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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做好中小學生和幼兒(以下統稱“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和要求,全面排查治理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以下統稱“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隱患,嚴格規范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切實解決接送學生車輛的各類突出問題,縣政府決定自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道路交通安全和學校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為指導,以保障學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為核心,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厲查處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有效預防學生、接送學生車輛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目標
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全縣所有接送學生車輛進行集中排查整治,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道路交通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隱患徹底消除;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教師、學生及家長的道路交通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從根本上消除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安全隱患,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整治重點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8號)、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教電[]400號)、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開展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的通知》(教明電[]35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和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市政辦傳[]225號)、《關于做好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市政辦字[]136號)、《關于轉發奮戰一百天防事故保暢通促和諧集中統一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辦傳[]173號)等一系列有關規定和要求,迅速采取行動,對全縣所有接送學生車輛的單位及個人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查處無運營資質、無牌無證、超員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客貨混裝、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況不合格、租賃非載客汽車及非法改裝、改型載客汽車、“黑校車”、“黑出租車”,以及用貨車、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摩的”等其他車輛非法搭載學生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不漏一校、不漏一車、不漏一人”,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留隱患。
四、整治任務
(一)深入開展隱患排查。縣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門在以前工作基礎上,要再次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迅速摸清轄區學生乘車情況和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狀況,逐校、逐學生掌握實際需求情況,特別是家長自租、合租以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車輛的具體情況,全面摸清接送學生車輛的底數,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加大對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車輛的治理力度,排除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接送學生車輛,要立即停用,嚴禁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等非法運營接送學生,嚴厲查處車輛超員超載超速及其他違法行為。各級各類學校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沒有營運資質、存在安全隱患或其他可能危害交通安全情況的,要及時向教育、公安部門報告。
(二)嚴格規范車輛管理。縣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門要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管,嚴格準入條件和資質審批,堅決取締無資質、不合格、不達標的接送學生車輛。縣教育局、公安、交通等部門督促學校和幼兒園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明確學校和幼兒園主要責任人為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交通安全員,嚴格落實對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的各項監管措施。縣公安、交通部門要切實加強駕駛人資格審查和教育管理,嚴查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車輛,嚴查接送學生車輛的違法違規駕駛行為。同時,要加強對學生上下學高峰重點路段交通秩序的管理,確保學生出行安全。縣交通局要加大對運營車輛的管理力度,配合教育部門建立家長自租、合租運營車輛的登記、備案、檢查等全程監管機制,特別要加強節假日、寒暑假、出游及極端特殊天氣等載乘學生運營車輛的監管,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對因此次集中整治和日常確需接送學生的車輛不足問題,縣交通局要按照“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協調聯動”的原則,對現有車輛資源合理調配使用,確保滿足學生上下學的需要。同時由縣交通局牽頭,會同教育、公安等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借鑒先進經驗、用足用好政策的基礎上,抓緊研究制定整合車輛資源、為學生提供交通保障的意見。一方面,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切實用好存量。堅持“學生優先、兒童優先”的原則,統籌整合縣城公交、客運等車輛資源,方便學生上下學;另一方面,加緊制定相關規定,努力促進增量。嚴格校車安全標準和準入制度,積極探索民辦公助、購買服務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滿足接送學生的需要。
(四)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縣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門要共同努力,建立交通安全常態化宣傳機制,通過采取廣播電視、網絡報紙、課堂教育、板報櫥窗、設置警示標語、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做好提供服務和接受服務兩方面人群的安全教育工作。縣公安、教育等部門要深入到各學校、幼兒園,利用交通安全宣傳畫、交通事故圖片畫、交通安全征文和小手拉大手等形式,不斷增強師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自覺做到不乘坐超員和非法營運的車輛,并及時主動向公安、教育部門舉報。縣教育局要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制定方便學生閱讀的“交通安全卡”,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從娃娃抓起。同時,縣交通、住建等部門要在學校門口增設斑馬線、緩速牌、車輛禁行等安全標志,進一步加強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學生交通安全。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全面排查階段(年月日至日)。規范完善學校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對接送學生的車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縣公安局要做好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排查,會同縣教育局深入全縣各學校、幼兒園,進行拉網式清理排查。嚴格按照《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審查駕駛人的資質,建立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檔案信息,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準上路。建立校車違法抄告制度,縣公安局制作《交通違法行為轉遞通知書》,對于超員超速行駛的接送學生車輛,檢驗不合格或車輛在近期內連續發生交通事故的,強制駕駛人停車進行整頓,從源頭上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建立部門間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聯動機制,采取邊治理、邊宣傳教育的方式,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
一是建立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縣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相互協調配合,開展集中行動。縣教育局要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學校和相關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從源頭上把好接送學生車輛管理關,消除事故隱患。學校聘用駕駛員要在及時報告縣教育、交通和公安等部門后,經機動車檢驗合格和駕駛員培訓合格后方準上路。縣公安局要積極加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的管理,對有不符合駕駛接送學生車輛規定的、無牌無證、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記錄的,一律禁止其駕駛學生接送車輛。重點加強對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預防交通擁堵,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和學生交通安全。加大對鄉鎮道路的巡邏管控力度,堅決取締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機動車接送學生。縣交通局要配合當地公安部門,對接送學生的超員卸載車輛提供必需的運輸保障,確保學生正常上學。
二是提供接送學生車輛保障措施。對于符合營運條件、車輛檢驗合格的接送學生車輛,由縣教育、公安等部門核發“接送學生車輛專用證”,車輛統一“專用車”顏色,公安部門在車輛疏導中,要按照“接送學生車輛與公交車同等優先”原則,優先放行專用車輛,切實保障學生的安全。
三是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每月的8日、18日、28日為全縣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日,行動日重點治理無營運資質、無牌無證、超員、三輪車接送學生、私自改裝車型等違法行為。
第三階段:鞏固提高階段(2012年月日至31日)。對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總結,樹立典型,表彰先進,鞏固成果,研究制定接送學生長效管理機制,切實做好接送學生車輛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保障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
六、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對本轄區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復雜性,切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認真負責地做好各項工作。為加強對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由主管副縣長為組長,縣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興隆縣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史連富同志兼任,工作人員從三個部門抽調,全面負責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并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嚴密部署,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扎實推進,確保效果。
(二)加強宣傳教育。縣廣播電視、宣傳等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此次行動的宣傳報道工作,統一宣傳口徑,廣泛宣傳開展整治行動的目的意義、目標任務、整治重點和主要措施,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各鄉鎮要結合“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行動”的開展,提高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各學校要開展“爭做文明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評選活動,培樹表彰一批文明安全駕駛人,帶動接送學生駕駛人整體素質的提升。縣公安、交通部門對兩次以上違法的客運車輛,要組織違法駕駛人進行集中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加強信息反饋。縣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明確專人負責此次整治行動的信息報送工作,并于月日前將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報市行動小組辦公室。本次整治行動實行周報告制度,自月日起,每周五12時前將本周工作清況形成書面材料連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行動周報表》一并以電子文檔方式報市行動小組辦公室。歷次集中統一行動工作情況,要于次日9時前上報。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好的經驗做法,隨時上報。2012年月日前將工作總結經縣政府同意后報市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結束后,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要在鞏固已有成果的基礎上,繼續不折不扣地落實關于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的各項部署和要求,對一切可能危害學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車輛道路交通違法違規行為,保持嚴管高壓態勢,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全力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