場影響力有較大的發展和提高。創立一批在國內具有領先水平的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發展一批示范帶動作用強的省級商標和名牌產品,培育一批成長性好、具有良好市場發展前景的市級商標和名牌產品,最終擁有一定數量的能沖刺世界品牌的產品。
——企業創牌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政府各部門及社會有關方面推動品牌建設的工作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提高,初步形成較為完善的品牌創建機制、認定機制、拓展利用機制、保護機制及品牌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推進機制。
三、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的原則。實施品牌戰略的基礎和動力在于企業,企業要自覺加大對品牌建設的投入力度;政府要切實加強引導、優化服務和加大扶持,營造一個有利于企業發展品牌的良好政策環境和社會環境。
——堅持以質量為本、注重技術創新的原則。質量是產品的生命,品牌建設的根本是靠科技、靠管理、靠人才。創建品牌必須練好內功,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注重品牌營銷、發揮品牌效應的原則。品牌建設能夠促進企業又好又快地發展,要堅持創牌和用牌并舉,通過經營品牌、延伸品牌,不斷提升提高和實現品牌的附加值。
——鼓勵獨立創牌和保護知識產權相結合的原則。品牌是企業的形象,是企業資產構成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將其納入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范疇,切實加大保護力度。
四、推進舉措
(一)夯實品牌發展基礎
1、提高質量管理水平。牢固樹立“質量是品牌的生命線”的觀念,不斷深化企業質量基礎工作,組織企業采用國家或國際標準進行生產,開展標準化、計量水平確認和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等系列認證工作;積極參加產品質量信譽等級評定工作,凡獲市級以上品牌稱號的企業,都應通過ISO9000及相關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質量信譽都應評為A級以上。
2、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制訂相關產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省級地方標準,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爭取六大優勢產業都能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和自身品牌。引導企業加強對相關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的知識產權保護,探索建立技改、標準、專利的共同推進機制,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的步伐。鼓勵骨干企業加強與國內外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高新技術研發中心,研發各類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增強產品的核心競爭力。
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人才是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創建品牌的根本。要充分運用人才柔性流動機制,鼓勵骨干企業引進高層次經營管理和技術研發人才。進一步完善引進人才政策,對企業引進的高級人才,在戶籍、住房、子女就學等方面給予優惠。
4、完善品牌認定機制。工商、質監等部門要運用自身職能進一步改善服務,做好國家、省級、市級品牌的推薦申報工作。要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薦一批”的原則,選擇已具備一定條件、有發展潛力的企業作為實施品牌引領戰略的重點對象,制定重點培育發展的品牌企業名單,建立品牌培育的儲備庫。
5、推進品牌基地建設。要充分利用產業集群效應為品牌建設帶來的有利條件,打造產業集群的縣域品牌,積極申報“中國玻璃器皿之都”、“中國商品碳素基地”、“中國水泵之鄉”等品牌認證,引領塊狀經濟提升發展。要大力發展園區經濟,積極推進工業產業集聚,重點發展經濟開發區、玻璃園區和食品園區,以品牌企業為龍頭,建立品牌培育發展基地。要加快農業新產品開發,突出培育農產品品牌,鼓勵和扶持農產品行業協會、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國家綠色食品認證、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明商標、地理標志。加強農業標準化生產,加快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園區建設。大力發展旅游特色經濟,充分利用我縣的旅游資源,樹立大旅游概念,發展工業旅游、特色旅游。立足自身的資源條件,發展玻璃器皿集散地、形成區域特色旅游品牌。
6、大力發展出口品牌。針對我縣外向型經濟比重大的特點,引導企業積極進行國際商標、專利注冊、知識產權備案,著力擴大自有品牌出口。鼓勵企業按照國際標準研究制定跨越國外技術、安全、環保等貿易壁壘措施,推進品牌產品、品牌商標和品牌企業的國際化進程,提升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
(二)加大品牌扶持力度
7、獎勵品牌創建。鼓勵企業爭創品牌,對新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國家免檢產品”的,在省市獎勵和補助的基礎上,縣政府獎勵20萬元;對新認定為“山西省著名商標”和“山西省名牌產品”的,獎勵5萬元,對新認定為“晉中市著名商標”和“晉中市名牌產品”的,獎勵2000元;企業產品質量信譽等級被評定為2A以上的,獎勵2000元,A級以上的,獎勵1000元。農產品加工企業當年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農產品龍頭加工企業認定的,分別一次性獎勵企業20萬元、2萬元和5000元。農產品獲得國家有機食品、國家綠色食品品牌認證的,一次性獎勵企業10萬元。鼓勵企業建立技術中心,當年通過國家級、省級和市級認定的,參照企業投入資金規模給予一次性獎勵,獎金最高分別不超過 萬元、 萬元和 萬元。同時,對在品牌創建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8、加強要素配套。對重點品牌產品企業的煤、電、氣、水、運等生產條件,有關部門要予以重點保證。在各類園區安排農產品區域開發、基地建設和產品開發時,要給予品牌企業重點扶持。在品牌企業生產用地方面給予優先安排。
