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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
1、大力引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各類人才。加強人才引進的政策激勵、目標考核和工作督查,多渠道、多形式引進人才,重點引進高層次創新型技術人才和領軍型經營管理人才。全年引進本科以上學歷人才400名,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副高級以上職稱的高層次人才105名。
2、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加大畢業生就業指導力度,提高本地生源畢業生回歸率。切實幫助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落實就業,對離校后的特困家庭和“零就業”家庭未就業畢業生進行全面調查和登記,實施重點幫助。
3、全面提升專業技術人才整體素質。完善專家選拔制度,認真做好省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選拔工作,優先選拔業績突出的創業創新人才。認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公共科目培訓,年內培訓1500人次。繼續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和資格考試報名工作,開展工程類助理工程師破格認定工作。按照省“千人赴港培訓計劃”、“千名蘇商海外培訓工程”、“百名現代服務業人才出國培訓計劃”的要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才赴境外培訓。
4、統籌做好各類人才開發工作。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繼續為農村實用人才評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重視民營經濟組織人才隊伍建設,促進民營經濟快速發展。推進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推薦符合技師、高級技師申報條件的技術工人參加全省組織的考核,扎實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升級考核工作。
5、積極引進國外智力。加強引智項目申報工作的具體指導,創新申報模式,擴大引智領域,多形式引進外國專家來服務,力爭全年申報引智項目6項。
6、推進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政府主導性人才服務機構的職能作用,重點做好人才供求信息、人事檔案管理等公共服務,打造公益性人才市場品牌。加快我市人才市場建設步伐,確保5月份重新建成開張,每月舉辦人才市場1至2次,全年舉辦大型人才招聘會以及特色性、專業性人才市場3至5次。加強人才市場信息化建設,繼續辦好“人才網”,加強與勞動力市場的信息貫通。進一步擴大人事規模,全年新增人事人員400人。
二、繼續深入貫徹實施公務員法
7、做好公務員法全面入軌運行工作。抓好公務員登記的后續工作和部分遺留問題的處理,穩慎推進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申報以及工作人員登記工作。完善公務員管理信息系統,鞏固公務員法實施成果。
8、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貫徹《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認真組織公務員招錄工作。加強公務員考核工作,健全分級分類考核指標體系。貫徹落實《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加強對紀律懲戒工作的宣傳教育與指導監督。繼續做好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配合財政部門加快落實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做好“級別與工資等級待遇適當掛鉤”實施前的各項準備。開展2013年度“滾動升級”和級別工資檔次正常晉升工作。
9、加強公務員培訓。實施公務員“5+X”能力培訓工程,強化公務員四類培訓。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主題活動,繼續做好公務員“五五”普法工作。重視抓好公務員的初任培訓,著力提高新錄用公務員的履職能力。加大基層公務員培訓力度,完成蘇南蘇北基層公務員對口培訓任務。
三、全面推進事業單位各項改革
10、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省市部署,啟動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加強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簽訂的指導檢查,進一步規范簽證管理。繼續推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平等競爭,“陽光操作”。
11、完善事業單位分配制度改革。做好事業單位規范津貼補貼的準備工作,落實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調控管理的各項規定,指導事業單位推行多元化分配制度改革。
12、推進事業單位職稱制度改革。以業績能力為主要標準,做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工作,擴大破格認定的范圍,加大對農村實用人才、社會工作人才職稱評價力度。加強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聘任工作的指導,加快“評聘分開”步伐。
四、加強和規范機構編制管理
13、深化完善行政管理體制及機構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統一部署,認真做好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準備工作。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對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機構的調整進行調研。依法開展公安機關機構改革,推動警力下沉,優化警力資源配置。按照規范開發區管理體制的要求,對開發區機構編制情況進行調研。
14、積極實施鄉鎮機構改革。認真學習借鑒試點縣市的成功經驗,以加快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著眼于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大方向,全面啟動實施鄉鎮行政和事業單位機構改革。
