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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的指示精神和市、區有關要求以及當前“創先爭優”、“治庸風暴”活動的開展,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區將以《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進一步加大力度依法嚴厲打擊無證非法行醫為突破口,切實加強對我區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管,有力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就醫安全。
二、工作重點
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重點區域為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流動人口聚居地以及大學周邊等地的無證行醫、假醫、游醫以及超范圍行醫等違法行為。對無證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后,再次非法行醫的,將堅決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力爭通過本次集中整治行動,使全區范圍內無證非法行醫、不規范行醫行為得到進一步遏制,全區醫療服務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
三、工作職責
(一)區衛生局根據調查摸底和群眾舉報的無證行醫信息,明確重點整治區域,在此基礎上依照《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區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部門對非法行醫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并對無證非法行醫屢教不改的,依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犯罪案件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相關法律法規宣傳;組織轄區社區,通過踩點摸排,查清無證非法行醫窩點的分布情況;發動社區居民舉報無證非法行醫行為,建立舉報登記和報告制度;組織清理轄區內為無證非法行醫者提供房屋的出租戶;對無證非法行醫行為,及時向衛生部門報告。
(三)區藥監局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批發或零售商的監管,依法查處向非法行醫者提供藥品、醫療器械的批發或零售商;查處非法行醫者使用的假藥和過期藥品;與衛生部門一道打擊藥店坐堂非法行醫行為。
(四)區公安局負責維護打擊非法行醫執法秩序保障執法人員人身安全,對抗法事件迅速調查處理;依法處理為非法行醫者提供出租房屋的行為,加大對非法行醫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
四、組織領導及工作組安排
(一)全區成立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辦公室主任由區衛生局副局長方明華兼任。
(二)全區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小組
專項行動設2個行動小組,各工作組主要安排如下:
成員:街道、藥監、公安各1名;區衛生監督所4名。
車輛安排:區衛生監督所、有關街道各1輛。
五、工作步驟
全區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專項行動自7月開始至12月底。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7月)
利用街道、社區居委會貼近群眾的優勢,將《告市民書》、《安全就醫知識》等宣傳資料發放到群眾手中,增強群眾安全就醫意識,并在重點地區和路段或疑似無證診所的門口進行張貼。同時,通過明察暗訪、摸底核實等方式,摸清本轄區無證診所的基本情況。
(二)集中整治階段(年8月至10月)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查處非法行醫行為,并對非法行醫屢教不改的,依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犯罪案件的規定》,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巡查鞏固階段(年11月)
加大巡查力度,堅持疏堵結合的方針,大力吸引民間資本,開辦門診部和診所,使醫療服務網絡實現全覆蓋,最大限度地壓縮非法行醫的生存空間。開展創建“無非法行醫街道、社區”活動,實施打擊非法行醫工作長效管理,鞏固整治成果。
(四)總結驗收階段(年12月)
全區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檢查,及時掌握各街道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對整治工作不力、工作效果較差的責成說明原因,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要緊緊圍繞打擊無證非法行醫的工作重點和目標,抓住打擊無證行醫、非衛技人員行醫以及超范圍行醫等重點內容,認真總結以往工作經驗,全面分析存在的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既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鞏固和擴大專項行動工作成果,又要針對新形勢,采取新辦法,解決新問題,推進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工作深入開展。
各有關單位領導要深入一線,現場指導、督查督辦。區衛生監督機構要集中精力對轄區進行拉網式的清理檢查,突出重點環節、重點地域,依法、及時、嚴厲取締和查處一批黑診所窩點,確保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打出聲勢,打出實效。
(二)強化監管,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區衛生局在專項行動中,要嚴格按照《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大對無證非法行醫的處罰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實做到案件查處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責任追究到位,依法及時查辦案件;對重大案件,要實行掛牌督辦,落實責任人。在監督體制上,實行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區街聯動的工作方針,對插花地帶、重點地段以及無證行醫“重災區”,區衛生監督機構應適時開展聯合集中整治行動。
在工作中,各有關單位要充分發動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尤其是發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衛生監督協管員的作用,引導其廣泛宣傳衛生法律法規,對無證行醫進行認真登記摸底,協助執法人員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并就近“全天候”掌握無證行醫的整治效果,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轄區衛生監督機構,對無證行醫形成無縫全程監管。
(三)加強協調,形成監管工作合力。在專項行動中,各單位要圍繞本次行動確定的工作重點和目標,根據整治工作需要,主動加強與公安、檢察、藥監等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建立部門聯動工作機制,依據各自職責,圍繞打擊無證非法行醫,開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監管,扎實推進各項整治工作措施。
對從事無證非法行醫涉嫌犯罪的行為,應嚴格按照《衛生部轉發〈關于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的通知》(衛監督發〔〕95號)、《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印發關于在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強銜接配合的規定的通知》(衛〔〕285號)精神,及時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對衛生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涉嫌違紀的案件,要及時移送監察機關處理;對查處不力、敷衍懈怠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衛生部關于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責任追究的意見》追究責任。
(四)加強宣傳,保證工作信息暢通。各單位要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對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動員宣傳,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以及網絡等媒體作用,大力宣傳專項行動的工作成果;對行動中查處的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要及時予以曝光,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打擊無證非法行醫的強大氛圍。
為了動態掌握全區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工作進展,保證工作信息暢通,形成“信息共享、上下聯動、地區協同”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區繼續實行醫療市場監管工作報告制度,各街每月25日前將本轄區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工作情況報區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