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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駐區垂直管理有關單位:
為適應現代林業發展要求,全力爭創全國生態區,加快“森林”和綠網建設步伐,提高我區林分質量,培育優質、豐產和高效的森林資源,更好地服務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現就低效林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低效林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低效林改造是森林資源培育的重要內容,是改善林分結構、優化森林質量的一項常規性措施,是提高林地產出水平、增加林業經濟效益和確保林農增收的有效手段。我區現有林業用地面積40.67萬畝,由于人為及自然災害等因素影響,導致樹種結構不合理、林分質量差、經濟效益低,全區林分平均蓄積量和生長量僅為2.42立方米/畝和0.23立方米/畝,林地生產力較低,制約了我區林業又好又快發展。在堅持生態優先的前提下,加快推進低效林改造工作,是實現我區林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創建全國生態區的必然選擇,對促進林農增收、林區發展和鞏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培育優質高效林分為宗旨,以現有有林地為基礎,以改善森林結構、提高森林質量和生態功能為前提,以科技支撐為手段,通過科學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低效林改造和森林資源培育,全力推進“生態”創建,不斷深化我區現代林業發展和“森林”建設步伐,努力實現“兩高一優”(高產、高效、優質)的目標,促進林特產業發展和林區農民增收。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遵循自然規律,維護生態系統穩定的原則。低效林改造要遵循自然規律,堅持“適地適樹”原則,改善林分結構,提高林分質量和效益,嚴禁破壞生態系統。
(二)堅持形成健康森林,生態正向演替的原則。低效林改造后,形成健康森林,生態呈正向演替,不能因改造使森林衰敗或生態功能退化。
(三)堅持近自然經營,梯次改造的原則。按照近自然經營理論進行低效林改造,先伐除急需更改的樹種,待林分生長穩定后,再伐除應該更改的樹種,形成梯次改造。
(四)堅持因地制宜,封山育林與補植、更新等相結合的原則。根據不同的低效林采取不同的改造措施,封山育林、補植、更新、撫育等措施相結合。
四、實施范圍、改造對象及技術規程
(一)實施范圍。各街道、鄉鎮符合改造條件的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等地類,皆納入低效林改造范圍。自然保護區林地不得納入改造范圍。
(二)改造對象。林地生產力明顯低于所在立地條件水平,單位面積林木生長較慢、產量較低的林分,以及因人為因素的直接作用或自然因素誘導作用的影響,林分質量不高的低價值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等。
(三)技術規程。低效林的改造要求由區農林局根據我區森林資源調查成果和林業生產水平實際,參照國家林業局的《低效林改造技術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行業標準LY/T1690-2007)及省林業廳相關規定制定具體標準。
五、工作流程
低效林改造工作應遵循相關林業政策,并在以下流程的控制下進行:
1.林權所有者提出低效林改造申請;
2.各街道、鄉鎮經審核同意后,確定低效林改造地塊,報區低效林改造領導小組審核;
3.區低效林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評價;
4.符合條件的低效林改造項目,由丙級以上綠化造林設計資質單位進行作業設計;
5.行政村進行采伐前公示;
6.區農林局進行林木采伐審批;
7.具備營造林工程資質單位進行改造施工的同時,由丙級以上綠化造林設計資質單位實施監理;
8.改造結束后,由區低效林改造領導小組組織檢查驗收。
六、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保證低效林改造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區低效林改造領導小組(詳見附件)。領導小組統籌全區低效林改造工作,定期制定工作目標,負責協調處理低效林改造規劃設計及監督檢查等相關工作。各街道、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組織,落實人員,明確責任。
(二)落實資金保障。低效林改造費用為8000-10000元/畝,經費以區財政補助為主,由低效林改造所在街道、鄉鎮統籌使用管理。
(三)尊重林權所有者意愿。凡納入低效林改造的林地,須由林權所有者提出申請。其中經過林權制度改革分包到戶的林地,須經林權人的同意方可進行改造;屬于集體經營的林地,須按相關規定,經集體民主決策同意后方可進行改造。權屬不清或有爭議的林地不得進行改造。
(四)明確改造措施。認真分析林分低質低效的原因,確定改造對象、改造方式、樹種選擇、配置模式,切實落實低效林改造相關技術措施。低效林改造不得改變原有林分和林地用途,改造后的區塊必須符合原有林種體系建設標準。
(五)嚴格采伐和更新管理。低效林改造涉及采伐林木的嚴格實行憑證采伐制度,并納入年度森林采伐限額。區農林局要在省下達的年度森林采伐限額中優先安排低效林改造所需要的指標,并專項用于低效林改造。禁止借機采伐正常林分的林木和列入國家和省保護名錄的樹種。要嚴格按批準的作業設計開展更新造林和經營管護工作,認真抓好種苗、林地清理、整地、栽植、撫育和管護等改造更新環節的質量,確保在改造采伐第二年內完成更新造林。
(六)強化監督意識。低效林改造一定要堅持規劃設計、科學施工、全程監理、聯合驗收以強化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全面提高低效林改造項目的實施質量,并落實專人,建立以小班為單位的低效林改造技術檔案。
(七)活化建設機制。按照林權制度改革的要求,堅持“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大力推行租賃、轉讓、合作經營、股份制經營等形式,鼓勵社會資本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