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社會救助體制建設工作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深化完善我區“五統一”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切實提高城鄉困難群眾生活水平,根據《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進一步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領導,整合各類社會救助資源,建立健全分層分類救助制度,加大社會救助力度,深化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各類專項救助為補充、社會化服務相配套,統一救助平臺、統一救助網絡、統一救助內容、統一救助標準、統一救助賬戶的“五統一”社會救助體系。
二、基本原則
(一)公正公平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收入核算方法,加強對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核定工作,科學合理、公正公平地界定受助對象,切實做到應救盡救,應退盡退,使有效的救助資源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益。
(二)相互銜接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分層分類救助制度,按不同人群、不同困難程度,分層次設定統一的救助內容和標準,使不同救助政策相互銜接,各類社會困難群眾均能獲得與其實際生活需要相適應的救助。
(三)持續發展的原則。在全面落實各項政策性救助、逐步提高各種專項救助標準的同時,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大力開展各種形式的結對幫扶活動,形成政府保障與社會幫扶互聯、政府資源與社會資源互補、行政力量與社會力量互動的可持續的社會救助體系。
三、工作舉措
(一)進一步完善生活保障機制
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物價補貼、臨時救助、生產扶持等救助方式為補充的生活保障制度。在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前提下,建立與經濟發展和物價上漲水平相適應的正常增長機制,適時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健全價格上漲動態補貼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結合物價上漲特別是低收入群體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因素,在物價上漲較快年份,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在春節前實行一次性基本生活物價補貼。
(二)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機制
完善集大病統籌、門診報銷、醫療救助“三位一體”的醫療保障制度,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動態籌資機制,擴大醫療救助覆蓋范圍,不斷提升困難群眾醫療保障水平。
建立和完善公共醫療衛生保障體系,全面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鎮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低保家庭成員免費參保。
建立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提高醫療救助標準,切實幫助解決重大疾病貧困患者的醫療困難。
(三)進一步完善教育救助機制
切實保障困難家庭子女公平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機會和權利,確保不讓一個孩子因貧困而輟學,讓所有孩子“念上書、念好書”。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雜費。
深入實施“農村中小學家庭困難學生資助擴面工程”、“農村中小學愛心營養餐工程”,對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人、五保供養的未成年人以及殘疾學生,免收義務教育階段的課本費、作業本費、住宿費,并由政府補助營養餐;對因受災、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根據家庭困難情況,緩交、減交或免交有關費用。
積極開展助學幫困活動,不斷擴大助學范圍,切實加大對城鄉困難家庭子女錄取就讀中專、高職以上全日制院校的助學力度,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困難而失學。
(四)進一步健全養老服務機制
認真貫徹落實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政策,集中供養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建立長效供養機制,做到應養盡養。
切實加強養老機構建設,加大基礎設施改造,拓展服務功能,建立、完善集供養、寄養、社區照料和居家養老服務及其他社會福利功能于一體的農村綜合福利中心,實現敬老院的轉型升級。
全面提升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現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基本覆蓋,進一步拓寬居家養老工作服務面,加強和改進居家養老工作服務手段、方式和內容,全面提升居家老人的生活質量。
通過資金補貼、公建民營、稅費優惠、政府購買服務等優惠扶持措施,促進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積極扶持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及居家養老服務等養老事業,培育多種服務方式和不同收費水平的服務行業供給主體,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養老服務需求。
(五)進一步完善住房救助機制
全面實施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工程,按照“政府補一塊、集體助一塊、個人出一塊”的籌資模式,采取新建、拆建、維修等方式,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力度,做到動態管理、應改盡改。
完善城鎮困難群眾住房供應保障體系,積極配合市有關部門通過住房公積金、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等多種形式,切實改善城鎮困難群眾的居住條件。
(六)進一步完善就業幫扶機制
認真落實城鎮困難職工就業和再就業的各項扶持政策,除給予必要的生活保障外,進一步完善就業服務體系,通過免費提供就業技能培訓、職業介紹或提供就業崗位,幫助其實現就業和再就業。
建立健全農村就業技能培訓網絡,結合農村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加快建立區、鄉鎮、村三級聯動的就業技能培訓、用工信息、職業介紹、權益保障為一體的農村困難群眾就業服務保障體系。全面開展困難群眾就業需求調查,根據就業需求確定培訓專業和培訓內容,提高培訓的實用性和針對性,加大資金和技術扶持力度,通過免費技能培訓、貼息貸款等支持鼓勵農村困難群眾生產自救。
(七)進一步健全殘疾人救助機制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進一步加強對困難殘疾人的扶助工作,加大資金投入,擴大幫扶領域,提高扶助標準。按照《區人民政府關于扶持救助殘疾人的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對貧困殘疾人的優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扎實開展各類助殘扶殘活動,在殘疾人康復、醫療救助、就業再就業、教育培訓、權益維護等方面給予更大的扶持,為殘疾人提供長效的政策保障和幫扶機制。
(八)進一步完善災害救助機制
進一步完善重特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制訂落實各項救助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災情信息管理、損失評估、物資儲備、檔案管理等制度。一旦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及時啟動應急救助預案,迅速安排好災民生活,全力幫助災區群眾開展生產自救,確保災民得到及時有效安置,保障其衣、食、住、醫等基本生活。
(九)進一步完善司法救助機制
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機構網絡建設,創新服務方式,拓展援助領域,不斷提高法律援助效率和服務質量,為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殘疾人等困難群眾提供法律咨詢、、訴訟等全方位、寬領域的無償法律援助。
進一步加大司法救助資金的籌措力度,整合司法、法院、工會、勞動保障、民政等部門的力量,積極為困難群眾提供司法救助,切實維護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
(十)建立健全新居民救助保障機制
高度重視新居民救助工作,從新居民因重大疾病或突發性災害等突出問題入手,積極建立新居民救助保障政策,并逐步拓展救助領域,加大救助力度,切實解決新居民遇到的生活困難。
(十一)探索建立困難群眾(職工)互助機制
充分發揮中華民族扶危濟困、助人為樂的傳統美德,積極探索在各村(企業)建立困難群眾(職工)互助基金會,通過單位出資與個人捐款相結合的方式募集救助資金,為本村(企業)家庭困難群眾(職工)提供生活、醫療等基本保障。
四、工作要求
完善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各級各部門要把深化“五統一”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加強領導,開拓創新,扎實工作,不斷提高我區社會救助工作水平。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區建立由區長任組長、常務副區長任副組長,組織部、法院、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農林發展局、衛計局、審計局、總工會、團區委、婦聯等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五統一”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社會救助工作的統一領導,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區“五統一”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要切實擔負起牽頭部門的職責,協調、督促各部門開展救助工作。區“五統一”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協調下,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充分發揮各自作用。
(二)完善制度,規范運作。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的各項制度,規范救助工作程序,凡各部門救助的困難群眾,均需經區“五統一”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審核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救助標準、救助方式等)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后開展,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地實施社會救助,否則不予安排救助資金。區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救助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督,確保救助資金的正確投向。
(三)強化保障,創新機制。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進一步優化支出結構,切實加大對社會救助工作的投入,保證各項社會救助政策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機制,加大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大力開展黨員干部、重點企業家聯系困難群眾家庭等結對幫扶活動,積極探索“造血型”扶貧的新路子,形成人人關心和幫助困難群眾的良好氛圍。同時,積極探索社會救助與社會保險體系的有效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