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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法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一)法學教育定位模糊目前,經管專業的法學教育一直被忽視,經濟法課程的設置應當說只是教育部硬性規定下的產物,在如何培養應用型人才的規劃中定位模糊,導致了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質量不高,學生也僅僅是應付了事。然而,不容置疑的是,隨著社會對于復合型人才需求攀升,拓寬人才自身法律知識的儲備顯得尤為重要。以會計學、稅收學、財務管理專業為例,學生畢業后基本去向有兩個:一是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會計、財務管理工作;二是在中介組織執業,如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會計、財務工作的特殊性要求高等院校培養的學生既要有嫻熟使用專業知識的能力,又要有應用法律知識指導工作的能力和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如果我們在培養學生的過程中只注重專業知識而忽視法律知識,則必將導致在相關法律制度和交易規則不斷完善的今天,會有更多的會計、財務從業人員因為缺乏對法律法規的學習而產生一些違法亂紀的現象。反之,在專業知識熟稔的同時,擁有完善的法律知識儲備的人才,則更易于通過相關的從業資格考試,在實際工作中熟練運用規則,脫穎而出。
(二)課程體系安排不合理1.法律基礎課程缺乏。經管專業的經濟法課程最初是安排大二、大三階段講授,在此之前并沒有開設諸如法理學、民法學等先行性基礎課程,而作為通識課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對于法律知識的介紹也僅僅是一帶而過,無法承擔經濟法基礎理論知識的教學任務。因此,為了避免學生缺乏法律基礎知識而感到學習吃力,教師必須花費大量課時講解自然人、法人、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等基礎知識。2.教學課時設置偏少。一般的公辦院校,如廣東金融學院、深圳大學,經濟法課程設置為54學時,而東南大學成賢學院經管系現有經濟法課程分為A、B兩類,經濟法A為48學時,主要針對會計學、財務管理、稅收學、國際貿易、公共事業管理專業開設;經濟法B為32學時,主要針對物流、電子商務、市場營銷專業開設,要在如此短的時間內講授民事基本制度、合同法、侵權法、物權法、公司法、保險法、證券法、票據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如此繁雜的內容,教學質量和進度上都會存在一定的困難。3.課程設置缺乏針對性。經管專業涵蓋面較寬,目前,八個專業都開設了經濟法課程作為基礎必修課,單純的將經濟法課程區分為A、B兩類,造成了教學內容面面俱到,一份教學大綱包打天下的局面,教師受制于大綱與考卷,難以有針對性的因材施教。沒有結合具體的專業特點對課程內容做針對性的取舍,導致課程與專業的融合度不高。
(三)理論與實踐環節脫節法律是一門邏輯性很強的學科,涉及的法學概念、法律原則、規范等理論知識較多,目前的經濟法教學更多的偏重以教師為中心的理論教學,如果只有教師“一言堂”,學生往往感覺枯燥而缺乏學習的積極性,為了避免理論教學的枯燥性,教師在教學工作中會適時穿插案例教學,以加深學生對理論知識的理解,然而,有礙于課時設置偏少,通常無法開展案例討論,學生難以舉一反三,更談不上對法學知識如何應用。即使偶爾有一兩次案例討論,也因學生法學知識結構不完善,很難用法學理論展開分析,最終又陷入單純的老師講,學生聽的被動學習局面。
(四)教材選用缺乏適用性目前,市場上的經濟法教材良莠不齊,有的是供法學專業的學生使用,其內容對于經管類專業學生而言偏重理論,過于深奧,并不適用,有的雖然是針對經管類專業學生編寫,但在內容編排上或者涵蓋面有限,或者難以跟上時代,缺乏一本針對獨立學院經管專業學生教學的教材。東南大學成賢學院現在采用的是高程德先生編著的,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經濟法》(民商法),該教材的優點是緊扣法條,內容涵蓋面廣,基本囊括了主要的民商事法律部門,缺點是缺乏針對性,例如電子商務法、軟件保護法等需要電子商務專業掌握的法律沒有編入,市場營銷以及物流等專業需要掌握的產品質量法也沒有介紹,此外,競爭法部分缺乏近年出臺的反壟斷法,對于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來說可謂遺憾,而繼承法對于經管專業的學生意義不大。因此,如何選擇一本適用于獨立學院經管專業學生學習的教材,顯得極為重要。
二、經濟法教學改革的具體建議
(一)提升定位,突出特色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在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目標的規劃下,經濟法課程應當扮演重要角色,并突出學生的法學教育背景,形成本校經管專業人才培養的特色。從目前的教育發展趨勢來看,獨立學院作為高等教育精英化向大眾化過渡的歷史產物,精英教育應當留給碩博士階段,本科教育階段的課程設置不宜過專過細。從學生就業升學的角度來看,很多學生未來的就業并不專業對口,用人單位對綜合素質高的畢業生更為青睞,有的學生根據現實或者自身興趣選擇在碩博士階段跨專業學習。因此,提升經濟法課程的定位,突出法學教育背景特色,既符合“寬口徑、厚基礎、強能力、高素質”的復合應用型人才培養要求,也有利于獨立學院突出自己的辦學特色,為學生就業升學提供良好的平臺。
(二)科學規劃課程體系