15、穩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認真研究行政管理類和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的改革思路,積極做好改革的相關準備工作。圍繞強化公共服務和著力改善民生的要求,加強食品安全、公共衛生、環境保護、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社會治安、城市管理、文化生活等機構體制問題的研究,適時推進相關體制調整和完善工作。做好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和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加強全市采供血體制建設。加強中小學校編制動態管理與規范管理,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16、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增長。認真貫徹機構編制管理重要法規政策,繼續嚴把機構編制關口,重點控制新設機構以及財政供養人員增長。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在政府機構改革前暫停審批新增機構編制,不再批準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在鄉鎮機構改革方案出臺前,繼續對機構編制實行凍結,確保“十一五”期間鄉鎮機構編制及實有人員只減不增。
17、全面實施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加快實名制管理信息庫建設工作,確保年內實現省市聯網。在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建立《機構編制管理證》,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機構編制變更和人員出入編手續。
18、加大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機關部門“三定”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重點檢查糾正擅自設立內設機構、超職數配備中層干部等行為。定期匯總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單位進行通報,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19、完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認真組織2007年度事業單位年檢,確保網上登記率和年檢率均達100%。對事業單位法人進行實地監督檢查,加強事業單位登記后的跟蹤管理。加強登記檔案的整理、保管和利用,做好社會咨詢服務工作。
五、推進各項人事工作全面發展
20、全面完成安置工作任務。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做好安置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統籌考慮干部人才資源配置,科學編制安置計劃,積極穩妥地推行安置辦法改革,全面完成2013年度安置任務。會同各鎮各有關部門做好企業干部解困和穩定工作,進一步落實“五包”責任制,鞏固我市企業干部解困和穩定工作形勢。
21、扎實做好工考、福利及退休管理工作。組織職業技能競賽,完成高技能人才的選拔培養任務。實施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素質提升工程,組織參加各級各類繼續教育培訓。貫徹落實國家、省對機關事業單位帶薪年休假制度實施辦法以及探親假、病假等福利制度,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假制度。繼續組織優秀公務員健康休養活動。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到齡即退率100%。加強退休干部的管理與服務。
22、高度重視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貫徹落實《人事爭議處理規定》,認真做好人事爭議案件的受理、調處和仲裁。
六、切實加強人事編制部門自身建設
23、深入開展爭做“五種類型”人事干部活動。進一步激發學習創新的活力,保持寬厚豁達的胸懷,錘煉清白高尚的人格,塑造正直守信的美德,培養健康向上的情趣,爭做有建樹、有情義、有魅力、有誠信、有品位的人事干部。
1、進一步加大對機構編制工作法規及有關機構編制工作政策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相關會議和網絡、電視等宣傳載體,廣泛深入地宣傳好機構編制法規政策,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2、積極推動機構編制法規政策列入黨校干部教育和各單位中心組學習培訓內容,增強各級領導干部機構編制法制意識。
二、抓住工作核心,積極推進各項改革
1、全面完成政府機構改革掃尾任務,理順政府部門職責關系,提高行政效能。認真落實其他非涉改單位的“三定”工作。
2、進一步完善鄉鎮事業單位管理體制,重點解決鄉鎮事業站所編制管理、人員流動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3、積極穩妥實施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統一部署以及“邊清理、邊整合、邊規范”的思路,全面開展事業單位清理規范調查摸底工作,為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打下堅實基礎。
4、積極探索重要領域、重點單位和關鍵環節的改革。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繼續搞好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事業單位的改革;理順花江經濟開發區、“兩型”社會實踐區和花江國家森林公園管理體制;服務產業發展,重點完善竹產業發展管理機制,積極為縣域經濟發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5、積極參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把握工作重點,強化機構編制管理
1、嚴格執行機構編制集中統一管理。堅持凡機構編制事宜由編委及其辦公室一個部門承辦,機構編制部門一家行文,主管機構編制工作的領導“一支筆”審批的“三個一”辦事原則。
2、按照“控制總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動態調整”要求,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編制使用核準制度,嚴守嚴格執行機構編制“三定”方案和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總額兩條“紅線”,確保財政供養人員編制總額、領導職數總量“零增長”。積極探索跨部門、跨行業調劑機構編制的動態管理辦法,保證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的機構編制需求。
3、建立健全實名制管理制度。一要加強對各部門單位的業務指導,建立常態的聯絡校核機制,及時維護、更新實名制管理系統,確保系統運行正常、數據新鮮、管理有效。二要建立財政預算和編制使用、人員管理協調配合、相互約束的機制,強化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三要積極推進電子政務建設,進一步完善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數據庫、事業單位法人數據庫、機構編制和機構改革文書檔案資料數據庫,構建科學、便捷、高效的辦公平臺。
