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循環經濟形勢下完善財務會計的對策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充分披露循環經濟對企業的影響
循環經濟形勢下,企業價值的運動包含環境與資源有關的價值運動,因而企業必須披露相應的環境與資源價值量信息。因環境與資源價值信息在傳統會計報表中沒有得到反映,故企業應相應增加披露循環經濟有關信息。可以參考企業財務報表的現行思路,使循環經濟對企業的影響在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及附注中切實得到反映,對于企業資源循環利用與環保信息的披露,則可以通過編制循環經濟報告專門予以反映。
二、給企業成本控制以政策支持
政府對于企業的節能減排行為應當給予鼓勵和政策支持。因為企業減少排污、對廢棄物進行資源化處理,創造了社會效益的同時其經濟效益卻可能減少甚至為負,具有較高正外部性的同時可能卻只得到了較低的回報。從性質上看,廢棄物的循環利用屬于環境容量公共資源的保護行為,政府應對積極發展循環經濟的企業給予一定的支持或補償,通過一些外部效益內部化的方式,如給予企業研發廢棄物循環利用及資源節約技術的活動以貸款補助、政策優惠等,切實降低企業廢棄物再生資源化成本,提升企業經營效益。
三、完善企業會計核算
首先,循環經濟形勢下,企業會計核算對象有待于進一步擴展。會計核算目標應當包含促進可持續發展和資源的循環利用。可再生的、可損耗的、天然的以及后天加工的自然資源都能夠為企業帶來收益。從會計角度來看,自然資源就屬于資產,也具有相應的價值和產權,所以也應當進行會計核算與成本控制。對于自然的會計核算,企業不應局限于傳統的微觀角度,而要從大處著眼,宏觀把握資源的會計核算。其次,進一步擴大企業會計主體的空間范圍。循環經濟形勢下資源的循環利用使得企業既有的會計系統中新增了許多環境與資源要素,會計主體數量會更多,企業應當對更多會計主體有關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及經營業務事項進行計量和反映。最后,合理增設會計科目。循環經濟形勢下,企業應在其財務報表中增設循環經濟有關會計科目,如循環經濟資產與負債、循環經濟收入、費用與利潤等,以充分準確地反映企業廢棄物的資源化信息、污染源治理信息以及資源與成本節約信息等。同時,為使環境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環境信息有一個全面的認識,進而為其做出貸款、投資、企業受托責任的確認或解除等決策提供支持,企業還應在其報表附注中公開披露企業產品生產的有關治理標準、措施及政策等。可見,循環經濟模式要求企業更為嚴格地披露會計信息。
四、充分收集企業產品成本有關信息
傳統成本核算模式下,環境與資源有關支出被歸為期間費用(間接費用)或損失,此種做法易使企業極力壓縮環保開支。循環經濟形勢下,必須將環境與資源問題通盤納入到企業生產經營中,遵守“誰污染,誰負擔”的原則,密切結合產品和環境資源成本,全過程控制其會計核算。此外,為了充分有效地收集企業產品成本有關信息,為企業環境與資源決策提供信息支持,有必要持續改善會計信息系統,增設“廢棄物備抵”“、廢棄物利用”、“應收廢棄物”等專門賬戶進一步完善會計核算,詳細記錄尚未處理完的有害物及廢棄物利用情況。
五、構建資源成本控制專門系統
資源節約因素在企業現有財務成本體制的各環節中均有體現,因此,各個環節都應充分考慮資源節約問題,企業應成立資源成本控制的專門化系統,以循環和高效利用所有資源。制定節能標準、開展節能管理、設定資源價格等資源節約問題應全面融入企業責任會計、全面預算及差異分析制度的監控執行之中。一方面,加強控制物化勞動的消耗。產品實體的一部分通常直接源于原材料的必要消耗,對其進行有效地控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部分損耗,提升原材料使用效益。同時,單獨控制和核算企業閑置資源并將其納入會計資源成本控制體系,也可大大提升企業閑置資源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積極構建資源成本會計控制系統,最大化企業資源使用效率;進一步完善企業資源使用價值的控制標準,將企業有限資源的使用情況以貨幣或實物計量等形式合理反映于會計系統中,將資源成本從有關費用中抽出并予以單獨列示。此外,資源成本及損耗問題也要納入到企業投資與生產經營的長期決策之中,用最小的資源代價換取最大化的循環經濟效益。
六、依據環境變化及時更新財務會計
隨著企業內外環境的持續變化,企業應當適時更新其財務會計。例如,企業會計除了要對環境有關的實際支出進行核算與反映外,還應補充核算和反映環境與資源因素有關的“成本附加”事項,同時,與其相應的分配比例(即“利潤分配”)也應納入企業利潤的核算之中。其中,“成本附加”包含兩類情形:一是沒有直接發生需要計提的成本費用應按規定比例計提,并在“待攤費用”中核算和反映;二是直接發生且可計量的成本費用可作為成本直接計入“當期費用”中。需要注意的是,成本費用一旦計提其所有權就不再隸屬于企業,應當受到環境資源或稅務管理部門的相應監管,企業不能再隨意使用資金,如果企業確有需要動用該項費用進行周轉,可以支付相應的資金占用費。而“利潤分配”則可以按一定比例對企業所獲利潤提取環境資源收益,該收益可統一由國家成立的專門化基金進行管理。
作者:曲哲單位:東北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