1.方案一:開設法律基礎課作為公選課法律基礎課程應當面向全校在大一階段開設,內容應當包括法理學、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基礎內容,學時數以48學時或64學時為宜,班級人數控制在200人左右,經管專業作為必修課程,其他專業作為選修課程。經濟法課程作為經管專業的必修課在大二或大三階段開設,并根據各專業的需求,在教授內容上強調專業融合度,具體而言,會計學、稅收學、財務管理專業應當以合同法、擔保法、票據法、公司法、證券法為教學重點;國際貿易專業應當以合同法、公司法、擔保法、競爭法、知識產權法、產品質量法、仲裁制度為教學重點;物流專業應當以合同法、擔保法、產品質量法、保險法、票據法為教學重點;電子商務專業應當以合同法、公司法、電子商務法、軟件保護法為教學重點;市場營銷專業應當以合同法、公司法、擔保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競爭法、票據法為教學重點,學時數以48學時或54學時為宜。此方案的優點在于普及法律基礎知識,提升學生的法律意識,在今后的法律課程教學過程中提高專業針對性和融合度,同時為學生參加考取公務員、村官、法律碩士以及職業資格證書提供必要的知識儲備,完善獨立學院法學教育課程體系。以我校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為例,該專業由于在大一階段開設了法理學課程、大二階段開設了行政法課程,因此,在大三階段講授經濟法課程,學生的學習和理解能力相對強于其他專業學生,同時,基于該專業學生法學知識掌握較全面,相應的考取公務員、村官以及法律碩士的比例也高于其他專業,就業率在我校也名列前茅。此方案的缺點在于用人單位無法直接獲知學生法學知識面,亦會由于各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內容的差別,增加考評體系的工作量。
2.方案二:增加經濟法課程的學時數此種方案具體而言,可將經濟法課程放在大二階段開設,分為兩學期教授,第一學期以48學時為宜,教學內容包括民事法律基礎知識、經濟法基礎理論、合同法、物權法(含擔保法)、侵權法等。目的是使非法科學生理解掌握法的理念、法的價值等基礎性法律知識,扎實把握好經濟法的本質和價值等內容。為第二學期的教學做好基礎知識的鋪墊工作。第二學期以32學時或48學時為宜,教學內容以公司法為基礎,根據不同專業的人才培養特色以及學生自身知識結構進行科學匹配,以防止經濟法的教學與經管類自身專業學習嚴重脫鉤,如會計學、稅收學、財務管理專業強化票據法、公司法、證券法知識的學習;國際貿易專業強化競爭法、知識產權法、產品質量法、仲裁法知識的學習;物流專業強化產品質量法、保險法、票據法知識的學習;電子商務專業強化電子商務法、軟件保護法的學習;市場營銷專業強化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競爭法、票據法知識的學習。該方案的優點在于對現有課程體系的變動范圍不大,能夠涵蓋與經濟管理活動有關的民法、商法和部門經濟法的法律知識。缺點在于無法為學生構建完整的法律知識體系,用人單位也無法直接獲知學生的法學知識面,增加了第二學期考評體系的工作量??梢哉f,方案二只能是一種折中性的產物。
3.方案三:建設具有獨立學院特色的法律課程體系此種方案突破了現有經濟法課程的框架,在方案一開設法律基礎課的前提下,在大一階段完成法理學、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基礎內容的教學工作。在大二階段開設經濟法課程,以合同法、擔保法、公司法為基礎,為了增強專業融合度,輔以其他相關的部門法,以48學時為宜。在大三階段以16學時或32學時為宜,針對各專業的特點講授部門法,如會計學、稅收學、財務管理專業開設票據法、稅法、證券法等;國際貿易專業開設國際貿易法、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等;物流專業開設產品質量法、保險法、票據法等;電子商務專業開設電子商務法、軟件保護法等;市場營銷專業開設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該方案的優勢在于構建了一套具有獨立學院特色的法律課程體系,有利于各專業、各學科之間知識的銜接和遞進,突出了復合應用型人才的法學教育背景,使用人單位可以直接獲知學生的法律知識面,科學構建考評體系。
(三)增強實踐環節的教學工作
應用型人才的培養離不開實踐環節的檢驗,如何構建教學反饋機制,真實的了解學生掌握知識的水平,培養學生運用知識的能力,是我們實踐教學的重點。筆者結合近幾年的教學經驗,認為應當充分利用大三、大四階段的實訓環節,將案例教學與模擬法庭相結合,在教師的指導下,讓學生成為課堂的主角,培養學生的思辨能力、分析能力、表達能力以及組織協調能力,提高學生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水平。具體而言,我們可以采取小班化教學,人數控制在50人左右,分為八組,由教師從案例庫中選擇典型案例,采取淘汰賽的形式,開展模擬法庭教學。每場模擬法庭教學配置4學時,其中,2學時進行模擬法庭環節的教學活動,重點放在法庭辯論階段,庭審結束后,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形式,由學生對案例中產生的爭議焦點以及控辯雙方的表現進行討論,時間控制在1學時,最后,由教師利用1學時時間進行總結。
(四)選擇適用于獨立學院經管專業的經濟法教材所謂“適用性”是指選用的教材要符合本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及課程教學的要求,取材合適、深度適宜、分量恰當,符合認知規律,富有啟發性,有利于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有利于學生知識、能力和素質的培養。目前,我們在總結近幾年教學經驗的基礎上,梳理了與本校經管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正著手編寫一本適用于獨立學院經管專業的經濟法教材。其內容涵蓋了經濟法基礎理論、經濟主體、市場秩序、工業產權、爭端解決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前沿理論,并輔以典型案例支撐,力求突出教材的實用性。
作者:孫昊戴竹青包小妹張琰單位:東南大學成賢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