4、做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按照嚴格、規范、及時、準確的要求,全面推進事業單位網上登記工作,切實做好各類事業單位的年檢和登記管理。完善事業單位年度報告公開制度,積極推進事業單位宗旨和業務范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著力提高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質量。
5、做好政務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冊服務工作。
四、創新工作機制,加強機構編制監督檢查
1、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對全縣黨政群機關和縣直正科級以上事業單位執行機構編制法規政策情況,履行“三定”規定、實名制管理、事業單位登記等工作制定科學具體的考核方法,加大機構編制管理指標權重,維護機構編制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2、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督查協作機制。認真研究機構編制宏觀監管的方式、方法,進一步完善機構編制監管工作的科學決策機制與紀檢監察、組織、人社、財政等部門的綜合協作機制。制定督查工作計劃、督查項目、督查范圍,全年對政府部門和有關事業單位“三定”工作執行情況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等情況進行2次以上督查,推進機構編制監督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
3、建立健全機構編制違紀行為問責機制。嚴格依照《機構編制違紀行為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協同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處理違反機構編制工作紀律的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實行問責,切實維護機構編制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方針政策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五、加強自身建設,著力提升機構編制部門履職能力
1、堅持“學習興辦”,努力建設學習型機關。組織機關干職工開展“一月一股一講”活動。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政治敏銳力,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加強業務學習,認真學習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新理論、新任務、新要求,交流工作經驗和學習心得,促進提高業務水平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一、加大對全縣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力度,努力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
1.繼續加大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力度。嚴格按照規定,在編制和職數限額內,合理確定公務員職務與級別,加強對非領導職務的設置與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務員管理信息系統。嚴格執行配套政策法規,做好新的制度銜接。
2.推進公務員隊伍建設。堅持“凡進必考”,完善公務員考錄機制,建立公務員下基層鍛煉制度。繼續抓好各種主體班次的培訓工作。進一步轉變公務員工作作風,大力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加強對表彰獎勵工作的管理引導。
3.逐步推進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登記工作。嚴格按照規定,做好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摸底調查工作,建立資料數據庫,加大對登記工作的前期宣傳力度。
二、穩妥實施規范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4.繼續推動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加強對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的培訓和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改革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做好機關離退休人員待遇的完善和離退休費的調整工作。
5.嚴格執行工資正常晉升。逗硬執行工資制度,嚴格按程序對全縣3萬多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綜合考評、考核和工資的正常晉升。
6.切實加強工資和各類津補貼管理。待相關政策下*后,穩步推進地方津補貼工作。
三、進一步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加強機構編制的監督管理
7.全面推進鄉鎮綜合體制改革。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統籌城鄉發展,轉變鄉鎮人民政府職能,創新鄉鎮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完善鄉鎮機構設置,精簡機構和人員編制,減輕財政和農民負擔,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構建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相適應的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8.扎實推進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根據鄉鎮機構改革工作的運行狀況,嚴格按照核定的人員編制數額配備相應的人員,切實實行定編到人,將編制數額和配備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通過建立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體系,形成機構編制與人事管理、財政預算、社會保障相互協調配套的控制約束機制,從而強化對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人員管理的監督,嚴格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經費使用和財政經費核撥,規范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序列的秩序,從源頭上杜絕“吃空餉”現象的發生,有利于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有利于促進全縣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