9、鼓勵品牌運作。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和山西省、晉中市著名商標和名牌產品企業,其品牌的價值,經合法評估,可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對外投資。
10、鼓勵使用品牌產品。市級品牌以上產品,在質量、價格、服務等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進入縣政府采購目錄,并適當減免有關費用。對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指名使用祁縣的品牌產品的,應優先予以立項。建設工程招投標中,在工程質量、建設周期、資金預算、資質等級相同的情況下,對使用祁縣的名牌產品數量較大的投標項目,有關部門要予以優先考慮。
11、落實品牌免檢措施。對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和省、市著名商標和名牌產品企業在有效期內免工商年檢和質量年檢。
(三)營造品牌發展環境
12、增強社會創牌意識。新聞媒體要加強對品牌戰略的宣傳工作,引導全社會重視品牌培育,支持品牌展。各鄉鎮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工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制定本鄉鎮、本部門創品牌工作規劃,落實措施,加大投入,保證創品牌目標的實現。對創建國家級品牌的企業,縣政府在向外推介時,免費進行宣傳報道。
13、搭建品牌銷售平臺。鼓勵獲得品牌的企業積極參加國內外組織的各種展銷會、博覽會、洽談會等經貿活動,支持鼓勵品牌企業到大中城市和縣城開設品牌產品專賣店、連鎖店,到境外開設分公司進行祁縣品牌的國際化連鎖經營,鼓勵品牌企業運用多種形式開展廣告宣傳。
14、建立品牌保護機制。要增強企業的品牌保護意識,增強商標防御防偽能力,嚴防侵權情況發生。企業在改制、重組、并購、轉產的過程中,要及時變更商標所有權,避免商標喪失。行業協會要制定“行規約”,規范競爭行為,幫助企業打假,維護行業品牌的知識產權和市場形象。工商、質監、公安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市場監管,完善打假協調機制,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維護品牌企業的合法權益,為品牌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15、建立健全品牌動態管理。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加強對品牌產品的跟蹤動態管理,對全縣品牌情況進行調研,摸清家底,建立實時狀態的培育品牌企業數據庫;強化品牌評定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對嚴重違反市場競爭規則,以及出現其他重大違規問題,按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取消或向上級職能部門建議取消其品牌稱號,并向社會公布,在三年內不得重新認定。
(四)加強品牌發展領導
16、健全組織。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掛帥、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祁縣品牌建設領導組,實行統一領導、綜合協調。
17、落實責任。工商部門對獲得國家、省名牌產品稱號的企業,在企業注冊登記、專利、知識產權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優惠。同時建立品牌企業無形資產的出資制度,支持馳名商標企業、著名商標企業通過合法評估,將其商標品牌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擴充注冊資本金,以無形資產擴資、參股及銀行貸款、抵押、擔保。
質量管理部門要鼓勵和幫助企業申報各類認證。要完善質量管理技術檢測手段,增強對企業爭創品牌的技術服務能力,協助企業制定品牌創建方案。加強質量監管,嚴格實行生產許可證、安全認證等質量監管制度,引導企業制定品牌戰略實施計劃,規范生產行為,做好產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務。推動企業建立科學、規范的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提高品牌產品生產經營能力。對已具備條件的,要熱情幫助企業辦理申報手續,及時向國家或省主管部門推薦名牌產品、免檢產品。
農業部門要做好發展品牌農業文章。要加強農技服務工作,積極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倡導生物防治,嚴格控制使用高毒農藥。堅持以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為重點,協助各鎮大力發展民營農業產業化龍頭加工企業。指導涉農企業做好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無公害產品的申報認證工作。
國土部門對于名牌產品、品牌企業在壯大規模、技術改造等方面需要土地指標時,從存量土地、淘汰落后產能、土地置換中優先供應。
稅務部門要對獲得名牌產品榮譽稱號的企業,在固定資產折舊、技術開發、技術轉讓等方面,按稅法規定提供稅前列支等優惠政策。
環保部門對符合國家環保政策及節能降耗要求的品牌企業,在企業辦理環境評價手續時,優先受理,優先審批。
供水、供電、供熱等部門對獲得名牌產品榮譽稱號的企業,優先完善水、電、熱等配套設施,保證其快速發展。其他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努力服務,全力配合,切實做好品牌創建和發展工作。
18、加強金融服務。充分利用浮動利率政策,對全縣技術水平先進、效益良好、誠信守信的中國馳名商標企業、中國名牌產品企業執行基準利率或基準下浮利率。開通綠色通道,簡化品牌企業辦貸手續。發揮票據作用,減少資金運用成本,對信譽良好的品牌企業,適當降低承兌保證金的收取比例。支持全縣符合條件的品牌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幫助有條件的企業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到境外進行股權融資和返程投資,推進跨境資本運作。
19、建立專項資金。縣政府每年設立品牌發展專項資金,專項用于對新創品牌的獎勵、品牌建設重點事項和品牌企業的補助等。
20、本《意見》實行最高限額原則。對企業同一事項符合本政策意見多項條款的,按最優惠條款執行。凡發生嚴重安全生產事故和重大環保事件等企業,不享受本意見的有關獎勵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