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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生豬生產和價格穩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廳字〔〕142號)要求,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將發展生豬生產、穩定市場供應作為執政為民、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工作來抓。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動力,以環保為依托,以效益為中心,形成生豬產業、土地、資源、環境與社會相互協調、和諧發展的生豬生產格局,保障市場豬肉供應充足、質量安全、價格穩定。
二、目標任務
充分利用當地資源,積極發展環境良好、清潔生產、持續發展、健康養殖的生豬產業,綜合利用生豬生產廢棄物,實現污水達標排放,保護水資源與環境。逐步實現生豬生產區域合理布局,不斷提高標準化規模養殖水平,提升豬肉自給率。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扶持生豬生產
1.制訂生豬生產發展規劃。各地要從實際出發,根據生產、資源、環境的實際,按照規劃增加生豬出欄量,提高豬肉生產自給率,為全市豬肉供應和安全提供保障,力爭“十二五”期末全市生豬出欄量增長30%以上,豬肉自給率提高20%。
2.扶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積極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改善飼養、防疫條件,提高糞污處理能力,確保生豬生產能力不下降。除中央、省安排的生豬標準化建設項目和沼氣工程資金外,多方籌措資金,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
3.落實能繁母豬飼養補貼和保險制度。繼續實施能繁母豬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張榜公示,嚴格審核,及時準確掌握能繁母豬的飼養情況。落實市、縣財政配套資金,及時兌現能繁母豬飼養補貼政策,提高養殖戶養豬積極性。繼續落實好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政策,畜牧獸醫部門與人保財險部門要加強協作,繼續做好能繁母豬保險與防疫合作,建立嚴格的保險與耳標識別、生豬防疫和無害化處理聯運機制,切實提高能繁母豬保險覆蓋面。
4.健全生豬良種繁育體系。鼓勵、扶持生豬一、二級擴繁場建設,畜牧獸醫部門要在基礎設施建設、種豬引進和種豬選育等方面進行指導,在生豬標準化建設項目和沼氣工程項目上優先安排,市、縣兩級對生豬一、二級擴繁場按能繁母豬數量進行適當補貼。
5.強化信貸支持。加大財政扶持力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擔保貸款體系,為標準化養殖場(小區)提供信用擔保服務,加大對標準化規模生豬養殖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二)加強生豬疫病公共防控體系建設
1.實行免費強制免疫。繼續落實好對禽流感、牲畜口蹄疫、豬藍耳病、豬瘟等動物疫病免費強制免疫政策,所需疫苗經費地方負擔部分列入財政預算。建立健全基層動物防疫隊伍,在中央財政對基層動物防疫員的工作經費補助每人每年1200元的基礎上,縣、鄉(鎮)要根據實際,給予相應補助。
2.落實生豬防疫撲殺和無害化處理政策。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落實生豬防疫撲殺和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補助資金要及時足額發放到養殖戶。堅決做到病死豬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四個不準”,確保進行無害化處理。
3.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各縣(市、區)要完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機構,強化人員、經費保障,加大省際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建設力度和經費投入,要將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經費和“瘦肉精”監管專項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增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綜合保障,嚴防病死豬流通和疫情發生,確保畜產品安全。
(三)加強市場統計、監測和調控工作。
1.加強監測統計工作。統計部門要加強對禽畜監測調查工作,并經省統計局審核確認后,及時相關信息。物價部門要加強生豬生產的成本調查和市場價格監測分析工作。農業(畜牧)部門加強生豬生產動態跟蹤監測分析預警及價格監測工作,特別是加強生豬存欄結構、變化和疫情的調查分析預警。商管部門要加強對生豬屠宰的監測。
2.進一步完善生豬市場調控機制。建立和完善以儲備制度為基礎的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機制和保障市場供應機制,以增加活體儲備為主,選擇基礎較好、規模較大的生豬養殖場作為活體儲備基地。建立完善冷庫、凍庫,適當增加儲備凍豬肉數量,完善儲備吞吐調節辦法,防止豬肉價格過渡下跌和上漲。
3.加強市場、質量、價格監管。農業(畜牧)、工商、公安、物價、出入境檢疫檢驗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豬肉及其制品檢疫和檢驗,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等違法犯罪行為,嚴肅查處屠宰、加工、銷售病死豬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為,制訂市場監督廵查制度,嚴厲查處、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破壞市場秩序的違法經營行為。
(四)加強相關部門統籌協調
1.保障必要的生豬養殖用地。因地制宜,合理規劃養殖區建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部門要大力支持生豬生產,在加大環境保護力度的同時,保證養殖用地需要,保持必要的生豬養殖規模,并加大對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的監管力度。
2.發揮豬肉儲備調控作用。按照市區城鎮人口每人每天0.1公斤,以7天的供應量實施豬肉儲備,并根據生產發展和消費需要,適時調整儲備規模。配套冷庫儲備設施,完善收儲投放機制,統籌產銷平衡,實現生產和儲備的有效結合,維護市場穩定。
3.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發放臨時價格補貼。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加強學生食堂管理,確保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
4.正確引導市場預期。建立健全統一信息平臺,積極引導養殖戶合理調整養殖規模,優化養殖結構。及時、準確生豬等“菜籃子”商品的生產、市場和價格信息,客觀分析價格變動的原因和影響。積極引導新聞媒體真實、平衡報道豬肉價格變動對生產者、消費者、經營者的影響,防止過度渲染,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
各縣(市、區)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菜籃子”領導負責制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政府負總責”的責任制,促進生豬生產持續健康發展。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行業管理和指導,抓好各項生豬生產扶持政策的落實;發改部門要爭取更多項目支持,強化生豬市場價格監測和分析預警;財政部門要積極落實配套資金和專項工作經費,及時撥付項目資金,加強資金監管;商管部門要加強生豬屠宰監管和肉品市場調控。統計、公安、工商、環保、林業、質監、銀監、保監等相關部門也要結合工作職責,抓好各項政策貫徹落實。
各縣(市、區)政府要抓緊制定促進生豬生產和價格穩定的工作方案,在鼓勵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和良種繁育場建設、保障生豬公共防疫體系建設、保障養殖業用地、健全信用擔保體系等促進生豬生產和保持價格穩定方面做出明確規定,并于年10月30日前報市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將對各地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