9.做好深化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深入開展管理體制改革調研,注重領導關心、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注重亟帶解決又有條件解決的體制機制問題,重點解決機構編制部門做什么、怎么做的問題。
10.切實加強機構編制工作管理。會同其它職能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重點監督擅自增設機構、超編進人和機關崗位人員混用等違規行為,切實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四、認真實施人才培養工程,全面推進人才隊伍建設
11.加強以高層次人才為重點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實施“人才興縣、人才興村、人才興農”戰略,研究建立高層次人才定期考核制度,調整管理期限,實行動態管理。修改并完善各類專家選拔的范圍、標準、條件、程序等政策規定。著力抓好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的引進工作。
12.重點抓技能型人才隊伍建設。以職業教育培訓為重點,抓好技能型人才培養。圍繞民營經濟發展要求,大力開發民營經濟組織中的技能型人才,合理配置和使用好技能型人才。研究制定加強機關工勤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人的管理辦法,重點探索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考評方式。
五、深入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
13.深入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和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建立不同類型事業單位聘后管理制度,重點研究制定事業單位人事監督辦法等政策措施,并做好指導實施工作。
14.加快職稱制度改革。堅持分類改革,區別不同職業,探索實行評聘結合的辦法、社會化的職業水平評價辦法和依法實行職業準入制度。進一步規范全縣職稱評審、資格考試工作制度,推行職稱評審和程序化管理。進一步做好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進一步做好擴大中小學教師職務評聘結合試點、建立職業水平評價制度試點等項工作。進一步貫徹好《四川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抓好教育培訓的監督檢查。
六、加強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和管理,提高人才市場的公共服務能力
15.加強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加強區域合作,整合縣鄉及周邊地區人才資源,實現資源共享。完善人才市場、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和勞動力市場相互貫通的協調機制。加強政府人事部門人才服務機構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推進公共信息網絡建設,健全完善人才流動與人才市場信息定期制度,大力發展網上人才市場。認真貫徹《四川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加強全縣人才的有序流動。
16.進一步做好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不斷提升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加強對現場招聘會的組織管理。繼續開展人才中介從業人員培訓。全面落實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工作。
七、落實安置任務,進一步做好部分企業干部解困維穩工作
17.全力做好安置工作。加強宣傳和引導,鼓勵和支持軍隊轉業干部自主擇業,完成全年干部安置任務。完善干部自主擇業管理服務體系。
18.做好部分企業干部解困維穩工作。進一步抓好解困政策的落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典型宣傳和督查工作力度,建立解困和維穩工作的長效機制。
八、統籌兼顧,全面推進人事人才工作
19.組織實施好“十一五”人才規劃。繼續加大對“十一五”人才規劃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十五”人才規劃研究成果,推動“十一五”人才規劃的全面實施。
20.加強人員計劃和工資基金管理等工作。加強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工資基金的管理,積極探索適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的人員計劃、工資基金管理方法。做好全縣人才資源、工資統計和人事統計考評、正常晉升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的審核等工作。
21.加強人事法制建設工作。深入貫徹全縣人事系統“五五”普法規劃,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做好人事行政復議和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工作。
22.進一步做好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加強仲裁員隊伍建設,創新仲裁工作培訓方式。繼續加強與法院的溝通協調,建立完善仲裁與司法接軌的工作機制。
23.做好來信來訪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好新《條例》,健全人事人才工作突發事件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實行領導包案制度,落實工作責任制,著力抓好集訪和重復來訪案件,避免越級上訪或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及時化解矛盾,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24.加強人事調研和宣傳工作。圍繞公務員法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改革、鄉鎮機構改革、農村人才開發、企業干部等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加強調研,注重發揮調研成果的作用。
九、加強自身建設,狠抓工作落實
25.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加強政治、經濟、法律、社會等方面知識的學習培訓,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責任制,提高人事部門的執行力。落實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進一步改進管理和服務方式,不斷提高行政效率。建立效能建設長效機制,全面提高人事干部依法執政、民主執政、科學執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