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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八大明確提出培育新型經營主體,要加快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必須要有切合實際的措施為保障。把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推進農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工作,創新扶持辦法,貫徹落實國家、省相關政策,加強規范指導。
【關鍵詞】培育;經營主體;措施發展
現代農業,首先要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自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以來,黑龍江省在兩大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中,將經營主體創新作為首批五大改革任務之首率先啟動,并且在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上做了大量探索與實踐,取得了顯著成效。尤其是一大批現代綜合經營性農民合作社的迅速崛起,已經成為現代農業的一大特色,成為全國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亮點。要加快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必須要有一系列切合實際的措施為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領導高度重視。各級政府要把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深化農村改革、推進農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制定培育計劃和扶持政策,分管領導要切實抓好落實。
(二)各級部門密切配合。要把工作任務目標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確定責任人,納入目標考核。縣、鄉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涉農部門領導,每人親自抓一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典型。各級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的管理、指導和服務職責,加強溝通協作配合,形成扶持合力。
二、創新扶持辦法
(一)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力度。一是要加大對農民合作社資金投入力度,各級財政要安排專項獎補資金,對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盈余分配合理、帶動能力強的農民合作社予以扶持,鼓勵發展專業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和合作社聯合社等多種形式的農民合作社。二是要認真組織好種糧大戶財政補貼項目申報工作,確保補貼項目真實、準確。三是要允許財政涉農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四是在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土地整理、農機裝備、育秧大棚等投資項目上,要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并且在項目上實行資金傾斜。
(二)創新農業補貼方式。一是政府應將促進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的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且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助、以獎代補、定額獎勵等形式,支持新型經營主體改善生產經營條件。二是各類農業補貼增量部分重點投向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大戶)。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可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
(三)加快農村金融組織創新。一是應在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基礎上,培育和發展農村合作金融,支持合作社開展資金互助服務,堅持社員制和封閉性原則,并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持固定回報的前提下,依托農民合作社推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二是要創新農民合作社融資方式,支持金融機構對農民合作社開展授信,由合作社代替金融機構直接向農民發放貸款。支持創建農村合作金融公司和農業租賃金融公司,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金融服務。三是要創新農村融資擔保方式,允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草原承包經營權、林地承包經營權、大型農機具、倉儲庫和農作物預期收入權等抵押質押貸款,支持具備條件的農民合作社聯合組建擔保公司,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貸款擔保服務。鼓勵和支持各類擔保機構,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擔保作為服務重點。支持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信貸和政策性農業保險“三位一體”的貸款保險模式,來有效解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難的問題。
(四)加強土地管理機制創新。一是要堅持因地制宜、因業制宜、因戶制宜的原則,支持生產型與服務型、種植型與養殖型、專業型與綜合型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二是要支持農村土地流轉,鼓勵有條件的農戶流轉承包土地經營權,加快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財政部門要對縣級土地流轉服務大廳和信息網絡服務平臺予以支持。三是要落實用地優惠政策,在國家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配套輔助設施,優先安排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經營用地、辦公場所等非農建設用地。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興建的水稻智能化育秧車間、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烘干設施和農機具停放場等用地,可視為設施農業用地辦理用地手續。對農民合作社倉庫用房和管理用房用地,按照臨時用地進行審批。對擬建的現代農機合作社和合作社興辦加工企業所需非農建設用地,優先安排用地計劃,允許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享受地方招商引資用地政策。
(五)加大農業保險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要積極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民互助合作保險,盡快探索建立政策性和商業性保險相結合的農業互助合作保險運營模式,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加快農業保險創新,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重點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二是要大力支持保險機構適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保險需求,盡快開發糧食和生豬目標價格保險、設施農業保險及大型農機具保險等險種。三是要加大保費補貼投入力度,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糧食生產和規模化養殖。建立和落實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抗御自然和市場風險的能力。
(六)允許從事農業公益性服務。一是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具有資質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從事農業公益性服務。采取政府訂購、定向委托和獎勵補助等方式,鼓勵和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擴大公益性服務范圍,二是要大力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優良品種引進、病蟲害防治、質量檢測檢驗和人才培訓等服務。重點支持服務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做大做強,使其承擔更多的社會化和公益性服務職能。
(七)鼓勵新型農業主體打造品牌。一是要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重點扶持龍頭企業打造品牌和開拓市場,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二是要積極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自主創新、品牌經營、商標注冊等方式,培育優勢農產品品牌。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銷售中心,鼓勵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和網上交易等現代流通方式,提高品牌知名度。三是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加國內外農產品和綠色有機食品展銷活動,擴大農產品品牌市場占有率。四是鼓勵和支持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等研發新技術、新產品,創新技術品牌。對獲得國家馳名商標、名牌農產品、黑龍江著名商標、地理標志產品和綠色有機食品認證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要給予大力支持。
三、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相關政策及時抓住機遇。
(一)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民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種子、化肥、農藥、農機等生產資料,以及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大戶)和農業企業直接從事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對農民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對扶持農民合作社的項目資金和以獎代補資金,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作為不征稅收入。
(二)實行農業用電優惠。電力部門應保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正常生產用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種植、養殖用電按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執行。在糧食烘干機械用電方面,享受國家農業生產用電優惠電價。
(三)支持農產品運輸銷售。農民合作社用鐵路運輸農產品,按照重點運輸企業對待,要優先保證其運輸需求。
四、加強人才保障。
一是要積極引導、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項目、技術、資金帶人,聘請職業經理人和高級技術人員。二是對符合政策規定的中高等學校畢業生、轉業退伍軍人、返鄉農民工務農創業給予補助和貸款支持。三是鼓勵吸引本地經營大戶、成功企業家創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四是充分利用各類培訓資源,開展分類別、分層次的培訓,培養生產技能型、經營管理型、市場營銷型等人才,造就培養一批高素質、現代農場主、新型職業農民。
五、加強規范指導。
(一)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登記考評機制。要認真建立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大戶)登記制度,探索建立健全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經營資格評估制度與考核退出機制。
(二)完善土地流轉機制。一是應該加快土地確權登記步伐,開展土地經營權交易。二是建立和完善土地質量等級評定、價格評估等制度,科學界定各類土地的質量等級和價格。三是要強化土地糾紛仲裁隊伍建設,及時處置糾紛案件,維護合同穩定。
(三)規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財務制度。要依托各級農業經營主體建立新型經營主體輔導員隊伍,強化財務管理指導服務。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設置專職財務人員,積極推廣委托會計師事務所、記賬服務中心記賬做法,規范新型經營主體的賬務管理。
六、強化社會化服務。
一是要依托農業技術服務、農產品質量安全、動植物疫病災害防控、農產品流通服務、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村金融支持等服務體系,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所需的信息、技術、管理、政策等全方位服務。二是鼓勵支持技術人員為新型經營主體提供點對點服務、承包服務,提高服務水平和標準,為新型經營主體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社會支撐。
作者:董麗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孫吳縣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